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景观设计(历史文化街区景观设计说明)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历史文化街区景观设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一、商业街景观设计原则有哪些?
友昌设计为你介绍商业街景观设计七大原则:
1、人性化原则
步行商业街具有积极的空间性质,它是城市空间的特殊要素,普遍地被看成人们公共交往的场所。由于它的服务对象终究是人,因此街道的尺度、路面的铺装、小品的设备都应具有人情味。
2、生态化原则
生态化倾向是21世纪的一个主流。步行商业街设计应注重对绿色环境的营造,如通过环保设计理念的嵌入和落地,降低噪声和废气污染。
3、善于利用和保护传统风貌
许多步行商业街都规划在具有历史传统的街道中,那些久负盛名的老店,古色古香的传统建筑,犹如历史的画卷,使步行商业街增色生辉。在这些地段设计步行商业街时,要注意保护原有风貌,不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4、可识别性原则
可识别的环境可使人们增强对环境体验的深度,给人心理上产生安全感。通过步行商业街空间的收放,界面的变化和标志的点缀可加强可识别性。
5、创造轻松、宜人、舒适的环境氛围
步行商业街是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人进入商场,忙于购物和娱乐,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紧张情绪,通过自然环境的介入,可以大大缓解这种紧张情绪,创造轻松、宜人、舒适的环境氛围。
6、尊重历史的原则
最大限度保持自然形态,避免大填大挖,因为自然形态具有促进人类美满生存与发展美学的特征。
7、视觉连续性原则
步行商业街线形和空间设计是从步行者步行的角度来看四维空间外观,且应当是顺畅连续的、可预知的线形和空间。
二、
三、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2015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与利用,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活动。
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以及已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地段的保护工作,按照文物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三条 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的领导,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本市建立以区人民政府为属地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日常巡查、现场保护主体的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制度。文物、城乡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制度的要求落实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日常监管和保护工作。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责任制,将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保护工作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六条 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破坏、损害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资金。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本级政府安排的专项经费。
(二)在城市更新改造等土地收益中留取的一定比例资金。
(三)国有历史建筑以转让、出租、举办展览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将该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八条 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下列用途:
(一)需由政府财政承担的费用,包括普查、测量、认定、标志牌和说明牌制作。
(二)国有历史建筑修缮。
(三)对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的补助。
(四)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规划编制。
(五)对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第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社会基金。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资助、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本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工作。第二章 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认定第十条 建成30年以上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
(二)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或者工程技术反映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艺术特色或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
(三)与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关的代表性建(构)筑物。
(四)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
对建成虽不满30年,但是符合前款规定特征之一,突出反映地方时代特点的建(构)筑物,也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第十一条 空间格局、景观形态、建筑样式等较完整地体现地方某一历史时期地域文化特点,具有一定规模,但尚未达到历史文化街区标准或者尚未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区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区。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土房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区人民政府有计划地开展文化遗产普查。普查成果经专家评审后,形成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进行保护,并告知保护责任人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保护。
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达到文物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标准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文物或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未达到文物或者历史文化街区标准,但达到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标准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历史建筑或者历史风貌区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未达到文物和历史建筑标准的,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登记为传统风貌建筑,按照本市传统风貌建筑的相关规定予以保护。
四、文化资源保护的范畴是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历史街区保护,历史城区保护吗?
历史文化街区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日益得到学术界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比如经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批准,由中国文化报社、中国文物报社联合主办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自2008年启动至今,已评选出40条历史风貌保护较好且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已入选的40条街区中,有许多街道已成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保护与发展的典范,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然而“历史文化街区”此一概念却系晚出,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都有待进一步深入开展。
一、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现状
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经济至上等因素,在我国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原本颇具地方特色或文化特色的街区,正在被保护造型无特点、似曾相识的规划和建筑所淹没,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特色危机。如有的历史街区不考虑地方特色,为了追逐现代化的脚步,热衷于高楼、广场的建造。例如,当三峡大坝将要蓄水,我们有幸参观了位于蓄水线下的秭归、巴山等古县城,县城中建于隋朝的青石板路面,各式石雕、砖雕、木雕等具有巴山文化符号特色元素的民居建筑,伤痕累累地披着厚厚历史的尘埃。它们的命运怎样?等待着被江水无情的淹没?有些历史文化街区已经被改造的没有了历史的痕迹,我们看到的只是具有现代特色的广场,周围却全是仅有一丝历史残迹的建筑。这些重复的建筑带给游客的却是乏味感的增加;许多历史街区在进行改造时,没有结合自己的文化和地方特色,进行全方位的考虑、策划,而是盲目拆除大量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建筑,讲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了完完全全的现代风格,但却割断了街区历史、文化、地方特色的脉络,损伤了街区的生机与活力。这样的做法给街区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二、历史街区保护的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是范围广泛的有生命的肌体,是千千万万人民生活的环境。它是一部写满历史的线封书,带人们回到历史的诗情画意,意兴阑珊之中;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历史文化街区也是现实的一笔财富,供子孙后代使用。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不仅是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方面,更多的,是对民俗民风,人文环境的要求,以适应人们新的生活状态。另外,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也是充满了艺术色彩的,当然也有现实因素的影响,比如社会效应和经济问题,这些问题都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到来了一定的困难,因而显得非常复杂,难度很大。
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相关策略
1.传统建筑内部的保护
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对于古建筑保护的重点集中在外部形式,往往忽略了建筑物内部的构造,尤其是对 一些普通民居的保护。为了达到文化街区整体上的和谐统一,只对建筑外墙面进行保护修缮。实际上,普通民居的内部构造更富有历史气息,通过内部构造,人们仿佛再现了历史时期人们的生活,与深宅大院比较起来,普通民居更富有生活气息。传统建筑内部的保护应当注重空间的分割和人员的安排,避免为了容纳更多的人而使建筑空间支离破碎。
2.民俗风俗的保护
根据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国内很多历史街区为了扩大景点效应,大量的增加以民俗为主题的项目,但是,据相关统计,这样做非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给人滑稽之感。大量的事实表示,伪造的历史文化很难在旅游业中立有一席之地。相反的,民俗风俗却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迁移。如今,已有现代文物保护专家提出古建移植,这样做,不仅能使得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也能够让其成为新的历史文化。民俗风俗虽然是抽象的,感性的,但也能够通过特殊的方式移到适合的地区进行新的发展。当然,移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历史街区的整体氛围,同时也必须考虑到街区的硬件措施,而对于这些活动的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
3.针对性的制定文化旅游方案
每条历史文化街区的形成与发展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能够在岁月洗礼下生存和发展,必有其独特的文化氛围和产业特色。大量的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文化与民俗民风,实现历史文化街区的经济复兴,才能使历史文化街区重新焕发生机活力。因此在业态选择上要结合传统文化,引进有特色、有内涵、有品牌、有聚集效应的商户;要积极鼓励回迁居民,以下店上坊、前店后坊等形式恢复传统器物的生产加工场景;要结合历史文化街区的景观元素,引进合适的业态,为游客提供配套服务。
4.保证文化生态载体不变
传统城镇格局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经验总结下经过历史淘汰做出的规划,在城镇的选址与方位、地域性气候与自然环境的综合考虑、建筑功能的兼容性和自然简朴的地方材料运用等方面,不少经验反映了可持续发展观念。城镇传统格局不仅体现了地域文化特色,而且其本身就具备重要的文化功能。因此,尊重传统格局,确保古城文化生态延续大格局不变确实非常重要。
四、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发展趋势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它的保护与开发绝不是简单的规划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实践。因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应当认真听取历史、文化、旅游、规划等各个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的意见,综合考虑历史文化街区的居住、文化、旅游等多项职能,同时结合街区的建筑保护规划、街区发展历史渊源、区域城市规划等多种条件,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定位和发展方向。
一方面,各级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制订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保护规划,从整体上做好其保护工作。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重点文物保护等文化遗产保护形式结合起来,真正将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化保护格局。
另一方面,应当提倡在保护好文物建筑的同时,注重保护传统民居及其环境,将具有突出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纳入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实施整体保护。不仅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还要保护与之相联系的、活态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如街区居民和睦的邻里关系、古朴的生活情趣和传统的节庆风俗等等,防止街区文化环境解体和空壳化倾向。其实,历史文化街区的人文生态环境恰恰是游客最为关心和感兴趣的对象所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存街区的文化生态也就是在保护最为核心的文化旅游资源。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景观设计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