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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喔客公寓靠谱吗(杭州喔客事件)

    发布时间:2023-04-11 02:07:05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373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杭州喔客公寓靠谱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国,相关业务请拨打175-8598-2043,或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杭州喔客公寓靠谱吗(杭州喔客事件)

    一、杭州对长租公寓“下猛药”:存量托管房源缴30%风控金,或加速行业洗牌

    8月1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从8月31日起将相关租赁资金均缴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需在9月30日前根据要求完成风险防控金缴交,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

    据了解,早在2019年11月,杭州就发布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设立了“租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设立风险防控金”两项重要措施。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本次《通知》是对上一次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的补充。杭州通过落实资金监管政策,能有效降低和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对保障租户及房东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不少城市和地区都有房地产监管账户的要求,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杭州的做法或引来更多城市跟进。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截图

    新规将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通知》规定,8月3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此外,9月30日前,“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认为,以往长租公寓产生爆雷,多是因为企业大量挪用承租人的租金收房源,而一旦空租率大幅上升或租金收入明显不达预期,则会对企业的现金流形成极大冲击,严重就可导致企业倒闭,从而侵害到原房东和承租人的利益。《通知》要求“租赁资金缴入专用存款账户”,这样可以用资金的用途进行有效管控,将明显减少上述风险的产生。

    对于《通知》中“对存量委托房源缴交30%风险防控金”的规定,张波认为,这一措施相当于“双保险”,在保障租赁资金安全的同时,对于企业的资金安全进行强制性风险防控金提存要求,一旦企业出现异动,可以最大程度保障相关利益群体的相应权益。

    另外,《通知》还指出,对未按本规定做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住房租赁企业,将按2019年11月下发的《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列入风险警示名单、暂停办理网签备案、取消资金扶持资格、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据《政策解读》文件,《通知》制定主要是因为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住房租赁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为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有效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适当延迟《办法》中针对租赁住房企业的资金监管开展、风险防控金缴交时间,更有利于降低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租客、房东权益,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或加速长租公寓行业洗牌

    张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通知》的出台,对杭州的长租公寓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租赁资金一旦进入监管账户,就不能擅自挪用。“由此,一些自有资金不足的长租公寓企业,后续或将面临资金短缺问题。”

    此外,张波还认为,严格的资金监管,对租赁机构的二房东模式(即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也提出了相应挑战。

    据了解,现在绝大部分的长租公寓还是采用二房东经营模式。在剪刀差之外,长租公寓企业还设置了付款时间差,对租客付款时间比较严格,一般要求租客半年押一、一年押一或者高租金月付租金贷的方式,给房东的付款方式一般为押一付三或者月付。

    正是依赖这个付款时间差,长租公寓企业可以得到一笔沉淀资金,然后再利用这笔沉淀资金继续在市场上跑马圈地或挪用于金融运作。

    “高收低租模式、盲目扩大规模,或致使某些长租公寓公司资金短缺。一旦遇到资金链的时间差,就可能造成流转问题,从而引发爆雷。”张波指出。

    近年来,杭州长租公寓市场表现活跃,而同时,杭州的长租公寓企业也频频“爆雷”。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此前杭州长租公寓市场上已经有乐伽公寓、鼎家、国畅、喔客公寓、德寓科技、中择房产等长租公寓公司接连爆发资金链危机。

    一位从事长租公寓的人士认为,随着《通知》的出台,以及更加细化的举措出台,对以往盲目扩张、缺乏监督的杭州长租公寓行业来说,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而长租公寓企业要想更大层面地增加市占率,势必会增加相应的收房成本。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租赁市场租金上涨动力偏弱,简单的二房东模式并没有产生相应的收益差,市面上大部分长租公寓都面临亏损状态,如今杭州这项更加严厉的举措出台,将使长租公寓企业面临更大挑战,同时,或将加速长租公寓行业洗牌。

    二、杭州有哪些比较热门靠谱的长租公寓,麻烦注明价格位置

    推荐中大金寓闸弄口店,价格2500元起,为物产中大旗下长租公寓,安全放心,交通便利,24小时门卫、前台值班。具体位置:闸弄口机场路里街45号旭辉领寓口碑还不错,在杭州的分店不算多,但是可以去看看,综合比较一下

    1、杭州通惠中路店

    租金:1290-3763/月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通惠中路688号

    2、杭州德胜东路店

    租金2600-3000/月

    地址:江干区九堡镇德胜东路7666号

    3、杭州大学城店

    租金:2600-3500/月

    地址:江干区下沙街道4号大街15号西子阳光星城2幢

    4、杭州金沙湖店

    租金:3100-3700/月

    地址:江干区下沙街道下沙路与下沙南路交叉口中豪七格广场3幢龙湖冠寓,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发展还挺迅速的,也可以了解一下

    1、冠寓杭州奥体飞虹路店

    租金:3233/月起

    地址:市心北路1728号

    2、冠寓杭州G5创艺工坊店

    地址:小洋坝路沈港路16号1号楼、2号楼

    3、冠寓杭州西湖科技园店

    租金:2539/月起

    地址:金蓬街321号3号楼1-6层

    4、冠寓杭州西溪蓝保店

    租金:1830/月起

    地址:留下街道留和路58号4号楼推荐万科泊寓,分布位置多,价格也不算太贵,最重要的是大品牌开发商,感觉怎么都值得信赖一点吧

    1、泊寓-精峰店

    2388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精峰世纪大厦-2幢

    2、泊寓-北宸店

    2088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北盛德国际4幢

    3、泊寓-文一社区店

    1988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丰潭路288号

    4、泊寓-莲花社区店

    1978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50号

    5、泊寓-金海城店

    1988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878号金海城

    6、泊寓-方舟店

    1458元/月起

    所在地址江干区丁桥丁兰广场斜对面(丁兰路与明珠街交叉口往东约100米)

    7、泊寓-α景芳店

    2979元/月起

    所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昙花庵路95号

    8、泊寓-海港城社区店

    2529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泊寓海港城社区

    9、泊寓-α解放路店

    3440元/月起

    所在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泊寓α解放路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三、六部门发文:房地产中介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

    6部门发文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中介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续租不得再收佣金

    房地产经纪机构禁止赚取租房差价

    当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等问题,侵害租房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此背景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房源信息、网络发布、服务收费、租赁金融管控等方面,《意见》提出,严格登记备案管理,真实发布房源信息;租赁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不得以租金优惠等诱导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将被约谈,整治规范租赁市场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在业内看来,此次《意见》内容涉及广泛,进一步规范了租赁市场,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对巩固既有的租赁市场监管政策效果、促进2020年租赁市场的发展具有较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使租赁企业可更规范发展业务模式。

    焦点1 房源

    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

    《意见》提出,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机构经营范围应当注明“房地产经纪”,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经营范围应当注明“住房租赁”,并办理相关备案。

    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已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应保证房源信息真实、有效。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并应当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

    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在不同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一致,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焦点2 发布

    房源信息超30工作日未维护要及时撤销

    《意见》提出,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对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当对机构身份和人员真实从业信息进行核验,不得允许不具备发布主体资格、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对房屋权利人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应对发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对发布10套(间)以上转租房源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核实发布主体经营资格。

    此外,网络信息平台要加快实现对同一房源信息合并展示,及时撤销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维护的房源信息。

    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等部门应当要求发布主体和网络信息平台删除相关房源信息,网络信息平台应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

    焦点3 收费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租房差价

    《意见》要求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服务收费。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即时办理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应当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尚未出台合同示范文本的城市,应当加快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在租赁服务收费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焦点4 贷款

    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意见》提出,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金融业务的监管。

    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应当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按照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租金趸交期限与住房租金贷款期限相匹配的原则,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

    在租赁金融业务管控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

    此外,《意见》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

    焦点5 监管

    对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可约谈

    《意见》明确,加强租赁企业监管。对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扩张规模过快的住房租赁企业,可采取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查处等方式,防范化解风险。

    涉及违规建立资金池等影响金融秩序的,各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涉及无照经营、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此外,《意见》提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应当于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 解读

    对房源发布平台建设提出更严要求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住房租赁市场还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等问题,侵害租房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住建部等6部门印发指导意见,将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成果制度化、常态化,从而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6部门强调,各地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群众租房更安心。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张杨杨指出,该《意见》总结了工作成效,并借鉴了部分地区的先进经验,将住房租赁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意见》直指当下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房源本身的合规性、房源发布平台建设等提出了更为严格和细化的要求,以达到市场稳定有序,租房便捷安心的目的。

    而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指出,此次《意见》内容涉及广泛,进一步规范了租赁市场,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未来租房供应主体将是大量租赁机构

    在业内看来,《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加强了从业主体管理。“这是首次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送开业信息,强化了对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可有效解决出现问题时找不到企业、找不到人的现状。”张杨杨表示。

    而在巴乐兔租房研究院院长高萌看来,《意见》预见和顺应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政策的约束,会有更多专业住房租赁企业投身行业,也会将非正规的个人行为转变为专业化的机构行为。未来,构成中国租赁供应主体的会是大量的租赁机构,行业生态也将围绕这些机构的市场化行为展开。

    此外,《意见》另一大亮点是加强房源信息的发布管理。张杨杨指出,《意见》明确了“真房源”标准,即对外发布房源,应当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并注明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同时,要求网络信息平台对机构身份和人员从业信息进行核验,进一步确保房源的真实性。

    个别房地产中介依然存在赚取差价情况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服务收费问题,《意见》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对此,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表示,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应该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应该通过撮合双方交易提供经纪服务赚取服务费用。“目前来看,大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是规范的,有个别小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依然存在赚取差价的情况。有些房地产中介没有被监管到,全部纳入监管有一定难度。”赵秀池说。

    管控金融风险 防范长租公寓市场“爆雷”

    这两年,长租公寓市场“爆雷”频频。继乐伽“爆雷”后,近期,悦如公寓、南京君创公司、喔客公寓、国畅公司、杭州德寓科技、国畅公寓等长租公寓被曝拖欠房东租金,资金链出现问题。在此背景下,从政策层面,明确对金融风险进行管控尤为必要。

    赵秀池表示,“目前,住房出租很难取得可观收益,规模扩张过快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使承租人和房东利益受到侵害,给市场和行业带来负面影响。”赵秀池说,一方面,相关部门应通过住房租赁企业合同在租赁平台备案管理加强监管,另一方面也应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

    在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方面,赵秀池表示,企业和平台应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约定处理时限,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此外,应公开相关信息,与信用体系挂钩,将不良企业纳入“黑名单”。

    “此次《意见》,对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提出具体明确要求,显现出对于近几年租赁运营机构‘爆雷’事件的关注,通过前置性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降低此类租赁机构运营的风险性,也有效提升风险的可控性。”张波表示。

    而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次《意见》出台后,预计后续在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等方面会有各类新要求出台。

    ■ 背景

    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2月23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其中,在住房租赁方面,会议指出,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

    在贝壳找房高级副总裁李文杰看来,此次发布的《意见》和住建部对明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中的表述相呼应。《意见》明确了租赁市场的企业准入,划定了行业边界,避免有些企业打擦边球而躲避监管,同时也能对租赁企业进行有效金融风险监控,最大可能避免对消费者的权益侵害。

    实际上,早在2016年5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该政策明确,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基于此,在严跃进看来,此次住建部等6部门发文,也是为了更好地配合2020年租赁市场发展工作,充分体现了租赁市场稳租金、稳预期的导向。

    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房价相对平稳,另一方面即规范市场秩序。过去我们主要关注市场健康发展和供求平衡的问题,实际上房地产市场的秩序规范也很重要。此次6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对于规模庞大的市场化租赁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对市场上的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益维护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张晓兰

    四、杭州很多租个小公寓的女孩子做服务的安全吗 是不是真的?

    爱惜生命,远离小公寓女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喔客公寓靠谱吗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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