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开发报价(工业产品开发报价方案)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工业产品开发报价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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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工业设计产品开发如何确定产品尺寸?
产品设计过程包含四个阶段:概念开发和产品规划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小规模生产阶段、增量生产阶段。
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简称ID。指以工学、美学、经济学为基础对工业产品进行设计。
工业设计分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4类;包括造型设计、机械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规划、室内设计、UI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等。工业设计又称工业产品设计学,工业设计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人机工程学,机械构造,摄影,色彩学等。
设计:
设计协会ICSID(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ocieties of Industrial Design) :工业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是为物品、过程、服务以及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构成的系统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质。
美国工业设计协会IDSA(Industrial Designers Society of America):工业设计是一项专门的服务性工作,为使用者和生产者双方的利益而对产品和产品系列的外形、功能和使用价值进行优选。
国际工业设计协会理事会(ICSID)给工业设计作了如下定义:就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而言,凭借训练、技术知识、经验、视觉及心理感受,而赋予产品材料、结构、构造、形态、色彩、表面加工、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规格。
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PPI释义
生产者物价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 PPI)亦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是一个用来衡量制造商出厂价的平均变化的指数,它是统计部门收集和整理的若干个物价指数中的一个,市场敏感度非常高。如果生产者物价指数比预期数值高时,表明有通货膨胀的风险。如果生产者物价指数比预期数值低时,则表明有通货紧缩的风险。
生产者物价指数主要的目的在衡量各种商品在不同的生产阶段的价格变化情形。一般而言,商品的生产分为三个阶段:一、原始阶段:商品尚未做任何的加工;二、中间阶段:商品尚需作进一步的加工;三、完成阶段:商品至此不再做任何加工手续。
PPI是衡量工业企业产品出厂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指数,是反映某一时期生产领域价格变动情况的重要经济指标,也是制定有关经济政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PPI的调查产品有4000多种(含规格品9500多种),覆盖全部39个工业行业大类,涉及调查种类186个。
与PPI对应,CPI即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价格传导规律,PPI对CPI有一定的影响。PPI反映生产环节价格水平,CPI反映消费环节的价格水平。整体价格水平的波动一般首先出现在生产领域,然后通过产业链向下游产业扩散,最后波及消费品。产业链可以分为两条:一是以工业品为原材料的生产,存在原材料→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传导。另一条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存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食品的传导。在中国,就以上两个传导路径来看,目前第二条,即农产品向食品的传导较为充分,2006年以来粮价上涨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但第一条,即工业品向CPI的传导基本是失效的。
在美国,美国生产者物价指数的资料搜集由美国劳工局负责,他们以问卷的方式向各大生产厂商搜集资料,搜集的基准月是每个月包含13日在内该星期的2300种商品的报价,再加权换算成百进位形态,为方便比较,基期定为1967年。发布时间为美国东部时间上午8点30分,报告在当月末的两周后发布。一般而言,当生产者物价指数增幅很大而且持续加速上升时,该国央行相应的反应是采取加息对策阻止通货膨胀快速上涨,则该国货币升值的可能性增大;反之亦然。
由于CPI不仅包括消费品价格,还包括服务价格,CPI与PPI在统计口径上并非严格的对应关系,因此CPI与PPI的变化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是可能的。CPI与PPI持续处于背离状态,这不符合价格传导规律。价格传导出现断裂的主要原因在于工业品市场处于买方市场以及政府对公共产品价格的人为控制。
在不同市场条件下,工业品价格向最终消费价格传导有两种可能情形:一是在卖方市场条件下,成本上涨引起的工业品价格(如电力、水、煤炭等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最终会顺利传导到消费品价格上;二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由于供大于求,工业品价格很难传递到消费品价格上,企业需要通过压缩利润对上涨的成本予以消化,其结果表现为中下游产品价格稳定,甚至可能继续走低,企业盈利减少。对于部分难以消化成本上涨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破产。可以顺利完成传导的工业品价格(主要是电力、煤炭、水等能源原材料价格)目前主要属于政府调价范围。在上游产品价格(PPI)持续走高的情况下,企业无法顺利把上游成本转嫁出去,使最终消费品价格(CPI)提高,最终会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
PPI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由于食品价格因季节变化加大,而能源价格也经常出现意外波动,为了能更清晰地反映出整体商品的价格变化情况,一般将食品和能源价格的变化剔除,从而形成“核心生产者物价指数”,进一步观察通货膨胀率变化趋势。
媒体注重PPI而经济学家注重core PPI,将食物及能源去除后的,称为“核心PPI”(Core PPI)指数,以正确判断物价的真正走势---这是由于食物及能源价格一向受到季节及供需的影响,波动剧烈。PPI短期内 会产生误导作用。
如何计算,PPI主要着眼于工业、矿业、原料,半成品的价格,目前也加进了服务业,不过比重较小。美劳工部会在25000多企业做调查,得出产品价格,根据行业不同和在经济中的比重,分配比例和权重。
PPI能够反映生产者获得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情况,推算预期CPI,从而估计通胀风险。
总之,PPI上升不是好事,如果生产者转移成本,终端消费品价格上扬,通胀上涨。如果不转移,企业利润下降,经济有下行风险。
三、仅仅“互联网”和“软件”一词之差,两类企业的发展却截然不同
最近几年,工业互联网非常火热,美国的工业互联网、德国的工业4.0、中国制造2025,让从业者和专家们看到了工业互联网巨大的发展前景。GE推出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平台Predix,西门子进军工业4.0,三一重工投资10亿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树根互联,中设智控从设备资产管理转型升级为工业互联网企业……
先前一阵子,我们举行了一个内部讨论: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区别和联系,就这个议题我展开思考了另一个问题:如何分析工业软件企业和工业互联网企业的区别和联系?在这里,从价值创造视角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思考。
分析企业必然无法绕开价值创造,每个企业都有特定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背后隐藏着价值创造。产品/服务为用户带来价值,企业通过满足用户需求进行价值创造,即使对于社会,也可以通过财富分配为公民创造价值。
价值创造是指企业利用内外部资源,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用户需求,从而达到企业的价值目标,这一过程中企业为用户创造价值,用户为企业带来价值。企业通过价值链为用户创造价值,即,企业在满足用户需求的过程中形成了价值链,一般认为,价值链的环节主要包括:原材料→生产→产品→营销→物流→用户。
那么,企业如何进行价值创造?两种方式:内部和外部,外部价值创造就是耳熟能详的品牌、口碑(用户认同)、市场价值等,也是市场对企业的认可。不同行业与企业有不同的内部价值创造方式,产品/服务、内容生产(知识类平台)、资源配置(中介服务、供应链改造)都是内部创造价值的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获得收入和利润(价值)。
每个企业都要进行价值创造,不同点在于价值创造的来源、方式和价值链的不同。因此,分析不同企业可以从价值创造层面进行分析。耐克和安踏都是运动装备企业,除了产品/服务的区别,两者之间的品牌价值有差距;GE与西门子都是工业领域的巨头,两者之间竞争非常激烈,尽管两者都认识到数据对于制造业和工业产品的重要性,但在价值创造方式方面依然存在不同,GE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创造价值(这很美国),西门子则通过工厂智能化与协同制造创造价值(务实的德国)。
对于工业软件企业和工业互联网企业来说,企业的价值就是产品/服务的收入和利润,但暗含着不同的价值创造来源。这里先亮明旗帜:工业软件企业价值创造的来源是产品(工业软件产品)、工业互联网企业价值创造的来源是用户,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用我们熟悉的互联网语言来解释:产品为中心、用户为中心。
先看个栗子,某企业提供设备资产管理软件,是典型的工业软件企业,该企业通过开发设备资产管理平台为企业用户提供设备资产管理服务。这是以产品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面临着以下问题:产品与用户需求存在差异、产品的价格昂贵,受众用户比较少。
工业软件企业的运作模式:通过部分用户调研,开发某款工业软件产品,再将软件销售给企业用户,并提供售后服务。这个产品为了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必然非常“厚重”,由于工业产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产品模块越来越多,功能越来越复杂,结构越来越混乱。实际上,很多功能与模块企业并不需要,一些用户实际所需的功能和模块却没有开发。当然,问题总能解决,工业软件企业通过提供定制化服务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自然价格不低。
工业软件产品开发周期长、技术要求性较高,开发成本很高,产品的价格不菲,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这样的价格往往只有大中型企业才能承受,很多处于工业2.0、3.0的中小微企业往往没有这样的财力,导致企业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恰恰,这些企业占据中国工业企业的绝大部分。
工业互联网企业以用户为中心,显然更符合互联网思维。这一模式下,工业互联网企业不再局限于依靠产品销售获得收入,工业大数据是其核心资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技术能力变成了数据挖掘和服务能力。利用大量的数据采集,工业互联网企业为工业企业提供多种服务:设备管理、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工业产品的营销等,“煎蛋模型”(李杰,2015)可以更好地解释这种转变,具有共性的产品是蛋黄、个性化的服务是蛋白,这是典型的“平台+服务”模式。
工业4.0时代,企业面临规模化与定制化、个性与共性之间的矛盾,工业互联网企业致力于通过智能设备、智能系统、智能决策三个层次的相互融合来解决这些矛盾。背后的基础就是企业用户使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所产生的数据,数据即价值。因此,用户是价值创造的来源。
工业互联网企业通过产品的快速迭代和工业大数据挖掘不断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使工业互联网产品不再“厚而重”,产品非常轻,可操作性很强。此外,工业互联网产品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开放,早期工业软件中的数据一般存储于服务器或本地,工业大数据则存储于云端,这是智能系统和智能分析的前提。
工业软件企业创造价值的方式更多依赖工业软件产品的销售和售后维护,通过产品开发创造价值,只要开发好软件产品,做好定制化服务,就能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价值,这是内部创造价值的方式。
工业互联网企业以用户为中心,其价值创造的方式包含内部和外部两种方式,不像工业软件企业一样只依赖于产品自身,其价值创造方式主要是为企业用户提供服务。从煎蛋模型分析,前三次工业革命中主要对标准化产品(蛋黄)进行改善和竞争,在工业4.0的环境下,如何通过服务做大蛋白,才是获得持续性盈利的关键。企业利用工业大数据挖掘为工业企业提供各种服务,这才是工业互联网企业创造价值的主要方式。
这些服务包括生产设备运行数据的智能采集(利用传感器),为企业提供智能系统进行智能化生产,这也是目前工业互联网急需解决的问题。GE的Predix云服务平台提供就是工业互联网云解决方案。
具体分析,工业互联网企业通过智能机器、传感器和物联网等多种方式智能地采集数据,以感知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实现生产设备的精准调度、精准维护、精准管理和安全生产。这克服了工业2.0时代,主要依靠员工采集生产与设备运行情况数据所带来的低效和错误率。
数据的智能采集只解决了机器的物联网化,更重要的是对所采集数据的智能分析,随着越来越多的机器和设备接入工业互联网,这些分析将更实时、更精准。这也是解决先前提到的规模化与定制化、共性和个性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步骤。工业互联网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智能决策,即:工业大数据将驱动机器进行学习,工业互联网平台根据学习情况进行“自我思考和自我决策”。
工业软件企业与工业互联网企业价值链的不同体现在两个方面:推动主体不同、价值链闭环。
工业软件价值链的推动主体就是企业本身,企业与用户之间缺少联动。工业软件企业的价值链条:调研→研发→测试→产品→营销→用户,每一环都环环相扣,严格按照先后顺序进行价值传递。用户是价值链的最后一环,被动地接受产品,整个价值链由企业推动。
工业互联网企业的价值链条
价值链的推动主体是企业+用户,为什么用户会成为价值链的推动主体?因为用户进入了价值链N多环节(除了研发),不再是价值链的最后一环,与企业关系从被动变成主动。企业用户使用工业互联网产品,进行机器与设备的数据采集、智能分析,产生了数据,通过使用云解决方案开发定制化服务,企业实际参与了调研、测试和服务等环节。与工业软件企业不同的是,工业大数据不再局限于本地服务器,而是存储于云端,能够实时准确地反映用户的使用情况,工业互联网企业利用这些数据更好地了解用户需求,实现产品的快速迭代。
工业软件企业的价值链中企业与用户之间缺少联动,数据存储于本地服务器,无法真实反映用户使用情况。这条价值链并没有产生回环,用户安装上软件后,往往被认为是价值链的终结,很多工业软件企业并不重视售后与客户服务,造成价值链的脱节。
工业互联网企业的价值链是一个回环,企业与用户之间联系紧密,用户进入了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用户与产品形成一个回环,用户成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推动主体之一,形成价值回环让工业互联网企业的价值创造方式从产品销售转变到服务中,使其商业模式不同于工业软件企业。
四、工业产品销售合同
1.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出卖方:买受方: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方与买受方根据工业产品买卖合同的要求,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GJ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一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由出卖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起,于天内交货完毕;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交货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到达地:;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安装与调试: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款到发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待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0.5%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双方当事人只能选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传真件、合同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等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日期:
2.工业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GJ标准,行业标准,没有GJ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GJ订价或GJ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GJ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GJ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GJ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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