下沉广场景观设计案例(下沉式景观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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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府广场那样设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么?
一、文化符号化
网上有评论说:“天府广场,隋为龙跃池,唐为摩诃池,前后蜀时为宜华苑,曩为形胜之地。为恢弘广场历史文脉,展示天府之国、上善之都风采,特构建文化景观,以飨大众。” 设计者极力想将巴蜀文明展现在市人面前:广场中央为金沙遗址出土的太阳神鸟主造型,太极图和鱼眼喷泉寓意天地人的自然和谐,及成都对中华长江与黄河两面三刀大主体文化的贡献。想法真的不错,可是当我来到天府广场时,却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神鸟的全貌,如果不是事先对广场有所了解,我一定会忽视它,尽管它处在广场的正中心。而两个喷泉,虽然不凡大气,但少了几份亲和感。后来在一辆出租车上听到司机大发感慨:“这个广场实在修得太难看了,首先颜色太土了,不晓得是哪个农民设计的。有人给我说要看鸟瞰图,鸟瞰还漂亮。我就想这广场又不是修给鸟人看的,我们市民哪个有什么直升飞机去鸟瞰嘛。”话虽直白,却也算是道出了广大市民的想法。设计者想要宣扬的蜀文化并为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这套自认为充满文化气息的设计方案在市民眼中却是俗气的,缺乏文化内涵的。设计者在极力想再现文化内容的同时,却忽视了最基本的视觉感受和亲和度。 再说广场四周壮耸环立的十二灯柱(文化图腾柱),目的是要展示蜀文化十二体系。文化图腾柱每根直径1.2米,高12米,顶部是led激光演映球屏,太阳神鸟的暗纹隐饰于球体表面,主体采用金沙遗址出土的内圆外方形玉琮为主造型元素,三星堆出土的顶尊底座为图腾柱的基座造型,上下部两侧的装饰纹分别是金沙的眼形器纹和三星堆的云纹。 可是,当置身图腾柱旁,人变得那么渺小。抬头仰望,太阳神鸟是那么遥远的梦,根本无法看清。当艰难地仰头读着那些图文时,突然有一种感受,文化怎么那么高,那么无法乞及。可是文化真的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文化是最平易近人,特别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更是无形的。可是现在有的设计师似乎将文化定错了位,他们将遗产搬到了设计中,披上现代科技的面纱,说这是将传统文化和现代完美统一起来了。在他们的眼里,文化就是一个单纯的符号,只要将其重复的再现就好了。于是就有一些像天府广场这样的设计诞生了。可是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真的是我们设计师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从我们上第一堂课起我们就在讲设计是以人为本的)还是另有原因呢。二、文化与景观的碰撞——谁的意志 中国的园林文化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了,而这断历史有多长,中国的建筑工匠就在造园的边缘地带争扎了多久。从北派到南派,中国的园林景观一个由统治者的意志决定,一个充满了文人骚客的情感。文人的参与,使得中国传统园林开始了一个新的纪元。他们通过楹联、扁额及对自然山水情感的寄托,决定的园林的风貌,同时也为中国园林添加了独特的文化气质。 可是,到了社会生活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今天,在中国,景观师们仍然无法摆脱枷锁,以一个真正的规划者的生份投身到现代建设中。且不说现在的中国习惯了将一块剩余的废地留给景观工作者去填充。即使最基本也最在行的景观设计也要到各方面意志的左右。就拿天府广广来说,文人们将广场的设计意图、方向、内容等都定下了,景观设计师只需去画一下图纸。文人在中国的地位总是很特别的,我承认论文化,文人很懂,可是要说一个什么样的景观作品才是符合大众身心的需求,真的没有必要让不懂的人来指手划脚的。然而,文人的参与毕竟是想带给民重文化历史的熏陶,其目的也是不容怀疑的。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更残酷,亦更加无奈的力量在无形及有形的剥夺了景观设计甚至是历史文化的灵魂。那得再说说十年以前的天府广场了。1997年,在扩建中心广场的政令下,广场两侧的民居被迅速拆除。未经任何公开说明,施工单位将广场内部近百株茂密的梧桐树砍光,而不进行移植。广场西侧历经“十年浩劫”而幸存下来的清代“皇城清真寺”此次终于难逃劫数,被夷为平地。( “皇城清真寺”是四川省最大的清真寺,在东南亚影响颇大,也是伊斯兰教会公认的全国24个大清真寺之一,与成都著名的道观“青羊宫”一样同属市级文物保护古建筑)。这样一栋中心广场边仅存的文物建筑,在民间的抗议力量和长官意志之间相持了一年左右后,最终还是被无情地拆除。在这里不想妄谈政治,只是心中有无限的悲哀:我们舍弃了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建筑,到头来用复制的历史遗产去充数。这难道就是我们想要的吗。 (皇城清真寺”中“邦克楼”) 想到这些,又更为中国的景观事业而忧虑。小小的成都天府广场也是能给人些许收获的,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太多太多。愿中国作为中国新一代的景观建筑师的我们能充破重重的阻力,以自己的实力为中国景观事业带来新的活力。二、下沉式广场的建筑问题
上海市高层建筑现状与问题
上海市规划局曾组织市规划院等部门对本市近几年高层建筑建设情况作过一次调查。至1997年底,本市中心城(+区+浦东)高层建筑总数已达2258幢,总建筑面积3524万平方米。对其情况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高层数量增长迅速,高层建筑占新增建筑面积比例逐年上升。 1971年至1980年十年共建高层149幢: 1981年到1990年十年共建高层650幢,总建筑面积804万平方米,占新增面积比例9.9%; 1991年到1995年共建高层750幢,总建筑面积1133万m2,占新增面积比例23%: 1996年新建高层430底总建筑面积725万m',占新增面积比例484%: 1997年新增高层484幢,总建筑面积926万m2,占新增面积比例57.9%。
2.高层建筑中住宅占主要部分,随着办公楼市场的日趋饱和,住宅会成为高层建筑的主角。在2258幢高层、总建筑面积3524万平方米中,住宅有1590幢(占67.8%}。建筑面积2078万m'(占59%),主要集中在徐汇、普陀、浦东、长宁等区。
3.高层建筑分布以黄浦最密集。静安、卢湾、南市次之,其他各区除相对集中某一地区外基本上呈随机分布状态。以长宁为例,全区38km2,高层有246幢,总建筑面积429万m2,其中除主要分布在虹桥开发区外(在0 .65km'中有29幢、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其他则在该区37.35km'范围内漫布(217幢、建筑百积417二万m')。
4.尚有大量已批待建高层,今后中心城高层建筑仍会有惊人增长。到1997年底,市和区的规划部门共批准高层建筑3374幢、建筑面积5897万m2。除去1997年已建成的之外还有116幢。 2643万m'的高层建筑在建或将开工建设。
这几年高层建设量大面广,反映了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开拓的结果。面对当前高层如林的态势,从 城市规划角度思考,有两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个是高层建筑尤其高层住宅建筑是不是发展方向?上海市旧区建筑密集,人口集中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改善带来很大的压力。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疏解旧区人口和交通的政策。《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也对旧区改建作出了”控制高层建筑降低建筑密尾增加公共绿地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的规定。至于高层住宅,由于其造价高:物典管理费用大;而其建设的初充主要是为了平衡地价、拆迁等成本,而非增加绿地,改善环境:高层住宅尤其是塔式高层住宅的日照条件差:其消防问题也是一个至今没有完全解决难题。随着住宅商品化的实施和居住水平提高,市民越来越重视住宅环境和生活质.价廉物美的多层住宅越来越受欢迎。对一些低标准的高层住宅今后将会成为城市改造的沉重包袱。已建成的高层办公楼空置率较大,市场消化需要时日。随着经济的发展,可能还需要建设一些高层办公楼、宾馆,但数量不会大多。因此,今后在相当长的时期,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住宅并非今后的发展方向,旧区改建要控制高层建筑。另一个问题是高层布局。已建的高层建筑总体布局状况是,集中地区密度过高、绿地过少、日照的矛盾突出:一般区则随机分布,没有秩序,缺乏环境设计,形不成城市景观,有的甚至在历史风貌保护地区随意插建高层,有损历史风貌。
上海高层建筑的规划控制
上述问题产生的因素是复杂的,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综合考虑。从城市规划角度要着重解决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机制问题。
1.城市规划的编制机制
关于城市规划的编制机制,主要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问题。这几年,由于经济快速增长、引进外资增多,旧区改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退二进三”(即第二产业改第三产业)等方面的原因,某些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于旧区改建的情况是存在的。有些改建地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人又过多地迁就了委托部门“容积率里出效益”的要求,没有考虑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求,存在着盲目提高容积率的情况。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随意调整控制性详略规划的容积率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就难以控制高层建筑。相反,高层建筑遍地开花。要借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和实施的契机,对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梳理和调整。为切实体现总体规划要求,应抓紧编制中心城分区规划,分析、分解总体规划的有关控制指标和各项控制要素,体现城市设计的思想,提出高层布局规划,划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单元范围,将分区规划深化、细化的总体规划的控制要求落实力各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如建筑总容量、绿地率、建筑保护要求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是总体规划的具体化又是规划管理的依据,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地位十分重要。为此,要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要完善编制与审批程序,加强调查研究进行专家论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要严格规定其调整程序,未按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人大、行政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监督机制。为此,批准的控制性详略规划要对社会公开。
2.城市规划的实施机制
高层建筑数量多及其分布的随机性,表面上看是城市空间规划方面的问题,但其实质是土地经济方面的问题。其主要因素是在于土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机制及土地开发调控机制。不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尽管有了规范高层布局的详细规划也是难以实施的。例如,开发商出于经济效益考底如土地开发成本高,则提高容积率以获取经济效益。而在土地开发成本中占很大比例的上地地价又未与城市规划实施相结合。相反,土地批租的高地价是作为一项地价经济收入来源,如果居高不下,容积率也就是降不下来,建高层势在必然。另一方面,在土地开发上,近几年发挥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但分散开发也是造成高层漫布的原因之一。因此研究城市规划的实施机制至关重要。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协调规划实施与土地管理的关系,使土地地价与城市规划实施挂钩:实行土地储备制度,推进成片开发;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政府调控,有计划地每年推出土地供应总量。二是修改、完善规划管理法规调整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有关规定,制定房地产开发环境建设技术导则。三是严格高层建筑的立项审批,提高审批层次。
通过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机制的完善。促使旧区改建,尤其是高层建筑的建设真正纳入城市规划的有序的轨道,把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普通广场绿地的劣势
广场是城市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场不但可以满足城市空间构图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能为市民提供一个交往、娱乐、休闲和集会等活动的公共场所。在现代社会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中,广场能为市民献上一分宁静与恬暇;在拥挤的都市水泥森林中,广场能为市民守住一片绿洲与舒朗。而且,城市广场及其代表的文化是城市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它作为城市的客厅,可以集中体现城市的风貌、文化内涵和景观特色,并能增强城市本身的内聚力和对外吸引力,进而可以促进城市的各方面建设,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
正是由于上述优点,使广场成为当前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热点。在这股广场建设热潮的推动下,各地城市纷纷建成了一批广场,但由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及管理维护的技术水平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各广场的质量良莠不齐。一些城市(如大连等)在广场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但还有一些城市的广场在建成后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从而暴露出一些问题。
1 尺度过大
目前国内的一些广场,特别是地县一级城市的广场,有许多在规划阶段就没有科学地界定广场的尺度,导致广场尺度过大。广场尺度过大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1、势必会造成人力、物力及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城市其它项目的建设。2、势必会使广场产生空旷的感觉,使广场不具备亲和力,在广场中游览的人也会觉得很累,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注:虽然按使用功能来划分,广场有交通集散广场、市政广场、纪念广场、文化广场、游憩广场等多种类型,但本文着重议论的是游憩广场,也就是一般常说的“市民广场”。
造成广场尺度过大的因素不外乎有以下三个:1、当地行政官员盲目追求形式,追求所谓“气派”的长官意志。2、一些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规划设计人员没有科学地引导业主,而是一味地迎合业主的意见。3、地县一级城市中的地价也相对于省会城市及直辖市较低,这方面的因素也在无形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些县市的广场面积达到了10hm2,还有的甚至超过了30hm2。按广场用地1m2/人的规划指标结合当地的人口来算,明显超标。再者,在城市中建广场也不宜把所有的广场面积指标都集中在一个大广场中,而应适当分散,建成一个广场系列,扩大广场的服务半径,提高广场的利用率。并且使每个广场依据其功能都有一个合理、宜人的尺度,使广场更具亲和力。
需要指出的是,广场空间并非单纯的尺度问题,它是由活动内容、布局分区、视觉特性、光照条件、容积感与建筑边界条件等因素共同制约的。同时也与相邻空间的相互对比有关。如当人们走在一个狭小的仅有3?/FONT>5m的长街中,突然走入一个有20?/FONT>30m的开阔带,就有步入广场之感。如果广场实际面积并不大,却缺少可供活动的设施和休息的依靠,也会使人产生“广而无场”和“大而不当”之感;相反,在大的广场中如有详细的活动分区和相应的设施,也会使人感到很丰实。
2 空间围合感不强,建筑形式欠协调
广场的围合有四面围合、三面围合、两面围合与单面围合四种形式,其中以前二者封闭感较好,有较强的领域感。围合广场常见的要素有建筑、树木、柱廊和有高差的特定地形等,其中以建筑围合较好。目前国内的一些广场有不少都是用道路围合,或只在广场的一侧到两侧布置建筑,容易使游人在行为及心理上产生不安定的感觉,至使游人在广场内停留的时间缩短,降低了广场的内聚力及吸引力。
在研究广场空间时,不妨也提一提“阴角” 空间。所谓“阴角”,以容器“升”为例,是指其内侧凹进去的空间,所谓“阳角”是指其外侧凸出来的空间。在外部空间中,这种“阴角”空间实际是在领域上包围广场,将其包含于内侧之中。当沿着棋盘状道路布置广场时,全都成了“阳角”空间,形成要把人挤出去似的非人性城市空间。相反,用“阴角”空间可以创造出一种把人拥抱在里面的温暖、完整的城市空间。在城市的公共空间中多保持转角的“阴角”空间能为城市增添美丽而吸引人。
有的广场周边的围合建筑在立面造型及体量上也缺乏统一,破坏了广场的整体性,其原因就是在进行建筑设计时没有统一规划或是新建筑没有与旧建筑相统一。广场周围建筑布置手法有三种:1、向心式布局。这种布局方式会使得广场的围合感及整体性都非常好。如合肥的明珠广场。 2、轴线式布局。这种布局方式多用于矩形广场,能获得一种特殊的肃穆气氛,尤其适合于政治性、集合性广场。如成都的天府广场。 3、特殊式平面布置。在广场平面不规则的情况下,新建筑可以采用寻求以旧建筑在布局上的共性特征为媒介,借助这种“特征”与旧建筑布局“对话”的手法,使广场建立起一种内在的秩序,以达到统一协调的效果。如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
3 对地方传统文化体现不够
当前的广场建设越来越多的呈现出向地域性、文化性发展的趋势。广场的主题和个性塑造非常重要,它或以丰厚的历史沉积为依托,使人在闲暇徜佯中了解城市的历史文脉;或以特定的民俗活动充实之,加强人们的参与性。这时候广场的地域文化内涵最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千人一面、一哄而上是当前广场建设的最大弊端。一些建设者只是照搬外地建设成功的广场的表面形式,而没有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地方历史和文化底蕴的挖掘明显不够,广场建设缺乏文化理念设计素材和根据,缺乏理性地去追求一些图案化的表面及所谓“后现代”化的造型,使得广场的内容远看似有、近看却无,从而失去了地方特色。
在广场设计阶段应因地制宜、强化地方独有特色,如同天安门是北京的标志,布达拉宫是拉萨的标志一样。顺应地方文脉,反映地方特色,以形成“来此必游”的社会效益。
4 大草坪的弊端
4.1 可接触性不强
国内一些新建的广场喜欢在其中布置大片装饰性草坪、工整的修剪图案,在重视观赏性的同时造成了单调和机械,不仅缺乏空间立体层次的变化,也不符合游人行为的舒适要求。当前,绝大多数的广场草坪四周都立有“禁止践踏”的标牌,一片融融的绿意却将游人拒于其外,可视却不可达,不免令人索然。而且会造成广场很大,视觉空间开敞,但游人只能在路面和局部硬质铺装上活动,游人容纳量小的矛盾。国外的一些地区在处理草坪的使用与维护问题时,把大草坪分成若干块,在一个时间段内只对游人开放其中的一块或几块,从而把这对立的二者巧妙的统一了起来。这既养护了草坪的生物机能,又增强了草坪的可接触性。这些成功的处理手法可供我们借鉴。
在城市空间环境设计中,除了保障公共行为的实现外,也要做好领有空间的设计。能否保障半公共行为和私密行为的实现,这既是社会对人的态度的体现,也是广场设计品位高低的反映。但是,在漫无遮挡的广场平面空间中,游人的私密行为又怎能得到保障?那些依依的有情人又能在哪里说悄悄话?这不禁使当前的一些广场失去了应有的人情味。所以在广场的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广场的空间层次、游人行为的多样性及广场内容的可接触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广场的领域化倾向正是反映了人们的生理、心理需求,有人提出“小就是美”确有道理。领域性的创造可运用植物、建筑小品及铺地等多种手法,形成不同程度的封闭及开敞空间,创造出富有特色、层次丰富的广场空间环境。
4.2 对不同季节处理重视程度不够
不同的季节呈现出明显不同的景观特色,在广场设计时理应考虑到这些因素。可是,大草坪这种单一的景观处理手法实难与各季节的景观特色相协调。在炎热的夏天,由于广场内缺少高大的遮阴乔木,使得游人无处躲避烈日的烘烤;在生物萧条的秋冬季,草坪都已枯黄,这时广场呈现给人的将是一片荒凉与衰败的景象。这些不利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广场的吸引力及重游率。所以广场设计应结合不同季节的特色做相应的植物配置及景观处理。在南方城市枣如深圳新建的一些城市广场,可以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地种植一些常绿植物及一些不同花季的花卉,使广场一年四季均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生机盎然的景象。在北方城市由于气候条件的限制,使得冬季植被比较单一,但可以换一种方式来处理。如哈尔滨的建筑艺术广场,在冬季就举办冰雕、雪雕等展览活动,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5 广场内的服务设施不够完善
广场作为一个兼有多种功能的生活服务性场所应尽力满足游人多方面的行为需求,使游人在广场内就能得到便捷的服务。在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对重庆人民广场调查分析报告中曾体现了一些受访群众的意愿:他们希望广场应多设置美观耐用的固定长凳,设置必要数目的电话亭,设置一些挡雨设施等[6]。这反映出广场中存在着服务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这样会制约广场服务功能的全方面发挥,减弱广场的舒适性及吸引力。在广场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游人的各种行为需求,在不妨碍广场整体景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设置一些美观耐用的服务设施,以体现广场设计的人性化原则。
6 管理及维护水平滞后
有些广场在设计时及建成后,均达到了较高的标准,但后期管理及维护水平却没有与之相匹配,广场中部分景观及设施的损坏没有及时得到修复,以至造成广场整体景观的破坏。更有甚者,有的广场几乎已经沦为乱放车辆的停车场。
广场在建成后应立即建立一个完善的物业管理机构,时刻监控着广场内的各项设施及景点,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保障广场的服务功能及整体景观。对于在广场中随意停放车辆的现象,应严加限制。所有城市广场的建设项目应由规划主管部门独立归档,以便定期跟踪检查,对于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处罚。在另一方面,拥有大量高素质的、积极参与城市空间环境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的使用者,也是高质量环境的重要保证。有了他们的参与,我们的城市建设将更富生机、更有效率。
三、下沉式广场的历史
解放后,江苏最早的下沉式广场出现于1985年连云港市淮海大学(今淮海工学院)校区规划设计,但未实施。自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某些设计师比较热衷于“下沉式”,几乎成为一种时尚的新潮。但十几年来,总的情况是规划设计多、付诸实施少,有幸实施的所谓“下沉式”广场也是不如意的多,成功者少。
造成上述情况,有诸多因素。依笔者所识,一个成功的真正意义上的下沉式广场应该兼具尺度、深度、空间的关连度三要素。
下沉的子广场,既然祈求取得空间、视觉和使用功能的效果转换,那么,其下沉量就必然需有一定深度,否则,就达不到预期目的。下沉量不大的所谓“下沉式”广场,如果置身其间,视线所及,都是杂乱无章的人腿和车轮,丝毫没有空间尺度、气氛、环境、视觉和场所转换的感觉,当然也谈不上美感。不能把城市广场理解为一马平川的整块平地,况且,广场的原地形总是高低不平的。设计师进行广场设计创作时,不能把稍有高差的处理手法均称之为“下沉式”,正如没有人把建筑平台、观景台等美称为“上沉式”一样。高差略有变化的处理手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下沉式”广场。
那么,下沉量以多深为宜?这与子广场本身尺度有关。笔者以为,一般应以人在子广场内尽量少看到蓝天、白云、高大树木以外的近处地面场景为宜。
下沉式广场不宜设计成尽端式的孤立子空间,它应当与邻近地下空间串连融合,成为整个空间序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孤岛感的子广场,不易吸引人流,而串连套合的序列空间方能引人入胜。
下沉式广场,打造城市的二度空间
它是一个围合式的开敞公共空间,它的整体与局部下沉于周围环境,它与地面广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空间的围合感、平面形态、地面设计和安全性等方面,作为高密度中心城市开放空间制作手法之一。
下沉,需要丰富的形式
下沉式广场因何而存在?一般来说,开发商并不会单纯地为了做下沉式广场而做下沉式广场,它主要还是为了与其相连的带式地下商城、地下会所、地下轨道服务,解决地下空间的通风、采光、消防等多方面的问题,提高舒适度,让原来属于地下的空间“重见天日”。
“下沉式广场作为城市开放空间的一种,其形式是多样化的。”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建筑师何兼指出:“下沉式广场既可做退台跌落状的垂直绿化;也可安置一些小品、几把椅子,提供休息空间;水景的处理也是比较常见的,由于下沉式广场与地面有一个落差,比较适合做瀑布、喷泉、水池等水景,水帘、水声以及溅起的水花可以增添景观的生动和趣味性。”
“另外,下沉式广场的大小要有一定的尺度,注意道路和广场连接上的处理。”何兼强调,“广场周围界限不能太明显,要与周围的马路、小区很好的融合在一起,避免成为一个独立的雕塑,或者说是‘硬地凹坑’。要尽量将硬质空间软化,使广场融入到环境中去,让人产生想下去看看的想法,而不仅仅是一个小口子。
四、下沉广场下沉多少
下沉广场下沉13米。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下沉式广场是城市休闲广场的一种设计手法,下沉式广场是孕育于主广场中的子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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