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央企名单
施工央企排名(央企施工企业排名)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施工央企排名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国,设计相关业务请拨打175-8598-2043,或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一、中国有哪些建筑类的国企?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等。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筑”或“中建”,正式组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原国家建工总局,是为数不多的不占有大量的国家投资,不占有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拥有从产品技术研发、勘察设计、工程承包、地产开发、设备制造、物业管理等完整的建筑产品产业链条,是中国国内仅有一家同时拥有“三特”资质、“1+4”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二、中国有哪些建筑类的国企?
有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等。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筑”或“中建”,正式组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原国家建工总局,是为数不多的不占有大量的国家投资,不占有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019年12月,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入选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2020年4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2020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18名。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13位。
国外奖项: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驻阿尔及利亚经理部日前荣获阿尔及利亚工业发展基金会授予的奖章,以表彰其为阿尔及利亚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
来自公共工程建设、农业、科研、服务业和新闻媒体等行业的共18家公司获得了阿尔及利亚工业发展基金会授予的奖章。
阿尔及利亚工业发展基金会成立于2004年,所授奖章旨在表彰为阿尔及利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本国和在阿外资企业。
三、中国央企名单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6月2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法定代表人为余剑锋。经营范围包括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
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在我国战略高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创新能力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成立于1999年7月1日。
其前身源于1956年成立的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历经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历史沿革。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四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三江”)由原航天科工四院和原航天科工九院于2011 年12月合并重组而成,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固体运载火箭研制生产的主体与技术抓总单位、国防科技工业的骨干力量,特种越野车及底盘研发生产主要单位。
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06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法定代表人为谭瑞松。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
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
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党中央决策、经国务院批准,于2019年10月14日由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成立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有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和上市公司113家,资产总额8400亿元,员工34.7万人,拥有中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最完整的船舶及配套产品研发能力。
四、施工建设类国企央企排名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以上就是关于施工央企排名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