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请示批复时限(公文请示批复时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3-04-23 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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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公文请示批复时限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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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有效期
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文具有特定的格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9704—1999)的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为使公文更具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有的机关在制定公文时将公文格式的“附注”部分或公文结构的版记部分明确标识了公文的有效期限,如:“本文有效期5年”。这一做法,对公文归档时保管期限准确划分和档案馆的档案价值鉴定提供了依据,对档案保管期限的确定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源自公文形成机关
按照档案来源理论,档案是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著名人物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而公文又是机关档案的主要来源,今天的公文就是明天的档案,档案是公文的归宿。机关档案材料的主要来源于公文,在一定意义上讲,机关公文的价值决定档案的价值,公文有效期决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由公文转化为档案(归档)有两个前提:一是已办理完毕的公文(一般为一年时间)。所谓“办理完毕”有两层含义:首先,指公文在处理程序上完成了所有阅办程序,而不论其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还继续发挥作用,如“通知”(干部任免、会议等)机关领导或有关部门阅知后就是办理完毕,有的公文(如“公告” )公布了即视为办理完毕;其次,往来公文,如本机关的“请示”,上级没有批复前,不能视为办理完毕,而当上级“批复”收到后,即视为办理完毕。二是有保存价值(即有利用价值)。从机关公文的来源看,除本机关形成的公文外,还有来自上级的、同级的和下级的 ,这些公文反映了不同的内容、不同的性质,其重要程度大不相同。所以其“价值”也不相同。
按照档案价值理论分析,实现档案价值有二,第一是当公文转化为档案后保存在单位,利用对象主要是本机关,这时档案的利用价值称为“第一价值”;当经过一定时间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一价值”呈下降趋势,社会利用需求增长时,“第二价值”则开始实现。一般来讲,档案的“第二价值”的实现是在档案馆进行的。由此可以看出,判断其保存价值最有发言权的是公文的原形成机关。公文形成有其目的性,这个目的只有公文的形成者最为了解,如果在公文形成后,其职能履行完毕,要由公文转化为档案时,是永久保存还是定期保存,需要整理者的判断。如果将公文的有效期限体现在公文中,有以下好处:首先,使公文更具时效性,体现公文形成者为达到其目的的时空观;其次,为贯彻落实公文提供了期限,为执行者提供了参考;再次,揭示了公文的保存价值,为使公文转化为档案确定保管期限提供了依据。
二、公文有效期体现在公文中,为公文归档确定保管期限提供了依据
按照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规定,机关公文归档范围是: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机关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和下级报送的重要的文件材料。公文的形成和保管利用价值的不同,因而在整理归档时要分别确定其保管期限。大家知道,一个机关的公文形成者不仅仅是机关办公(秘书)室一个部门,而往往是其内部许多职能部门,公文归档所面对的是机关全部文件材料,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单位,仅靠机关办公(秘书)室文档工作人员难以准确判定公文的保管期限,而有效期限体现在公文中,使文档人员直观地确定其保存价值,更准确地划分保管期限,避免文档人员多方征求意见、一份文件在手划分保管期限左右为难的尴尬局面,也为以后开展档案利用和档案鉴定奠定基础。
三、公文有效期体现在公文中,为档案馆档案的鉴定工作提供了参考
从档案价值理论看,当档案的第一价值,即档案原形成机关的使用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利用价值由上升趋于下降;而档案的第二价值,即社会需求价值则日趋上升,第二价值则是由各级档案馆来实现的。按照档案法规的要求,档案在形成单位保存一定时间后,应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在管理档案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
广义的档案鉴定工作,包括档案的价值和真伪的鉴定。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档案鉴定多指档案馆对档案价值的鉴定。即档案馆按照档案法规、档案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分析、判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将不适合永久保存的档案,划为定期保存,或将长期保存的档案划为短期保存,剔出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的一项档案馆内业务工作,它是档案工作中辩别“玉”和“石”的重要工作。
档案价值鉴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档案的价值,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众所周知,档案馆保管的档案数量浩大,内容丰富,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各个领域,虽然档案馆在档案的鉴定时要求从档案的内部特征、外部特征和全宗档案内容进行档案保管期限的判定,但档案馆工作人员受文化水平、历史知识和专业知识的限制,他们面对的是各行各业形成的各种门类的档案,不可能准确把握每一份档案文件的保管期限,而了解档案文件保存价值最有发言权的还是档案文件的形成者,即公文的形成者。因此,公文有效期的制定对档案价值鉴定中档案的“存”与“毁”生死攸关,它对档案馆的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有着重大意义,它可以使档案馆工作人员在档案的价值鉴定中起到存“玉”弃“石”的作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聘用人员向上级请示报告多久批复
一般15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不等 看你什么类型 需不需要审查请示和报告是两种经常使用的公文文种,实际工作中很容易混淆。它们虽同为上行文,但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切记:请示只能“一事一文”、“一事一请示”,报告则一文一事,一文数事均可。
第一,报告是上行文,用来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报告是上级机关了解下情、制定方针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下级机关及时反映情况,取得上级的支持指导的重要途径。对于重要事项,下级机关应及时向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呈送报告,或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向上级写出报告。
第二,请示也是上行文,用来就某项工作或事情向上级请求指示或批准,要求上级答复。
第三,首先,报告不需要批复,请示必须有批复
请示是为解决具体问题,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因此必须有批复,以便指导下级机关的公务行动。
比如,某部委直属单位《关于召开××会议的请示》,那么上级部门和领导在收到这个请示之后,就必须针对请示中提
到事项做一个明确的批复: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或者是部分同意,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报告一般不需要批复,但是报告中可以提出工作建议。
工作建议报告,分为呈报性建议报告和呈转类建议报告两种。呈报性建议报告常以陈述存在问题为主,而呈转性建议报告多以具体意见为主。
需要注意的是呈转类建议报告则切忌要求上级指示或者批准、批转,因为虽然是建议报告,但它更多承担的还是提供可供上级参考的措施、方案、方法、建议和意见等,它的职能还是仅供上级参考。
与此相对应,上级单位对请示进行批复时,是针对主送单位而下的;而上级单位针对呈转类建议报告的批复,则不一定仅仅是针对主送单位下批复,而多把报告的相关内容呈转给适用报告内容的相关地区或者单位。
第四,请示和报告的行文时限不同。
请示针对将要发生之事,报告则多针对已发生或者正发生之事
请示是请求上级对自己的公务活动作出指示或者批准,所以应该写在事情发生之前,在事前就某一具体问题向上级请求指示或批准。
报告则可写在事情发生之前、之中或之后,可在任何合适的时候对工作做出报告,以便于上级了解工作的进程和状态,对工作做出应有的支持和指导。
第五,请示和报告的写作性质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点是请求事项。报 告是陈述性公文,侧重点是汇报情况。
第六,请示和报告的内容含量不同
请示只能“一事一文”、“一事一请示”,报告则一文一事,一文数事均可。
对于内容较复杂的报告,要围绕一个中心,分项表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避免内容重复和交叉。
对于请示,主送机关只能写一个,不能多头主送。
请示的答复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般没有时间规定.如果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一般有时间规定,十几天对几十天不等.
以上就是关于公文请示批复时限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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