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雕塑学会会长(中国雕塑学会会长是谁)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中国雕塑学会会长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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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中国雕塑学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会名称
本团体名称:中国雕塑学会 英文:China Sculpture Institute
第二条 学会性质
中国雕塑学会由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一级社会团体。是由全国雕塑专业工作者和雕塑专业单位、团体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组合而成的高层次学术组织。
第三条 学会宗旨
中国雕塑学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雕塑艺术工作者,繁荣雕塑创作,推动学术研究,促进对外交流,提高我国雕塑艺术水平;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学会主管
中国雕塑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会地点
中国雕塑学会的办公地点是: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业务范围
中国雕塑学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雕塑创作
组织和指导雕塑家从事国家重大题材的雕塑创作活动,鼓励和引导雕塑家进行雕塑专业领域内的探索和创新,支持和参与城市雕塑、公共艺术项目的策划与实施。
(二) 理论研究
积极开展对传统雕塑、现代雕塑和雕塑前瞻性发展的研究,关注国内雕塑热点和国际雕塑动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不同主题和不同形式的理论研究活动。
(三) 业务培训
开展各项专业培训和艺术推广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雕塑人才。
(四) 专业展览
组织举办各种学术性展览,推力作,树名人;积极参与国际有重要影响的展览和交流活动,扩大国际声望与学术影响。
(五) 书刊编辑
办好学会专业刊物,策划、组织、出版有关专业著作。
(六) 国际合作
开展中外雕塑学术交流,向世界介绍中国雕塑艺术,弘扬中华文化。
(七) 咨询服务
为会员提供雕塑艺术领域内的信息咨询服务,为社会提供雕塑建设、作品展览及相关雕塑活动的指导与咨询。
(八) 法律援助
为会员提供雕塑艺术领域内涉及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的咨询和法律支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类型
中国雕塑学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中国雕塑学会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国雕塑学会的章程。
(二) 自愿加入中国雕塑学会。
(三) 申请人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参加国家级美术展览三次以上者,或虽不足三次,但其中一次获奖者。
(四) 申请人作品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并有较大影响者。
(五) 申请人作品被国家级美术机构收藏并有较大影响者。
(六) 申请人作品参加重大国际展览和比赛获得好评者。
(七) 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工作,有架上雕塑、城市雕塑及公共艺术相关专业著作、译著,在国家级专业性报刊上多次发表影响较大、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者。
(八) 多年从事雕塑教育、雕塑管理、美术编辑,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者。
(九) 从事建筑、园林、景观设计等领域的工作对雕塑事业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者。
(十) 雕塑艺术的创作、设计、教学、管理、制作单位或相关机构,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以上各条除第(一)(二)条为必备条件外,其余各条须具备其中一条。
第九条 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需遵照如下程序:
(一) 认真、属实地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由两名会员介绍推荐。
(三)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五) 单位会员入会需要提交入会申请书,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颁发单位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权利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中国雕塑学会”会员资格的使用权利。
(三) 参加本会组织的所有作品展示、学术研究、国内外艺术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四) 接受本会艺术指导、业务培训的权利。
(五) 在本会艺术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权利。
(六) 有关雕塑艺术行业内的业务咨询的权利。
(七) 有关雕塑艺术行业内的法律咨询和请求援助的权利。
(八)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九)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相关任务。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向本会反映业内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配合本会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需遵守以下程序:
(一)会员因各种情况需要退会,应提出申请,书面通知本会理事会。
(二)经本会理事会审查,将在规定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会员如果不能履行会员义务与责任,或未按规定缴纳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员退会后,即交回会员证,不交者,其会员证视为作废,不再享受会员的任何权利。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一)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以函件或内部信息的方式,予以通报批评。
(二)情节严重的,或通报批评达到三次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交有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理事会保留追究责任人一切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权力机构
中国雕塑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中国雕塑学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中国雕塑学会的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权力实施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权力期限
(一)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二)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执行机构
(一)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成员不能超过理事会的三分之一,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定期开会研究学会的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三)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代表常务理事会负责日常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增加工作透明度,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执行职权
(一)理事会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8、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9、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中第1、3、5、6、7、8、9、10项的职权。
第十九条 执行实施
(一)理事会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执行期限
(一)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
式召开。
(二)常务理事会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
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学会领导
中国雕塑学会领导班子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岁。
(四) 秘书长须为专职。
(五)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七)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任职期限
(一)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一)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任职。
第二十三条 法人
(一) 经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二)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会长职权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本会重大事宜作决定,但事后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确认。
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职权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费来源
本会经费来源有如下途径:
(一) 个人会员及单位会员的会费。
(二) 社会各界及国内外有关方面的个人及团体的赞助和捐赠。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对外活动和社会服务的回报收入。
(四) 所有经费在银行内的利息。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会费使用
(一)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二)会费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 资产管理
(一)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
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每年年终前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有关财务收支情况。
(二)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途径侵占、私分
和挪用。
第二十九条 财务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制订本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保证财务收支、使用等数据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接受会员及相关单位的监督。
第三十条 财务审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财务人员
(一)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二)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三)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工资待遇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章程修改
(一)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四条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一)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二)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四)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三十五条 章程备注
(一)本章程经2006年12月16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三)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全国城雕委艺术委员会的第四届全国城雕委艺术委员会组成人员
顾问:(按姓氏笔画为序)
文 楼 王克庆 王景慧 田世信 叶毓山 刘秀晨 何 鄂
邵大箴 杨奉琛 范迪安 袁运甫 钱绍武 袁熙坤 黄永玉
盛 杨 韩美林 潘 鹤
名誉主任委员:曹春生 中国雕塑学会名誉会长、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主 任 委 员:吴为山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雕塑院院长、
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培波 清华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孙振华 深圳雕塑院院长
吕品昌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教授
朱子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隋建国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陈云岗 西安美术学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杨奇瑞 中国美术学院公共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周 畅 中国建筑学会秘书长
俞 畅 广州雕塑院院长
秘 书 长: 邹 文 中国美协雕塑艺委会秘书长、清华美院博士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刁云波 山东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主任
丁 斌 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副院长
于世宏 天津美院副院长、教授
王 中 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王少军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教授
王 林 四川美院教授
王向阳 南昌市建委常务副主任、教授
王宣元 新疆大学雕塑系主任、教授
龙 翔 中国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石向东 广西美协副主席、广西艺术学院教授
朱尚熹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雕塑专业委员会主任
刘 威 四川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庄南鹏 福州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朱达成 香港港澳雕塑家理事会会长
朱 成 成都城雕委顾问
朱荣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乔 迁 北方工业大学艺术设计系系主任、博士
孙 泉 湖南省美协雕塑艺委会主任
吕 滨 哈尔滨画院院长
吴慧民 上海油画雕塑院雕塑系主任
张 琨 陕西雕塑院院长
吴诚仁 云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云南美协雕塑艺委会主任
李象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
杨剑平 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孟建民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建筑设计大师
林国耀 广州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范伟民 《雕塑》杂志社社长
项金国 湖北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殷小峰 东北师大艺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徐晓虹 安徽省城市雕塑院院长
唐学山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导师
翁剑青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博士
崔国琦 河南美协雕塑艺委会副秘书长
曾 岳 四川美院景观研究所所长
景育民 天津美院教授
雷宜锌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程 兵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雕塑院特聘雕塑家
温都苏 内蒙古自治区雕塑艺术研究院院长
廖 军 苏州大学教授、设计艺术学博士生导师
谭 云 四川雕塑艺术院院长
潘 奋 广州雕塑院创作室主任
霍波洋 鲁迅美院雕塑系主任、教授
魏小明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
三、刘红立的主要事迹
公司2005年与中国雕塑学会会长、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前主任、雕塑家钱绍武先生合作完成天津栾水园大型历史人物群雕工程; 2006年成功设计建造的浙江新昌长的卧佛是中国单体量最大的石窟卧佛,被佛教界权威、资深人士称为惊世之作的中国第一石窟卧佛,是当代洞窟艺术的杰出典范;2007年设计制作的双色玉佛获得国家专利产品,被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长老作为国礼赠送给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2008年由他指导设计的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文化广场,25米高的文化柱工程创内蒙古之最;承建浙江桐乡香海禅寺12米高四大天王造像工程为世界最大天王石雕艺术造像; 主持制作了河南鲁山150米金轮大佛(世界最大站佛)配套石材工程; 2009年主持制作延安革命博物馆大型群雕和浮雕工程(19组大型雕塑);广西百色红色革命博物馆和雕塑公园雕塑工程;河南永城革命博物馆雕塑工程;江西德兴革命博物馆雕塑工程; 2010年承建上海世博会河北馆地面成语浮雕工程并代表河北“雕刻艺术”参展;2011年承建宁夏“黄河金岸 华夏河图”石刻艺术林的仿古雕塑工程;2012年代表河北曲阳石雕参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会,期间参展作品“天女散花”得到业内人士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四、2008奥运奖牌是谁设计的?
2006年1月11日,北京奥组委面向世界公开征集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方案,并定向邀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11家专业机构参与奖牌设计工作。征集活动得到了北京奥组委多元矿物及奖牌赞助商必和必拓公司的赞助支持。经过近3个月的征集,北京奥组委收到来自中国25个省区市、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德国等国家的应征作品265件。随后,北京奥组委邀请国内艺术、雕刻、造币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179件有效应征作品进行了初评和复评,并多次组织有关单位对奖牌方案进行修改完善。2007年1月11日和2月8日,北京奥组委、国际奥委会分别通过北京奥运会奖牌方案。2007年3月27日下午,北京2008年奥运会奖牌发布会在首都博物馆举行,发布会上公布了2008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方案,奖牌充分体现了北京奥运会奖牌的特色以及与北京奥运会整体理念的联系。
2007年3月27日,北京奥运会(北京奥运会新闻,北京奥运会说吧)倒计时500天,现代而又古朴的北京首都博物馆里,当三块镶嵌着美玉的奥运会奖牌展现在众人面前时,北京奥运会又诞生了一项让所有人惊叹的杰作——“插上翅膀站立的希腊胜利女神和希腊潘纳辛纳科竞技场”,“中国古代龙纹玉璧造型的玉璧”,“充满动感活力的中国印”,“中国传统玉双龙蒲纹璜”,当这些元素完美地集合在一块奖牌上时,你只能用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来描述这项神奇的设计。
北京奥运会奖牌中国特色浓厚,艺术风格尊贵典雅,和谐地将中国文化与奥林匹克精神结合在一起。其所蕴含的“以玉比德”的理念充分表达着对奥运成绩优胜者崇高的敬意和礼赞。而将玉创造性地运用于奥运奖牌之上,则再一次完美地表达了东方智慧对奥林匹克精神的独特诠释。
奖牌是奥运会形象景观和竞赛组织中的重要环节。从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至今,奖牌的设计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历届奥运会组委会都力图在奖牌设计上体现主办城市、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特色。
1896年4月6日下午,一个对现代奥林匹克历史至关重要的日子,美国小伙子詹姆斯·康诺利站在了希腊雅典潘纳辛纳科竞技场三级跳远比赛场地。两次深呼吸后,康诺利开始助跑,起跳——13.71米,现代奥运历史诞生了第一个冠军。从那一刻起,奖牌作为奥运历史上不可或缺的体育文化元素延续至今。
在那届奥运会上,只有第1和第2名优胜者才能获得奖牌,冠军得一枚银牌,亚军得一枚铜牌。另外授予冠军橄榄枝皇冠,亚军是月桂枝皇冠。这届奥运会奖牌的直径为50毫米。
从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开始,奥运会奖牌正面的图案背景是古罗马圆形竞技场,图中还有意大利艺术家朱塞佩·卡西奥利设计的希腊神话胜利女神举着花环坐在当中。从1972年起卡西奥利的设计一直用于奖牌的正面,背面则由组委会加上自己的设计。
历届奥运会组委会都力图在奖牌背面做足文章,充分展示本国文化。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奖牌背面就由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燃烧着的奥运火炬和悉尼最具代表性的建筑——歌剧院构成。雅典奥运会奖牌则在简洁中体现了希腊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深厚感情——象征着胜利的橄榄枝变形而成的雅典奥运会会徽、粗犷中透着艺术之美的古希腊文字和熊熊燃烧的圣火。
在国际奥委会于2004年统一了奖牌正面图案设计后,留给组委会发挥的空间便被限制在奖牌的背面,在这方寸之间,北京奥运会的奖牌设计将如何突破?在“中国印”、“福娃”一次次的感动世界后,北京奥运会的奖牌又将给奥林匹克运动续写怎样的华彩乐章?什么样的图形或设计才能在方寸之间完美地展现中国古老文明?
在雅典奥运会结束后的一年里,北京奥运会奖牌的设计便紧锣密鼓地展开了。所有人都在关心一个问题,在有限的空间里,北京奥运会的奖牌将展现给世人怎样的理念和设计?一块玉佩的出现改变了奥林匹克奖牌的历史!
2006年4月13日,179件奖牌设计摆在了奖牌评审委员会评委们面前——这是北京奥组委在近3个月内征集到的有效作品。由于奖牌设计的专业性,北京奥组委在征集过程中定向邀请了专业设计机构参与,奖牌评委会也云集了国内艺术、雕塑、造币等领域具有杰出成就的大家、学者。
在这次初评的过程中,有一件作品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是一块中间镶嵌着美玉的奖牌,在此之前,大家都没有想到会有金属之外的材质会出现在奖牌设计上。中国雕塑学会名誉会长曹春生回忆说,这个方案当时就使大家眼前一亮,引了评委们的眼球。
“金镶玉”的设计源自中央美院的一件不足20平米的铁皮小屋里。2006年春节刚过,这间小屋便热闹起来——接到了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定向邀请的中央美院设计团队在这里开始了创作。这是一个由15名成员组成的创作团队,他们中大多数还是在校学生。如今已从中央美院毕业的刘洋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刘洋回忆说,当时创作团队被分成了4个小组,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这个小组便拿出了100多个设计方案。
“那时,同学们经常干到半夜2、3点才回宿舍,就为这,我们还被管理宿舍的阿姨训了好几回。”刘洋说,那时大家的工作状态近乎疯狂。
他们找来了各种中国传统图案,希望从中找到思路。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最初提出的一百多个设计方案被一再删减、合并,设计团队也从最初的四个组变成两个组,最终变成了一个组,一百多个方案也最终变成了34个。
最初,中央美院设计团队也并未想到在奖牌设计上加入玉的材质。“但我们始终认为,玉最能够表达中国人的人格理想,礼仪德行。”最初,这个设计团队便认定要在奖牌中融入中国的玉文化,只不过在最初的设计中,他们取的只是玉之型——一个金属材质的玉璧。然而无论如何精雕细琢,金属毕竟是金属,不可能完全展现玉的质感。
一个大胆的设想出现在设计团队的头脑中,为何不直接用玉和金属结合来制作奖牌呢?于是,一块背面中心部分镶嵌着美玉的奖牌诞生了,按照北京奥组委提出的设计要求,这块美玉的中心镌刻着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
在初评入选的10个设计当中,“金镶玉”的设计得到了最大关注。“这并不是说其他的设计就不好。” 曹春生认为,除了“金镶玉”的设计外,以国家体育场“鸟巢”作为背面图案的设计也很招眼球——“这个场馆是历届奥运体育场馆中最有特点的之一,体现了当代人与自然和谐,体现建筑发展的高科技水平,以它作为奖牌背面图案,令人印象深刻。”
尽管其他作品各具特色,但最终还是敌不过“金镶玉”带给评委们的震撼——2006年6月7日,奖牌评委会对初评入选的10件作品展开了复评,并于2006年6月30日,向北京北京奥组委执委会会议提交了最终入选的三个方案。7月3日,刘洋毕业的那一天,他收到了最好的毕业礼物——北京奥运会奖牌修改方向最终确定“玉佩”方案。
在最初的设计中,玉被放在奖牌的正中,用以镌刻北京奥运会会徽。但由于玉的特殊材质和色泽使得会徽图案被弱化,甚至无法看清。针对这一问题,评委会组织设计团队对进行了修改。最终,设计团队从龙纹玉璧的造型中找到了灵感。他们采用了玉佩的造型将玉环镶嵌在奖牌之上,中间圆心部分改为金属,这样奖牌便成为一个由金属包裹的“玉佩”造型,中间圆心上镌刻的“中国印”也因此而显得熠熠生辉。
为了在保证奖牌金、银、铜识别性的同时,彰显“玉”的特点,使“金”、“玉”材料达到视觉上的完美结合,奖牌修改完善小组对玉石在牌面所占的比例进行了多次调整、尝试,最终将奖牌背面金属边缘的宽度由3.5毫米增加到6毫米,从而突出奖牌的金属质感,增加了奖牌的金属识别性。2008年,在环绕玉佩的金属边上将被刻上获奖运动项目的名称。
在色彩搭配上,金、银、铜牌分别配以白玉、青白玉和青玉。既要考虑到玉的品质,同时也选择与奖牌颜色的合理搭配。在设计完善过程中,专家和设计团队还去掉了原本在玉石上镌刻“云纹”及“小圆点”设计,使整个奖牌看起来更加纯净、剔透。
奥运奖牌图案虽然历经沿革、变化,但奖牌材质从未如此突破,一块美玉将打破百年奥运的奖牌传统!以中国专家为主体的奖牌评委会认同这种突破,国际奥委会呢?他们能接受这样大胆的设计吗?这种突破是简单的打破形式上的陈规,还是以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完美诠释奥林匹克精神?
虽然奖牌在图案设计上历经变更,奥运会奖牌始终不变的是它的材质,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看到过金属之外的材质附着在奥运会的奖牌上。
玉材质的使用获得了评委们的一致认可。玉之美,出于自然,是由内而外之渗透折射,柔和含蓄,魅力无穷。玉外表温和圆润,本质却至坚至刚,与人中君子道德追求之境界正相吻合。“君子比德于玉”的道德观念,将玉之色泽、质地、形状等比附人品之德、仁、智、义等品德,于是玉具五德、九德、十一德等学说应运而生,乃至“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其实早在春秋之前,玉器便以作为非常重要的礼器出现在我国先民的祭祀活动中。玉文化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中延续不断。
著名艺术家、奖牌评审委员会成员靳尚谊评价说,金玉结合独一无二,是中西文化的巧妙结合。著名雕塑艺术家钱绍武老先生在谈到这件作品时赞不绝口:“佩玉在奥运会的奖牌设计史上是从来没有的,金张扬,玉含蓄,配在一起很好。”
评委会主席、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称这项设计是中国优秀文化与奥林匹克精神完美、和谐结合的典范,它把中国五千年文明传统中对玉的崇拜和以玉比德的观念融入其中,找到了表达中华文化的最佳途径,玉所表达的坚韧及其所蕴含的德、仁、智、义等品德内涵表达了中国人民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尊重,表达了对运动员拼搏向上的精神的敬仰和礼赞。
中央美院的王沂蓬教授至今还记得这项设计被初次提交国际奥委会审议时的忐忑不安。玉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国际奥委会能否认同这一理念?最重要的是,国际奥委会能否接受奖牌材质的历史性突破?
当时的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部长王宁回忆说,当北京奥组委的陈述人员把玉的文化理念进行深入阐述后,国际奥委会竟然接受了这一大胆的突破!他们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好的艺术品。”同时,他们相信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得知玉的象征意义时,也会非常高兴地接受这一理念,毕竟,玉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只有品德高尚的君子才配得上。这一设计将是对奥林匹克精神最具东方色彩的诠释,是对运动员最高的褒奖!
玉与金属的结合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认可,然而最终实现这一划时代的突破还有很多的技术难关需要攻克。国际奥委会给北京奥组委设定了一个条件——“在最终确认这块奖牌的玉石损毁率很低之后,我们才能批准你们的设计!”
运动员在赛场上获得优胜之后往往异常亢奋,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他们有可能会将手中的奖牌抛向空中,甚至扔向观众席,从而造成奖牌的损毁。2008年初,一盘录像带彻底消除了国际奥委会对奖牌材质的担心。
在接受了玉理念的同时,国际奥委会也对制作工艺和技术表示了一些担心。毕竟,把金属和玉结合在一起需要攻克的技术难题还有很多。
很多人可能还记得在2006年的亚运会羽毛球赛场上,中国名将张宁在获得夺金后,在兴奋之下差点把奖牌扔给了观众。而在英超赛场上,切尔西队的狂人主教练在该队夺得英超冠军后更是慷慨地把金牌抛向了观众席。你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牢靠的技术保证,镶嵌着玉石的北京奥运会奖牌被扔出去的后果必定是“玉碎牌损”。即便不考虑这种极端情况,北京奥运会的奖牌也必须保证在意外情况下摔落时的抗冲击性。
为了提高奖牌的抗冲击性能,进一步完善结构强度,以解决奖牌的最终成型工艺。其中中央美术学院按照北京奥组委的要求对奖牌方案做进一步的细化完善,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从造币工艺技术上予以配合。
“第一次跌落实验失败时,自己都愣了!·” 负责这一项目的王沂蓬教授还记得当时的心情。2006年11月至12月期间。修改完善小组在专业实验室模拟现场情况,对金属和玉结合的工艺技术及安全性进行了四次技术测试——系上绶带的奖牌分别以不同角度从1米、1.5米、1.9米、2米做自由落体的跌落实验,明确了三种不同结构设计的奖牌的不同性能,并据此调整了奖牌厚度和内部结构。
由于时间非常紧张,王沂蓬几乎在实验期间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材料填充在金属与玉之间形成缓冲,他查遍了国内外有关方面的资料、文献,访遍了材料学专家、玉方面的专家以及雕塑方面的专家。在那段时间里,他的眼前几乎都是玉,睡梦中梦到的也是玉。“我们一共做了18个方案,那时我几乎两星期没睡觉。”
前三次的实验虽然失败,但王沂蓬已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第四次实验前,虽然依然紧张,但王沂蓬心中却有了底。在奖牌下落的几秒内,王沂蓬的眼睛一眨也没眨。在那几秒后,等候在工作室的学生们接到了王老师的电话——“给奥组委打电话吧,通过了。”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王沂蓬落泪了——“奖牌就算是石头,也该对我们有感情了。”
2008年1月份,国际奥委会的总部收到了北京奥组委寄来的北京奥运会奖牌实物,这其中还包括了一盘录像带。在这盘录像带中,镶嵌着玉石的奖牌从两米的高空中自由降落——镜头定格在掉落在地上的奖牌上,玉石毫发无损。这项完美设计的最后一道难关被攻克,中国的设计师们成功了!
玉的使用成就了中国文化对奥林匹克历史的又一重要贡献,然而在奖牌这样一个完整的形象景观中蕴含的中国元素还不止于此。北京奥运会的奖牌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多面展示。
作为一个完整的奖牌设计,北京奥运会的奖牌无论从玉的使用,还是绶带、挂钩、奖牌盒、证书的设计都无不彰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
用以悬挂奖牌的挂钩是这项出色设计中的另一个亮点,这项设计由中国传统玉双龙蒲纹璜演变而成,其型似双龙聚首,又似祥云浮空,使整个奖牌极具中国特色。
奖牌的完美设计甚至也延展到了证书上。北京奥运会的获奖证书以宣纸制作,绢、绫等中国传统材质的托裱使用,配以长城和祥云的图案。使得这项设计也将成为参与北京奥运会的运动员们永久收藏的艺术品。
15个月的艰辛将中华文明与奥林匹克运动的“金玉良缘”凝聚在一块奖牌上,然而到最后竟然谁也说不清楚这项设计到底是谁想出来的了。
时隔一年,在回忆起奖牌设计过程时,已经毕业的刘洋和他的几个同事竟不约而同地表示,根本就说不清楚这是谁,在什么时候想出来的创意,也许是在“我们团队中4个小组最终合并成一个的过程中产生的,这是我们整个设计团队智慧的集合。”
2006年1月11日,北京奥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出公开征集奖牌设计的邀请,征集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公众关注,纷纷来信、来电提出自己的建议。经过近3个月的征集,北京奥组委共收到应征作品265件,其中有效应征作品179件。应征人来自我国25个省区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还有来自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匈牙利、印度尼西亚、俄罗斯、以色列、芬兰等国家的应征来稿。
蒋效愚说,奖牌设计与北京奥运会其他设计一样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中央美院的创作过程如此,在评审阶段奖牌由“玉心”变“玉佩”的过程如此,解决奖牌制作技术难题的过程也是如此。其间,不仅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以及必和必拓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工作。评委会的艺术家们也对奖牌的完善设计倾注了全部心血。
“可以说,没有179件,就没有初评时的10件,也就没有复评时的3件,当然,更别说最后这一件了。”蒋效愚说。
2007年1月11日,北京奥组委执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方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北京奥运奖牌设计是重要的工作,它体现了“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要求目标。
刘淇说,北京奥运会奖牌在传统的金属牌上第一次创造性地使用了中华美玉,使2008年奥运奖牌既遵循了国际惯例,又增加了中国特色。玉文化是中华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玉表示着美好、尊敬、相爱、相助的内涵,象征着中华文明,也诠释着团结友谊的奥林匹克精神。含玉金牌既体现了对获胜者的尊重,又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是中西方文化结合的产物,受到国际奥委会的肯定,也必将受到运动员的喜爱。
2007年2月8日,北京奥运会奖牌实物被送到了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主持的执委会上,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批准了北京奥运会的奖牌设计。在他们发来的确认函中称赞道:“北京奥运会奖牌将被证明是一件艺术品。它们高贵,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奥林匹克精神的结合。我们对北京奥运会奖牌设计方案表示祝贺!”
一块奥运会奖牌凝聚着运动员毕生的梦想,一块镶嵌着美玉的奥运会奖牌将是对运动员不断拼搏、不断向上的精神的最佳褒奖。奥林匹克精神和美玉蕴含的坚韧、德、仁、智、义的美德将激励着运动员们在2008的赛场上以美玉般纯净透彻的君子之心去迎接挑战。而中国古老文明也将因此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史册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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