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园管理规定
公园改造方案(锦州古塔公园改造方案)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公园改造方案(锦州古塔公园改造方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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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园管理规定
公园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科学、艺术地配置建筑、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市容,为公众提供优美舒适的游览、休息园地和文化活动场所,热情周到地为游人服务,向游人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
扩展资料:
为了推动公园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园管理人员的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以及《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辽宁省公园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游乐园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公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园林植物管理
1植物景观是公园的主体和基本内容,公园管理者应当把植物景观管理放在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绿地率应保持在70%以上。
2植物景观管理的总的要求是: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的栽培、调整和管护,达到并保持规划设计的景观效果。创造-一个花木繁茂、景色优美、环境舒适、意境深邃的园林艺术境域。
3已建成定型的植物景观和具有--定历史意义的景点、景区,应严格保护,加强管理,不得擅自改变。
4尚未建成或景观质量不高的景点、景区,应适时进行植物景观调整和景点改造,但调整改造须遵循建设部颁布的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事先制定设计方案,经审查后实施。
5植物景观调整和景点改造设计方案按下列程序报审:区县(市)管理的,由公园组织方案设计,报区县(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地处公园主要游览景区或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植物景观调整和景点改造设计方案,主城区的公园均须报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审查后方能实施。
6植物景观调整和景点改造方案经审查后,--般由公园组织绿化技术人员和技工负责施工,确需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的,应由园林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单位承建。
二、公园设计重点是什么?城市生态公园设计
公园设计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运用园林艺术和工程技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建成美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游憩境域的过程。下面以城市生态公园设计为例,向大家介绍公园设计重点是什么。
城市生态公园是保护及改善城市系统的生态基础和生态结构,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存环境,保护自然景观以及物种的多样性。城市生态公园的本质还是公园,可以供游人休息,散步,锻炼身体,享受清新空气。人有亲近自然的天性和权利,城市当中的生态公园,不应该以隔离人的活动为代价,而因适当引导和规范人的活动,使之遵循生态原理,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场所。
城市生态公园设计的指导思想
生态公园是以森林植物与生态环境等自然景观为主体的郊野型公园, 其规划设计应突出自然景观, 而以人文景观为辅。生态公园在整体上应该是点、线、片、面相结合形成的生态植物群体, 并且通过植物、水体、地形、道路、建筑等要素创造森林公园环境和园林景观。在植物配置上, 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形式,使具有不同生态特性的植物能够各得其所, 充分利用环境因子, 构成和谐有序、稳定的群落; 在景观上应该体现丰富多彩城市风貌, 体现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城市生态公园的特征
城市生态公园具有“真”、“健”、“美”的基本特点。
所谓“真”,就是生态公园的建设要体现自然,减少人工雕琢的痕迹,给人们建设真正的自然生态环境。“健”,首先是生态健康,就是生态公园的建设要注重生态效益,要科学的配置,做到防风固沙、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等方面有显著作用;其次是能为人们提供一个旅游、休闲、散步、锻炼、娱乐等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活环境。“美”,就是景观美学功能, 生态公园是通过绿色植物与建筑、雕塑与绘画的相结合, 营造出自然与意境美。使人们置身其中愉悦心情, 陶冶情操, 提高艺术修养。
1、城市生态公园的景观格局原则
1.1生态优先原则
城市生态公园是建立在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导的城市区域内,它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目标。因此,其景观规划应服从于生态优先的原则,即城市生态公园的景观格局规划应首先满足“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设计目标”,其余的使用功能和美学功能应该尽可能地服从和协调于生态设计的要求。
1.2空间异质性和多样性原则
异质性是景观的重要特征之一,景观空间的异质性的维持与发展是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的重要原则。景观多样性是描述景观中嵌块体复杂性的指标,包括斑块多样性、类型多样性和格局多样性。多样性对于景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是景观规划设计的准则。
空间异质性依赖于空间尺度,景观中不同斑块的类型与尺度都有不同的变异性和复杂性。空间异质性可以根据其斑块类型的数目和比例、空间排列、斑块形状、相邻板块之间对比度、相同类型板块之间的连接度来形成。
多样性原则不仅讲求的是空间的多样性,也应充分体现在植物品种的丰富性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特征上,营造丰富多样的植物景观首先依赖于丰富多样的环境空间的塑造,同时也是为各种植物群落营造更加适宜的生境。
1.3生态可协调性原则
生态可协调性原则是指景观格局构成并不是被动的,完全依据现有自然状况、过程以及现有资源条件来营造景观生态的过程,而是可以主动结合生态、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来反复协调以最终达到一个满意方案的过程。
2、城市生态公园的景观设计原则
2.1 以生态发展为依据, 发挥“绿”的效益
“绿”主要是体现在植物上,“绿”的效益包括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所以要合理配置植物造景的绿色效益。
2.2 自然性、生活性、科学性、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中的人们向往绿色,渴望回归大自然环境。因此,在景观设计时,植物造景应综合考虑立地条件中的土壤、气候、降雨量等自然条件,以人为本,充满生活气息,用科学的、艺术的手法将各种矛盾融合统一在规划中, 形成最理想的景观环境, 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2.3 因地制宜, 适地适树与合理引进相结合根据当地立地条件和气候条件合理选择树种, 植物种类丰富多样, 树种地区差异较大, 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同时, 科学合理地引进外来适生、无害、观赏价值高的树种, 增加本地区园林植物种类。
以上就是关于城市生态公园设计的全部介绍,公园是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公共绿地。”具有着改善城市生态、防火、避难等作用。公园一般可分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主题公园、专类园等。公园设计的最终目的是要创造出景色如画、环境舒适、健康文明的游憩境域。
三、银川市公园管理办法(2011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园的保护、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开展科普、文化及锻炼身体等活动,有较完善设施及良好生态环境的绿地和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森林公园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园的管理。第四条 银川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园管理工作。各公园设立的公园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
规划和国土资源、建设、城管、公安、文化、文物、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公园管理工作。第五条 公园土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条 公园需要进行改造建设的,改造方案应当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第七条 公园内树木、花草及其他绿化设施,由公园管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管理,不得任意砍伐和破坏。公园内的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由公园管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和管理。第八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行业等级质量标准对树木、花草、绿化设施进行养护管理并实现达标。第九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公园内湖泊等水体的保护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水体进行围堵、填埋。第十条 公园内供游览、休憩、观赏的园林建(构)>物或其他设施,由公园管理单位负责维护,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第十一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维持公园正常秩序,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第十二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公园内的卫生管理,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并按规定的标准设置卫生设施。第十三条 公园管理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公园内不得设置与公园性质无关或产生污染的经营项目,已设置的应当限期整治或取缔。第十四条 公园内设置的商业、服务设施,应当服从公园的规划布局,与公园景观相协调。经营者与公园管理单位签订协议,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经营者应当在公园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变动经营地点或扩大经营面积。
禁止在公园内兜售物品。第十五条 公园内各种游乐设施应当按照公园规划统一设置,其技术、安全指标应当达到国家游乐行业有关标准,经营者应当建立检查保养、防范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预防事故发生。第十六条 在公园内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举办者应当与公园管理单位签订协议,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由公园管理单位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举办的活动应当健康、文明。第十七条 驻在公园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园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第十八条 公园管理单位根据公园的实际情况,在方便游客游园的原则下制定开闭园时间,开展游园业务经营活动。第十九条 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和设施,遵守公园的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携带犬类及其他宠物入园;
(二)翻越围墙、擅自驾(骑)车进入公园;
(三)伤害动物、捕鸟,擅自垂钓、打捞水草;
(四)随地吐痰、倾倒污水、乱丢(堆)杂物、果皮,随地大小便等损害公园环境卫生的行为;
(五)擅自挖土采石、破坏公园地貌,在建(构)>物及各类设施上刻画、涂写,损坏公园设施;
(六)擅自营火、宿营、游泳;
(七)采用喷泉等水景用水洗澡、洗衣、物;
(八)擅自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
(九)酗酒、赌博、行乞或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十)在树木上钉栓刻画、攀折花木和任意采摘树叶、花果、践踏草坪;
(十一)破坏水体设施或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与公园管理单位签订协议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擅自在公园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园改造方案(锦州古塔公园改造方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公园改造方案(锦州古塔公园改造方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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