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有名的法学教授(人大有名的法学教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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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陈忠林的主要成就
自1998年以来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先后获得10项省部级优秀科学、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其中《自由、人权、法治一人性的解读》获重庆市第三届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意大利刑法纲要》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从外在形式到内在实质的追求一论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冲突及我国应有的立法选择》获重庆市第一次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关于我国刑法学界对意大利现行刑法的几点误解》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论文奖;《关于我国刑法时间效力的几个问题》获中国法学会“海南世纪杯”三等奖;《关于我国属地原则的理解、适用与立法完善》,《我国刑法中恐怖活动犯罪的认定》等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关于祖国统一中的几个刑法问题》、《香港地区法律与全国性法律的关系》、《国际法中的政治犯罪与政治庇护》、《我国对国际刑事法院应有的态度》等提交相关国际、国内会议上的论文均因独树一帜的观点在引起了相当的反响。在2004年科研成果工作量排名全校第一,获得本校“世再教育基金”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教授不断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各种建议和立法议案,其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建议》以及《关于制订统一的强制性预防措施法》、《关于将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犯罪转化为国内法》、《关于将我国现行审判制度由“二级终审”为“三级终审”》等多项建议和议案均被最高人民法院及全国人大相关机构正式采纳或批准为正式立法议案,并在由人民网携手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等著名网络媒体主办“2004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评选”中入围“2004年度十大风云人物之建言献策”评选候选人。
主要学术成果和影响:
在意大利留学和工作期间的学术活动被意大利方面鉴定为 为中意两国法学家的第一次合作作出了真正有意义的贡献,用最好的方式为自己伟大的祖国增添了荣誉。1996年回国后,在教学上首创能充分调动学生与教师两方面积极性的互动式教学法,现已为校刑法研究生教学普遍采用。在科研上,除主持司法部重点项目《刑法基本原则研究》,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国家九五大型社科项目《国际反贪的理论与实践》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外,迄今已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11部,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
在刑法学研究中,陈忠林教授坚持国外先进理论与中国优良传统的结合,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改造传统刑法理论,在刑法基本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内地法律与香港地区法律的关系、犯罪的本质特征等“刑法基本论问题上独辟蹊径,形成了自己独立的观点”;在硕士论文中率先提出了应区别构成犯罪的方面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要件是犯罪构成的逻辑起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同一性与不可分割性,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是犯罪构成的核心,犯罪客观要件应只是犯罪行为的客观性质,犯罪客观要件应包含行为人运用来作用于犯罪对象的客观条件等现在已在不同程度上为国内刑法学界所接受的观点;在博士论文及有关的教材中则系统地提出了应从犯罪构成各要件相互联系的角度解决刑法中的行为与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等世界性刑法基本理论难题的新思路。
主要代表作有:
论文
1.《关于我国刑法学界对意大利现行刑法的几点误解》(1998年获司法部九五期间优秀论文奖,《中外法学》创刊10 周年优秀论文奖)
2.《从外在形式到内在实质的追求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冲突及我国应有的立法选择》(1999年获重庆市第一次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西南政法大学第八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3.《中国刑法的历史与现状》(《意大利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杂志》上发表,已为多本意大利刑法教科书引用)
4.《我国刑法属地原则的理解适用与立法完善》(人大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5.《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中国法制报》详细摘要转载)
专著:
1.《意大利刑法纲要》(个人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意大利刑法学原理》(译著,法律出版社,1998)
3.《刑法中的行为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关系》(博士论文)。
二、中国法学院排名 ~以及中国最有名的法学教授 (请注明是哪个学校的) 求详细解读~
法学院没有本科排名和研究生排名之分,一般是按照教学质量、教授的知名度、就业等等进行排名~~
另外法学院的各个专业的排名情况也很重要,特别是在读研究生的时候,注意专业上的排名
如武汉大学在国际法、环境法方面是在全国遥遥领先的
北大的刑法、行政法、法理学等等
人大的民商法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院排名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清华大学
6吉林大学
7复旦大学
8中山大学
9厦门大学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1西南政法大学
12南京大学
13南开大学
14浙江大学
15华中师范大学
16华东政法大学
17山东大学
18北京师范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 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名次 法学院系 一级国重 二级国重 一级博点 教授数 学术权威个数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是 4(1新增) 一批 69 王利明、陈卫东、高铭暄等16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是 4 一批 46 朱苏力、陈兴良、贺卫方等16
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是 2 一批 100+ 马怀德、卞建琳、徐显明等14
4 武汉大学法学院 否 2 一批 36 余劲松、余延满、曾令良等8
5 西南政法大学 否 2(1新增) 一批 50- 李开国、李昌麟、龙宗智等6
6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否 2(1新增) 二批 29 张文显、邓正来、姚建宗、霍存福4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否 1新增 二批 44 吴汉东、范忠信、覃有土等5
8 厦门大学法学院 否 1 二批 28 徐国栋、邱兴隆、陈安、朱崇实4
9 华东政法大学 否 1新增 二批 30+ 何勤华、顾耕耘2(或有童之伟)
10 清华大学法学院 否 无 自审二批 26 张明楷、张卫平、王保树等11
1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否 无 二批 20 公丕祥、李浩2
12 复旦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2二级) 23 李昌道、张乃根、章武生3
13 浙江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2二级) 16 林来梵、孙笑侠、胡建淼3
14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否 1 否(2二级) 13 沈四宝1
15 山东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3二级) 22 0
16 南京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1二级) 20 范健、李友根2
17 湘潭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2二级) 20 胡旭晟1
18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1二级) 16 叶必丰、郑成良2
19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1二级) 14 司玉琢1
20 西北政法大学 否 无 否(0二级) 30+ 陈明华、汪世荣2
注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十余名返聘老教授。
注2:五所政法院系的专职法学教授数目只能毛估。
注3: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是否新增二级国重还有待考察,表中均计现有学科。
注4:中国政法仅有二个二级国重,即评为一级国重——略显牵强。
注5:中国政法等院系刑法未获二级国重,吉林大学却意外收获之——难道张文显发力?
注6:中南政法自称有44教授,是否少计?
注7:清华大学法学院如获得民商二级国重,其排名应攀升至第七位。
注8:本排名以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的指标为主要依据,兼顾师资力量。
注9: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是清华大学依权限自行审批的,非教育部审批。
注10:山东大学虽拥有三个二级博点,但无大腕,故排名相应降低。
注11:没有博点的西北政法入围主要是基于同情,另看重其教授数目较多。
结论1:从一级国重的比拼来看,人大、北大和法大已经是不争的第一集团。
结论2:武大法学院与西南、吉大,以及其后的中南、厦大法学院、华东、清华法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构成了第二集团。
结论3:人大、武大(或许还有吉大)仍然凭老教授支撑,未来不容乐观。
结论4:京外传统政法院系日趋衰落。
三、余劲松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余劲松教授,1953年生,湖北省黄冈人。1982年1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留校任教,198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是新中国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1989--1991年受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邀请在美国哈佛大学作学术研究,1995--1996年作为美国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学术访问和研究,同年受德中文化交流协会邀请在德国特利尔大学访问和讲学。曾任武汉大学国际法系主任、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等职。
四、周旺生教授的资料
周旺生简介
(一)基本情况
周旺生,北京大学教授;
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
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
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
1989-1990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访问研究。
1994、1995、1996、1999年分别在香港作短期讲学。
1996-1997年在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作访问研究。
(二)专业特长
周旺生主要从事立法学和法理学的研究和教学。
在国内率先创建立法学学科并取得成功。
迄今已发表约600万字著述。包括自著、合著著作30余部;论文80 多篇,其中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万字以上长篇论文 30 多篇。
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主编多本全国统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为北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为高级法官培训班、硕士学位研修班、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以及其他诸多院校和国家机关,讲授立法学、法理学、立法学专题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立法研究、中国法理学研究、法学经典著作解读、比较立法制度等十多门课程。讲授生动深入,深受学生欢迎。
(三)社会实践
在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同时,周旺生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省级人大常委会顾问或咨询委员,特别是积极参与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活动,为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促成了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例如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作为中国硅谷基本法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的制定,就是由周旺生担任首席顾问、专家组组长、起草小组副组长的。
(四)学术主张
周旺生的研究证明了这样几点: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工程,除应包括长久以来人们所追求的"四个现代化"以外,还应包括法治现代化。没有法治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其他现代化。观察世界上发达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可以看到它们的发达程度通常总与它们的法治现代化的程度成正比。现代社会有两个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显著标志:经济实行市场化、政治实行民主化。而这两化都需要法治来保障。也就是说,现代社会最鲜明的标志集中到一点,就是实行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化。中国要建设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必须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建设法治国家。而无论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还是国家法治化,首先要有好的制度建置。这种制度建置在中国国情之下特别表现出对立法的需求。由此就要有好的立法研究。在这种基础上,周旺生系统阐明、论证了如何在中国国情之下加强立法和立法研究,构建了中国立法学体系,就立法改革和完善提出一整套建设性的对策和大量具体建议。
主张改革完善中国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进路,是周旺生所特别关注的。他在自己的研究中发现和注意到一系列赖人寻味的现象。二十年来中国法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确取得重大进展,在与国际先进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连接或向其学习的过程中作出许多努力。但有意思的是,中国法学在研究西方例如美国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时,所注重所着力推介的主要是其判例法学说和判例法制度,然而中国法律制度建设的实际生活在与西方例如美国发生连接时,所注重所着力借鉴的主要是其成文法律制度及其经验。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际生活的疏离,使得周旺生提出改革完善中国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进路的种种观点和对策。他还进一步以英国人边沁的成文法学说未能在其本土获取实践价值却在欧洲大陆结出丰硕果实、德国人萨维尼的学说即便影响一时却未能使德国法制按照其所指引的方向运行这样一些著名的历史事实,佐证了法学研究最重要的价值准则在于法学能够为法治实践生活所选择所应用,而不是与法治实践生活相疏离或为法治实践生活所摈弃。
(五)主要贡献
周旺生把立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建设,被认为是具有开创性的事业。他于1988年出版国内第一部《立法学》,为立法学在我国崛起发挥了奠基作用。1994年推出60万字的长篇论著《立法论》,提出、研究和阐述了中国立法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重大新问题,拓宽、深化和推进了国内的立法研究。他的研究既填补了中国法学体系的空白,促进着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变革,又对在中国实现立法的科学化、完成市场经济向中央和地方提出的全新而繁重的立法任务、并进而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有重要意义。他构造的包括三要素的立法学体系,为后来的立法研究提供了典范化的模式。他的立法研究,被认为代表着国内先进水平。
周旺生的理论研究成果受到广泛的重视和采纳。国内关于立法问题的研究著述,很少没有引用周旺生著述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立法实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关注周旺生的立法研究。周旺生本人更经常被邀请或被聘任为立法顾问、立法专家参与立法实践。由周旺生担任专家组组长和首席顾问的中关村立法,引起了国内国外的广为关注,作为中关村立法主要成果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在制度建置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正在产生日渐深刻和明显的影响,对中央和其他地方立法有种种先行意义和直接借鉴的价值。
(六)获奖情况
周旺生在科研和教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受到多方面的奖励和表彰。主要有:
1988年获北京大学首届优秀青年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991、1994年两获北京大学和美国安泰集团光华安泰优秀科研成果奖;
1992年获北京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1995年获第二届北京大学学报优秀论文奖;
199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1991-1992学年度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
1993年获司法部颁发的首届育才奖;
1994年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1995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最受欢迎的教师;
1996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材奖;
1996年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
1999年被评为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
(七)主要著述
周旺生的主要著作有:
(1)《立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2)《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4)《立法学》(全国统编教材,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000年再版
(5)《立法学教程》(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
(6)《立法:原则·制度·技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7)《当代中国立法》(国家八五重点项目第四卷主编),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8)《西方法学名著评介》(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9)《西方法律思想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0)《法理学》(全国律师专业统编教材),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11)《法理学研究》( 国家七五重点项目,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12)《中国法制四十年》(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3)《中国法律制度》(合著),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0
(14)《法理学》(全国高校核心课程教材),副主编,高教出版社2000
(15)《法理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
(16)《立法研究》(第1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
(17)《立法研究》(第2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18)《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
周旺生的主要论文有:
(1)"论完善中国法的内部结构" 《中国法学》1989·6
(2)"论法律但书" 《中国法学》1991·4
(3)"法理学变革与立法学发展" 《中国法学》1991·6
(4)"论中国法案起草的过程和步骤" 《中国法学》1994·6
(5)"关于中国立法程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中国法学》1995·2
(6)"论中关村立法的创新性品格" 《中国法学》2001年·4
(7)"立法学体系的构成" 《法学研究》1995·2
(8)"论现行中国立法体制" 《北京大学学报》1989·3
(9)"关于立法规划的几个问题" 《北京大学学报》1993·3
(10)"法的概念界说" 《北京大学学报》1994·2
(11)"中国立法改革:法治、体制、决策" 《北京大学学报》1995·5
(12)"论国务院立法的几个问题" 《法学评论》1988·2
(13)"论创建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学" 《法学评论》1988·6
(14)"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上) 《法学评论》1989·5
(15)"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下) 《法学评论》1990·6
(16)"论立法规划的基本原则" 《法学评论》1993·2
(17)"应当重视立法基本概念的研究" 《法学评论》1994·2
(18)"论立法规划的分类" 《行政法学研究》1993·3
(19)"关于地方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 《行政法学研究》1994·3
(20)"'法的制订''法的拟订'的使用和界说" 《法学》1993·8
(21)"立法规划权限划分和编制规程" 《政治与法律》1993·1
(22)"论中国地方立法的地位" 《政治与法律》1994·5
(23)"论法的总则部分构造" 《政治与法律》1995·3
(24)"法、法律、法规诸概念使用形式改革 " 《法学杂志》1993·5
(25)"中国立法五十年"(上)(下) 连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1、6
(26)"立法质量与质量立法" 《立法研究》2000·1
(27)"论立法法与它的历史环境" 《立法研究》2001·2
(28)"论中关村园区的制度建?quot; 《政法论坛》2001·4
(29)"论中关村园区的涉外法律制度" 《法学论坛》2001·4
(30)"ESSENTIAL PROBLEMS O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LEGISLATION,BEIJING,1995
(八)承担项目
周旺生近年主持的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有:
(1)中国立法与中国立法学 国家教委九五项目
(2)中国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研究 国家社科项目
(3)立法学 司法部九五项目
(4)中关村立法研究 北京市重点项目
(5)中国立法质量研究 国家教委跨世纪人才项目
(6)当代中国立法研究 国家八五重点项目
(7)法理学(副主编) 教委九五重点教材(核心课教材)
(8)当代法理学理论学说研究 北京市十五重点项目
(9)法律援助研究 北京市重点项目
(九)通讯地址
讯址:北京大学法学院
邮编:100871
电话:62752094
电子邮件:wsyc@pku.edu.cn
以上就是关于人大有名的法学教授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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