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案例(城市规划设计案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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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吴志强的发表论文
2015
- 吴志强、邓雪湲、干靓,《面向包容的城市规划,面向创新的城市规划——由《世界城市状况报告》系列解 读城市规划的两个趋势,《城市发展研究》,2015年4期,第28-33页。
- 吴志强,陆天赞,《引力和网络:长三角创新城市群落的空间组织特征分析》,《城市规划学刊》,2015 年第2期,P31-39。
- 吴志强,杨秀,刘伟,《智力城镇化还是体力城镇化——对中国城镇化的战略思考》,《城市规划学刊》, 2015年第1期,P15-23。
2014
- 吴志强、刘朝晖,《城市规模和区域差异对中小城市发展影响及其启示》,《城市规划学刊(英文版)》第 23期 P50-57
- 吴志强、柏旸,《欧洲智慧城市的最新实践》,《城市规划学刊》,2014年05期,第15-22页。
- 刘海涛、吴志强,《生态文明视阈下水城共生理论框架与评价体系构建及实证》,《城市规划学刊》,2014年04期,第52-56页。
- 吴志强、刘朝晖,《“和谐城市”规划理论模型》,《城市规划学刊》,2014年03期,第12-19页。
- 吴志强、王兰,2013年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动态,中国城市规划发展报告(2013-2014),2014,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p432-435,2014.09。
- 吴志强、杨秀、刘冠鹏,50%城镇化率转折点上的城市生态思考,中国城市规划发展报告(2013-2014),2014,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p51-58,2014.09。
2013
- 吴志强、刘朝晖、王兰. 2012年城市规划教育的发展,中国城市规划发展报告(2011-2012),2013,北 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刘朝晖、吴志强. 智慧城市背景下的城市规划,第五届欧洲美洲规划院校联合大会,2013年7月,爱尔兰 都柏林。
- 王伟,吴志强,《中国三大城市群空间结构集合能效测度与比较》,《城市发展研究》,2013年第7期,第63-71 页。
- 吴志强,汪滋淞.《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编制要点及评估案例[J].建设科技,2013年06期,82-86
- 吴志强,汪滋淞. 绿色教育—提高全民环境素养—中国绿色校园与绿色建筑知识普及教材编写[J].建设科 技,2013年12期,22-24。
- 吴志强,汪滋淞.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J].建设科技,2013年12期,20-24
- 吴志强,汪滋淞. 绿色校园-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绿色校园学组工作[J]. 建设科技,2013年12期,16-19。
2012
- 吴志强,吕荟. 《“欧洲绿色之都”评选与城市可持续性评估的思议》,《上海城市规划》,2012(6):81-84.- 吴志强,汪滋淞,干靓.《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编制研究,《建设科技》,2012年3月。
2011
- 《中国城镇化的科学理性支撑-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城镇化与村镇建设动态监测关键技术)综述》,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11(04),吴志强、仇勇懿、干靓等,第1-9页。
- 《世博梦想2.0-上海世博园区后续利用与上海城市整体发展的关系》,刊于《时代建筑》, 2011.01,第45-47页。
2010
- 吴志强,仇勇懿,《城市创意氛围的比较分析—以上海、嘉兴等地为例》,刊于《时代建筑》,2010.06,第20-24页。
- 《世博会与城市规划学科发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的回顾》,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10.05,第14-19页。
2009
- 吴志强,朱晓玲,《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区案例布局与动线研究》,刊于《城乡规划论文汇编》,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编,2009.10,第473-479页。
- 吴志强,《主题语境下的上海世博会建筑类型解析》,刊于《时代建筑》,2009.04,第4-8页。
- 吴志强,《走向可持续的人居环境 对话吴志强教授》,刊于《时代建筑》,2009.03,第58-65页。
- 王建军、吴志强,《城镇化发展阶段划分》,刊于《地理学报》,2009.02。
- 吴志强,干靓,《上海世博会的生态规划设计》刊于《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2009年第4期,第57-68页。
- 吴志强,《在灾难和重建中反思与学习- 吴志强教授访谈》,刊于《时代建筑》,2009年01期,第30-33页。
2008
- 吴志强,宋雯珺,《欧洲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案例研究》,刊于《城市发展研究》,2008年第3期,p113-116。
- 吴志强,《重大事件对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意义及启示》,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8.06,第16-19页。
- 吴志强,《世博会:城市转向永续的催化剂》,刊于《时代建筑》,2008.04,第11-17页。
- 杨迎旭,吴志强,《英格兰“地方发展框架”(LDF)及其启示》,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08.04,第78-85页。
- 吴志强,邓雪湲,《中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刊于《建设科技》,2008.06,第20-22页。
- 吴志强,邓雪湲,《中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刊于《城市住宅》,2008.04,第66-69页。
- 吴志强、邓雪湲,《中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之三:战略的推进与展望》,刊于《城市住宅》,2008.06.25。
- 吴志强、邓雪湲,《中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之二:战略的形成过程》,刊于《城市住宅》,2008.05.25。
- 吴志强、邓雪湲,《中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之一:战略总体构成》,刊于《城市住宅》,2008.04.25。
- 吴志强,王伟,李红卫,《长三角整合及其未来发展区势-20年长三角地区边界、重心与结构的变化》,2008.02,第1页-10页。
- 吴志强,杨婷,《世博会遮阳系统的空间设计导则探索》,刊于《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文集4》,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8.0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ISBN 978-7-112-09927-6,156-163页。
- 吴志强,干靓,《基于室外热舒适度的世博园区控制降温技术研究》,刊于《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文集4》,建设部科学技术司,2008.0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ISBN 978-7-112-09927-6,477-483页。
- 吴志强,邓雪湲,《中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战略研制》,刊于《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文集4》,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编委会成员,2008.0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ISBN 978-7-112-09927-6,930页。
- 吴志强,王伟,《新时期我国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展望》,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8.01,第23-29页。
2007
- 王建军,吴志强,《1950年后世界主要国家城镇化发展-轨迹分析与类型分组》,刊于《城市规划学刊》, 2007年第6期,第47-53页。
- 吴志强,《对规划原理的思考》,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7年第6期,第7-12页。
- 吴志强,《上海世博会园区规划设计及其哲学思考》,刊于《建筑学报》, 2007年10月,第35-37页。
- 姜涛,吴志强,《西欧1990年代空间战略性规划案例的比较研究》,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7年05月,第53-64页。
- 王伟,吴志强,《城市空间形态图析及其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以济南市为例》,刊于《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04月,第40-44页。
-王伟,吴志强,《基于制度分析的我国人口城镇化演变与城乡关系转型》,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7年04期,第39-46页。
- 吴志强,《吴志强教授谈中国城市规划教育的发展历程》,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7年03月,第9-13页。
- 吴志强,李欣,于泓,《2010年上海世博会园区规划与城市发展》,刊于《建设科技》, 2007年第11期,第25-27页。
-吴志强,陈小龙,钱锋,周俭,曲翠松,魏崴,《同济大学文远楼:历史保护建筑的生态更新》,刊于《建设科技》, 2007.06,第30-31页。注:本文荣获“第三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优秀论文奖。
- 王伟,吴志强,《Robert Fishman的郊区化研究述评与启示》,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7年02月,第51-57页。
- 吴志强,《五个境界的城市观-吴志强教授谈可持续发展与城市观》,刊于《城市中国》,2007.01,第23-35页。
- 王伟、吴志强,《基于Voronoi模型的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优化研究-以济南市区小学为例》,刊于《 200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
2006
- 吴志强,朱嵘、孔晡虹,《从世博会城市设计看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更新》,刊于《城市规划学刊》,第86-89页,2006年增刊。
- 吴志强,姜楠,《沈阳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刊于《城市规划学刊》,第226-229页,2006年增刊。
- 吴志强,《长三角城市群发展与展望》,刊于《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5》,2006年07月,356-369页。
- 于涛方,吴志强,《京津冀地区区域结构与重构》,刊于《城市规划》, 2006年09月,第36-41页。
- 李红卫,吴志强等,《Global-Region:全球化背景下的城市区域现象》,刊于《城市规划》,2006年08月,第31-37页。
- 吴志强,李欣,《历届世博会园内交通组织的发展演进及特点分析》,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6年05月,第46-52页。
- 吴志强,李欣,《历届世博会到达交通组织的比较研究》,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6年04月,第61-67页。
- 王雷,吴志强,《试论城镇组团式规划的区域协调模式的选择-以中山市东部组团发展规划为例》,刊于《城市规划》,2006.06,第15-21页。
- 吴志强,李华,《1990年代北京市外商投资空间分布动态特征研究》,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6年03期,第1-8页。
- 于涛方,吴志强,《 “Global Region”结构与重构研究-以长三角地区为例》,刊于《城市规划学刊》, 2006年02期,第4-11页。
- 吴志强,史舸,《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中的空间拓展方向分析方法》,刊于《城市规划学刊》,2006年01期,第69-74页。
- 吴志强,姜涛,《关于武汉市都市核的初步战略研究》,刊于《规划师》, 2006年01期,第66-72页。
2005
- 吴志强,于泓,《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方向》,刊于《城市规划学刊》, 2005年06期,第2-10页。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城市》,2005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王伟,吴志强,第132-137页。
- 吴志强,李华,《1990年代北京外商投资空间分布的产业特征研究》,刊于《城市规划》,2005第9期,第14-21页。
- 吴志强,《世博规划中关于“和谐城市”的哲学思考》,刊于《时代建筑》,2005第5期,第18-23页。
- 吴志强,干靓,《世博会选址与城市空间发展》,刊于《城市规划学刊》, 2005第04期,第10-15页。
- 于涛方,吴志强,刊《1990年代以来长三角地区“世界500强”投资研究》,于《城市规划学刊》,2005.02,第13-20页。
- 吴志强,邓小兵,《从技术主义到理想主义-全球化背景下上海世会理念的建设》,刊于《规划师》,2005.02,第75 -78页。
2004
- 吴志强,邓小兵,车乐,《2010上海世博会规划的绿色思考》,刊于《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 2004.12,第180-191页。
- 吴志强,姬凌云,《从绿色中找寻快乐-上海世博会快乐生态规划及其智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体系探索》,刊于《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2004.12,第45-50页。
- 于涛方,吴志强,《大城市周边中小城市崛起的条件和机制研究》,刊于《同济大学学报》,2004年06月,第51-56页。
- 吴志强,《同济建筑规划设计精神的起源与发展》,刊于《时代建筑》,2004年06月,第12-15页。
- 吴志强,冯凡,《2010上海世博会规划同济国际联合体方案构思解读》,刊于《城市规划汇刊》,2004年05月,第8-19页。
- 吴志强,《都市缝合-20年柏林和上海规划设计分析的都市发展空间意义透视》,刊于《时代建筑》,2004年第03期,第48-53页。
- 吴志强,侯丽,《西方空间战略规划的理论及复兴》,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4年第02期,第1页。
2003
- 吴志强,崔泓冰,《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方案国际征集活动透析》,2003年第06期,第16-22页。
- 吴志强,崔泓冰,《境外规划设计事务所近年在中国大陆发展的记录与思考》,刊于《时代建筑》,2003年03月,第29-35页。
- 吴志强,于泓,姜楠,《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的整体方法-沈阳实例中的理性思维的导入》,刊于《城市规划》,2003年01期,第38-42页。
- 吴志强,《论上海世界博览会Expo2010主题》,刊于《现代城市研究》,2003年第01期,第7-10页。
2002
- 吴志强,《50周年艰辛创业 新世纪再创辉煌》,刊于《城市规划汇刊》,2002年第03期,第01页。
- 陈小龙,吴志强,《从学生意向看第五代校园空间走向》,刊于《时代建筑》,2002年第02期,第18-19页。
2001
- 吴志强,《为21世纪的全球的规划教育奠基》,刊于《城市规划汇刊》,2001年第01期,第1-5页。
- 吴志强,《通过国际交流把握世界一流学科发展的脉搏》,刊于《教育改革与管理》,2001年第02期,第8-10页。
- 吴志强,《从首届世界规划院校大会看世界城市规划发展动态》,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1年第06期,第1-3页。
- 吴志强,《“新时代住宅”理念-德国住宅设计竞赛历史经验的思考》,刊于《时代建筑》,2001年第02期,第20-25页。
- 吴志强,《论中国城市规划制度与世界接轨》,刊于《规划师》,2001年第01期,第5-9页。
2000
- 吴志强,《全球化理论的实证研究:上海城市土地开发空间特征》,刊于《城市规划汇刊》,2000年第04期,第38-46页。
- 吴志强,《Lindblom与渐进决策理论》,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0年第02期,第39-41页。
- 吴志强,《百年西方城市规划理论演进》导论,刊于《城市规划汇刊》,2000年第02期,第9-18页。
- 吴志强,《波茨坦广场设计过程述评》,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0年第01期,第40-42页。
- 吴志强,《城市规划核心法的国际比较研究》,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0年第01期,第4-7页。`
- 吴志强,《论新世纪中国大都市发展战略目标-从国际城市发展趋势及城市管理学科研究热点着手》,刊于《规划师》
- 吴志强,《城市发展将决定中国21世纪的发展命运》,刊于《城市规划》,2000年第01期,第37页。
- 吴志强,《论进入21世纪时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建设》,刊于《城市规划汇刊》,2000年第01期,第1-5页,2001.01,p1-5。
- 吴志强,《城市发展将决定中国21世纪的发展命运》,刊于《城市规划》,2000年01月,第37-38页。
1999
- 吴志强,《百年建筑与城市发展》,刊于《中外建筑》,1999年第06期,第9-10页。
- 吴志强,《论都市建筑学的世纪探索与新世纪的挑战》,刊于《时代建筑》,1999年第04期,第20-23页。
- 吴志强,《博士风采》,规划师,1999年第04期。
- 吴志强,《德国空间规划体系及其发展动态解析》,《国外城市规划》,1999年第04期,第2-5 页。
- 吴志强,《21世纪的城市建筑:走向三大和谐》,刊于《城市规划》,1999年第10期,第20-22 页。
- 吴志强,《论21世纪中国城市面临的严峻挑战及其准备》,刊于《建筑师》,ISBN7-112-03844-8,1999年第04期,总87期,第4-7页。
- 吴志强,姜楠,《评介David Clark的新著<都市的世界/全球城>》,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9年7月第4期,第77页。
- 吴志强,《Shanghai's Xiahai, Xiagang: Wirtschaftliche strukturelle Wanderung in Shanghai huete(上海的下海与下岗:论上海今天的经济结构的提升)》,刊于德国《Stadtbauwelt(城市建筑世界)》1999年06月,总142期,第1324-1325页。
- 吴志强,《Hinein in die Stadt und aus der City raus, an der Wohnlagesverlagung in Shanghai (先进城再出城:论上海居住地从市中心到城市边缘的迁移)》,刊于德国《Stadtbauwelt(城市建筑世界)》1999年06月,总142期,第1344-1347页。
- 吴志强,《城市规划中不变的精神和责任》,刊于《东方建设》1999年05月第02期,第12-13页。
- 吴志强,《百年现代城市规划中不变的精神和责任》,刊于《城市规划》1999年第01期,第27-32页。
1998
- 吴志强,《建筑与城市》,刊于《建筑学报》,1998年第10期,第4-7页。
- 吴志强,《“扩展模型”:全球化理论的城市发展模型》, 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8年第05期,第1-6页。
- 吴志强,陈秉钊,唐子来,《21世纪城市规划师宣言(草案)》,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8年第04期,第1-2页。
- 吴志强,《若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城市规划体系的评述》,刊于《规划师》,1998年第03期,第95-100页。
- 吴志强,李京生,童明,陈秉钊,《现代农业与新型的城乡关系-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规划》,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8年第03期,第1-5页。
- 吴志强,《论城市规划法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演进》,刊于《城市规划》,1998年第03期,第11-19页。
- 吴志强,《“全球化理论”提出的背景及其理论框架》,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8年第02期,第1-6页。
- 吴志强,《21世纪城市规划师宣言(草案)》,刊于《规划师》,1998年第01期,第1-5页。
- 吴志强,《德国城市规划编制过程》,刊于《国外城市规划》,1998年第02期,第30-34页。
- 吴志强,《介绍David HARVEY 和他的一本名著》,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8年第1期,第48-49页。
1997
- 吴志强,《城市规划思想方法的变革》,收入《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成立45周年教师论文专集》1997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1-3页。
1994
- 吴志强,《Koexitanz der Grossstaedte in Industrielaendern and Entwicklungslaendern (工业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城市的共生)》,刊于《Urbanologie(城市学)》1994年04月,第18-26页。
1990-1985
- 吴志强,《九十年代大城市研究的重大课题-记在联邦德国召开拓一次为“九十年代城市建设科研方向”的学术研讨会》,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90年第04期,第12-16页。
- 吴志强,《上海城市用地开发的一个突出问题及其对策》,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87年第01期,第64-65页。
- 吴志强,《选址-规模框架理论-城市用地开发活动的理论探索》,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86年11月,第17-25页。
- 吴志强,《选址规模框架理论-城市用地开发活动力的理论探索》,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86年第06期,第17-26页。
- 吴志强,《城市规划思想方法的变革》,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86年第05期,第1-7页。
- 吴志强,《大城市土地使用研究中的主要问题》,刊于《城市开发》,1986年第03期,第15-18页。
- 吴志强,《如何处理软信息,城市用地规划中多标准分析方法》,刊于《城市规划汇刊》,1985年第03期,第41-49页。
二、地铁车站及周边地上、地下空间城市设计探讨?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城市,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出现了诸如交通拥挤、生活质量下降、环境品质恶化等一系列“城市病”。同时,城市的蔓延扩张,低水平重复建设,占用了大量农田,极大浪费土地资源。为了缓解大城市中心区的功能衰退,吸引力下降等“边缘化”问题,提高城市功能运转效率,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土地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地下空间开发,实现城市的“真三维”立体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捷径。目前,以地铁轨道交通建设为龙头的大规模地下空间开发,正在国内悄然兴起。以地铁为发展轴的地下空间线性开发,结合以地铁站为枢纽的综合节点开发,必将带动整个城市地下空间网络的形成。然而在大规模地铁建设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一些在规划设计之初未能预料到的问题,以及在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旨在结合静安寺地铁站及其周边的开发,从城市设计的视角重新审视当前地铁站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加以鉴戒,为以后此类地区的开发积累经验。
2上海静安寺地铁站及周边开发简介
上海静安寺地区位于南京西路的西端,是集商务、商业、高档住宅、旅游、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魅力都市副中心。地铁二号线在本地区设静安寺站(如图1所示),共有5个出入口。其中在静安公园下结合5号出入口建设静安寺下沉广场。地区内南京西路与华山路交叉口车流量较大,人车混杂,是本地区的交通瓶颈。远期规划中的地铁6号线与地铁7号线分别在华山路与常德路设站。静安古寺结合轨道2号线同步进行了现代化改造。地区内城市九百广场等一批商业建筑业已建成,商务写字楼宇、高级宾馆淋漓,其地下均已被大规模开发,配建了一定数量的地下停车库。地区内规划建设的大型地块正在加紧开发之中。
3城市设计的理论
3.1概念
由于城市系统的复杂性,以及作为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不可逆的演化过程,以及城市设计尚未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当前对城市设计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内涵。综合各家所长,概括地讲,城市设计是以城市物质体型和空间环境设计为形式,以城市社会生活场所设计为内容,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城市环境质量、景观艺术水平为目标,以城市文化特色展示为特征的规划设计工作。城市设计贯穿城市规划的始终,即从总体规划阶段到详细规划阶段都要进行城市设计。
3.2内容
城市设计内容大致上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即工程设计型和政策过程型。前者是以具体方案设计为成果,一般都以规模比较小、内容比较具体的空间地段为对象,例如局部地段的城市设计;后者则以政策导引为成果,一般是规模范围较大的地区或者是整座城市,例如某某地区城市设计或者某某市总体城市设计等。当前一般情况下对于同一地段上述两种类型的城市设计都要用到。城市设计根据设计对象的不同,其内容、深度也略有不同。以静安寺地区的城市设计为例,属于局部城市设计,其内容包括用地功能整合、道路交通系统、开放空间(地下开放空间)、步行系统、绿地保护、历史保护、整体建筑形式、街廓设计、城市形态等九个方面。
3.3理念
城市设计的理念概括为以下五点:
(1)体现城市性质,注重文化传统;
(2)设计尺度应与城市规模相适宜;
(3)突出城市特色,重塑城市形象;
(4)强调以人为本,满足市民社会生活需要;
(5)注重资源节约,构建友好环境。
3.4原则
城市设计的一般原则为:
(1)文脉性:城市设计首要考虑的是该区域的背景。
(2)社会性、公众性:每一项设计成果都要求有公众、社会的参与。
(3)过程性:要注重合理的创造过程,而并非引导某种固定的产品结果。
(4)累积性:最终完成一个优秀的城市设计,需要几代人沿着一个共同的方向努力。
4地下空间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静安寺地铁站在开发及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当前我国在开发地铁站时首当其冲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下面简要概述静安寺地区地下空间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4.1下沉式广场规划设计使用中的问题
当前城市中心区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市民对城市开放空间的需求又很大,这就导致了下沉广场的大量产生。同时,下沉广场作为采光、换气、集散以及紧急疏散的公共空间,被大量运用于地铁站出入口。下沉广场产生了新的城市三维广场空间,是集交通、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多功能高效叠合空间,为市民提供了较好的私密性,塑造了“城市客厅”的新形象。但是,就静安寺下沉广场而言,笔者认为存在以下不足:
4.1.1标志
下沉广场地面部分没有明显的标志物或标识物。以致笔者实地考察时,站在静安寺一侧还未发现下沉广场,给使用它的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凡此种种,严重影响了下沉广场作为“城市客厅”的形象。
4.1.2尺度
下沉广场竖向太深,宽高比不符合美学的审美要求(理论认为,宽高比宜控制在D∶H=1∶1~1∶3之间)。实测已经小于1∶1,故实际使用上给人一种压抑感。分析原因:地铁2号线深度已确定,为了营造水平进入地铁站的出入模式,下沉广场只能与地铁5号出入口保持同一地坪深度;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扩大静安公园的绿地面积,则下沉广场水平方向受到限制。因此,选择现在这一尺度是上述因素相互妥协的结果。然而这种设计效果的好坏最终还要接受实际使用的检验。从对下沉广场使用人流量的观察来看,更多的人流是通过式的,很少停留,能坐下来的就更少,可见吸引力不足。显然这种现象不是设计者的初衷。
4.1.3天际线
站在静安寺下沉广场上,环顾四周,天际线杂乱无章,没有高大明确的地标。连最具特色的静安古寺也被地面上鲜有人使用的残疾人电梯亭遮挡了。这就使得下沉广场的使用者容易迷失方向,产生不安、错觉等急躁情绪。可见,下沉广场的附属设施以及周围高大建筑物等的位置规划是值得认真商榷的,要组织好天际线。
4.1.4环境的适宜性
地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例如地铁车站的风井,地下变电站的排风口等,与周围环境的融合历来是一个摆在设计者面前的难题。这些设施如果处理不当,不能与周围环境融合,不仅破坏地面的景观,而且影响地区整体的环境效益。将静安寺广场西北角地铁车站的风井设计为带音乐喷泉的水池,既美化了环境,同时也使得风井与周围公园、古寺的环境氛围融为一体,吸引了大量的人流驻足观看,可谓一大创新。但是从下沉广场本身的使用效率来看,利用率并不高。其设计形态、装饰装修、建筑小品、商业餐饮业态等是需要重新思考的。
4.2周边交通的组织问题
当前开发地下空间的首要目的是解决中心区的交通拥堵。修建地铁、地下停车库、地下车行道、地下人行道等可以有效地组织人流、车流,实现地面上人、车分流,彻底解决交通瓶颈,进而支撑商圈的繁荣。目前静安寺地铁站的交通组织归纳起来存在以下问题:
4.2.1地下人行道尚未形成网络
地下人行道只有设置成网络覆盖到地铁站周围一定半径范围时,才能发挥地下连通的作用。就静安寺地铁站而言,跨越华山路的地下通道还没有建成。乘坐地铁的人流要从华山路一边到另一边,必须垂直上下,而且在拥挤的道路上等待红绿灯。
人车混杂,步行环境十分恶劣。结合轨道交通2号线对地下通道设置了预留,尽管远期规划了地下通道,但是对现阶段繁忙的华山路、南京西路交叉口的瓶颈问题并未得到及时疏解。这违背了城市设计的原则:过程性。即城市设计不是追求最终的结果,而是要在执行每一步的过程中都尽可能达到最优。静安寺地铁站的建设没有及时解决局部的交通瓶颈问题。
4.2.2地下停车场规划建设不统一
由于此地段规划建设的时间参差不齐,控制标准和力度不统一,致使有些建筑物配建了地下停车库,有些建筑物至今没有开发地下空间;而且即使配建了地下停车库的建筑物,其开发的规模大小、深度的控制等也有很大差别。这就使得地下停车场相互之间的连通有困难,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同时各个建筑物分别修建地下停车库,不能共用地下车行道进而形成网络,这对地下空间资源构成极大的浪费;而且错综复杂的地面出入口也会对动态交通产生影响。
4.2.3地下车行道实施困难
规划中的此地区地下将建成连通大部分地下停车库的地下车行环道。然而实施起来困难比较大。由于本地区规划中还有地铁6号线在华山路设站,地铁7号线在常德路设站,乌鲁木齐北路又有地下过境道路,这就使得地区内原本紧张的道路地下空间资源更加吃紧。归根到底是在规划设计之初对地下车道考虑不周全,缺乏全面的统筹,系统的规划。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设置半环(沟通本地区一部分地下停车库),这样地下车库群的规模效应将会大打折扣,对环境的改善也不是十分显著。如图2。
4.3周边地块的开发问题
静安公园与下沉广场的结合是非常具有创意的。下沉广场南侧的伊美购物中心建筑顶面高出地面2m左右,结合静安公园在其上面作堆土处理,植树种草,布置凉亭,构造公园高低起伏的山丘地貌,可谓是匠心独用。
对静安古寺这一历史遗留的保护结合地铁站的开发同步进行。将静安古寺的地下一层开发作为设备、藏储经书等用房,其地面一层东、西两侧开发商业用房,弥补了商业的不足,改善了购物环境,满足了香客购物的需求。成功实现了对静安古寺的现代化改造。
值得一提的是,此地区的商业、商务等大体量建筑物的开发。九百城市广场由于进行了很好的城市设计,其建筑体量、高度、装修装饰风格、建筑小品、色彩等均与古寺环境相融合。但是在开发周边建筑时未考虑建设的时间周期,没能统筹安排建设时序,使得本来能够解决的问题被无限制的拖延了。例如华山路西侧在建的会德丰广场,从招投标到中标到最后的建成,历时已经很久,目前仍在建设中。这就使得华山路地下过街通道得不到及时落实,交通混杂迟迟得不到解决。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如前所述,先期结合地铁2号线开发过街通道,后期再与会德丰广场地下主体工程连通。
4.4开发管理问题
静安公园和静安寺下沉广场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业主,静安古寺与地铁2号线也属于两个不同的管理集团。如何打破各自的权限与地域界限,实现不同实体的空间整合;如何制定公平的费用分摊政策与合理的管理开发体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是开发管理的重要环节。不同业主的紧密配合与协调沟通,将推动地区的一体化建设,既节约了建设资金,也创建了高效和谐的环境。静安寺地区的开发是这方面的一个成功事例。由于各个城市、各个地块的历史文脉不同,建设背景相异,所以在此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不同功能地块的整合。
5城市设计在地下空间开发中的整合建设
5.1地下开放空间的地上、地下整合
作为地下开放空间的下沉广场可以与地下商场或地铁车站出入口等整合建设。要始终围绕“让绝大部分公众喜欢的、适合各个年龄段人群使用”的“城市客厅”新形象的建设理念,在选址、标志、尺寸、围合、天际线、环境等方面慎重设计,实现地上、地下的统一。建设真正服务市民的高效城市开放空间。
5.2建筑与交通系统的整合
运用地下空间解决交通的拥堵问题,实现城市的三维空间高效运转。依靠轨道交通建设,在地铁站周围一定范围内开发建筑物的地下空间,用地下步行道连通起来。同时与地铁车站、公交换乘、地下停车库等相互连通,实现不同交通工具的零换乘以及方便快捷的到达各个建筑物内部。地下停车库统一规划,用地下环道连通,控制并合理布置出入口数量,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有效解决地面交通问题。
5.3人工与自然环境的整合
当前城市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能够保持像静安公园这么大的一块公共绿地已是十分困难的了。这就得益于政府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与城市设计的实施。为了弥补中心区的功能性缺陷,弥补绿地占用而造成的建设空间的不足,应大面积开发公共绿地下的地下空间,作为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娱乐业、公共服务部门、市政基础设施或停车库等用途,作为地面功能的补充。静安寺下沉广场与静安公园的结合就是这方面非常好的一个实例。
5.4历史传统与新建筑环境的整合
中心区的历史遗留保护将带来许多问题:占用宝贵的地面空间;削弱中心区作为商务、商业等的职能;给本已不堪重负的交通带来额外的旅游交通负担等。但是一个地区的文脉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历史遗留,故城市设计必须将其保护并更新作为本地区的特色,吸引游客提升地区知名度。因此对历史遗留的保护就必须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开发地下空间资源,解决上述一系列问题。对静安寺的改造和地下空间的利用就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
5.5新建筑与周围环境的整合
地下建筑的一些附属设施,例如地铁站风井, 地下商店街排风口,变电站通风口等都要置于地面,而且还要裸露地面一定高度。在本地区寻找安置的地段已经相当困难,与周围环境处理不当则有损地区整体环境形象。例如日本长崛地下街的排风口直接设置于道路一侧,虽经装修设计,但仍显突兀,没有很好地融入周围环境,损坏了地区景观。采用城市设计手法,巧妙将这些附属设施与城市景观整合,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静安寺地铁站西风井设计成带音乐喷泉的水池,可谓一箭双雕,事半功倍。
5.6用地功能整合
开发地下空间,归根到底是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来支撑地面功能,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制约因素。为此,根据发展规划与需求预测,把需要建设在地下的设施逐步转入地下,例如交通、商业、基础设施等,以支持地面功能的正常高效运转。地铁站周围适宜结合站址建设大型地下换乘枢纽以及方便的地下步行网络,连通的地下停车系统,有魅力的地下开敞空间,开放绿地、历史遗留地段的地上、地下整合开发,共创友好环境,实现地上、地下功能的整合,资源的合理重组和集约利用,共同满足市民的工作、生活、居住、旅游的需求。
6结语
当前我国在大力提倡“以人为本”,人性化的设计成为我们规划设计中应始终坚持的原则和努力追求的目标。为此设计要尽可能满足人民大众的需求,体现对人性的关怀。另一方面“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张,对于各项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精神的指导下,地下空间可以发挥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在节约城市建设空间资源,改善城市环境方面做文章,向人性化的方向迈进。
地铁站及其周边的开发是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核心节点地区。在国内已有许多案例,分析这些成功的和不成功的案例,有助于我们在今后的规划设计中少走弯路。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有效组织和配置地块内地上、地下的功能,合理衔接地上、地下以及地下设施间的空间,优化空间资源的利用,达到城市建设空间一地多用及最大化节约,实现最高效率。同时,以城市设计为规划设计的理念和原则,把握设计文脉,突出城市(或地区)特色,体现对人的关怀,构建和谐的人居环境,实现社会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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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外对于城乡规划改革过程中 对具有文化历史特色或特殊纪念意义的建筑的保护措施 具体案例
国外古建筑保护之历史过程
英国连电线杆都保护
一座城市要有一个灵魂,这就是它的过去
本报驻英国特约记者 张芝年
编者按:随着现代风格的摩天大楼、住宅社区在中国遍地开花,如何保护
古建筑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怎样进行旧城改造?怎样合理发展古城的旅
游业?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记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采
访。
英国保护古建筑也走过弯路
就国土面积而言,英国是一个小国,但它同时也是一个历史遗产和古建筑
资源丰富的国家。要做到城市发展与保护古建筑相互协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这方面,英国也有不少教训。英国著名的古建筑保护组织“乔治亚集团”主
任贝杰瑞介绍说,二战之前的150多年里,英国保护古建筑的工作并不尽如人意。
利物浦古建筑被毁现象特别严重,大兴土木对那里的古建筑造成了灾难性的破
坏。
英国其他地方的许多古建筑也未能幸免。在20世纪,有1/6的乡间别墅遭到
厄运。贝杰瑞向记者展示的两本书《乡村别墅的破坏》和《英格兰消失的豪宅》
,分别出版于20世纪70年代和2002年,记载了英格兰被拆毁古建筑的图片和历
史资料。这两本书在谴责拆除古建筑行为的同时,也强烈呼吁全社会关注对古
建筑的保护,停止并制止拆毁乡间古楼、宅第和宫殿式建筑。
有人说,英国的城市与美国的不同,美国城市一般只有一个中心,其他都
是郊区;英国城市,如伦敦,可以说是多中心的城市,33个区分别拥有自己的
中心、步行街和商业区。也有人说,伦敦是一座由剧院、餐馆和咖啡厅组成的
城市,体现了不同族裔、不同文化和不同风貌的历史沉积。贝杰瑞说,一座城
市要有一个灵魂,这就是它的过去和历史,年代久远的建筑则是一段历史的见
证。19世纪20年代,英国城市也经历了大规模的扩建,当时对古建筑的保护并
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所以他对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面临拆除旧房的压力
表示理解。
英国人喜欢在古建筑里居住和工作
最近几十年来,英国政府加强了对古建筑的保护力度。1984年,英国成立
了一个名为“英格兰遗产”的组织,专门负责对全国的古建筑进行系统的调查、
登记和保护,同时制定了相关法律,使英国对古建筑的保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
道。目前,全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和历史遗迹共约50万处,大到皇
宫、古堡、教堂,小到草屋、拱门、电话亭,甚至电线杆。
被保护建筑的清单还在不断加长,任何人拥有的建筑,只要有独到之处,
无论是历史的深厚背景、建筑的匠心独具、石雕的栩栩如生、木工的精巧装饰,
还是名画的陈年轶事,都可以作为理由,向“英格兰遗产”申请。列入保护清
单的建筑按其价值,分为三个等级。属第一等级保护的建筑仅占总数的4%左右,
约2万处。贝杰瑞介绍说,凡是列入保护清单的建筑,如果有人想要拆除,或者
对其内部格局进行改动,当地政府都会征求“乔治亚集团”的意见。该集团每
月召开一次会议,审议改建古建筑的申请。他说,目前很少有人提出拆毁的要
求,许多都是申请扩建,包括改变建筑的用途,比如将原有的建筑隔为成套公
寓,或将其改装成办公楼等等。
贝杰瑞说,经历了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叶的破坏之后,英国人更加喜欢在
古建筑里居住和工作,更加珍惜设计精湛、古朴高雅的历史性建筑。英国人说,
不能破坏作为历史见证的古建筑,要发展请到别处去。
现在,伦敦旧城几乎都是老房子,原貌原样,甚至给人破旧的感觉。有人
却盛赞道,当一个个现代化的大都市都建成水泥森林的时候,伦敦独具魅力,
成为一座不可多得的充满艺术珍品的博物馆。
保护古建筑不惜工本
成立于1877年的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SPAB)至今已有127年的历史,是一
个志愿者组织。该协会秘书长范宁对记者说,英国过去在古建筑保护方面犯了
许多错误,理由虽然是正当的,即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当过去熟悉的东西
一下子都消失后,人们又为之大惊失色。为此,英国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设立了5
00个保护区,不仅保护古建筑本身,而且对其周围环境也加以保护。如果古建
筑被高楼和高速路所环抱,就会失去它应有的韵味。
范宁介绍说,英国保护古建筑还有一条原则,政府不能强行拆除私人住宅,
要按市价支付赔偿金。如果遭到拒绝,政府可以上诉。如果引起大的争议,该
案例则要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听取当事各方、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伦敦希
思罗机场的扩建工程曾引起广泛争议,结果由独立调查人举行了长达5年的听证
会,终于解决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的矛盾。
英国人保护古建筑不惜工本已经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英格兰东北部
的纽卡斯尔有一座现代艺术博物馆,它是由面粉厂改建而成的。仅仅为了保留
面粉厂的墙体和上面硕大的“波罗的面粉厂”字样,英国人竟花费了7500万英
镑,而推倒重建只要花3500万英镑。这是怀旧,也是纪念该厂在工业革命时代
对当地经济所做出的历史贡献。这样的例子在英国比比皆是,从中也许能够集
中反映出英国保护古建筑的价值观。
正如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的创始人威廉·莫里斯所说:“这些建筑绝不仅
仅属于我们自己,它们曾属于我们的祖先,还将属于我们的子孙。除非我们将
之变为假货,或者将之摧毁,它们从任何意义上说都不是我们可以任意处置的
对象,我们只不过是后代的托管人而已。”
国外城市历史建筑保护与修复
意大利与法国的一些城市保存了大量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这些建筑是其历史的缩影和文化的精华。对此,欧洲人民倍加珍视和爱护。在《威尼斯宪章》原则指导下,城市改造建设一直都很注重城市原有风貌,并保持着每个街区的特点。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文化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并成为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世界各地千千万万的游客。
佛罗伦萨
罗马,佛罗伦撒等城市的古建筑保存可用“整旧如旧”来形容,也就是说现代人看到的是一个加固了的,却不会刷新、重建,保持原样的意大利城市。就意风区而言,照搬《威尼斯宪章》会使我们无从下手,许多因素不具备也不适用,但我们认定要保存的一定是真正有价值的旧建筑,要保持其原样,不要大修大改,或以我们想象的美去修理历史遗迹。在整理出的土地上开发新建筑应是意式,但不应该盲目仿造,做成不伦不类的假古董。新建筑不要在老建筑前争奇斗艳,要学会收敛,留出足够的光亮给历史。也不要重视历史遗迹过了头,彻底变成了对历史的供奉。应该让历史遗迹自然地出现在正常生态之中,周围的建筑要努力与之和谐。
威尼斯米开朗基罗画馆
整修旧建筑要精心发掘设计,会有不错的效果。整修的思路如同对挖掘出土的青铜器进行修复的原则:有害锈去掉,无害锈保留。这是很重要的。保护青铜器以防继续风化锈蚀,但把青铜器打磨光亮也就毁了。风貌建筑整修也一样,有害部分去掉(例:空间结构安全性),无害部分保留(特有的真实外檐片段)。在专业人士的推荐下,我们参观了威尼斯米开朗基罗画馆。这是一个旧式的庭院群落改造的博物馆,内部装修十分考究,监控照明更是专业,而建筑主体外观基本没有改造。主馆的外墙面、门窗都如实保留了现状,甚至有些残破状,仅在房前的平台加上通透的玻璃廊道供游人休息、喝咖啡。这种陈旧材质与新空间的组合颇有情趣,不仅使风貌建筑保存完好,又多了些以人为本的商业文化因素,效果不错.
修缮中的建筑维护
天津历史风貌建筑多是独院别墅洋房,从住宅向商业型建筑转型还有一定困难。旧建筑体形空间过于狭窄、孤立,过多的单栋建筑不利于形成商业氛围;大部分建筑对外经营的面积过小、采光不佳,限定了投资模式;受季节的影响,能留住客流的灰空间、休闲空间有限。针对以上问题,采用通透的玻璃廊道适当增扩加建,不仅在视觉上可以保留展示原有建筑形体,而且有机地连接单栋房屋形成商业廊道,扩大商业面积,减弱了营业季节的限制(对于重点文物保护建筑暂不适宜),使人流不仅限于原有道路或步行街,立体串联的空间也会使建筑背后区内的部分产生商机。
整修的建筑装饰
意大利作为以旅游为支柱产业的国家,建筑整修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为了不影响市容景观,很多古迹或主要干道建筑整修时的脚手架外部罩着1:1原实物大小的影像幕布(有些巧妙地结合了广告),不经意远看一般不会发现建筑正在整修。城市印象总是完美无瑕。
法国巴黎俯瞰
法国巴黎在保护原有风貌建筑的同时也不断开辟新区,使人感受到这座古典、浪漫的城市焕发出的无限生机和活力。而在旧城区,完全看不到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基本是旧式的多层建筑。政府规定,要拆除、重建旧城区的任何建筑物必须经市政府专门机构审查、批准,并设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如确因安全、抗震等原因需要拆除重建的,重建后建筑物临街的两个立面必须与原建筑物完全相同,也就是说要完全达到整旧如旧的效果。因此在巴黎要新建一幢房屋容易,要拆除一幢房屋倒是难得很.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看看国外怎么做?
●印度是个文物大国,古迹无处不在,仅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或自然遗产目录的就有22处之多。
●一位意大利导演自豪地说,在意大利拍历史剧,根本用不着在摄影棚里搭景,将马路边的广告牌一撤,就是自然完好的历史画面。
●墨西哥文物根据时代不同分为古文物、历史文物、艺术文物三类。到目前为止,已发现的一、二类文物(指古迹遗址)就有11万处之多,被联合教科文组织宣布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就有19处。
法国文化部遗产司戈万先生认为,要说法国在遗产保护政策上的特点,那就是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现代遗产保护法的国家。
法国大革命促使遗产保护思想产生。大革命中,宫殿被砸,教堂被毁,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有一个名叫格雷茹瓦的教士最早提出了保护遗产的建议。他说,摧毁祖先留下来、象征着我们文化遗产的行为是十分愚蠢的。他的忠告被接受了。1793年,“共和二年法令”问世,法令规定,不论哪一类艺术品,在法国的领土上必须受到保护。
共和法令使文化遗产在动荡的年代免遭浩劫。又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经验积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遗产保护法诞生,这就是1913年12月31日通过的“保护历史古迹法”。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化遗产的现代法律。“1913年法”至今规定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这部法律内容全面细致,使有关的行政人员、专业保护人员都有章可循。
1964年,在文化部长马尔罗主持下,法国对遗产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点造册。仅国家登记入册的历史建筑遗产就有4万件。文化遗产的涵盖面更宽,总数远超过4万。这个数字还在增加,因为出现了两个新趋势,一是遗产的概念在扩展,人们想要保护的不限于宫殿、教堂,而扩展到百年老厂,矿井等。第二个趋势是遗产“年轻化”,20世纪一些知名建筑师、时装设计师的作品也被列为文化遗产。有专家认为,这两个趋势表明在全球化背景下,人们渴望寻找民族文化身份认同,担心全球化潮流吞噬了民族特性,因此,凡是能够加强这种认同感的遗产都受到欢迎。
印度文保部门对文物的抢救和修复工作一贯秉承他们在1932年的原则,即“对古建筑残迹的修复,不论多么简单,第一责任不是修旧如新,而是保护残迹”,要尽一切努力保护原物。
印度在文物保护,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的保护和维修上相当成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一、多方参与筹措经费。
首先,建立国家文化基金会。国内外团体和公众在免税的情况下,通过基金会对特定或普遍的项目提供资金或捐赠。其次,鼓励本国私人企业参与保护和修复工作。最后,寻求国际合作。自1977年以来,印度一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的积极支持者,并与一些国际机构紧密合作。
二、 先进的专业技术人才。
印度有着一支技术比较先进的文物保存和修复队伍。早在1917年,“印度考古研究所”就设有一个化学处理处,负责博物馆展品和其他文物的化学处理和保存工作,分析研究古迹的材料来源和和古迹损坏的原因,从而发现改善和保存它们的方法。经过他们的努力,印度考古界成功地应对了不同情况下不同原因造成的问题。
三、广大民众的支持。
“人民的参与是最好的保障”。这是印度文物界对外宣传的一句口号。印度决定每年的11月19至25日为“世界遗产周”,每到此时,印度文物考古界就大力进行文保宣传,提高民众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近年来,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在逐渐提高。在印度各地参观时发现,这里基本上没有在古迹上乱涂乱刻的现象。印度的古迹一般面积都比较大,但除了少量经允许的旅游纪念品商店和食品店之外,没有店铺泛滥的情况。
在墨西哥,古代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认同、主权和凝聚全体国民的基本要素之一,保护和传播古文化遗产是国家的责任。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和属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所需经费由国家出资,不靠门票收入。一些古迹区和博物馆一个特点,就是门票便宜和各种优惠措施。
墨西哥是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是国家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最高也是唯一领导和管理机关,它有四大职能:对文物的保护、研究、传播和培养专业人员。因此,除下属的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它还直接管理全国172处已经开放的文物考古区、110家博物馆、1家出版社、2所文物保护专业学校。它向全国32个州级行政单位派驻代表,领导和管理地方的文物保护工作。这种管理体制的好处是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依法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有职有权。
墨西哥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文物保护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保护文物与扶贫结合。大多数文物古迹都位处偏僻贫困的农村地区。把文物保护工程同扶贫项目结合起来,吸收文物古迹所在地居民参加文物古遗保护工作,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二是保护文物与合理利用结合。以保护文物为前提,开发以古文物遗址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充分发挥古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同时促进旅游业发展。 三是国家为主与公众结合。搞好文物保护,公众参与是一个重要方面。保护文物的观念在墨西哥公众中有比较广泛和深厚的基础。墨西哥有很多公众自发成立的保护文物古迹的组织和文物保护志愿者。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意大利保存着世界上70%的文物古迹,这就使意大利人不仅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而且也有很强的责任感,因为这些文物不仅属于意大利,而且属于全人类,保护好这些文物,就是对人类的最大贡献。
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对于意大利来说,要将数千年的历史文化保护好,确实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意大利文化部长的艺术顾问丹尼尔认为意大利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成功来源于三个保证。
一是政策保证。意大利将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写入宪法。在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历史遗产和景点进行保护。意大利的文物保护与其历史悠久密切相关,还在意大利统一之前,已经存在着不少有关保护文物的规定。意大利统一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文物保护的条例。1975年,意大利政府正式组建文化遗产部,负责意大利的文物保护工作。在意大利,各个城市对于城区建筑管理相当严格,古老街道和建筑物不许随便改造,不仅外型不能变,就连外墙涂料及窗户颜色都要保持原样。
二是经费保证。近几年来,意大利在文物保护经费保证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一是每年大约20亿欧元的财政预算保证文物保护的经费开支。另外,自1996年以来,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将彩票收入的千分之八作为文物保护的资金。此外,意大利还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文化事业的政策。
三是专门人才的保证。已有60多年历史的意大利文物保护中心是培养各种文物保护人才的基地。该中心根据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开设有绘画、雕刻、纺织品等修复专业,学员不仅要学习有关的历史和技术知识,还要学习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化工、物理、生物常识。该中心本身就担负着一些重点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这对于学生来讲既是理论课,又是实践课,通过动手可以理论联系实践。该中心还负责对全国文物的跟踪与观察。
除此之外,充分发挥自身的文物优势,提高居民的文物素质也十分重要。意大利文化部每年都要组织一个文化周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公立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历史悠久的总统府、议会大厦也都定期向社会开放。各级学校还利用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历史、文化、艺术教育
埃及如何保护文物古迹
埃及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埃及人为此深感骄傲。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因为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埃及很多珍贵的文物和古迹场所正在遭受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的损害。为了把凝聚了数千年悠久文明的文物古迹留给子孙后代,埃及政府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保护文物古迹的力度。
公司运作绿色资金困局
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正在根据2004年7月政府通过的一项法令,筹建一家控股公司来负责开发利用和保护文化遗产。该公司由12个子公司组成。这些子公司又分为三类:第一类负责文物古迹的清洁、维护和安全;第二类负责监督文物古迹的修复、经营及承建博物馆旅游设施;第三类为埃及国内外的博物馆和考古研究机构提供技术和咨询等服务。在这些子公司中,比较重要的有两家,一家专门负责出版和销售同埃及文化遗产有关的书籍和音像资料;另外一家负责制造和出售有关法老、伊斯兰和科普特文化的旅游商品,以及文物的仿制品。政府法令规定,这些仿制品必须拥有最高文物委员会的官方证明才能在市场上出售。
新公司还将为埃及所有的文物古迹建立一个照片库,向需要者出售照片,同时所有博物馆和古迹场所将禁止以赢利为目的的职业摄影。据说,一家意大利公司曾用6万美元购买埃及博物馆所有展品的摄影权,很快这家公司通过出售这些照片不仅收回了投资,还赚了5万美元。
新公司还计划为各种博物馆和著名古迹注册标识以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最高文物委员会将是惟一有权使用这些标识的机构,其他机构只有支付版税才能使用。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注册了12个标识,其中包括吉萨金字塔、萨卡拉金字塔、埃及博物馆和伊斯兰博物馆等。
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秘书长哈瓦斯称这家控股公司的成立是“埃及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的全面革新”。他说:“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受到资金短缺、工作人员抱怨薪水太低等财政问题的困扰。”他估计,新公司如果能够按计划顺利运作,最高文物委员会将不用再为修复、保护和挖掘文物古迹的资金来源发愁了。
加强管理防范文物外流
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埃及遍地是古迹,但是,受综合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埃及自身的考古科研能力非常有限,长期以来,埃及政府允许外国考古人员在其境内从事发现、挖掘和研究古迹的工作。
前不久,针对外国科研机构垄断埃及古迹的研究资料,以及一些外国考古人员同国际文物贩子相互勾结盗窃埃及文物的做法,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推出具体措施,开始加强对境内外国考古人员的管理。
针对国外考古队的新制度包括:每个外国考古人员或小组必须提前3个月或更早向最高文物委员会提出在埃及境内工作的申请;禁止外国考古人员将古迹现场的泥土样品拿回自己国家进行研究,他们只能在该委员会下属的研究中心或埃及大学的研究机构进行分析;外国人在埃及进行研究工作时,每个月都要提交进展报告;他们在挖掘现场必须设有专门的地方搁放挖出的文物;在发现任何新文物或挖掘现场可能发生危险时,必须马上向委员会报告。
一支日本考古队前不久就因违规而受到埃方的严重警告。该考古队在开罗附近的达赫舒尔地区出土了一具距今大约3800年的木乃伊,在没有向最高文物委员会申报的情况下便擅自向媒体公布了这一发现。哈瓦斯警告说,如果该考古队再犯同样的错误,将禁止其在埃及继续从事考古工作。
到2月初,埃及有关管理部门关闭了300个考古挖掘现场中的65个,暂停了28个国外考古小组的工作,并要求一些涉嫌偷盗文物的国外考古人员离开埃及。
法律手段追讨流失文物
从18世纪开始,西方各国大量窃掠埃及的珍贵文物。如今,埃及文物散落于世界各地,其中不乏价值连城的极品文物。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博物馆收藏了几十万件埃及文物,仅法国卢浮宫就有4.5万件,而意大利都灵博物馆的埃及文物典藏也仅次于埃及开罗博物馆的10万件。具有讽刺意味的还有,狮身人面像上的石刻胡须部分被收藏在大英博物馆中,欧洲最大的一座方尖碑,就是从埃及卢克索神庙塔门前搬到卢浮宫旁的协和广场中央的,碑座上还镌刻着描述这块250吨重的石碑的搬迁过程的画面。
哈瓦斯说,很多国家的博物馆通过国际著名拍卖公司拍卖得到的物品都是埃及的文物,埃及正在设法通过各种法律手段追回这些珍贵文物。2004年埃及从英国索回了约600件几年前被盗卖到英国的文物。埃及还在多次会议上呼吁西方国家的博物馆主动退还非法得到的埃及文物。
目前,埃及正在通过法律渠道要求英国大不列颠博物馆归还“罗塞塔石碑”原碑。1799年一名法国考古学家发现的“罗塞塔石碑”是举世闻名的珍品,为后人提供了解释古埃及象形文字的宝贵线索。
四、现代城市规划思想
古时候的城市两个目的:居住+防御。所以他们总是要有厚厚的围城。
并且城市依赖水,所以依水而建,但又怕水淹,所以又需要建在高地上。
为了便于管理,也采用功能性分区(就像今天的居住区,商业区,工厂区一样,是有渊源的呀)
为了象征权力及人定胜天,喜欢棋盘式规整,中轴对称,序列性,对比性,雕塑装饰。
古希腊为了贸易和文明发展,建城在地中海边上。这样就缺淡水,于是发展了地下给排水系统。
罗马城市不但规整、几何形、有给排水系统、纪念性的建筑和雕塑,也奠定了城市街道规划和设计的基础。
出名的有罗马人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 》,总结了
西方城市规划的要点
选址地势高
有好水源
建筑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建筑考虑自然因素,光风水污染等
街道考虑风向与城市中心的公共建筑关系
八角形布局用于防御,中心神殿,道路放射
建城墙防风,街道不正对城门
而中国的城市书是 战国的《考工记》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
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
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如中国的北京,日本的京都都是这样。
欧洲近代城市发展
始于意大利文艺复兴,佛罗伦萨和威尼斯。
法国巴黎扩建了道路桥梁、供水系统 、排水系统 ,公共广场,纪念建筑,中细线香榭丽舍大道
俄国彼得大帝了第一个现代化城市 圣彼得堡,模仿西方。
德国卡尔斯鲁厄市 ,中心放射,花园,绿地,环路。
工业城市的问题
人多环境差
以交通枢纽、工厂区、工人居住区等为中心的新面局,迫使城市规划从传统转型
缺乏规划,开发混乱
工业刺激金融业发展,出现金融建筑
交通阻塞,交通设计和管理日显重要
污染严重,废物废水处理突出,
缺乏适应新城市功能需求的新建筑
各个城市的规划
1666伦敦大火,让伦敦改造,克里斯托夫伦,古典手法,一大道 连三大广场,郊外大圆广场,放射8大道 。有花园,绿带,为城市经济职能服务。
1811年,约翰纳什,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系列新商业和公共建筑,将摄政王大街、公园大道 连成主轴线,路口设广场,路旁列商店、银行、公共建筑,形成新中心,把金融、商业、与高级住宅区相连,是成功案例。
法国巴黎,雅各宾党计划,为穷人解决居住交通,从贫困区开大道通往香榭丽大街,加供水井,街灯,垃圾中心、绿化,封闭市内坟场,未全完成。
二改由拿破伦来,兴建5层楼的公寓住人,建大凯旋门-协和广场-小凯旋门的中轴线,建以纪念碑为中心的化共广场,协和广场方尖纪念碑,旺道姆广场旺道纪念碑,形成环境艺术视觉焦点。
三改由拿破伦三世来,为新生资产阶有和中产阶级利益,奥斯曼,巴洛克园林和城市规划,
一 工业人口经济的功能需求
二 象征资本主义的成就
三 向外螺旋 式,20个区,分离穷人区和富人区,
四 新建大路,串连老路,可运军队,可防阻塞,
五 两大道十字交叉,内环与外环路,形成现的基本格局
六 建水给排水,排污系统 ,用新水源做喷泉花园浇水,
七 建桥梁,整合城市,
八 建公共建筑,图书馆,美术学院,四加涅尔设计的巴黎歌剧院。
基本建立的开代巴黎的结构。最关丽,最壮同。
——看来,有一些我们个人习以为常的公共服务系统,还是真的得由政府来统一规划和提供,人民才能有好的生活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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