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中山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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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自考中山大学哲学申请学位的条件是什么?
中山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Post By:2008-6-27 11:34:24
毕业论文和实践环节考
各专业的联系电话如下:
汉语言文学:中文刊授中心 84113113。
哲学:哲学刊授中心 84113341。
法律:法律系办公室 84038700 冯老师。
计算机及应用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系自学考试指导中心 84112734。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刊授辅导中心 84110991,84113956
护理学:护理学院 87332134。
关于学位申请
中山大学主考的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提出学位申请。
1、申请学位的条件
A、本科段课程〔英语(二)或科技英语不计在内,但要成绩合格〕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B、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C、通过全省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广东省学位办统一颁发的《外语统考合格证书》。
2、申请时间
每年的7-8月,考生必须向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请提供所学专业、毕业时间、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9月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寄出《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必须提交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科段成绩的复印件、3张大一寸彩色照片。
3、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必须在毕业的第二年提出学位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每年一次(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方能授予学士学位。 注意:申请学位的机会只有一次,超过时间不申请或"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再行提出申请。
各专业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
汉语言文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哲学:中国哲学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
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A)、综合科(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A])。
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生毕业时颁布证情况是怎样的?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由中山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合作,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性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在招生、录取、就业、学生户口迁移等方面具有与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同等的法律地位。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均为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三、中山大学补考三门,平均绩点超过2.0,英语四级通过,还能授予学士学位吗?
可以啊,不用担心的
四、中山大学毕业绩点要求
达到3.0以上。中山大学官网信息显示,毕业绩点要求为应达到3.0以上,其次还要求是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领域的学士学位,雅思总分需达6.5分,单项不低于6.0分。中山大学,简称中大,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
以上就是关于中山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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