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排名广告法(知名 广告法)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十大排名广告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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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端”是不是最新广告法极限词(违禁词)?
“高端”不是最新广告法极限词(违禁词),可以使用,但要慎用。
如果前面加个“最”字,“最高端”,那就是违禁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令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来源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九条第(三)点: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史上十大恶俗广告有哪些?
NO.1:“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如果脑白金不好,请你告诉100个人……如果脑白金好……”要说“脑白金”的“烧钱”本领在中国广告业界是一流的,恐怕没有人不信。
每晚在多家电视台黄金时段,这种对十几亿中国人的“疲劳
轰炸”近乎疯狂。从开始的几岁孩子模仿卡通老爷爷老奶奶抱着“脑白金”跳舞引得全家人哈哈大笑,到后来一看见“脑白金”登场就赶紧换电视频道,久而久之,人们对这种广告战术也渐渐失去了兴趣。
2002年11月28日,因在广告中涉嫌夸大宣传、同时涉嫌篡改卫生部批准的产品说明书,“脑白金”广告在湖南遭禁。
NO.2:“等着你来包”
一名性感女郎跃然画面上,下端一行极具挑逗性的大字:等着你来包。这个“广告发包”的广告,其中“包”字还特地用黄色作了处理。若非凑近细看,还真看不出广告右上角的一行小字“遍布全市的黄金广告位”。
对于这幅悬挂在深圳市华强路上引起争议的广告,创意者颇为洋洋自得,“广告需要的就是卖点,能引起路人注意,说明我们的创意是成功的。”而当地工商局广告主管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不过是广告公司的一个创意而已,在画面中并没有出现暴力或色情的东西,没有违反《广告法》,“对于一些新奇的广告创意,市民完全不该朝‘邪’处想”。
究竟是市民想“邪”了还是广告公司想“邪”了,在法律对此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恐怕一时没有人说得清。但深圳当地市民对此广告的轻蔑和反感之情是显而易见的,“广告没有问题,那就是市民自己‘心存杂念’,是市民的素质问题了,就像说完‘黄段子’的人突然一脸严肃地宣布,不许笑,谁笑谁就是流氓!”
NO.3:“有了金银花牙膏,咱老少爷们才吃得欢!”
两则广告发生时的情景大致相同,都是衣着华贵的皇帝老儿和一帮臣子在一边品尝山珍海味,一边纵情饮酒作乐。一则是皇上的牙突然疼了,恰好金银花牙膏出现,皇上一用“立竿见影”,于是龙颜大悦,“有了金银花牙膏,咱老少爷们才吃得欢!”。另一则是皇上酒喝多了,惹皇后担心,但殊不知皇上悄悄服用了“海王金樽”,“第二天舒服一点!”
且不说那时候是否有了类似“海王金樽”的“宫廷秘方”之类的解酒药,但要说古时候就有了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牙膏,恐怕是一件“强奸历史”的事。况且,还没听说过哪种牙膏对治牙疼有这般特效的功能,简直比任何镇痛消炎药还灵。
另一个令人胃口泛酸的是广告所透露出的一股千年陈旧迂腐的“君权”和“腐败”气息。且不说在当今民主法制的时代,你一个堂堂的“一国之君”不顾黎民百姓生死而公然在电视上纵情吃喝,而且,就你这吃喝还能派生出一套“后勤服务商品”来,牙被咯了赶紧上某某牙膏,酒喝高了赶紧服某某“金樽”,哪里还有一点“勤于朝政”、“贤君明臣”的影子?
再说了,如今的“宫廷秘方”多了,四处流传,俯首皆拾,你一个假皇帝老儿在这儿作秀又算得了什么?
NO.4:“让你感觉就像一浪接一浪”
先是一位表情慵懒、衣着性感的外国美女依偎在床上,挑逗地对着观众说:“我觉得还不够耶!”然后,一位英俊的外国男士一边发动着摩托车一边说:“我希望我能更有力!”紧接着,在一间酒吧里,一位娇滴滴的女子温情脉脉地看着身边一男士说:“更有劲,我会更喜欢!”最后,“劲浪”牌口香糖突然现身,画外音高喊着——让你感觉就像一浪接一浪!
性感美女、床、猛男、一浪接一浪,一切的一切不由得不让人浮想联翩。策划者当然知道他们想要表达的是什么,也知道如何让人一下记住这个性感十足的口香糖名字。与此类似的是一则曾经出现在北京地铁里的“恒基千百千商城”的开业广告,画面中一名性感女模特,胸前钮扣崩开,露出了性感的胸部的一部分,旁边配以“开了”的广告语。
“性暗示”广告的高明在于它能够巧妙调动起你的荷尔蒙,并让你深刻地记住它;它的拙劣在于它始终在刻意迎合某些低级趣味,并且,除了以“性”为诱饵之外,它似乎再无其他伎俩可施。
NO.5:“爱一个男人不如爱只狗”
在一幅三米多长、二米多宽的喷绘广告上画着一位金发美女,正对着一只蹲在茶几上的洋狗喃喃细语,右上方有十个醒目的大字,“爱一个男人不如爱只狗”。这是在古城西安某大厦入口处悬挂的一幅某女性用品公司的形象广告牌。
这幅将“男人”与“狗”相提并论的广告立即引起了当地男士的集体愤怒。策划者——一家经销女性用品的公司则声称他们策划的本意只是强调女性多开创属于自己的空间,并没有把男性和狗相比或者有歧视男性的意思。
无独有偶,在成都也出现过一幅女式皮鞋的广告牌。画面上,一位时尚女子脚穿一双精巧别致的皮鞋,踩在两个男人的头上。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令成都男人们的自尊“很受伤”。
《广告法》有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了解基本的广告常识也好,哗众取宠突出其商品也好,为女权主义者“捧场”也好,这两幅广告在犯了低级错误的同时,也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NO.6:“确保安全,自有一套”
2002年11月,一起在北京二中院开庭的诉讼通过媒体报道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是国内知名的安全套生产厂商——“杜蕾斯”和“杰士邦”。虽然双方就侵权与否的问题在法庭上争论得面红耳赤,但业内人士指出,这只不过是在国内安全套广告尚未“解冻”的情况下,有关厂商为自己产品精心策划的又一次成功宣传而已。
在这以前,为了宣传和扩大自己产品知名度,两安全套厂家可谓是“费尽心思”。1998年,“杰士邦”在广州80多辆公交车身上刷上“无忧无虑的爱”六个大字,引起轩然大波;2000年,在武汉市,“杰士邦”竖起一幅宽8.5米,高40米的巨型广告牌,被称为中国第一个大型户外安全套广告;2001年,“杰士邦”“确保安全,自有一‘套’”的广告牌又在长沙出现。
老对手“杜蕾斯”也不甘示弱,多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及答谢酒会等公关活动;尝试在杂志刊登广告,并随杂志赠送安全套;并将其生产商的名称赫然打在央视艾滋病公益广告上。
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知道随着安全套广告在公益宣传场合的逐渐放开,两家炒作高手又会玩出什么新花样?
NO.7:“饱暖思什么?猜猜看……”
“饱暖思什么?猜猜看……”,“饱暖思淫欲?”,不对,答案是“美化家居”!
7月份时,南京市主干道上的一巨幅广告牌同市民玩起了如此弱智的“智力游戏”。现场一位市民汪先生气愤地称:“太不雅了!略懂古文的人都知道‘饱暖思淫欲’这句俗语,广告做到这份上真给南京城抹黑!”
对此,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巨幅广告都是经过批准的,要断定是否违规,主要是看广告内容有没有明显的字眼涉及黄色的不健康内容,或贬低别人夸大自己的意味。对于这种打“擦边球”的情况工商部门也不好管。究竟管不管得了呢?当地市民倒很快有了好主意:给工商部门有配备诸如社会学家、语言学家、心理学家一类的专业人才,组成权威的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广告思想内容的审查。
NO.8:“美,没有头”
究竟是“美女没有头颅”还是“美丽没有尽头”呢?好像无论怎么样来理解这块立在北京东四六条路口的薇薇美容院的形象广告都让人觉得牵强和别扭。最要命的是,那广告牌上的美女赤裸着上身,尽管用双臂环住了胸部,也尽管没有露出娇美的脸庞,可那挡不住的万千“性感”与“风情”已足令人心跳加速、想入非非。
这位美容院的“形象大使”刚一站到路边,就招致过往路人直摇头,一位大学生说,广告似乎在暗示美容院里的“色”、“香”涌流,显得十分粗俗。而一位老人则说,这种内容不健康的广告令首都的形象大打折扣。
NO.9:“想知道清嘴的味道吗?”
“想知道亲嘴的味道吗?”每天,一位眼睛圆圆,嘴唇翘翘的青春美少女手拿一盒绿色含片,放在嘴上作“亲吻状”,然后又急急地“辩解”,“我说的是‘清嘴’的味道哦!”
最先对这则“有色”广告表示抗议的是中学教师。他们说,孩子们不仅口袋里成天装着这动辄几元钱一小盒的极为普通的口香糖,而且,还一见面就拿出来互相嘻嘻哈哈,“想知道亲嘴的味道吗?”
很明显,“清嘴”口香糖一开始就毫不客气地瞄准了中学生们的钱包。广告画面上,那清纯的少女,绿色的口香糖盒子、“亲嘴”的味道无一不是诱惑着中学生对于初恋的无尽憧憬和遐想。而要想尝尝“清嘴”的味道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记者曾经有过一次“清嘴”的体验。这种火柴盒大小、几十粒小颗粒装的口香糖看上去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味道也及其普通,居然在超市能卖到5元一盒,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NO.10:“1:1:1”
一个孩子告诉你“1:1:1”,一个家庭主妇有点面带疑惑地说“1:1:1”?一位老奶奶凑近一位老爷爷耳边大声说“1:1:1”……
初次登场的某种食用油广告在连续几个月的时间里将许多消费者搞得“云里雾里”,偏偏每天还要反复灌输几次“1:1:1”,直让人烦不胜烦。到后来,可能连策划者自己也意识到了,对广告作了改动,虽然“1:1:1”还是没少,却多了许多柔声细语的对油营养成分的讲解。
不过问题却恰恰出现在这“1:1:1”上。很多消费者看了广告去购买该产品,发现其营养成份并非和其所宣传的一致,认为“1:1:1”完全在误导消费者。一位消费者杨先生冲着它“符合三大权威机构推荐的膳食脂肪酸完美比例”去购买,仔细研究了其“营养资料表”,却发现每100克油中,三种脂肪酸的平均含量分别为12克、44克、44克,实际配比就应当是“0.27∶1∶1”,根本不是“1∶1∶1”的“完美比例”。
三、2019年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
9月1日起新广告法全面实施,按照新法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部分手机厂商有可能在这一轮新法规推行过程中倒下。
因此,这项法规也被另类的解读为“将手机行业的撕逼扼杀在摇篮里”。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罚?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于是在坊间就传出了这样一份绝对化用语表单: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唯一、首个、首选、最好、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际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
大致整理了一下,带有“最、一、级/极、首/家/国”等前缀或者后缀的词汇,都有可能被解释为绝对化用语,进而撞在新《广告法》的枪口上,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
(插播一条科普广告)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触犯新广告法底线,单独的罚款方面,20万起步,最高100万元(详见新广告法57条)。
(好了,广告完毕,下面开始进入正题)
哪家厂商会被罚?
你可能不关注处罚力度是什么,怎么样,但一定想知道谁有可能成为在新法规推行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手机厂商?
(请注意了,导演说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超级手机
新法规面前,乐视最有可能率先中枪,别人是在产品宣传内容出了绝对化用语,乐视这连产品名字都可能会进入被禁之列,而且与别家不同的是,乐视出现这种问题的还不止一款产品,超级手机、超级电视、超级遥控器集体中枪。
对于被禁的可能,乐视没有正面回应,但超级手机官微却没有放过对新法规的调侃,在转发的一条新一轮开售的微博里,超级手机官微这样说到,“现货售罄的速度和乐迷们的热情,只能用旧广告法的违禁词来形容”。
另外,坊间也还流传出了一些疑似官方的海报,风格跟超级手机官方微博的口吻很一致。
解决方案:抱歉,乐视,这个实在想不出来怎么帮你,不敢引火烧身。
极窄边框
华为官网的产品宣传页和绝对化用语表单中的词汇产生直接冲突的地方不多,主要是在一些内容细节上,比如华为P8设计部分的产品描述上,对0.8毫米边框的描述是“极窄边框和超薄机身”,这两个词虽然比较低调,没有大张旗鼓,但仍然处在法规明确的范畴内。
而对P8处理器麒麟的描述,华为对一些词汇进行了化用,比如“极致”变成了“极智”,虽然这种词汇包含有“极”,但会不会因此而遭到处罚,还没有准确的说法。
解决方案:0.8毫米窄边框,直接告诉别人结果好了。
无双,有此一双
苹果的这句话第一眼没看懂,太有文化底蕴了,冥思苦想了一上午然后一拍脑袋,这说得不就是iPhone6和iPhone6Plus这一对产品吗?
问题是,似乎这和新广告法没什么关系啊,乍一看好像是,但是想一想,无双,举世无双,也是一个绝对化用语,尽管苹果只是用了后半部分,但跟华为在处理海思处理器的情况是一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方式会不会也包括在处罚的名单当中?
(请相信,这真的是最后一次插播:独一无二确实可以定义为绝对化用语,举世无双和无双估计跑不脱)
解决方案:天生一对,我看这个还不错,若采用请支付五毛创意费。
极致影像
金立在M5这款手机产品的宣传页上,采用了“极致影像”这个词汇,先不考虑产品特性,标题中“极致”和“极品”差不多是一个意思,所以和新广告法存在冲突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
解决方案:我们拍照好,直接夸自己就完了,还直观,夸也得讲究一个度,极致也太没谱了吧。
性价比之王
乐檬K3的宣传页上面标题毫不忌讳的写着性价比之王,大概的翻了一下同类产品,不少而且相当不少,像什么魅蓝2、红米2A,所以说自己是性价比之王挺不合适的。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性价比之王虽然也没有出现在极限词汇的榜单里头,但仍然也是一个绝对化用语,性质大概和掌门人、王牌一类的词汇是一样的。
解决方案:乐檬K3,不能再便宜了(文案帝有木有)。
荣耀首款
侧边指纹识别,荣耀确实是首款,好像手机行业里面还真没有人这么做,但对不起,即便是你首款,好像也不能这么说。
绝对化用语榜单里也提到了不能用首款来描述自己的产品,这倒不是说实话不行,首款这个东西太过于夸张,但话说回来,是不是首款不重要,产品实力过硬,还在乎是不是个首款?
解决方案:首款不行那就含蓄点,换成“有创意的侧边指纹识别”
机皇
机皇这个词听起来就让人匪夷所思,机皇是什么鬼,发明这个词的前辈,请你告诉我机皇是哪一路神仙,这听起来不觉得怪异吗?
当然,你觉得怪异是你的事情,还是有人用的,比如小米Note。
雷军老板给这款机器整了一个“安卓机皇”的头衔,这是要让三星、LG、Moto一众人等的脸往哪里搁?不管怎么样,这个头衔估计以后不能再用了,这跟乐檬K3遇到的情况也是一样的,相类似的皇啊、帅啊、王侯将相啊,应该是都不行了。
解决方案:封号没那么重要吧,还是自封的,不如直接说高性能安卓旗舰,至于多高,让别人自己猜好了。
工匠精神下的极致追求
360说自己的奇酷手机是“工匠精神下的极致追求”,看到工匠精神实在难让人提起精神,锤子手机发布后的这一年时间,工匠精神都泛滥了,话说,锤子手机发布之前,你们那些说工匠说精神的厂商,之前都没有工匠吗,都没有精神吗?都是机器批量化车出来的东西,哪有什么工匠精神?消费者他们懂着呢。
好了,其实想说的是,你怎么说工匠精神都没人管,但在新广告法实施以后,你要再说极致估计就不行,前面极品的例子就在眼前,当然如果任性,有钱,当我没说。
解决方案:要是非要说工匠精神,那换成工匠精神下的不懈追求也行啊,换了一个词,我看到的是你在努力,而不是你在吹牛(小小的文艺一下)。
一切的配置都是一流的
锤子发布之后,用了一堆极限用语,包括“世界级”、“史无前例”、“目前全球最好用的摄像头”等,后来因为挨告,把“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改成了“我们认为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但那个时候,官方的回应是除了这一处改动,其他都没有变动。
现在,情况有点不太一样,不仅“我们认为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再度换成了“我们眼中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像“一切的配置都是一流的”,现在也变成了“全部配置都是精心挑选的”。
面对可能出现的重罚,锤子虽然还在玩文字游戏,但也不得不低头,换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
解决方案:面对锤子的文案,全球第二好的文案表示,这条没有解决方案。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之用,关于绝对化用语的准确性,还需要等待工商主管部门的行政解释。
(最后,请允许我郑重的说一声,后面真的不会再有插播了)。
四、请问新的广告法产品名称和内容介绍可以使用顶级,最好这些词吗?
不行,极限词语都不行,什么家电领导者、全国销量第一、金牌、首选、最受欢迎、最受信赖、排名第一、最佳、比如标题广州最好的医院是哪家?不行,致力于成为广州最好的家电品牌,这些都不行,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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