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2020(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202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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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公文日期前面一定要加0吗
不加0。
实际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于2012年4月26日正式颁布,新的公文格式标准于当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标准对公文日期写法做了上述规定。
公文月份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不加虚位,如2020年7月5日、2021年11月17日,公务员新人在办文时务必牢记这一点,凡办文不按此格式写日期的,均可判定为不规范。
在现在地方一级政府,一般均设有专门的收文机构,对来件严格审查,即使犯下类似日期前加虚位(如2021年09月07日)的“小错”也会被作退件处理,并有可能予以通报。
公文标准格式的字体、字号、有什么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正文、发文机关标识、附件说明、发文字号、签发人、抄送机关、紧急程度、印章、标题、主送机关、附注、成文日期、附件、主题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公文标准格式包括:
1、须有负责之表示。(如签署、盖印章戳或副署)
2、须有时间之表示。(如制作及发文时间,并加注文号)
3、须合于现行法定格式。(用纸、格式、细项)
4、本文原则上须分段叙述,并具实质意涵(即为一定之作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达方式为由左而右之横行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分为“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扩展资料
公文的写作注意事项
1、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2、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不能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报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撤销。
5、要按办文意图和行文关系选准文种,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确定合适的文种,如上行文中请示与报告不能混淆。
6.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正确格式是什么?
公文写作中落款和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20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
实施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的),明确指出:“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由此以上,目前的公文落款由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构成。现实中因为要加盖单位公章,或文件头上已有发文标志,往往只署发文日期,没署发文机关,这是错误的,需要改正。
现实施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意思是说,2012年6月30日之后,原来的两个标准已合并,无论党政机关还是行政部门统一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即:2012年6月30日之后,公文落款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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