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图书馆开到几点(浙大图书馆开到几点结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浙大图书馆开到几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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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浙江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指南
浙江大学图书馆的读者服务主要通过各分馆的服务窗口和图书馆网络来实现,主要服务内容有:馆内阅览、图书外借、信息咨询、科技查新、定题服务、电子阅览和视听服务、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等。不久前,图书馆推出了可以利用Google Scholar搜索图书馆全文电子馆藏的SFX@zjulib服务。
图书馆注重读者服务的基础工作,不断改良读者服务的工作条件。现有持证读者7万余人,全馆年图书流通量超过230万册。从方便读者出发,各分馆的服务窗口都有业务人员为读者提供咨询服务并尽可能实行开架借阅,在基础分馆、医学分馆和农业分馆,整个图书馆大楼以大平面、大格局、大开放实行全面开放式服务。图书馆服务不断深化,数字化服务逐步发展,检索查新、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定题服务、个性化服务、用户培训等服务内容发展迅速,每天访问图书馆网站的用户已超过6000人次。读者可以通过“书目查询(IPAC)” 远程查询馆藏图书和期刊数据。图书馆工作人员不仅为读者提供馆内外各类文献资源查检利用服务和指导,而且还提供网上开放访问期刊的全文获取服务。图书馆还在充分利用Horizon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开发了一系列新的服务功能,如新书书目电子邮件服务、新到期刊即时邮件通知服务、EMAIL图书催还服务、预约通知服务、新刊目次推送服务等。
图书馆的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已经成为深受用户欢迎的服务项目,业务量不断增加。作为CALIS 省中心和CASHL(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全国学科中心,浙江大学图书馆已与大英图书馆、PQDD代理商、国家图书馆、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以及国内外知名高校图书馆等六十余家文献服务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近三年为读者成功传递的文献量累计已逾万笔,成为校内外读者获取原文文献的有效途径。
图书馆的查新中心作为“国家教委科技查新工作站(Z09)”,是教育部授权批准的直属的、具有部委级查新职能的认证机构,面向浙江省以及临近省份的高校、政府机构、工矿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查新与咨询服务,每年完成的查新课题数量和质量都在教育部科技查新站中名列前茅,查新和检索服务已经成为学校教学和科研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浙大紫金港校区图书馆对外开放吗
想要进浙大紫金港校区图书馆需要征求图书馆方面的同意才行,图书馆暑期不开。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书馆于2002年初开始建设,2003年10月27日开放,成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标志性建筑之一。建筑面积23100平方米,阅览座位1600个。以收藏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教学参考书为主要特色。现收藏图书近80万册,订阅期刊约1800种,报纸110种。设有信息共享空间、外文图书特藏、中文图书、报刊等7个大型阅览室及1个密集书库。
三、国家图书馆几点开门 几点关门
开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21:0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法定节假日不闭馆,详见“阅览室简介与导引”及主页公告栏开馆变动通知
中文图书外借库闭室期间归还中文图书地点
周一至周五 17:00 - 21:00,在中文社科图书第一阅览室(南231)还书;
周一至周五 21:00 –次日 9:00,周六至周日 17:00 -次日9:00,每年5月7日、10月7日全天,在夜间还书处(东门北侧)还书。
总馆接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读者;国家法定节假日(1月1日、春节除夕至初二、5月1日、10月1日-3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
· 古籍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古籍馆少年儿童多媒体阅览室接待学龄至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 ) ;
· 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户口簿首次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详见办证相关规定);
·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
· 读者卡长期有效。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 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 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
·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饮用水入馆;
·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阅览须知
· 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外借须知
·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 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约到书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 外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 如果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续借须知
· 取得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及古籍馆中文图书借阅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 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 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 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预约须知
· 取得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及古籍馆中文图书借阅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预约功能。
·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 如果一册已外借的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 如果所预约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 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违规处理办法
· 非外借图书出馆
· 未经允许擅自将基藏书库等限定在馆内阅览、须当日归还的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约金5元。
· 逾期
·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30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50元。
· 遗失
·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6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
· 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1-2倍赔偿,另加6元加工费。
·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6元加工费。
·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 污损
·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对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 保存本、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2倍赔偿。
· 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 撕割
·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偷窃·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违约金。
· 其他相关规定
·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 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当事人读者卡。通报所在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工作单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浙江大学图书馆的介绍
浙江大学图书馆前身为建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藏书楼。由一个总馆和五个分馆组成。总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总阅览座位6800个。总馆设在玉泉校区图书馆大楼内,分馆分别为科技分馆(玉泉校区)、文理分馆(西溪校区)、农业分馆(华家池校区)、医学分馆(紫金港校区)、基础分馆(紫金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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