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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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这些重大新规元旦开始实施!事关你我
自2021年1月1日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法规将开始实施,事关出行、落户、购物、房产交易等,快来和中证君一起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同时将有九部法律废止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法典》全文共1260条,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商品交易等无所不包,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1
谁享有居住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3
高利贷bye bye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4
个人信息 不是想用就能用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5
债只能是“自己的”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6
离婚 先冷静30天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7
高空抛物坠物锁定责任人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新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中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医保部门、商业保险等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有关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真伪查验服务。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施行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称,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地方性法规
陕西:优化营商环境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福州:零门槛落户
12月11日,福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扩大亲属随迁、投靠落户范围,范围扩大至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单位集体户从业人数降至5人,并拓展至商住楼也可设立集体户。
深圳: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围绕当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进行了一系列全新制度设计,将助力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及营商环境改善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条例》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出发,对市场准入、企业开办、生产经营、破产重整、退出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有诸多创新之处。
广东: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首次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条例》规定,除农民自建住宅外,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应按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规定将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优先纳入绿色化改造计划。
二、DBJT15建筑工程介绍?
DBJT 15-83-2011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9]250号文件的要求,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DBJT 15-83-2011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沦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实践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
本标准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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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建筑工程介绍?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提供健康适用、高效使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深圳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深圳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5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
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7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2006.11
8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3
9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10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
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12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14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10-2003
15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
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7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工程设计规范》GB50019-2004
1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9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条例》1993.12
2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2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
2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3 《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2001
2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2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2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9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3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
3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
3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3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7-2001
3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18580∽18588-2001
3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3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GB50011-2001
3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39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2003
4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41 《深圳市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级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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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今年将启动修订
11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的2019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佛山顺德中欧会议中心举行。仪式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陈天翼表示,广东将加快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并对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和运行上进行全寿命期监管。
今年3月,住建部发布第三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该标准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陈天翼表示,今年将对标国家标准启动《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结合广东各地市的实际情况,争取今年底拿出征求意见稿”。此外,还将加快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广东省绿色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探索开展粤港澳地区标准共建。
2018年广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省新增绿色建筑9335万平方米。陈天翼指出,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量质齐升”行动,强化绿色建筑监管,提升绿色建筑质量,创建至少5个二星级以上运行标识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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