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发文的基本流程(公文发文的基本流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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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公文发文流程
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发文办理即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公文处理包括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关于公文的小知识
公文处理是指对公文的撰写、传递与管理,它是使公文得以形成并产生实际效用的全部活动,是机关实现其管理职能的重要形式。
公文处理包括三大环节:即公文的形成,公文的处理,公文的管理。这三个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根据公文内容的重要程度,可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
公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公文处理分为发文处理和收文处理两部分。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办,处置办毕公文。
发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或签署,分装、发出,处置办毕公文。这一程序具有很强的确定性与不可逆性。
扩展资料:
公文处理工作从拟制、办理到管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了公文从制作产生到归档销毁的全过程,这个过程呈现出了环环相扣的整体联动特征。
因此,在此过程中不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它的整体效应,这就要求我们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必须树立整体观念,坚持系统思想,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全面管理。
公文处理工作不仅是机关办公部门和文秘人员的事情,它与整个机关工作的运转息息相关,是实现党政机关决策、指令、监督执行和信息反馈的重要一环。而离开公文处理单纯讲党政机关的领导和管理,显然不行,也是不科学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办理程序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
公文处理包括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一、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二、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公文处理工作就是运用科学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机关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以及立卷归档所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发文办理程序,发文是指机关文书部门根据机关的工作需要向外发出文件材料,是机关领导具体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重要方式,它对及时有效地实施领导、指导工作,处理问题起到重要的作用。
草拟公文拟稿是公文承办人员根据领导交拟或批办的意见草拟文稿的过程,拟稿的注意事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律及有关规定;要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稿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具体;如要引用某份公文,就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涉及计量单位时,必须用国家法定的标准计量单位;公文中的数字,除部门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会商指当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有关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或配合时所进行的协商活动。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 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公文发文流程是什么?
1、公文的起草:主办部门起草人及部门负责人
2、会签:其他协办部门
3、审核:办公室文秘
4、领导会签: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的分管领导
5、签发:单位负责人
6、印制:办公室
7、送达:办公室或主办部门
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 (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2.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4.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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