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官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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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广州有哪家办理香港优才计划的机构
广州有多家机构可以办理香港优才计划,其中最知名的有:
1、广州市优才留学服务中心:该机构是广州市政府指定的香港优才计划服务中心,拥有专业的留学顾问团队,可以为申请者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
2、广州新世界留学服务中心:该机构是广州最大的留学服务中心,在香港优才计划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提供一站式服务,可以帮助申请者顺利完成申请。
3、广州美国留学服务中心:该机构是广州专业的美国留学服务中心,也拥有丰富的香港优才计划申请经验,可以为申请者提供完善的服务。
4、广州澳洲留学服务中心:该机构是广州最大的澳洲留学服务中心,也提供香港优才计划申请服务,可以帮助申请者顺利完成申请。
以上就是广州有哪家办理香港优才计划的机构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发挥留学人员的专长和对外联系的作用,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留学人员包括:
(一)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两年以上,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第三条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方式包括:
(一)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
(二)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三)以自己的专利、专有技术、资金等形式向各类企业入股。
(四)应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或咨询专家。
(五)来穗开展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活动。第四条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遵循来去自由、出入方便、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综合管理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主管部门。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具体负责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联系、接待、咨询、资格认定以及提供信息交流、协助申报、代办手续等全方位服务。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来穗工作留学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对留学人员短期回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资助。该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第七条 接收留学人员的单位,如受编制、用人指标、工资总额限制的,可分别向市编委和市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追加。第八条 留学人员出国前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计算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时间计算连续工龄。第九条 留学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不受岗位职数、评聘时限和指标的限制。第十条 留学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可免费挂靠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原有的身份可在档案中保留,工龄连续计算,并按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定级、档案工资调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出国(境)政审和社会保险等事宜。第十一条 来穗定居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凭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免缴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并给予适当的安家补助。
留学人员本人不在穗定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按《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申请入户广州。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的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就近安排,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考试录取方面,参照归国华侨子女入学的规定给予最优惠条件;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的随归子女,3年内参加中考,享有加分优惠。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拨款购置留学人员周转公寓,为来穗工作留学人员提供短期居住房源。
用人单位对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应优先解决居住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可申请租用留学人员周转公寓,租用期限不超过两年。
留学人员可优先购买安居工程住房。第十四条 留学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的,两年之内,用人单位应解决其本人或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每年一次来往两地的双程旅费。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用于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前期资助。该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第十六条 留学人员以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在广州创办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第十七条 留学人员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市科委认定后,优先进入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或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并享受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每个进入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项目,可从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中获得10万元以上的资助,该资金委托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管理和安排,专款专用,作为留学人员的项目启动资金。第十八条 留学人员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市科委推荐,优先获得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的支持。
三、干货 | 留学生 应届生落户中国”北上广深”有哪些政策? 需要注意哪些?
其他信息:
谈起2018年上半年的热门关键词,大家一定会想到的是“各省人才大战”。西安、武汉、南京等各个城市,为了吸引高端人才,纷纷开出住房、户口等优惠条件,力度之大、红利之多,甚为罕见,由此可见,要想吸引到优秀的人才,“户口”一直以来是很好的诱饵!
对于刚毕业的留学生来说,他们在国外千辛万苦地学习生活,回国之后,自然是希望找一个好归属地发展的,毕竟一纸户口,关系到一系列人生重大问题,所以各地落户政策还是需要了解的,对于国内最受欢迎的“北上广深”它们的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check一下吧!
北京
落户条件
1、留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者留学前在国内就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是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的同学。
2、出国留学时间满一年以上。(即把在国外待的每一天加起来,大于或等于360天。中途回国的日子不算在内)。
3、留学生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4、留学生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5、留学回国后两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6、出国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7、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P.S.:帮你提交落户申请的,最好是你在京工作的第一个单位)。
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落户过程
第一步: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第二步: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第三步: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中心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明细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单位登录系统预约后可下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需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递交材料时合同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9、档案在中心的留学人员可出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或“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或存档卡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已到”章,A4纸复印),(如档案在京外,需先将档案调入有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也可以委托中心将档案调入);
10、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第四步:中心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
第五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前往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友情提醒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落户资格,而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
办理落户需尽早,因为还存在一个预约的时间,所以实际上能办理落户的时间没有2年。
上海
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除博士之外学历要求:
(1)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
(2)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
6、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且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缴纳社保的。
7、回国后待业不超过2年的。
8、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的。
落户过程
(申请材料需单位人事前来申报)
第一步:单位网上注册;
第二步:单位持相关材料至手里部门现场审核资质;
申请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6、《进沪人员落户申请表》一份。
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单位请示公函;
2、申请单位的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件剩余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4、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纳单或社会保险缴纳单。
第三步:通过后,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单位的人事专员至受理部门提交
第四步:书面的申请材料受理;
第五步:受理部门将材料送报市人社局;
第六步:通过后受理部门将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与此同时,市人社局将落户名单发送至公安局,由公安局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
第七步:申请单位可凭借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友情提醒
上海对于落户人员的社保标准也是有要求的,对于符合条件1-4的海归硕士,需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的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落户上海,则须按照7132元的标准缴纳社保。
对于符合条件6的海归硕士,需连续1年都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及个税的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
广州
落户条件
1、学生留学获本科及以上学位,并要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备注:如果留学生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办理。
2、入户年龄要求:
(1)学士学位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硕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留学生须在申办前,就在广州工作的单位办理五险一金登记,且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落户过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陆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上网注册;
第二步:申请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登记表》1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4、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
5、提供本市引进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1份;
6、提供与本市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第三步: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初审,初审结束后送人社局审批;
第四步: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并前往公安办理落户手续。
深圳
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取得深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
落户过程
第一步:申请人网上注册,提交申请,在业务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批人员对通过审核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非深户办理人员)。
第四步: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卡》并前往公安办理户籍手续。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四、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2019修订)
第一条 为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发挥留学人员的专长和对外联系的作用,建设人才强市,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经认定并取得相关证明后,可以享受本规定各项优惠待遇:
(一)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外进修、做访问学者1年以上,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赴港、澳、台地区攻读学位、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且符合前款(一)、(二)项中学历、学位和成果条件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方式包括:
(一)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职或者兼职;
(二)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三)以自己的专利、专有技术、资金等形式向各类企业入股;
(四)应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或者咨询专家;
(五)来穗开展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活动。第四条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遵循来去自由、出入方便、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为留学人员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具体负责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联系、接待、咨询、出具相关证明以及提供信息交流、协助申报、代办手续等服务。第六条 市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来穗工作留学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对留学人员短期来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资助。第七条 留学人员的薪酬,由聘用单位和留学人员协商,从优确定。企业单位聘用的,可以根据情况自定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聘用的,其工资可以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第八条 留学人员出国前后符合国家工龄政策的工龄合并计算,并可以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出国前后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时间计算连续工龄。第九条 留学人员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可以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体申报条件、程序和渠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穗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以根据其学历、学术或者专业技术水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本人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本规定所称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留学后在海外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本市急需引进的各类高级人才,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第十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为来穗的留学人员提供2年人事代理服务。
已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的留学人员,可以按国家规定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出国(境)政审和社会保险等事宜。第十一条 来穗定居的留学人员及一同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凭《广州市区入户卡》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按政策生育或者在国外期间生育以及在国外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胎的,其子女可以随父母入户广州。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由当地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免试就近安排;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待遇。
留学人员子女入托、入园、入读少年宫和入学,托幼机构、少年宫和学校不得收取物价部门规定或者核准以外的任何费用。第十三条 持中国护照且未在穗定居入户的留学人员,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证明,在购买住房方面享受本市居民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凭在穗所购住房的房产证、商品房预售登记证明书、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从留学人员专项资金中提供的安家补助费:
(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
(二)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的;
(三)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并且在本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海外工作经验的;
(四)经认定的其他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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