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读过的书(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读过的书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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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的气质里,藏着你看过的书,还有你走过的路
在中国人的世界里,一直讲究“ 三句话见真章 ”的说法,意思就是初次见面,说上三句话,你这个人的基本框架,就能看出来了。
其实我们说,三句话能看出来的, 就是一个人的气质 。气质这东西,根本隐藏不住,而且也无法一蹴而就,它需要你长年累月的修炼。
很多年轻人,总以为漂亮的外观、华丽的辞藻、得体的举止, 就是一个好的气质。但这些总有点像空中楼阁,水中月、镜中花,一旦深入接触皆化为泡影。
而我觉得,真正修炼一个人气质, 就是你看过的书,以及自己所走过的路。
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了,这就导致很多人不读书 ,因为读书这件事,看不到任何收益啊 ,那还花时间读书干嘛。但其实他们缺少战略思维。
读书一方面,可以帮助你开阔视野, 因为每个人都是井底之蛙,坦然的承认,也不是啥坏事 ,再怎么厉害的人,思维都是局限性,你所能听到的声音,都是自己选择的。
而且我们说,大部分人身边的朋友,也是和自己相同价值观,相同学识的。所以这就导致,你一直在笑别人“目光短浅”,而自己却也是被认知框住了。
《逻辑思维》的罗振宇, 曾经在一次读书会上说过。
而一个人,也是永远无法赚到,自己认知以外的钱 。比如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他们总以为勤劳致富,只有努力才能赚钱。一个人躺着怎么有钱入账呢。
但是股神巴菲特,即使啥也不做,也每天入账一笔巨款。他的收入,就是被动收入。躺着就有钱入账,这对于很多传统观念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接受。
所以读书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断的开阔你的眼界,让你认知不断打破壁垒。 而且当你的视野开阔以后,自己的心量也会被打开。
很多人对于读书,有一个误解,他觉得自己记不住书中的内容,非常的困惑,而且认为既然记不住,那还读书干嘛呢。
其实我们说,谁都记不住, 你读完一本书,几天以后再去回想,你会发现全部忘记了 ,只记得一些细枝末节。但是它已经跑进了你的心里,融入到了你的血液里。
我个人是有这样的体会的,比如说看完 《红楼梦》 以后,每每看到那些“ 八面玲珑、巧舌如簧 ”的人,我都能浮现王熙凤的身影。
但她的结局,曹雪芹给安排的,是被衙役在寒冬腊月里,裹着一个凉席,丢在了乱坟岗里,所以才有了“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
所以我的人生价值观里, 对于算计这回事,总是有一种隐隐的担心 ,因为你再怎么精明,也不要忘了,也老天爷这么一算。
这就是看书以后,开始逐渐影响我的人生观,自身的气质,谈吐也会被影响。
我还记得在 《圆桌派》 里面,有一次马未都先生说过。
到了一定年龄以后,我越来越发现, 一个人想立起来,你必须得去经历,自己吃过一些亏,熬过一些低谷,你才能真正的“三十而立”,不然你永远是个小孩。
现在很多女孩子嫁人的时候,说“ 妈宝男 ”那是坚决不能嫁的,其实我觉得,不是说听妈妈话的男人不能嫁,而是只听妈妈话,自己毫无主见的男人,千万不能嫁。
往往这类男生,就是没有立起来,从小到大活得太安逸了,没有遇到过什么事情,自己也从没有经历过大的挫折,也不知道一无所有意味着什么。
其实这就是温水里养大的孩子,没有看到过 社会 的真相,被家人过分保护了。
德云社的郭德纲先生,曾经调侃过这类人。他是这么说的。
“一个小孩,从小给他八个耳光,长大以后就是活金刚一个,水火不惧;但你要天天宠着他,没准到了60岁以后,走在大街上被人瞪一眼,当场就被气死了。”
虽然是戏言,但我觉得这是真的,经历过事的人,打眼一看就知道能立得住,但是那些未经历事的孩子, 遇点事情就着急忙慌的,根本没有静气,也很难成事。
所以,年轻人多去外面走走,多去经历一些事情,你自己经历多了,自然能明白,什么是“ 优胜劣汰 ”,什么是“ 适者生存 ”。
我还记得海明威的 《老人与海》 里,老人八十多天没有捕到鱼,好不容易捕到一条大鱼,还被鲨鱼分食了,自己也差点丧命。
但是回来以后,老人只是喝了一杯黑咖啡,又继续扬帆起航,出去捕鱼去了。 我个人觉得,这真的很深刻,无论生活怎么对你,你还是得继续啊。
余华的《活着》里面,也是的,富贵送走了所有的亲人,最后牵着一条老黄牛,安详的过着自己的晚年,也没有多少牢骚、怨言。 这就是厚重的人生。
你的气质里,藏着你看过的书,还有你走过的路。
有一天,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和自己的棋友在公园下棋。
这时候邻居跑来了,大声的说,“ 你家房子着火了 。”
老人看了一眼气喘吁吁的邻居,淡然的说,“是真的着了吗?”
邻居大声说,“当然是着了”。
老人继续看着棋盘,随口说道:“ 既然已经着了,那就先把这盘棋下完再说 ”。
哈哈哈,有的时候,气质这回事,真的需要岁月的洗礼。
我是阿文,持续和你分享更多的人生困惑。
二、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青年时代就喜欢读作家贾平凹的文章,但那时读的是他的小说,此后漫长人生,很少静心看书,直至初遇。
不知谁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今早读了《贾平凹散文精选两篇》,被他质朴幽默、形象生动的文字深深吸引,当读书成为一种习惯时,从书中感受到的不仅是文字的优美,而且能领悟到更多的人生哲理。
“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可见读书是一件多么有用的事,培根曾经说过“读书使人明智”。让我们一起来读读贾平凹的散文《丑石》。
丑石
我常常遗憾我家门前的那块丑石呢:它黑黝黝地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在这里的,谁也不去理会它。只是麦收时节,门前摊了麦子,奶奶总是要说:这块丑石,多碍地面哟,多时把它搬走吧。
于是,伯父家盖房,想以它垒山墙,但苦于它极不规则,没棱角儿,也没平面儿;用錾破开吧,又懒得花那么大气力,因为河滩并不甚远,随便去掮一块回来,哪一块也比它强。房盖起来,压铺台阶,伯父也没有看上它。有一年,来了一个石匠,为我家洗一台石蘑,奶奶又说:用这块丑石吧,省得从远处搬动。石匠看了看,摇着头,嫌它石质太细,也不采用。
它不像汉白玉那样的细腻,可以凿下刻字雕花,也不像大青石那样的光滑,可以供来浣纱捶布;它静静地卧在那里,院边的槐荫没有庇覆它,花儿也不再在它身边生长。荒草便繁衍出来,枝蔓上下,慢慢地,竟锈上了绿苔、黑斑。我们这些做孩子的,也讨厌起它来,曾合伙要搬走它,但力气又不足;虽时时咒骂它,嫌弃它,也无可奈何,只好任它留在那里去了。
稍稍能安慰我们的,是在那石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凹儿,雨天就盛满了水。常常雨过三天了,地上已经干燥,那石凹里水儿还有,鸡儿便去那里渴饮。每每到了十五的夜晚,我们盼着满月出来,就爬到其上,翘望天边;奶奶总是要骂的,害怕我们摔下来。果然那一次就摔了下来,磕破了我的膝盖呢。
人都骂它是丑石,它真是丑得不能再丑的丑石了。
终有一日,村子里来了一个天文学家。他在我家门前路过,突然发现了这块石头,眼光立即就拉直了。他再没有走去,就住了下来;以后又来了好些人,说这是一块陨石,从天上落下来已经有二三百年了,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不久便来了车,小心翼翼地将它运走了。
这使我们都很惊奇!这又怪又丑的石头,原来是天上的呢!它补过天,在天上发过热,闪过光,我们的先祖或许仰望过它,它给了他们光明,向往,憧憬;而它落下来了,在污土里,荒草里,一躺就是几百年了?
奶奶说:“真看不出!它那么不一般,却怎么连墙也垒不成,台阶也垒不成呢?”
“它是太丑了”。天文学家说。
“真的,是太丑了”。
“可这正是它的美”天文学家说,“它是以丑为美的。”
“以丑为美?”
“是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正因为它不是一般的顽石,当然不能去做墙,做台阶,不能去雕刻,捶布。它不是做这些顽意儿的,所以常常就遭到一般世俗的讥讽。”
奶奶脸红了,我也脸红了。
我感到自己的可耻,也感到了丑石的伟大;我甚至怨恨它这么多年竟会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而我又立即深深地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
三、“你的气质里,藏着你曾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你是个有故事的人,在你的气质(言行举止)中体现得很明显。
气质在社会所表现的,是一个人从内到外的一种内在的人格魅力然后所发挥的一个人内在魅力的质量的升华。所指的人格魅力有很多的,比如修养、品德、举止行为、待人接物、说话的感觉等等等等,所表现的有高雅、高洁、恬静、温文尔雅、豪放大气、不拘小节、立竿见影等。
气质(Temperament)是表现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与指向性、等方面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人的气质差异是先天形成的,受神经系统活动过程的特性所制约。孩子刚一落生时,最先表现出来的差异就是气质差异,有的孩子爱哭好动,有的孩子平稳安静。
它只给人们的言行涂上某种色彩,但不能决定人的社会价值,也不直接具有社会道德评价含义。气质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成就,任何气质的人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都能在不同实践领域中取得成就,也可能成为平庸无为的人。
四、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与爱过的人网络散文
01
看着大家都在刷科比的最后一役,我的思绪也如潮水,沉溺其中,奔涌上来的,都是闪亮的情怀。
什么是情怀?在我看来,那是你所有的“一念执着”。
而与对科比的执念不同,我当年喜欢的,是和他同在湖人队的奥尼尔。
那时初中,我在一所国际中学读书,那里采取全封闭式管理,每周末回家一次。当年最不愿意做的事之一就是清晨跑早操,体力不行的我每次都很犯怵在操场这几圈。直到有天,我遇到了隔壁班的他。
也不知那是怎样奇特的一天,让我一转头,就看到他干净明澈的笑容,仿佛一颗心都要陷进去了。脑子里想了好几秒,也不知道该怎样回应这样的微笑。我紧张又装作若无其事的向室友打听他的班级和姓名,几近周折才和他认识。
是不是初中那会儿,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高高瘦瘦,篮球打得好,笑容阳光的男生呢?
“你看NBA么?”他问我。
“看啊,你喜欢哪队?”
“森林狼,我喜欢加内特,他是个传奇。”他笑着说。
“那,那你觉得除了加内特,还有谁比较厉害?”我故作镇定地问。
“当然是奥尼尔啊,号称大鲨鱼。”
“好巧!我超喜欢奥尼尔。”那是我好多年来说得最心虚的一句话。
就这样,他喜欢他的森林狼,我成了湖人的铁粉,虽然此前没接触过,但我可以学。我主动去收集球队的资料,熟悉比赛规则,也慢慢在中考的缝隙和他一场场的追球赛,而这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源于早操时他给我的那个灿烂的微笑。
情怀,是因为你喜欢,所以会喜欢着你的喜欢。
02
2002年的夏天,我爱上了韩日世界杯上的英格兰7号——贝克汉姆。
与众不同的发型,俊朗的面孔,中场长传,圆月弯刀,我用尽了所有美好去形容他。
可贵的是,他还那么爱妻子,宠爱他们的儿子,对国家队有担当,对老东家曼联有热情。在我还不能理解透彻“完美”一词的年代,他就是完美的。
那时,他就是“情怀”本身。他在哪个球队效力,我便是哪个队的拥护者。不知不觉,已经喜欢了十几年。
为他每场比赛的出色发挥而欣喜若狂,也为球队每一次的成败而担惊受怕。
之后才明白,既然热爱,还谈什么成败。
后来,伤病、飞鞋事件、退出英超,有很多质疑的声音,说他不爱足球,那一刻我却好想大声告诉全世界:“你见过不爱足球的人带着伤跑满90分钟比赛吗?”
直到有天,他宣布退役,永远告别他深爱的绿茵场,那时《天下足球》制作了一期纪念他的节目,我从头哭到尾。这一切终将逝去,“贝影”远去亦永存。
不会再有第二个小贝,让我疯狂到对着电脑一下子三四个小时去收集整理他的海报,去查很多英文词典然后战战兢兢给他写下第一封信,去度日如年的盼他回信,去求出差的爸爸从英国带回他的自传。
可那是偶像啊,代表着一个时代,也是一段无法超越抑或重来的记忆。以后的以后,会有比他优秀的人,但那不是他。即使有另一个他,夜来幽梦忽还乡,我们,也不会再有第二个青春去奉陪。
越长大越明白,不是哪个年龄段都经得起熬夜与嘶喊,癫狂与彻谈。
也越长大越明白,有一种孤单,是仿佛自己独自站在世界边缘,没有人懂。
情怀,往往与一段不可替代的记忆有关。时过境迁后回看,你依然说不清到底哪里好,但是,除了他,谁都替代不了。
03
当时看作家汪曾祺的《文学回忆录》,他写早年膜拜沈从文,听说他在西南联大教书,便立志考到那里,喃喃道:“听这样的课,穿一座城,也值得。”
我不曾理解这样的做法,直到喜欢上陈奕迅的歌。
我一般第一遍听他的歌,第二遍仔细把歌词下载反复看,背下来,再听歌,如此循环往复,乐此不疲。那是,为了他的演唱会,何止穿一座城啊,跨过大半个中国都心甘情愿。
而有生之年,和所爱之人去听他的.歌,成了我们几个闺蜜共同的愿望。
曾在文章里写过,“和对的人去看场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并不是少年时代才有的轻狂与冲动,而是平凡生活中,一个需要偶尔燃起的炽烈而疯狂的梦想。”
想象和喜欢的人一起,走进场内,依偎望着头顶满目星光,听舞台中央的他款款唱着不朽爱情,道着人世风雨,执手相看,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如他所唱,“难离难舍想抱紧些,茫茫人生好像荒野。”也许Eason的想法也是如此,他用心唱过那么多情歌,其实并不旨在在歌颂爱情的缺憾美。而是在提醒我们,“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情怀,告诉我们珍惜的意义。
后来,岁月如水,我们多了些许克制与隐忍,激情仍在,却也慢慢接受那些生命中无力的事。
认同一句话,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你读过的书,走过的路,与爱过的人。
小时候跟弟弟妹妹追着《哈利·波特》,那是只属于我们三个人的共同记忆。我们从书追到电影,每次都是三个人一起去买票手挽手进场观看。后来弟弟参加高考,妹妹毕业工作,我出了国,我们天各一方。有一次在纽约偶然看到美国邮局发布的一套《哈利·波特》纪念版邮票,毫不犹豫的买了两套带给他们。不为别的,只为那些年,一起看书追剧的岁月。
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的去生活与爱。爱了他那么多年的我们,却含着泪水,难以忘记他第一次到达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日子。
其实,所谓“情怀”,不只是一种追忆的态度,更是因为在他们面前,我们能找回那个最勇敢的自己。别说什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能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是何等幸运的事。不会喝酒的年纪,我却愿半醉为诗,笔墨一时潇洒;以笑当酒,情怀万古风流。
那是属于我们的史诗。哪怕此后万籁俱寂,只要那时星光耀眼,便一生无憾。
我想,令一个人老去的,从不是年纪,而是你曾经坚守的信念与情怀。慢慢地,我们学会了妥协。几番追逐之后,情怀远遁心中。
那种感觉,仿佛你闭上眼睛,也能感受到那强烈的日照,亮晶晶的河面,在水里玩球的小孩,岸上跳舞的成年人与震耳欲聋的音乐,蓦然回首,自己也在其中。
我知道如今,“情怀”一词有时被加上了商业的标签变了味道,但我心底所渴望的,依然是最初那份最纯粹而诚挚的执着。
有生之年,你们实实在在踏过我宇宙,别人如何能明白透。
那绝不只是只存刹那的惊鸿照影,而是一场我可以用来告诉自己,只要闭上眼睛,就不必醒来的梦。守着它,便守住了一份放在心里的念想,此后以沧桑为饮,年华果腹,转身,却不是永远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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