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跨境零售电商主要包括)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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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分别为: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有延续,也有变化。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是再次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基本对跨境电商行业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不过对个人代购或会产生“浴火重生”的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公司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更难。同时,我认为这个政策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会很有利的打击,对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是很大的打击,但对一件代发的判断,有点含糊。 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我注意到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第三次延期执行。不仅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继续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还新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提高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这继续给进口电商行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进口跨境电商依靠削减中间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迎合了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对于更高性价比的国外产品的需求,从而发展迅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跨境进口电商未来需向中高端市场发展,以多种物流形式结合以应对形势的变化,行业巨头将更加凸显自身供应链管理及资金运营优势,带动整个行业走向更加规范的道路。而90后新生代消费主体跨境需求明显,随着80、90群体成为消费主力军,该部分群体消费观超前,对跨境商品消费需求明显。
二、中国跨境进口电商服务试点目前有哪些?
七大跨境电商进口服务试点城市业务开展情况简介
在中国进出口外贸需求趋紧的背景下,由政府部门运作的跨境电商正蓬勃兴起。2013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商务部等9个部委《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已经开展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展开新政策试点,2013年9月,广州获批成为第六个跨境商务进口服务试点城市,2014年7月,深圳获批成为第七个国家跨境电商进口服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商城市试点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各试点城市也逐步探索出了一条路子,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010年至2013年,中国的海外购物交易额从100多亿元增长到超过800亿元。2013年,中国内地的“海淘族”已达1800万人,预计到2018年将增至3560万人,年消费额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6万亿元,同比增长33%;2012年跨境交易额达2.1万亿元,同比增长为33.1,增速远高于同期外贸增速;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达到3.1万亿元,同比增长31.3%;预计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增长至6.5万亿元,年增速超自2013年7月中国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开展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底,出口、进口额分别为7亿元和7.4亿元人民币,属贸易逆差。目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超过5000家,企业超过20万家。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
截至去年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已突破30亿元。
在出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北京、苏州、青岛、金华、东莞、西安、南京、葫芦岛、银川等16个城市先后开展出口业务,累计验放清单3823.5万份,出口到181个国家和地区,价值约20.4亿元。在进口方面,截至12月底,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先后开展了进口业务,共验放包裹411万余件,价值约10.1亿元。
现从七大试点城市来梳理一下2013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上海“跨境通” 网站:跨境通-进口商品海外购物平台,海淘首选,原装进口,海外直供
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试点模式为网上直购进口模式、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一般出口模式,城市跨境电商在于直购和保税进口以及一般出口。目前,上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简称“跨境通”)自2013年12月28日上线,逐步完善跨境服务三大模式,目前已经形成直邮中国和自贸赚取模式,跨境通销售的产品类别主要是母婴、保健食品、箱包、服装服饰、化妆品五大类产品,集中在快消品领域,商品价格与实体店相比,可优惠30%左右。
截至2014年12月,上海海关直购进口模式成交约2.4万单,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成交约3.2万单,合计货值逾1700万元。同时,上海海关已为55家电商企业、12家物流仓储企业完成跨境电商备案工作,业务地区涉及涵盖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多个跨境网购热点国家,跨境电商品牌集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目前,上海在自贸区外,松江区、嘉定区和普陀区均成为开展跨境电商区域。至2014年前三季度,上海市电子商务实现交易额达9066亿元,同比增长28.1%。
二、重庆“e点即成”网站: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重庆的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特色在于其是全国唯一具有跨境电商服务四种模式全业务的试点城市,即包括一般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
2014年6月,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跨境电商成为重庆西永永微电子产业园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方向。至2014年6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显示,半年时间平台共累计验放清单15.8万单,成交金额达4456.62万元,共备案企业达36家,日用消费品成为重庆人使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最爱采购的品种。预计,重庆跨境电商上场规模在2014年将达到10亿元销售额,预计2015年达30亿元销售额,2016年达50亿元销售额。
三、杭州“跨境一步达” 网站:跨境一步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
杭州跨境电商产业园,为目前浙江省唯一集“保税进口”与“直购进口”模式于一体的全业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并设有跨境一步达。至2014年11月,已有124家商家入园开展业务,还有一批垂直电商平台和商家正在接洽之中。
“双十一”期间,共验放近38万单货物、价值7157万元人民币。目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进口业务累计交易订单突破近76万单,位居全国7个试点城市前列。未来,杭州将在原有试点成果基础上,向国家申报中国(杭州)网上自由贸易试验区。
四、宁波”跨境购”网站: 跨境购—集全球商品导购与跨境电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宁波保税区主要从事跨境进口电商贸易,其依托保税区的优势,开展“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企业在国外批量采购商品,通过海运备货到保税区制定的跨境仓内,消费者通过网络下订单,电商企业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商品以个人物品形式申报出区,并缴纳行邮税,海关审核通过后,商品包裹通过快递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截至目前2014年11月27日,保税区已累计引进电子商务企业230家,其中获批跨境进口电商试点企业117家,上线71家,商品备案7238条,物流企业4家(EMS、顺丰、中通、中国邮政),仓储企业2家(富立、中海贸)。至2014年12月26日,已有69家电商企业申请能力认定考核,其中通过高风险能力认定21家,通过基本能力认定45家,未通过基本能力认定1家,审批和整改2家。同时,“跨境购”平台上线。
至2013年12月7日,宁波海关累计审批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申报单120.8万票,货值3.01亿元人民币,共有来自全国各地71.6万名消费者通过跨境平台消费。宁波保税区跨境进口电商于2014年年底实现3亿元销量。2014年12月16日,宁波保税区政企通服务平台完成验收,正式上线运行。
五、郑州”e贸易” 网站:E贸易_E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2013年,郑州被列为国家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是国内唯一利用综合保税监管场所进行跨境电商试点的城市,可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跨境物品集散中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全市有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省级示范基地、2个省级产业园区。
2014年,郑州开通了“E贸易”试点平台,平台吸引了包括韩国馆3000余家、德国馆310多家、以色列馆100多家企业到郑州展开业务对接,目前平台已入驻319家企业。E贸易主要业务模式为跨境B2C营销模式,所售商品直接与海外生产商联系合作,中间不经过任何代购、代销环节,直接到消费者手中,保证了商品原汁原味的进口质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郑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监管进出口商品总值累计达到10718.03万元,突破亿元大关,征收税款共计931.36万元。进口商品涵盖化妆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等,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出口商品涵盖固态硬盘、手机壳、网络摄像机等,销往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全面业务量44.3万单。交易额和业务量均呈现爆发式增长,今后三年内年均增长速度还会保持在30%以上。
近年来,河南省制造业发展迅猛,贸易需求增加。比如黎明工业集团80%的销售额来自电商渠道,外贸电商占电商销售的70%。主要市场是中东、非洲、俄罗斯等基础建设薄弱的国家。未来,河南跨境电商B2B模式也将成为一大助力。
2014年前三季度,郑州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119亿元,同比增长35%,预计全年将超过2800亿元;全市网络零售额达300亿元,同比增长42%,预计全年将超400亿元。预计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0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以上。
六、广州“状元谷” 网站未知。
广州于2013年9月成为跨境电商进口服务试点城市,广东作为第一外贸大省,广东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国交易总额的七成。广州跨境电商主要有B2B、B2C两种渠道,货品主要来自欧美和日韩,品类主要涉及母婴、轻奢、化妆品和鞋服等,在跨境电商试点业务模式主要是一般出口(邮件/快递),B2B2C保税出口和B2B一般出口三类。
(1)B2C一般出口(邮件/快递):通过线上信息平台进行试点企业备案、商品备案及全程信息管理,允许试点企业凭交易或物流清单先申报放行,月度汇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凭汇总的月度出口报关单办理退税、结汇手续。海关根据企业管理类别实施分类通关。
(2)B2B2C保税出口:按“整进、散出、汇总申报”的模式进行。整进是指整批出口货物填写备案清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进入园区。散出是指个人网购后填写清单向海关申报并由电商企业提供税款担保,海关先凭清单分批分散出园区。汇总申报就是定期将清单汇总后,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个人网购商品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可免许可证。
(3)B2B一般出口:适应新的贸易发展需求,将大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或大型电商平台作为外贸改革试点,通过专业的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及全程信息化手段解决及规范监管问题,由当地政府对此类大型平台企业制定专项的退税保障基金,并由财政统筹此类试点企业的退税款项,提供优先退税、快速通关等服务。
2014年前三季度,广州市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合计进出口商品7845万美元,其中第三季度进出口7488万美元,进出口量约相当于上半年357万美元的20倍。广州海关网购保税进口业务量在全国6个进口试点城市中排名第二,零售出口业务量排名第一。2014年1至10月,广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C)出口4.8亿元人民币,网购保税(B2B/B2C)进口货值1.8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
2014年11月27日,广州正式开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跨境电商平台,并与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签署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产业合作行动计划书”,以此支持广州跨境电商的发展。另外,随着广州自贸区获批在望,跨境电商在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布局激战已经打响。
七、深圳前海 网站未知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互联网时代衍生的新型贸易形态,发展迅猛,已成为外贸经济新的增长点。深圳2013年进出口规模居全国外贸大中城市榜首,为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2014年7月,国务院同意深圳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同时,深圳是我国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毗邻香港,背靠珠三角,拥有全方位的口岸基础设施,物流基础雄厚,市场分析显示,深圳跨境电商业务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
2014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为进口试点启动提供政策依据,深圳海关紧紧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政策和区位优势,在前海湾保税港区试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模式。
2014年9月9日,深圳首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物品,由快递车辆运载驶出前海湾保税港区。这标志着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正式启动。在出口试点已启动的情况下,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涵盖进出口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型海关监管模式。
八、小结
总体来看,随着首批跨境电商城市试点,跨境电商自2013年以来正逐步变得理性,2014年作为中国跨境电商元年,为各大试点城市攻城略地的契机,故其各自推出相应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或以进口保税为主,或以直购为主,或出口为主等,同时在各大品牌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各大零售商品企业纷纷号召入驻,呈现不同的规模发展趋势。
结合跨境电商的发展模式来看,在B2C领域中,仍然是进口需求大于出口,国内对于母婴产品(如奶粉、尿不湿)、化妆品、服装、食品、生鲜、轻奢品等需求较大。另外,跨境电商“保税模式”的运营,对于消费者对进口产品的购物来说,一方面降低了价格,另一方面则购物更为方便快捷。对于诸多涉足的跨境电商企业来讲,这相当于一片蓝海,2014年如天猫国际、蜜淘网、菜鸟网、敦煌网等纷纷出现。就此来讲,国内跨境电商平台的竞争未来将更为激烈。
另一方面,则是跨境电商的出口贸易市场增长点将进一步集中在新兴市场,比如拉美、非洲、东南亚等地。以俄罗斯为例,俄罗斯网民数量位居欧洲第一,达7000余万。其中,一半以上的俄罗斯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2013年,俄罗斯电子商务市场年销售额超过100亿美元,2014年中国通过“跨境网络零售”方式销售到俄罗斯的产品预计将会超过34亿美元。另外,中国制造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将随着跨境物流体系的完善,比如海外仓的布局和建设,增长力将会爆发。
2014年,仅是跨境电商的元年,而随着中国政策的放开、物流配送及支付体系的完善、中国传统制造业的加入,未来前景将会更好,市场仍待开发完善。
三、五简答题 1.请简述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现状以及问题?
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商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跨境电商出口发展趋势展
01 跨境电商出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交隔离、实体零售渠道受阻使全球消费者更深刻感受到网络购物的便利,线上购物习惯在后疫情时代或将永久保留。2020年,全球电子商务用户数量同比增长9.5%,达到34亿人。根据Euromonitor和德勤数据,2020年美国、欧盟电商用户渗透率已分别达77%、72%,美国消费者服装和鞋类商品网络销售比例由疫情前的25%增长至2021年的30%。
得益于稳定的经济政治环境、完备的工业体系、快速响应的供应链,我国为全球提供品类丰富且具有高性价比的商品,深得海外消费者的青睐。根据全球跨境电商主要支付机构Paypal统计,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B2C跨境电商交易市场,全球约有26%的支付交易发生在大陆地区,美国占21%位居第二,其后是英国、德国和日本。一份全球化智库调查(来自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法国的5005份问卷)显示,服饰鞋袜是跨境采购频率最高的品类,同时也是初次体验网络购物消费者的首选品类,且75%的受访者表示疫情后仍会继续在线上购买服饰鞋袜。
线上消费习惯的形成与我国强大的消费品供给能力相碰撞,使得跨境电商成为我国企业“出海”新模式,企业纷纷加速全球化数字渠道铺建,加之“无票免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报关、投资便利化措施,以及鼓励建设海外仓等一系列支持完善跨境电商的政策陆续出台,跨境电商在资本市场的热度也快速提升。2021年1~6月,共有7个跨境电商平台获得12.5亿元融资,其中有4个是快时尚消费品出口电商,品类包括原创服饰、泳装、真丝服饰、家居产品等。
02 未来三大关注方向
独立站将成为更多品牌企业实施数字化运营的选择。在第三方平台运营成本上涨的外因和进一步挖掘消费者数据的内因作用下,自建独立站成为品牌企业深层次沉淀流量、挖掘消费大数据、运用社交媒体的首选。根据《2020年雨果网第二季度跨境电商行业调研报告》,26%的外贸企业选择自建独立站。另外,随着以Shopify为代表的SaaS服务平台增多,建设独立站的门槛大大降低,中小卖家能够选择同步开启独立站,尤其是面向东南亚、中东、印度、俄罗斯等新兴电商市场的独立站或将成为阶段热点。虽然独立站更便于卖家精准营销,增加消费粘性,实施数字化变革,但是想要在集中度不断提升的竞争环境中生存,需要企业不断提升经营差异化水平、产品创新活跃度和物流服务的效率和体验感。
跨境物流效率关注度日益提升。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提升消费体验的关键环节。根据Ipsos和Paypal联合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接近1/4的全球网购消费者认为配送速度是影响他们选择平台时的关键考量。此外,电商企业会对物流费用、出仓速度、配送效率、异常情况处理能力等综合考量,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物流商。建设高水平海外仓是提升物流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在政策支持的红利下,传统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站卖家建设海外仓健全跨境物流管理体系的积极均将提升,行业竞争将趋于激烈。
合规要求加速完善。《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开始实施,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了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评价结果交换指南、产品追溯信息共享指南、在线争议解决单证规范、出口商品信息描述规范、出口经营主体信息描述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一系列跨境电商法规的出台在商品安全、税收、物流、售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卖家、物流企业和海关在通关、退税、结汇等方面的标准化信息沟通,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也将助力产品来源可溯,责任可究,使企业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促进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化发展。此外,在我国2020年与美国签署的经贸协议中,对电子商务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协议要求双方应对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主要电子商务平台采取有效行动(包括有效的通知和下架制度),对盗版(假冒)产品的生产、出口、销毁以及边境执法行动也做出了详细规定。未来,在国内国际双重力量的推动下,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合规化进程明显加速。
(来源:中纺联产业经济研究院)
跨境电子商务优势分析
与传统出口贸易相比,跨境电商具备中间环节少、价格低廉和利润率高等优势。一般而言,传统外贸出口需要经由“国内工厂—国内出口商—国外进口商—国外批发商—国外零售商—国外消费者”等6个环节,这种模式下,外贸中最大份额的利润都被流通的中间环节赚走。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出口环节可以简化为“国内工厂—国外零售商—国外消费者”,甚至可以进一步简化为“国内工厂—国外消费者”,直接绕开许多中间商环节。一方面,出口商品的价格可进一步下降,进而提高我国商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出口商可以获得大部分的利润。
据了解,一直以来订单流程繁琐、周期长,地域局限,利润低是传统型外贸交易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对外贸易的发展。而跨境电商新模式不仅打破了批发商、零售商、进口商的垄断地位,突破了传统型制约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模式,重塑了国际贸易结构,使零售商、批发商与企业直接接触,有效地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流动资本,大大提高了货物流通的效率。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在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和中国电商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迅猛,交易规模持续大幅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就已达2.7万亿元,之后更是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交易规模突破5万亿元。到2017年这一规模迅速增长至7.6万亿元,同比增长20.63%。截至2018年底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到9.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预计2019年全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或将达到创纪录的10.8万亿元。贸易链条不断优化,大大拉近了中国优质产品与世界的距离。
1、国家政策助力跨境电商发展
梳理相关材料发现,自2004年起,我国便颁布了一系列扶持国内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政策,使我国跨境电商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2004年-2008年,电商行业规范初步实施,在这段时间主要侧重于行业的规范。2008年-2013年,10多项涉及物流、支付、管理等跨境电商的政策相继颁布,使行业规范进一步得到完善。2014年之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并分批次先后设定了80多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为跨境电商行业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2、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发展迅猛
跨境电商的大力发展与交易平台的支持、推动密不可分。具有一定规模、实力雄厚的交易平台不仅可以为跨国贸易提供良好的机会,还可以提升电商的品牌知名度,为企业获得利益。
近年来,我国的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迅速崛起。环球资源、敦煌、阿里巴巴等B2B网站是跨境电商发展成功的典范,在海外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亚马逊、全球速卖、丝路通商城等新型的B2C跨境电 商网站也正快速崛起,为跨境交易的进行提供了稳定、安全的平台。
3、相关配套服务日趋完善
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周边产业的发展。首先,与跨境电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其次,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激增;另外,物流、供应链、支付等技术的不断突破支撑了交易的一些衍生服务业的大力发展,并带动了快递、海外仓等行业的协同发展。
我国跨境电商存在的问题
尽管跨境电子商务存在诸多优势,且发展迅速,但行业依然还存在许多问题,阻碍和制约着跨境电商的进一步腾飞。
1、通关效率问题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在交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海关通关监管与征税。大量的货物通过快件渠道和邮递渠道进境,对海关的监管方式与征税带来了更高的要求。而面对跨境获取的邮递与退换等问题,现行的海关监管模式仍不能很好地解决。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在跨境贸易方面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难以快速通关与规范结汇。因此相关企业和社会均迫切期待海关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2、物流问题
物流通常包括仓储、分拣、包装和配送服务,其作为连通买家和卖家的一根纽带,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目前,我国跨境物流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首先,跨境物流成本偏高,跨境物流很多都依靠空运,这无疑增加了物流成本。其次,跨境物流尚未跟上跨境电商发展的步伐,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满足不了呈爆发式增长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交易需求,某种程度上制约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3、电子支付问题
跨境电子支付涉及到交易双方资金转账安全,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目前,电子支付尚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方面,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因系统故障或信息故障而造成支付信息丢失;另一方面,存在一些外部人员非法利用计算机技术盗取支付信息,对交易的一方造成损失。
4、产品问题
跨境电商服务的核心是产品,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电商交易的成败。目前,跨境电商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种类有限,大多为简单加工品和初级产品,主要集中于衣服、箱包、食品、电子产品等个人消费领域,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并不多。同时,我国的跨境电商产品的品类目前还不齐全,可供选择的产品类型相对有限。
5、法律问题
跨境电商是商业模式的变革,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的出现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当前跨境电商的法律问题看,最突出的仍然是涉及商品质量的监督和维权问题,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往往导致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进行欺诈、非法交易、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使得顾客的支付信息等隐私被非法泄露,跨境交易活动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与此相关的跨境法律还不完善,相关的管理还存在漏洞,这也使得不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惩治。
6、人才缺口问题
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跨境电商人才缺口已接近450万,并仍以每年30%的增速扩大。
报告指出,由于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市场上现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主要还是原来传统外贸人才在摸索中转变而来,我国高校并没有极度相匹配的人才培养专业,以致于跨境电商行业此前并没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四、望眼欲穿,打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之门,利大于弊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河南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试点期为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3年。(大河网讯11月26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7427302623003571&wfr=spider&for=pc
众所皆知,病是等不起,拖不起的!一旦,有这方面的需求,而国内又没有,仅靠“堵”或者制度上的硬性规定是不能把这种需求消灭的!不要说在如今这更加开放的年代,网上电商日益发达的一个新阶段,就是以前,很久的时候,即便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也有一些专门托人家从海外等地买药的,或者是不惜往返劳苦自己到香港去买药!所以,从方便患者治病或者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开放这块市场是迟早的!是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一种大势所趋下的市场规律。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化解“药神”与“法神”的冲突。
这里顺便举证一下,我们老家一些人在广东打工,经常患这病那病的,如比较严重的尿结石、肾炎等等,用遍国内的药治不好,就不得不私下里买一些进口的药,如德国的消石素等等,竟然三下五除二治好!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一个违法的问题,要抓人的话,也不是抓这些病人,而是抓这些带药的人。而带药的人有没有罪,就要看有关部门会不会抓他们以及这种抓到他们的概率到底有多大!据网上新闻报道的事实来看,由于这方面的问题而被抓的人也不少见。比如,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情况下,王永刚等人开办多家淘宝网店,用以销售境外生产的共计190万余元药品。2016年6月,王永刚等7人被判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王永刚、王海亮两人不服上诉。最后,淘宝店主未经许可售进口药,还是被判销售假药获刑10年!近日还有私下买“氯巴占”被抓的案例,因为“氯巴占”在很多国家用于治疗癫痫,但在我国是第二类精神药品,属于特殊管理药品,没有批准上市也没有进口许可。所以,为了这个病,有的时候,真的是只能在违法与保命之间选择一种无奈的做法。
如今,过尽千帆皆不是,病树前头万木春!上层也逐渐开明起来,也理解到民生病患的痛苦,而这种苦不能惟法而没有一个良药来解决的。在这种大时代背景之下,堵就不如疏,开放这块市场也是大势所趋!而这块进口药品的市场到底有多大呢?不妨看一看详细的数据!2015年,我国医药进出口总额1026.37亿美元,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同比增长4.73%,较2014年同期增幅下降4.5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564.4亿美元,增长2.7%;进口额461.97亿美元,增长7.32%。到2019年,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医药保健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456.91亿美元,同比增长26.85%。其中,出口7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4.6%;进口718.61亿美元,同比增长42.5%。单从进出口存在顺差来看,就应该扩大这方面的进口,何况这种需求是刚性的!
而开放这块市场之后,会不会对国内的药店市场产生一种冲击呢?会不会影响到原来的进口代理商呢?会不会影响到这个引进合作生产或让国外药厂来直接投资?其实,不要过于担心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一个新的增量,也属于一块市场空白的领域,这种替代与转移性较差。也就是说,市场需求弹性就在那,与其它方面的相关性不是很大的。
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从中,也会产生一种新的市场竞争力。一是可能对研发这类药的进口替代形成冲击;二是会使部分消费者产生转移,转到这里来,不会吃或使用那些不好的类似替代性的药品,因为可以直接用原生药,就会有一种新的市场吸引力而产生集聚式消费;三是这些零售进口药品是否会衍生“二次销售”问题,依法则不会。
尽管如此,还是一个利大于弊!可以预见,当这块市场得到一个充分满足之时,整个医药市场的短板就得到一个补齐,国内药厂的研发投入以及展开的产业规划布局也就会以一个更加稳妥的方式进行下去!而在避免急于求成之后,通过不断积累沉淀,就不会在陷入到一种过度竞争与重复建设的恶性循环当中,更加有利于集中资源加速创新!
本文作者:毛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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