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倒闭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7天倒闭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国,设计相关业务请拨打175-8598-2043,或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一、在试用期工作七天以后,我提出离职,经理告诉我工资要顺延三十个工作日,但是现在公司倒闭了,我找谁要?
如果公司倒闭了,那么您可能无法从公司那里收到您所欠的工资。如果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合同中规定了您的离职通知期和工资结算期,则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在合同规定的离职通知期内的工资。
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利和途径。同时,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有交纳社会保险,您也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咨询相关的赔偿政策。
二、干了三年零七天,公司倒闭怎么算补偿金
1、公司倒闭,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按职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理财七天年日化会不会破产
不会破产。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可能血本无归,但是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很小,除非银行倒闭了,银行倒闭是很罕见的,大型的国有控股银行是不可能倒闭的,所以不用担心买了银行理财产品自己亏的一分钱不剩,就像你买股票买基金,只要不加杠杆是不会血本无归的,更何况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小于股票。
四、七天连锁酒店的创始人是谁?
七天酒店—创始人郑南雁。
郑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计算机系,拥有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EMBA学位,目前就读法国里昂高等商学院和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携手合办的国际DBA项目(工商管理博士学位)。1991年进入广东省经贸委计算中心。1993年创办劳业电脑软件公司,主攻酒店管理软件,开发千里马酒店管理系统。2000年,加盟携程旅行网,先后任职副总裁兼华南区总经理,市场营销副总裁,主管全国的市场营销。2005年,获得风险投资,创办7天连锁酒店,任首席执行官(CEO)。
2013年,郑先生联合著名企业家、投资家、原7天主要股东何伯权,以及著名投资机构凯雷集团、红杉资本,创办国内多品牌酒店集团“铂涛酒店集团”,担任集团联席董事长。郑先生曾相继荣获“中国酒店业最佳创新人物”、“赢在未来·商界领军人物”、“中国饭店业十大影响力人物”等荣誉称号。
以上就是关于7天倒闭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