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校提前招生(杭州职业技术学校提前招生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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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代码
国标码12872,浙江省招生代码0060
第五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福建省、山西省、贵州省、四川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省(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专业建设指导处(招生办)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计划申报、招生录取、过程管理等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5670001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选考科目符合、统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有关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录取方法与要求,确定录取投档比例,并视报考学校的上线生源情况,可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二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对实施非专业志愿直接投档招生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无其他特别要求。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录取到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精细化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转氨酶正常。服装设计与工艺、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工业设计、园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56700035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邮编:310018)
3.学院网址:www.hzvtc.edu.cn
4.招生网址:zs.hzvtc.edu.cn
5.招生咨询qq:800028758
6.学校官方微信: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6600元/人·年(部分工科类75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6900元/人·年、医学类6600元/人·年、农林类6300元/人·年,艺术类9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00元/人·年;住宿费:4人间1600元/人·年、6人间1200元/人·年;实行按学年缴费。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政策,对录取在学校园艺技术专业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免收学费,非浙江省户籍的学生,学费按照6300元/人·年收取。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25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6000元/年;下沙慈善总会金秋助学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1500元/年;同时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人·年。
第二十五条 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毕业证书: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与新西兰合作办学的专业在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可同时颁发新西兰合作学校相应的文凭。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二、2019年浙江杭州服装职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浙江杭州服装职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五年一贯制”教育班部分招生名额试行提前自主招生的目的是为了探索多元化评价选拔方式,发挥我校的办学优势,满足我校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的需要。学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班部分招生名额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新机制,自主招生过程中坚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以吴军校长为组长,王杲哲、孔庆为副组长,范敏、陈涛、范骏骅、舒平、龚良泉、卢凌、戚亦平、林鸣为组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提前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录取学生名单并上报审批。
2. 成立以孔庆为主任,舒平、龚良泉、林鸣、王丽、邵春玉、丁昕、陈鸣、王薇为组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综合素质考核,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二)招生计划
共提前自主招收25名,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性质 招收人数 联办高职院校
02 服装设计与工艺 五年一贯制 10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03 服装设计与工艺 五年一贯制 10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06 服装展示与礼仪 五年一贯制 5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
1.凡符合报考我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须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指导下,于规定时间(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9日8:00至5月10日20:00)选择填报我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的专业志愿。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一旦关闭,考生将不得更改所报专业志愿。
2.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我校1个“五年一贯制”教育班的提前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具体志愿填报要求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编印的《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中的《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3.5月15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经初中学校审核盖章的《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16 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经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二)考核
1.考试时间及地点:5月17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及试场安排见《报名表》。
2.考核内容:文化水平能力考核和专业方向测试。
(1)文化水平能力考核时间为5月17日8:30—10:00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满分分值 计 分
综合卷 闭卷 90分钟 200分 按卷面得分
注:由我校依据《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并按语文80分、英语60分、数学60分,合计满分200分。
(2)专业方向测试(分两个专业进行测试,满分均按60分计),时间为5月17日10:30—11:30
①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布艺小制作和色盲测试(如发现色盲,不予录取)
②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身高三围比例和节奏韵律测试(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5米以下不予录取)
(三)划线与录取
1. 根据以下原则划线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⑴按文化水平能力考核卷面得分合计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划定上线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上线考生取得第二场专业方向测试证后方可参加专业方向测试(若出现总分相同,则按中考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确定上线考生)。
⑵专业方向测试结束后,按考生考核总分,依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水平能力考核卷面得分合计总分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考核总分的计算方式:考核总分=文化水平能力考核成绩+专业方向测试成绩+体育中考成绩*50%。
⑶如报考学生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在考生参加完所有考核后,按上述计分方式,以实际参加该专业考试人数的9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校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17日17:00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19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学校网站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于5月22日起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5月27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招生办法由我校提前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070741 86060010-8113
联系人:孔老师 林老师
杭州市服装职业高级中学
4月14日
上文就是大学高考给您带来的浙江杭州服装职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办法,希望可以更好的帮助到您!
6月14、15日杭州中考近半学生可以免考
浙江杭州人民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三、浙江高职提前招生学校及专业是什么?
2022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专业有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数智运维)、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现代文秘(工程档案智慧管理)、现代文秘(建筑文秘与管理)。
建筑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Zhejiang College of Construction)是一所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04年被教育部、建设部确认为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2010年被列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入选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四、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中职生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高职提前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位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海宁市长安镇),毗邻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院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中职生源共计120名(以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具体如下:
1、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数控技术专业各30名:面向应、往届机械类(简称机械类)中职毕业生招生;每个考生可报考2个专业。
2、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各30名:面向应、往届电子电工类(简称电子电工类)中职毕业生招生,每个考生可报考2个专业。
第六条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科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科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单考单招批次招生。
第四章招生程序
第七条报名条件:符合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职单考单招
报名手续的应、往届机械类、电子电工类中职毕业生,可报考我院。
第八条报名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不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后两天内考生可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将报名费按照以下方式汇款至我院以下账号:
(1)支付宝缴费(推荐):缴费方法见我院招生网《招生动态》栏目。
(2)银行汇款至学院以下账号:
户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杭州农业银行浦沿支行
账号:045201040002231
汇款用途:姓名+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注明高考报名号)
第九条报名方式:高职提前招生考试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具有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8:00—3月23日12:00间登录我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第十条志愿填报: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http://zs.zime.edu.cn)完成网上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机械类毕业生限报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和数控技术专业,电子电工类毕业生限报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招生对象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
第十一条下载准考证:所有考生在4月1日8:00─4月3日16:00凭个人相关信息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凭缴费凭条(支付宝缴费的考生凭财务处发票)到准考证盖章处盖章。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3日9:00—17:00(含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申请);
2、确认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
(2)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4)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5)《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6)符合素质特长考记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复印件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考察记分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如果考生无符合我院记分条件的奖励事项,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第十三条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文化课考试和素质特长考察两部分。
一、文化课考试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
1、时间:4月4日
2、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
4、范围:单考单招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5、命题:由学院委托具备命题能力和资格的单位承担命题工作
6、阅卷与评分:文化课考试三门课程合计总分300分。由阅卷评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考生的评分结果报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7、若考生对文化课测试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3日9:00—14:00期间。根据高考成绩复核流程向我院提出复核申请,我院将依据程序进行复核。
二、素质特长考察
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1.5分;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记4分;其它省级文娱竞赛(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戏曲)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1.5分。
(4)体育特长类(限田径、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等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3名记5分、前6名记3分、前10名记2分;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记5分;二级及以上国家运动员记2.5分。
(5)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在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类竞赛获得个人项目省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团体项目(两人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
(6)技能竞赛类: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中个人项目获得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3分;团体项目(两人及以上)获得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
素质特长记分项目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请,于3月20日前将记分证书原件电子照片、素质特长记分申请表填好并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zimezsb@163.com邮箱内,纸质材料请于3月2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院(时间以邮戳为准、不接受其它各类非中国邮政EMS的快递),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素质特长类记分项目除科技创新类、技能竞赛类记分可以累记但最高不超过10分以外,其它素质特长条目中同类记分项目按最高记分额度为准、不可以累计。素质特长类记分最高1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第十四条浙江省职业技能操作考试
机械类、电子电工类考生此项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各考生的浙江省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为准,满分150分。
第十五条、体检
1、体检对象:所有参加本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
3、加盖毕业学院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在4月4日16:00前上交招生办,逾期不交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十六条录取
1、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满分110分)=文化课考试总分(满分50分,卷面满分300分除以6所得之商)+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特长考察满分10分)+浙江省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满分50分,技能操作满分150分除以3所得之商)
(5)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zs.zime.edu.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学院对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200%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及备录取名单。
(7)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际,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可参考本次自主选拔考试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浙江省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数学、英语、语文,经单科排序后如果分数仍相同,我院将优先录取具有较强职业素养及较高技能水平的优秀考生,具体评价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凡被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预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平台,选择其中1所院校。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我院录取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备录取考生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院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及备录取名单将在4月17日12:00—4月30日12:00公示。
4、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科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科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招生。
5、其它: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我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招生进程安排
第十七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开展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报名时间:3月4日8:00—3月23日12:00
2、下载准考证时间:4月1日8:00─4月3日16:00
3、现场确认:4月3日9:00—17:00
4、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4月4日
5、素质特长记分申请:3月20日前将记分证书原件电子照片、素质特长记分申请表填好并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zimezsb@163.com邮箱内,纸质材料请于3月2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院(时间以邮戳为准、不接受其它各类非中国邮政EMS快递、实时公布邮件收到申请资料名单)
6、素质特长记分公示:3月31日12:00─4月13日12:00
7、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异议复核申请:4月13日9:00—14:00
8、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17日12:00—4月30日12:00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进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
第六章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中职生源高职提前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以浙江省物价局最后核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咨询电话:0571—8777301886888207
第二十三条监督电话:0571—8777309087772602
第二十四条招生网网址:http://zs.zime.edu.cn
第二十五条招生网指定邮箱:zimezsb@163.com
第二十六条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新生不参加我院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职业技术学校提前招生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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