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销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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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生产小作坊的销售范围有多大?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定义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或个人。
目前食品全国流通 厂家需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可生产也可以流通。 非厂家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行。 虽然营业执照上写了生产、销售食品,但是若无以上对应证件都是不合法的。
食品小作坊经营范围有哪些
法律主观: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如下: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
6、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销售、不含散装熟食销售;
7、生食类食品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制售、不含自酿酒制售、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不含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小食杂店三小行业经营范围
三小行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下:1、食品小作坊 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小作坊。
2、小餐饮 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店。
3、小食杂 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品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的小食杂店。 三小指人员规模、资产规模、经营规模比较小的生产型企业。“三小”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 。它反映的是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初次注册公司,不知道如何确定经营范围时,可以直接参考行业内同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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