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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建设工程(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3-04-04 08:10:48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315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国,相关业务请拨打175-8598-2043,或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杭州市建设工程(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一、杭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网介绍?

    杭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网隶属于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杭州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杭州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浙江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概况: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立于2005年3月,成建制进驻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市政府采购办、市绿化管理站3个行业监管部门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4个专业交易机构,对外集中开展各项交易业务,并实行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收费、统一着装、统一考核的“五统一”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基本实现了集中、统一、规范。市政府专门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承担统一平台的整体建设、资源整合、现场监管等职能,并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实现了投资项目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无缝衔接和“一条龙”服务,成为杭州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和投资者的“第一窗口”。

    杭州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地区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的招标网的规范性,本招标网为建设单位制定综合交易项目公开交易指南,主要的内容包括:受理单位、受理范围、政策依据、携带材料等相关规定,主要的内容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交易依据(如上级批文、董事会决议、或有处置权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等);

    (3)根据交易项目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相应的资金落实证明;涉及到产权关系的应提供权属证明;

    (4)主管部门(业主)委托市公资办监管的书面意见;

    (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稿;

    (6)综合交易备案登记表;

    (7)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合同(并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www.sqggzyjy.gov.cn/sqzbtb/

    杭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网联系方式:0571-85085440

    杭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网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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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71-87831986,公司邮箱hzz9007@sina.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5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

    公司介绍: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是2000-12-28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金泰商务大厦901室。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向炜,注册资本2,302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通过爱企查查看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三、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市、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

    专用航道的工程建设和抢险救灾工程建设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水利、审计、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档案制度,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第五条 交通工程建设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及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

    鼓励在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科学技术研究,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降低能源、土地等资源消耗,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设计咨询、造价咨询等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确需调整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的,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并应当征得设计、施工单位同意。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专业技术要求,制定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标准。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时,应当将现场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及资格情况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对不符合配备标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概况说明书,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初步设计、施工图批复文件;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相关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和检测情况每季度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工程质量评价和重大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等事项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整改。第十条 对于技术复杂的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设计咨询。

    设计咨询单位应当坚持节能减排、合理控制造价的原则,按照规范要求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提出合理的优化意见,对结构复杂的交通建设工程进行设计验算。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专职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工程建设业主的委托,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安装、市政公用等工程监理。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等专业建设工程参照本规定实施监理。第四条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全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核、申报和管理;

    (三)负责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审核、申报和管理;

    (四)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投标管理;

    (五)负责市外建设监理单位进杭承接监理业务的资格审查;

    (六)组织建设监理业务培训、研讨、信息交流工作;

    (七)查处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第五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准则,恪守科学、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监理范围第六条 监理分为建设前期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第七条 建设前期阶段监理包括:

    (一)建设项目的决策咨询;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编制设计任务书。第八条 设计阶段监理包括:

    (一)协助业主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二)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三)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四)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要求,能否满足业主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五)审核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六)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规范及国家、地方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的有关规则、要求;

    (七)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第九条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包括:

    (一)受业主委托组织招标,编制与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二)核查施工图预算;

    (三)协助业主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第十条 施工阶段监理包括:

    (一)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制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二)协助业主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三)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四)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五)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六)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以及无定额材料的单价;

    (七)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八)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九)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十)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十一)协助业主组织工程交工初步验收;

    (十二)提出交工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十三)参加工程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十四)负责检查保修阶段的工程状况,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施工阶段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二)3万平方米以上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境)外贷款、赠款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事业、人防等建设工程项目;

    (五)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下工程(包括工程桩、围护桩、地下室、基础工程等)。第十二条 除第十一条规定外,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实行监理,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第三章 监理单位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监理业务的机构。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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