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招商公告后的流程(发布招商公告后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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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政府招商流程
法律分析:1、商业项目部进行市场调研和目标客户分析2、确定招商对象;3、确定经营模式:投资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直接经营;虚拟经营;4、制定招商优惠策略;5、商业项目部进行客户招商月计划实施;6、招商主管制定客户招商周计划;7、客户管理员对客户信息归档完善、招商资料准备就绪;8、招商主管进行目标客户开发、拜访、接洽;9、商业项目部进行客户分类、确定重点;10、商业项目部安排客户与开发商初步洽谈填写招商租户登记表11、商业项目部负责客户与开发商的沟通谈判;12、开发商、客户双方确定合作对象、签定招商意向书、交纳定金;13、商业项目部、开发商与客户沟通、谈判、方案修改与认可;14、开发商、客户双方正式签定招商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收集和获取信息。包括:客商登门拜访,各县市区园区小分队招商,市领导带队招商,节会招商等,以及所有责任单位可利用的相关资源。
2、信息收集包括:全面了解客商情况及投资信息,包括投资主体的规模、产值、效益、产品、技术、环保、资信、法人等情况,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市场前景、环境影响以及占地、产值、税收等方面情况;
3、收集核实后24小时内以书面资料形式将信息上报分管领导。
4、进一步了解对方资意向、项目情况、企业情况,重点对对方要求我方提供的投资条件咨询;
5、接洽后在最短时间内将情况上报部门领导和市级分管领导;
6、根据接洽情况反馈部门领导批示该项目是否由县市区、园区交接或重大项目进行下一步项目评估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政府招商引资流程
法律分析:(一) 项目洽谈
(二)项目准入
(三)项目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流程
招商引资的流程:(一)项目洽谈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
(二)项目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
3、前置会议初审
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三)项目建设
1、征地和拆迁;
2、报建;
3、投资方投入基建、设备、设施等建设;
4、建成营业或投产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和房屋产权证(住建局);
5、投资方达到投产或开业条件后,进入经营阶段。
招商引资源于中国因开放政策所成立的开发区,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制造业的外国直接投资。拓展资料:一、放宽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企业研发合作等领域,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二、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企业开办时间和项目审批时间再减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日之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属县级审批范围内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之内(公示时间除外)。对并联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的不互为前置。三、支持项目用地。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招商引资项目供地方式,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方式出让供地,供地价格由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认定。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我县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其土地出让金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15%-50%执行。对政府认定的特殊投资类项目,土地出让金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支付期限不超过1年。鼓励对工业企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
法律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通报制度的通知》一、利用商务部的资源对部分招商活动予以支持。目前我部与日本、韩国、英国、瑞典等多个国家建立了双向投资促进机构,每年都开展一系列投资促进活动。我们将把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纳入到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的活动计划中,或通过政府间双向投资促进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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