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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数量(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08 05:13:43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68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数量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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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数量(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标准)

    一、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细则

    一、加快各类人才集聚发展

    1、“一事一议”引才计划。对我市新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市财政给予2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对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项目支持。

    2、顶尖人才突破计划。对新培育和全职新引进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具有世界级水平,带领核心团队在我市产业化的顶尖创新人才,经认定,市财政给予1000万元支持,其中,给予个人50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人才项目专项扶持。以上资金按照20%、30%、50%的比例,三年内逐年发放。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经认定,每年按照劳动报酬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最高200万元,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3、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其中40%为人才津贴,60%为科研、项目补助经费。对柔性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经认定,每年按照劳动报酬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4、产业人才精育计划。精准选才,实施新一轮“淄博英才计划”,按照重点产业类别,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高层次产业人才。精准引才,市各产业发展中心设立引才活动专项资金,分产业、分领域每年分别组织2—3场专题招才引智活动,按需对接引进人才。

    5、硕博人才储备计划。连续三年组织实施百名博士研究生、千名硕士研究生来淄创新创业行动。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对市属事业单位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按照以上标准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按原规定比例承担;对区县属事业单位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各区县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支持。整合原有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政策,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培养引进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6、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新引进大学生突破10万人。整合原有租房补贴政策,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以上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按照学士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对5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创业的,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对参加淄博市“大学生实习计划”的实习大学生,每人每天发放50元生活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7、青年人才培育计划。每年新增“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名额,专门用于对40周岁以下、全职在我市工作的青年人才支持。加大与名院、名校合作力度,实施青年名医、名师培育引进工程,每年各评选5名在省内外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有较大影响或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40周岁以下全职在我市工作的青年人才,市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支持5年。

    8、技能人才支撑计划。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将培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企业,按照中级工最高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最高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规定渠道列支。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着重提升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对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加强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为我市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数量,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市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建设发展资金支持。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500元、3000元补贴,市、区县各按50%承担。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和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全职引进和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扶持。实施陶瓷琉璃人才专项计划,选树一批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动群众致富、带强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大师工作室”,参照技师工作站标准予以扶持。

    9、杰出精英创业计划。对从市外到我市创业的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10、“双十”创业倍增计划。在“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业类工程评选中,推行以赛代评的模式,打造“齐心共创·赢在鲁中”创业大赛品牌。每年评选10个创业企业类人才(团队)、10个创业项目类人才(团队),对创业企业类按“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全职人才进行支持;对创业项目类进行跟踪培养,项目1年内在我市落地的,择优纳入“淄博英才计划”支持。

    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计划。按照《淄博市企业家十年培训计划纲要(2016—2025年)》,分层次、分行业组织企业负责人赴国内外高校进行精准培训。。加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培养和外聘优秀职业经理人,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职引进的职业经理人,根据从业年限,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

    12、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推进我市分层级、分类别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高等院校自主评聘。在职称评审时,可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评审。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对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的,在申报评聘职称时,可不受单位岗位设置数量限制。实施名医、名师引进计划,对引进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新培养、引进的省级以上名医、名师,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13、国际化人才汇智计划。每年评选5个以上外国高端专家,给予30万元的经费资助;加大对引智项目的扶持力度,每年评选10个以上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外籍人才在淄创新创业,外籍人才申报市级创新创业项目,可享受国内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二、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方式

    14、重奖引才伯乐。对为我市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才的中介机构、单位、个人(第一引荐人,淄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在职人员除外),每引进一人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15、鼓励亲情引才。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16、发展人才资源服务产业。促进人力资源机构集聚和规模发展,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设立引才工作站,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根据工作站成效评估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17、实施“银发人才余晖行动”。发挥退休人员资源优势,对于市级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开展的服务基层活动,市财政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差旅补助标准给予补贴支持。

    18、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由其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19、设置人才特设岗位。在我市事业单位中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在我市卫生等镇基层事业单位增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促进基层人员队伍结构优化。

    20、开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简化编制、岗位审批流程,给予用人单位充分自主权。每年组织我市重点事业单位到省内外重点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球TOP300海外大学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硕士研究生,经现场面试考察合格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签约录用;对于引进国内顶尖名校毕业生的,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单位编制数量限制。对进入省“优选计划”面试环节且达到一定分值,未最终入选的考生,与我市事业单位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直接考察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1、开通重点品牌活动引才“直通车”。打造高端人才淄博行、“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系列品牌活动。对纳入品牌活动对接的“高精尖缺”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评估认定可直接入选“淄博英才计划”。

    三、激发引才用才主体活力

    22、加大用人主体支持力度。通过我市申报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进入最终评审环节的,市财政给予每家用人单位3万元支持。对企业自主申报或全职引进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支持5万元。企业培养和从市外全职引进,以及事业单位从市外全职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人才10万元支持。驻淄高校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支持。以上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各按50%承担。

    23、激发重点企业引才活力。每年筛选确定5—10个引才重点支持企业,分别给予1个“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类配额,2年内有效,不占用年度申报指标,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考察认定直接确定为“淄博英才计划”人选。申报泰山系列等省以上人才工程,进入最终评审环节的人选,申报市级人才工程时不占申报单位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4、创新用人单位人才资金制度。在市财政补贴、经费自理类事业单位以及市属高校设置“人才项目资金”,按年度业务收入或事业收入的1.5%提取,专门用于自主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单位人才资金实际支出超出1.5%的部分,市财政给予40%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区县属事业单位按照以上标准,由各区县落实。

    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25、全力引进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建设专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优势产业基地。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淄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淄博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引进以上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的区县和市直部门,分别视同完成20亿元、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

    26、壮大平台集聚功能。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备案的“星创天地”、省级备案的“农科驿站”进行绩效评估,择优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对企事业单位新建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建站支持提高到30万元,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最高支持100万元。建设淄博海创英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发挥好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对运行管理完善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按其服务效能,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

    27、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扶持。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大力建设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利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示范性众创空间50家。每年选择3—5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每处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

    28、借力市外平台资源。对我市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在市内企业转化的,对该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支持50万元。

    29、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建立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受托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执行期内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采购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30、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市财政按照省奖励资金数额给予等额支持。

    五、优化提升人才服务保障

    31、加大人才创业金融支持。实行贷款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和专业技能人员创办的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企业获得的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

    32、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市、区县分级大批量建设产权型、租赁型人才公寓,保障不同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人才,在新购其他商品房时,将博士原有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调整为一次性购房补助3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的认定标准、财政列支渠道同本文件第5、6条规定。对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住房问题。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33、建立人才荣誉制度。选树“淄博杰出人才”,表扬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每三年开展一次选拔活动,每批3—5人,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34、开通子女择校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参加报名和招生录取,也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意向学校就读;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35、健全人才工作协调机构。成立市招才引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抽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全力推进全市招才引智工作。完善人才工作机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加挂人才科牌子。

    36、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改进对区县和市直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一体化考核,区县和市直部门从市外引进1名来我市创业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以及“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业人才,视同完成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以及“淄博英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视同完成30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

    37、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顶尖急需人才引进、人才评审、创新试点、招才引智等工作中,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有关工作人员出现一定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依规依纪减轻或免除其相应责任。

    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数量(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标准)

    二、信息需求程度高物流需求程度低的产品适合什么渠道

    我国物流需求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八五”时期平均为1.6,“九五”时期平均为1.7,“十五”时期平均为2.2,2006年为2.8,表明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于现代物流发展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在渠道系统中,渠道成员之间都采取不同程度的一体化 经营或联合经营。现代企业倾向于建立一种垂直型分销渠道 系统,在这种渠道系统中,各个层次的国内渠道的复杂程度在这几年里越来越高,渠道模式丰富多彩,各有特色。究竟一个产品应当选择哪个渠道作为主渠道销售呢?这取决于国内市场的渠道特点和自身企业现状以及产品竞争现状。因此,要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区全面实施科教兴桂、人才强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新创业关键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科技创新能力稳步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区扎实做好科技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进步贡献率由48%提高到55.2%,全区R&D经费投入由105.9亿元增至172.8亿元,完成“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项目120项,总投资95亿元,转化1827项重大科技成果,突破132项重大技术,获得521个专利,开发出293个新产品,新增产值530亿元,成为全国首批3个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之一。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指数在全国排位第八、连续5年排全国前十,“两化”融合总指数为84%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8.4%提高至2019年的14.5%。

    体制机制改革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时期,全区紧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着力攻克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弥补自身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打通创新成果应用的“最后一公里”。着力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和科技领域财政支出,优化整合10个部门的130多项科技专项,制定实施《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持续打好体制机制改革“组合拳”。

    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持续激发。“十三五”时期,全区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和数量,2020年新登记市场主体300.7万户,其中企业68.9万户,民营企业占93.2%。新动能快速成长,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800家,瞪羚企业从无到有,总数达107家。高新技术百强企业拥有研发人员23072名,获得专利3848件,共计投入研发经费93.06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2.22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13.19万个。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拥有国家“五类”人才数量97人,引育126个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

    平台集聚效应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区按照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要求,着重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高水平建设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市横县双创示范基地等一批平台载体,成立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120家,其中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9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国家众创空间10家。设立贺州、百色、玉林、防城港、贵港、崇左等6家自治区级高新区,高新区数量达到14家。

    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中向好。“十三五”时期,全区不断拓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渠道,优化“互联网+招聘+就业”模式,建立“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推荐”一体化帮扶机制,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坚持把扶贫助困作为重要着力点,扎实做好精细化兜底帮扶,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开展“高校残疾毕业生网络招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等主题招聘活动,为毕业生量身提供就业岗位。“十三五”时期,全区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6.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3.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至2.77%。

    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十三五”时期,全区加快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在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启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广西分会场,成立广西归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基地,为归国留学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政策、人才、服务等支持。举办广西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广西创客运动会、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开展“就业援助季”专项服务等活动。

    积极推进高水平创新开放合作。“十三五”时期,全区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不断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成员国拓展到巴基斯坦、韩国、日本、以色列、匈牙利、捷克等国家。连续举办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推动现代农业、新能源、传统医药、食品加工、电子信息、化工等领域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向东盟国家推广应用,与东盟9个国家建立了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工作机制,建立了15个联合实验室及创新中心。累计获得认定13家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40多个国际研究机构、大学建立起良好的国家科技合作关系。

    全方位服务体系逐步优化。“十三五”时期,全区加快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通过采取降费减负、开展就业行动、提升就业服务等措施,着力激发全民创新活力和创业潜能。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打造“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人才服务环境。建立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加快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十三五”时期,全区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新认定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9家,认定首批高层次人才247人。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全区创新创业发展在投入强度、载体建设、转化带动、生态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成为制约“双创”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因素。同时,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和政策措施创新度不高进一步制约了创新创业发展。

    创新创业投入强度不足。截至2020年,全区R&D经费投入强度为0.78%,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左右,研发经费支出不足广东的1/1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0.4%左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40%,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不足湖南的1/2、江西的1/3,科技活动产出指数排全国第27位。科技财政支持乏力,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6.45亿元,支出规模仅高于云南、内蒙古等部分西部省份,且支出侧重于农业领域。

    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不足。全区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法人单位共28686家,远低于广东(194574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仅为广东的3.6%,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总量241家,远低于广东(1975家),规上工业企业中超过九成没有研发活动,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4.01%,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仅17家,仅占全国的1.1%,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足全国的2%。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仅为全国的0.6%。

    创新创业转化带动不足。创新活动产出不足,成果转化运用程度偏低,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体系都不健全,企业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关键技术面临“卡脖子”问题。基础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难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成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不相匹配。2019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6846件,仅为广东的2%。

    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不足。创新创业孵化链条仍不完善,多数孵化器毕业企业缺少后续跟进和服务指导,创业者经营能力不高,缺乏核心竞争能力。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不足,服务能力不强,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尚未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稳定就业、提升质量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2020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带动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仅36.52万人,不足广东的1/3。

    创新型人才支撑不足。全区人才总体创新力、竞争力不够强,高精尖人才队伍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产业骨干人才供给不充足,面对新发展阶段建成创新型广西、人才强区的目标,人才支撑作用仍然比较薄弱。全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7.1万人,仅为总人数的0.14%。

    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不优。全区创新环境效用值仅21.43,远低于广东(52.2)。全区仅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所,对创新创业具有牵引力和支撑力的理工类学科建设滞后。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创新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突出。全社会创新创业意识不强,创新创业氛围尚未形成。

    三、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关键时期。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奋力赶超、加速崛起。

    (一)发展机遇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全新机遇。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方兴未艾,数字经济、智能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加快壮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释放新动能,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叠加将为全区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来新机遇,带动新一轮产业提质升级,触发一批新的创业增长点,涌现一批新的创新策源地。

    国家加快科技强国建设带来新窗口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国家将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学基础设施、产业创新综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双创智能孵化平台等,将为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技术、平台、资金等要素支撑,为加快“双创”升级提供重要窗口期,有利于加快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新经济加速迭代为“双创”主体带来新希望。“十四五”时期,国家将大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进一步推动建设硬科技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新经济的加速迭代将为全区布局高成长性产业、推动一批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带来新的“催化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将辐射周边地区,有利于全区与大湾区加快搭建创新创业人才平台、创新飞地、企业研发交流平台等,为“双创”主体融通发展注入新动力。

    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成为新抓手。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是国家立足广西区位优势和面向东盟的战略定位,将全区纳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海南等重大区域创新发展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国家赋予广西的重大任务和使命,将成为快速提升广西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新抓手。紧抓建设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的重大机遇,对外主动加强与东盟十国科技创新合作,对内争取与北京、上海、粤港澳、成渝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及邻近省份创新协同,将推动全区加快构建“国内—广西—东盟”创新资源流动渠道,集聚更多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创新资源,促进与东盟国家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紧密联系,形成层次分明、联动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

    (二)面临挑战

    随着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中美贸易战等影响,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十四五”时期,全区“双创”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从国际环境看,未来五年是科技创新发力最关键的五年,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五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秩序大调整与关系大重构、全球疫情蔓延以及经济动荡动态调整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交织影响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到严重冲击,创新创业存在“断链断层”风险。全区“双创”发展将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必须做好应对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的准备。从国内环境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创新动能、创业活力成为区域竞争的关键指向,在国内大循环中,东部发达地区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先进的业态模式将集聚更多的创新创业要素,中西部地区创新创业竞争将更为激烈。新的发展形势

    三、国家对孵化器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

    三、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孵化器(Businesslncubator或InnovationCenter),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主要是为一些有潜力的项目提供技术、资金、管理方面的支持,等项目做大后脱离该企业自由发展。提供这些支持的企业,类似于将一个一个的公司孵化出来,即称之为孵化器企业。

    四、首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名单出炉,怎么建

    是怎么建设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意思嘛?那就只能自己用心冒起劲儿来建咯,首先肯定不能太死板,得要创新,不能因为图方便就抱着固有的模式不松手,你得突破,虽然突破的初期会很艰难,腾讯众创空间也是磕磕绊绊的走过来了,毕竟国家专业化还是没那么简单。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数量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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