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论述党政机关公文的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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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本质特点是
特点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1]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
种类
按照***办公厅的规定,通用公文包括: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四)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十五)公报
公文的特性
公文具有权威性和政策性,公文是党政机关根据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对特定问题和工作作出的权威性看法、意见和要求,公文可以用来传达政策、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具有法定的效用
公文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公文是单位根据现实需要,为解决某个特定问题和指导某项工作而制定,是针对具体的任务、工作、事项、要求作出的安排
公关文具有规范性和约束性,公文的体式、结构、行文规则、办理流程等有统一明确的要求,公文发布后,就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不可随便变更
公文具有程序性和严密性,公文从起草、审核、签发、校印、发出到拟办、批办、承办、归档、销毁等有一套特定的流程,办理程序严密
公文具有对应性和定向性,公文行文必须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由什么单位制发,哪一级制发,有具体、明确的对应关系,有特定的发文对象等
公文的特点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公文的特点
(1)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公文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出现,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和阶级利益的工具,就我们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它是维护全体人民利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因此,公文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公文的制发是一种政治活动的体现,它所承载的内容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图,这是公文最本质的特征。同时,代表一定阶级利益的****和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政治统治、社会和生产管理,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为了保证这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得以贯彻落实,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强制性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而公文就是传达这些办法和措施内容的重要工具,所以公文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2)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公文担负着国家机关、单位行使权力、组织和推动各项公务活动的重任。因此,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对受文单位有着不可动摇的约束力,在贯彻执行公文过程中,受文单位不允许擅自改变、变通、曲解公文的精神,更不允许加以抵制。正因为公文代表了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并具有行政约束力,所以公文具有严肃性。制发公文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既定程序、格式来进行,它通过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校对等多道工序层层把关,使公文的制发处在多方、多环节的监督之下,从而使公文的准确性、有效性、合理性得到保证。
(3)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和标志性。任何一级组织和机关颁发的公文,就其思想政治内容而言,都有着强烈的倾向性。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限制什么,都要一清二楚、明明白白,既不能含含糊糊,吞吞吐吐,也不能模棱两可,藏锋隐锐。这是由其思想政治内容的明确性和公文本身的目的性决定的。任何公文实际上都是代组织和机关而立言的,都是一级组织和机关对自身行为的书面语言的包装。任何组织和机关颁发的公文,就其产生的客观效果看,无疑是该组织和机关在社会和世人面前树立的一面旗帜和标志,它不仅让人们了解到其思想倾向和政治态度,也能让世人认识其面目和形象,因此,公文既有强烈的倾向性,又有强烈的标志性。
(4)具有现实的指导性和时效性。公文是随着具体工作的开展而产生和使用的,通过强制或引导的方式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不应该做、不能做,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规范,目的在于指导实际工作,因此,它同样具有相对的时限要求。随着工作进度的不断发展,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发文机关本身的不断变革,旧的公文会不断被新的公文所取代。一项工作结束之后,那么为开展这项工作而形成并使用的公文也就自然结束了使命。公文的使用寿命长短不一,有的时效性长,如法规性文件,有效期可达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更长,通过不断地修订完善,可持续不断地延续下去;有的时效性短,如某一单项工作的部署、检查等,随着这项工作的终结,公文的效用也便结束了。
(5)具有严格的程式性和规范性。所谓程式,就是指公文的撰写和处理具有一系列的原则、方法、程序、规范和程式等。制发公文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式和特定的结构,从公文的内容看,它有一套自成体系的撰写格式和规范要求;从公文的形式看,它有规范的文面、眉首、主体、版记等,并且各部分都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从公文的管理看,它有一系列的办文程序、管理制度。这些程式化的规定和要求,在行文中都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另搞一套,自行其是、擅自改变。
(6)具有特定的密级性和范围性。机关公文都会由制发机关根据公文制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其流通范围。除了公告、布告、通知等公布性的公文外,大多数公文都是内部公文,都有密级限制,需要严格保密。凡有密级限制的公文都统称为机密性公文。凡根据规定可以接触和阅读公文的人员,都有保密的义务和责任。通常来说,公文的密级限制和发放范围大体是一致的,密级高的公文,发放范围就规定得相对窄些,密级低的公文,发放范围就规定得相对宽泛一些。因此,公文的发放范围往往是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因文而异。
公文的作用
公文因其性质、种类、特点和流通范围不同,其发挥的社会作用也不尽相同。任何一种公文或文件,它所发挥的作用并不都是单一的,往往同时具有几种效能和作用。
一是领导指导作用。党和政府机关的领导作用,很重要的一条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制发各种方法、措施。而路线、方针、政策、措施,通常是以制成各种公文的形式下达的。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就是把领导意图直接发布出去,表明对有关问题的态度,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办法;这些文件对各条战线、各个地区的工作都起着领导和指导的作用。
二是联系公务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单位都是党和****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各机关单位之间必须保持密切的联系,使之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彼此了解。公文本来就顺应着联系和处理公务的需要产生的。联系、处理公务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一个机关、单位反映意见、交流情况、解答问题、商洽工作等联系上下左右的活动,往往都是通过公文往来实现。比如,下级机关经常以请示、报告、汇报等形式,把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反映给上级机关,这对于上级领导机关了解下情,行使职权,推动工作,都是非常需要的。
三是宣传教育作用。任何一种公文,从***、***的“红头文件”,到乡、街道的通知、公告,都是通过宣传某种主张、阐发某种道理去说服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相信文件的内容和观点是正确的,以使其自觉执行。公文的宣传教育作用,体现在公文中要提出工作方针、任务和措施,讲解工作意义,使人们提高认识,使人们不但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去做,而且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把党和政府的意图变为自觉的行动。
四是规范言行作用。在我国,许多党的纪律、行政法令法规都是通过公文颁发并宣布生效的,而有些公文,如布告、通知、指示、命令、条例、规定等,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布,就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这样,它们就必然成为人们在某一方面的言论、行为的规范。
五是工作依据和法律凭证作用。公文是用于记录和传达机关意图的,下发后,又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这自然就使公文起到工作依据和凭证作用,人们要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精神处理工作,因而与之相关的公文就是进行这一工作的依据。任何一种公文,已经形成并发布之后就具有法规效力,本身就是法律凭证,因此,过若干年后,为了说明或弄清某个问题,都可以文为据,或对簿公堂,或公布于众。执法和仲裁机构也可以此为据,对事情的是非曲直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六是门面和形象作用。任何种类或形式的公文,最直接最现实的目的,是为了传达和记录机关或组织的意图或活动,代机关或组织立言,这也应该是公文最基本的作用。公文之所以能够产生并成为现实存在,其最主要的原因也在于此,当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形象成了某项方针、政策,要下达于下级,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就必须依靠公文将其记录下来,传达到全国或有关部门和单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文是机关或组织的留声机,是机关或组织的喉舌,也是机关或组织的门面。它的质量优劣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机关或组织的权威,也影响到机关或组织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机关或组织的公文实际上是机关或组织以外部门和单位观察、认识机关或组织的一面镜子和窗口,通过公文这面镜子和窗口,人们可以清楚地窥出公文制发者的品格和风貌。
七是历史记载和文献作用。党政机关或组织正式发布的各种公文,本身就是为了传达指示,指导工作而产生的。而公文一旦办结立卷归档之后,过十年、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自然就成为一种历史材料,这些材料作为档案保存下来,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同时,还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足可为后来者查阅和研究历史提供信实的材料和可靠的证据。
公文的特点及作用有哪些?
公文的特点:
1、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2、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3、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4、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公文的作用: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可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扩展资料: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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