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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创空间国家补助标准(众创空间的补助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23-04-04 14:19:30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74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众创空间国家补助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文章目录列表:

    众创空间国家补助标准(众创空间的补助如何申请)

    一、杭州引才生活补贴怎么补? 各项补贴如何申领?

    杭州引才生活补贴

    浙江在线8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梦月通讯员周曦)2019年6月3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这是杭州原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原标准为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的升级版本。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或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

    申请人均须满足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这一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参保证明。

    参保证明,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浙江省或杭州市的均可、个人版或单位版的均可;个人自主创业提供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当前最新且有1个月及以上的缴费记录)。

    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参保人员,系统点击“自动获取”可自动上传参保证明;获取失败或其他区域参保人员请自行打印参保证明后上传。

    其他材料说明详见申请指南。

    申报流程

    即日起申报受理。

    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系统,即可进行办理。申报、受理、审核环节均通过网上办理,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7个工作日补贴发放到位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需前往杭州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一张人才卡,7个工作日补贴即可发放到位。

    杭州银行人才卡办理网点

    1.杭州主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新区)所有杭州银行网点均可办理人才卡。

    2.其他区、县(市)杭州银行受理网点:

    3.杭州银行人才卡办理咨询电话:0571-95398

    4.一次性办理人才卡人数超过50人的用人单位,可联系杭州银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服务电话:0571-88842599。

    5个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加码

    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再申请时,需提供在西部区(县、市)连续3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其他

    1.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申请人按《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执行。

    特别提醒

    通过虚假材料或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骗取生活补贴,属于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涉嫌诈骗,一经查实,将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同时可能影响个人 征信 记录。

    政策咨询电话

    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备注:

    1.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用人单位首次向受理审核部门网上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3.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申请流程

    杭州实施青年人才弄潮工程 向全球人才抛橄榄枝

    日前,杭州正式出台了“人才生态37条”。未来三年,杭州将以创人才生态最优城市、聚天下英才共建杭州为总目标,服务保障“六大行动”,集中打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文化创意等领域人才高峰。其中,“青年人才弄潮工程”是工作重点。

    8月16日,在以“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优秀学子杭州行暨‘与杭州一起未来’i-talk论坛”上,“青年人才弄潮工程”得到与会青年学子的广泛欢迎。

    杭州是一座青春的城市,对青年人才始终高度重视。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17年以来,杭州人才净流入率和海外人才净流入率、互联网人才净流入率位居全国第一。继续大力招引青年人才,杭州捧出满满诚意。

    实施全球大学生招聘计划

    杭州将在市级各类人才计划中增设青年人才专项,对新引育的国家级青年人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未来将面向全球知名高校招才引智,选择一批杭州急需学科背景的优秀博士生到特色小镇、产业平台挂职任职。

    对来杭实习的海内外大学生和在校高技能人才,每月给予2000元的实习补贴。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以直接落户。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鼓励青年人才向杭州西部流动,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杭州现代农业、家政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岗位就业,给予最高3万元的从业补助。

    向来杭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30万元、为期3年的基准 利率 贷款 。同时,加大青年人才安居补助力度,给予E类人才(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租房补助,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每月最高1080元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

    杭州将大力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给予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最高100万元资助。

    今后每年招收博士后300名以上,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元日常经费,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将加大扶持力度。对出站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补助。

    实施大学生创业培育计划

    杭州拥有大气开放的城市文化、政产学研的生态链、发达的民营经济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创业创新氛围向来十分浓厚。

    杭州计划到2022年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6000家,大学生创业可以申请3年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经评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5-20万元资助。

    杭州将每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对培训数量、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创业培训机构以及考核优秀的大创园、留创园给予扶持。

    海内外青年人才携项目来杭创办企业,经评审可以给予20-500万元的创业资助。未来还将建设200个市级标准化众创空间,支持海内外青年人才创业。

    【浙江新闻+】

    想要咨询各项补贴如何申领?

    杭州发布贴心指引

    近日,在向社会发布“青年人才弄潮工程”时,杭州还就实习、就业、创业和配套服务四个方面发布了贴心指引。青年人才朋友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可拨打相关电话进行咨询。

    (一)实习篇

    政策内容:对在杭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实习基地实习的海内外大学生和在校高技能人才,每月给予2000元的实习补贴。

    政策咨询解答: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服务处,联系电话:0571-85166825。

    (二)就业篇

    1、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政策内容: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政策咨询解答: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服务处,联系电话:0571-85166825、85069752。

    2、博士后引育

    政策内容: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每年招收博士后300名以上,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元日常经费,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士后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配套资助。对出站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补助。

    政策咨询解答: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5252643;市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评荐处,联系电话:0571-85163899。

    2、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2018年10月1日(省里统一时间)以后,到经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咨询解答:市人力社保局农村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571-87185719。

    (三)创业篇

    1、大赛资助。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400强参赛项目于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在杭州注册成立企业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标准为:前400强项目5万元、前100强项目8万元、三等奖项目20万元、二等奖项目30万元、一等奖项目50万元、特等奖项目100万元。

    2、无偿资助。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

    3、融资扶持。向已领取杭州市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 个人征信 记录良好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30万元、为期3年的基准利率贷款。大学生在杭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为期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企业引导基金等融资扶持政策。

    4、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最高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海内外青年人才携项目来杭创办企业,经评审给予20—500万元的创业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一事一议”。

    5、场地补贴。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杭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三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6、扶优资助。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7、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每人50万元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

    8、创业培训补贴。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可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的补贴。

    9、导师补贴。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

    10、众创空间补贴。扶持杭州市众创空间联盟和在杭高校众创空间联盟等协会组织,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活动经费资助。

    政策咨询解答: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571-85253556、85253557。

    (四)配套服务篇

    1、人才落户

    政策内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

    政策咨询解答:杭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管理制度户籍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571-88898559。

    2、人才安居补助

    政策内容:给予E类人才(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租房补助。给予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每月最高1080元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补助年限最长为6年。

    二、大学生电商创业政策?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

    一,根据国家和有关规定,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详细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治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假如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二,(1)大学毕业生做个体户一年免五项收费。

    (2)大学生自主创业免费存档2年。

    (3)只需凭借身份证及大学学生证即可创办企业。

    (4)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以及部分税费减免。

    (5)低息贷款。

    (6)大学生、研究生可以休学保存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7)申请《自主创业证》将提供三大优惠政策: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实行试办期制,试办期间,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减免企业所得税。此外还享受贷款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此证在三年内有效。

     三,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做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四,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上虞人才补贴政策2022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招引政策

    1.实行高层次人才动态分类认定。建立并定期更新《上虞区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分类目录》,经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市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高级人才(E类人才),属市外全职引进的,给予相应安家、房票和租房补贴;属本土培养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且首次购房的,给予相应房票补贴,人才层次提升后补足资助差额。属于柔性引进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租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领域B类及以上、C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享受为期10年每年8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对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紧缺高端人才实行“一人一策”。投资额超过50亿元的重大招商项目可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2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和5名主要技术骨干分别认定为市级领军人才(D类人才)、高级人才(E类人才)。投资额超过30亿元的重大招商项目可分别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认定为市级高级人才(E类人才),3名技术骨干认定为区级高级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对列入绍兴市制造业“长高长壮”冲刺库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才可认定为相应类别高层次人才。市级高级(E类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在绍购买首套房的,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2.深化实施“娥江英才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对“娥江英才计划”A+类、A类、B类、C类、D类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资助;对A+类、A类、B类、C类、D类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特别重大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专门制定扶持政策。

    3.完善国家、省级和市级人才计划奖励资助。对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娥江英才计划”A类、B类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奖补1:1的标准给予补助奖励。对市外直接引进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属全职引进或创业项目落户的,参照“娥江英才计划”B类、C类人才项目资助标准。对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A类、B类、C类、D类领军型团队、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参照“娥江英才计划”A+类、A类、B类、C类、D类领军型团队、创业人才项目标准资助。对入选“娥江英才计划”,继续申报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并入选A+类、A类、B类的,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按入选档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资助;入选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的,给予1000万元资助。自主申报入选顶尖人才(A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的,按照国家、省奖补额度1:1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资助,如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最高奖励100万元。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的,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奖补1:1的标准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相应的奖励资助,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4.加大专家智力引进力度。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入选市级海外工程师的,按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4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资助,资助3年;入选省级海外工程师的,作为市级海外工程师当然人选,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批准立项的市级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资助不超过4.5万元,国家和省级项目给予1:1配套资助及最高10万元科研和培训经费。对入选省级外国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2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引进“工业设计大师”,对引进的全球顶级设计大师,实施“一事一议”。对列入省级、市级院士之家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分别资助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考核优秀、良好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柔性引进第2名及以上院士的每增加1名每年补贴15万元;专家工作站按院士工作站政策标准减半资助,院士领衔的专家工作站参照市级院士工作站标准执行。对国家级、省级学会服务站每年给予25万元、1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对新建成省级、市级博士创新站的建站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考核优秀的奖励10万元。

    5.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对受邀参加应聘求职、实训、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和带队老师,给予300—1500元交通补贴,并按每人每天150—200元标准安排食宿,按实给予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鼓励校企合作,给予最多两年每人每年5000元的定向培养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机构推荐见习实习学生,并给予400-1800元不等的补助,见习实习学生期限不超过两个月的,减半补助。超过1个月以上见习实习的,给予相应交通和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并按照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分别为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给予接收企业最长12个月的见习实习补贴,用人单位提供食宿的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进行补助;鼓励用人单位创建大学生见习实习基地示范工场,并按建设成本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邀请高校、专业机构等相关专家和负责人开展对接交流,由邀请部门负责交通食宿,并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补助。对参加人才、人社部门开展招才活动的企业,由组织方统一保障交通食宿或给予相应补贴。高校毕业生来虞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来虞工作后给予相应房票补贴、安家补贴、租赁补贴和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补助。对已在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毕业后全职回虞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区内企业(含区属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但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新引进人才,大学、研究院所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律师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给予下列补贴:

    6.加大博士后招引力度。对新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资助100万元、50万元,考核优秀、良好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及30万元生活补助,对出站留虞工作满3年的博士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安家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给予5—15万元资助。

    二、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

    7.全面实施“名士之乡”特支计划。对“名士之乡”特支计划高级专家、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10万元、5万元特殊支持,分两年拨付。对“名士之乡”特支计划人才开展年度绩效评价,高级专家考评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拔尖人才考评优秀的给予2万元奖励,优秀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对自主申报入选的“两院”院士奖励500万元,入选省特级专家的奖励100万元,入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奖励50万元。对省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个人对地方的贡献给予为期5年的专家津贴。对评选产生的区级杰出人才、区级拔尖人才、区优秀文化经营人才和区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分别奖励10万元、1万元、1万元和0.5万元。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企业每出资培养1名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万元、0.5万元补助;企业每晋升1名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0.5万元、0.3万元奖励。每年选派一批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进修深造,每人资助2—10万元。

    8.加强社会事业人才培育激励。实施“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培育引进工程和“越医人才”培养计划,强化教育卫生事业人才支撑。新评为省特级教师的奖励5万元,对新入选省级教坛新秀等优秀教师的奖励1万元,辅导学生获得国际或亚太地区学科竞赛奖项的教师奖励1—5万元。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卫生领军人才、市名医(名中医)、市医坛新秀的奖励5000元—5万元。获得省医药卫生(中医药)科技奖的奖励1—8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类权威奖项以及进入中国文联常设奖展的,奖励5—30万元。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的,给予每人一次性20万元、8万元和3万元奖励,专业类省级、国家级大师奖励减半。对入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遗传承人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金、银、铜工艺美术品类奖项的,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6万元的奖励。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来上虞首次登记注册文化企业、组织和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补助,正常经营的,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给予“国内名医工作室”每年20万元资助、市级“名师工作室”每年2万元资助,对列入冲刺国家级权威奖项的文化后备人才给予连续3年每年5万元资助。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和省市共建医学(中医)重点学科(专科专病)的资助10—100万元。获得国际级裁判等级资格者奖励3万元。对市级乡村振兴“领雁计划”人才奖励2万元,属创业人才的给予贷款额200万元内2年全额贴息。

    9.培养造就新时代“上虞工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其指导专家团队分别给予15—50万元奖励。入选中华技能大奖和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入选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的,给予1万元奖励资助。对市级、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万元开办经费,考核优秀的奖励2万元。入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资助。对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补助20万元经费。对职技院校引进企业高级技师担任实训教师的,给予3年共12万元生活补助。对省级以上公共实训基地,根据绩效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实行职技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所得收入奖励分配制度。区级职业竞赛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给予相应补贴。对高技能人才集聚示范企业首席技师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岗位津贴,最多补助3年。

    三、实施更加开放的创业发展政策

    10.加大创业发展支持力度。对省“鲲鹏行动”计划、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娥江英才计划”创业人才项目,提供1000平方米内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和3年每年最高5万年的水电补贴,创业创新绩效良好的再给予3年支持。对上述创业人才项目落地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内)给予下列支持:每年给予销售额3%奖励,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引入创投机构累计500万元以上投资、投资期超过2年以上的,按投资额10%的比例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5%、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0%、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

    11.打好人才创业融资组合拳。发挥人才发展基金作用,采取直投、跟投等方式投资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对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给予贷款额1000万元内按贷款当期LPR全额贴息3年。鼓励商业银行给予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信用贷款(含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贷等),给予其信用贷款年度新增日均余额的3%奖励,单一银行奖励上限为500万元;给予单个人才项目信用贷款实际损失的50%补偿,最高补偿500万元。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对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特别重大人才项目可提高担保额度。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综合保险,给予高层次人才项目每年最高2.5万元保费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12.加强大学生创业支持。对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给予2000元—2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前三等奖项目在虞落地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省级及以下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在虞落地资助5—30万元。大学生创业给予创业租金补贴,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8元,第二年、第三年减半,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未入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减半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虞初次创办企业,正式运营并已注册企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虞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3年全额贴息。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的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补贴。根据认定标准,对A类、B类、C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三年建设期内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奖励。

    13.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平台体系建设。按照“总园+分园”的模式,推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平台体系建设。根据实际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大小,将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实施分类奖励,属地乡镇街道引导社会资本建设高创园的,根据园区类别给予50-150万元的奖励,园区产生的可用财力通过体制结算归属属地。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营高创园的,给予投资主体150-300万元投资奖励、一定额度的预留空间补助以及其他贡献奖励。鼓励优质运营机构运营管理高创园,给予园区运营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的绩效运营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同时给予运营机构一定额度自用办公用房租金及装修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鼓励运营机构孵化培育入驻企业,对入驻企业获得外部基金投资,年区域贡献50万元以上,销售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驻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境外上市、A股上市等成就的,给予运营机构最高300万元奖励。鼓励优质人才项目入驻高创园,对于入驻园区的准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按照50%比率享受人才创业项目的创业场所、创业发展和创业融资支持,支持时间不超过2年;推动入驻企业优先申报人才计划。加大入驻企业扶持,给予入驻企业一次性装修补助、销售奖励以及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境外上市、A股上市等成就奖励。支持入驻企业产业化购地,优先保障供地并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差别化地价相关政策给予优惠。

    四、实施更加贴心的服务保障政策

    14.完善人才引进集聚机制。我区事业单位引进省级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可设立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对在虞创业或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纳入绍兴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驿站事业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国有企业引进紧缺高端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在单位工资总额外单列。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离岗创业创新,也可在职创业并按规定获得报酬。省“鲲鹏行动”计划、国家和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和特支计划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加大公共卫生安全人才保障力度,经主管和财政部门同意、同级人才办备案,有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可单独制定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5.深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实施人才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在人才集聚区和产城融合区规划建设人才住房和蓝领公寓。新建人才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可在商住出让地块或保障性住房中配建,也可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中建设。允许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人才租赁住房。按上年度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可建建筑面积的一定比率,在房地产热点板块中配建人才住房,配建方式可为竞配建或限价回购。人才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应积极争取纳入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争取上级补助及专项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税费减免。鼓励开展政银、政企合作,建设高品质人才住房。对具备销售条件的人才住房,探索“先租后售”模式,加强高端人才住房保障。

    16.加大市场引才荐才力度。根据协议和绩效,每年给予海内外引才工作站(点)5—20万元工作经费。对受邀对接交流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补贴。对为我区全职引进顶尖人才或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人才,引进并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引才计划人才、省级引才计划人才,按照不超过人才年薪50%的标准给予引才奖励。实施青年人才专家举荐制,被举荐人才认定为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根据人才到岗落户情况,给予举荐专家5万元引才奖励。对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外招才引智活动的企业,给予企业自负部分费用50%最高2万元的经费补助。

    17.提升人才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完善党政领导联系人才制度、服务人才专项例会制度。落实《绍兴市户口迁移登记暂行规定》,实行引进人才零门槛落户。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妥善安排人才家属就业。解决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对A、B、C类引进人才及新引进D类人才,其子女在学前教育段和义务教育段根据其要求安排优质公办学校入学,高中段与原就读等级对等高中互相转学或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予以统筹安排;对新引进的E、F、G类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城区学校;对其他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由区教体局或乡镇街道指定乡镇级学校入学。国家“引才计划”、省“引才计划”,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娥江英才计划”外籍人才子女就读省内国际学校(含国际部)的分别给予每年每位子女最高10万、8万的教育补助,补助5年。深化人才工作数字化改革,全面推广应用绍兴“人才码”,提供创业创新、医疗保健、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出入境签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

    五、附则

    18.本政策文件中涉及的各项政策资助、奖励、补助等资金额度均为拨付到位后的额度。人才创业企业或人才引进单位从县级以上财政获得的政策性奖励补助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额中扣除。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助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19.本政策执行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全区,具体按实施细则执行。

    20.本政策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原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执行。本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涉及本政策的条款作相应调整。区委〔2019〕52号、虞区人领〔2020〕3号文件中《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区的若干政策》及补充意见同时废止。

    四、刚理智准备创业,不太了解政府申报补贴这块,思氪得众创空间会有扶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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