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注: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中心领取)
提交材料:
需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白天效果图6张、夜景1张,要求A4彩图,标明所用材质、尺寸、制作单位),现状图(一张A4彩图),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
需提供景观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注:与管辖大队联系办理)。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餐饮、住宿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餐饮、住宿等三产需先到规划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局长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科室、中队的目标考核内容.
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中队、每个工作人员,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部门和个人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不断完善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值勤、机关办公室值班、防火防灾、防火安全管理、文明执法安全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城管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复古牌匾设计效果图(复古牌匾设计效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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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石家庄城管 牌匾字号应该怎样办理?
设置门头牌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设置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设置门店牌匾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及彩色效果图。(二)营业执照。(三)设置门店牌匾的载体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设置门店牌匾,应当报辖区城市管理局审核;二环路管理处管辖范围内门店牌匾的设置,报市城管局审核。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和设计效果图,凡属于二楼窗沿以下、20平方米以内的门店牌匾,由辖区城市管理局和市城管局(二环路管理处管辖范围内)通过现场勘察和技术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设置,并办理相关手续。凡超出二楼窗沿以上或设置面积超出20平方米以上的门店牌匾以及一楼以上的垂直楼体招牌,由区城市管理局受理并进行初审,报市城市管理局审核批准。门店牌匾的设置单位(门店)应按批准的时间、位置、朝向、形式、规格、内容、色调、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须变更的,应按原申请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各区城管局及相关单位的地址及办公电话:裕华区:塔南路169号。8657820386578204长安区:谈中街1号,长安区政府西院。86662589新华区: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411室。87872448桥东区:长征街48号,桥东区政府大院南二楼。85996847桥西区:维明南大街120号,桥西区政府院内。83031321西开发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创业园1207室。83823575东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祁连街副2号。85099395二环管理处:裕华区东二环南路33号。8720086287200863两站办:站前街交通宾馆5楼。87603561城管支队:建华大街26号副1号80927110二、门头招牌有什么要求才能通过城管合格
每个地区的招牌设置标准不一样,每个城市应该都出台了《门面招牌设置规范》类似的规定。例如武汉市规定,不得使用纯英文门面招牌,而须加注中文;除非是名人题字或注册的商标用了繁体字,否则必须使用简体字;经营门店招牌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视门面宽度而定,但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侧墙面,厚度一般不得超过0.3米; 经营门店招牌底部距地面2米以上,顶端必须低于二楼窗户底线50厘米,或与二楼凉台底部平齐;设置在主干道和重要次干道的经营门店招牌应当配置夜景光源,办理供电手续,并保证夜间亮化。 繁华商业街道经营门店招牌亮化应尽量避免使用外打灯,要求采用霓虹灯、动感灯箱片、印制电路、光导纤维等光源等等。具体请详询当地的城管局。
三、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行为,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与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户外广告设置地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
户外广告设置地是指用于设置户外广告的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构)筑物、场地、空间、交通工具等载体。
牌匾是指标识单位及商业经营场所名称的招牌、匾额。
牌匾设置是指利用建(构)筑物或设施设置牌匾的行为。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户外广告和牌匾管理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工商、建设、规划、公安、园林、民族宗教、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地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技术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六条 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地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合理布局,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牌匾设置应与建(构)筑物整体造型、楼体色调相协调。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第七条 户外广告设置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及拍卖等方式取得。第八条 利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绿地等公共户外广告设置地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取得使用权。投标人、竞买人不足三人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取得。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影响市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二)防碍生产或者居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三)利用行道树或占用绿地,有损绿化景观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其他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或载体。第十条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明;
(三)户外广告设置地权属证明;
(四)户外广告设计图、效果图;
(五)搭建户外广告架的,应当附具备设计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技术和安全保证资料。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设置和发布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应携带本办法第十条第(一)、 (二)项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领《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申请人应持《申请表》并携带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五)项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手续;
(三)经审查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第十二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批准及登记的地点、时间、规格、设计图、效果图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设置发布的户外广告应按规定标明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字号。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电子显示牌(屏)一般不超过3年;期满需延长设置的,应于到期日前30日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延期手续。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设施闲置期间,设置申请人应发布公益广告。第十六条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应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损、腐蚀、陈旧的,应当及时修复。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设施,应当及时整修或者拆除。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设置申请人应当在15日内拆除。第三章 牌匾设置与管理第十八条 申请设置牌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二)牌匾设计图、效果图;
(三)搭建牌匾架,应当附具备设计资格的单位出具的技术和安全保证资料。第十九条 牌匾设置的申请和审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应持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材料向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乌鲁木齐市牌匾设置审批表》;
(二)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注明设置具体要求;不同意设置的,核发不予核准通知单。
四、想问一下大家:到城管办户外招牌审批要经过哪些手续?
各地政策不一样,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户外广告建设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现将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提示如下:
城管安全工作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复古牌匾设计效果图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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