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首页
SERVICE 服务产品
XINMEITI 新媒体代运营
CASE 服务案例
NEWS 热点资讯
ABOUT 关于我们
CONTACT 联系我们
创意岭
让品牌有温度、有情感
专注品牌策划15年

    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3-04-04 05:23:27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65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开始之前先推荐一个非常厉害的Ai人工智能工具,一键生成原创文章、方案、文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论文、代码、作文、做题和对话答疑等等

    只需要输入关键词,就能返回你想要的内容,越精准,写出的就越详细,有微信小程序端、在线网页版、PC客户端

    官网:https://ai.de1919.com,如需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首页)

    一、广州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勘察测量、城建档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制订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在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修订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审查报批、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协调城乡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或综合平衡各类专业规划。

    (三)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负责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紫线,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及保护更新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进行评估。

    (四)负责组织认定优秀近现代建筑,组织编制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规划,负责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规划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负责公建配套项目的规划管理。

    (五)负责具体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负责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负责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负责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统筹指导全市用地功能布局和分期实施;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制订。

    (六)负责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土地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七)负责指导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负责对村庄规划管理,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组织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纠正或者撤销违反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行为;负责对违法建设影响规划的程度进行定性,并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作出处理。

    (九)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量管理;负责编制城乡勘察测量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广州市城市测量控制系统;负责广州市城乡规划区内1:500、1:1000、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负责本市城乡勘察测量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审核城乡规划基础地理信息;负责本市航空遥感综合调查的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综合管网资料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城乡规划信息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县级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组织本行业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本市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指导城乡规划行业相关社团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首页)

    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州地区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建设必须执行“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严格控制城市人口的机械增长和耗能多、占地广、污染严重、交通源大的工业项目,着重发展技术密集型工业。市中心区的人口和部分企业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向市郊工业点和卫星城镇疏散。第四条 城市建设必须执行节约土地的国策,合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第五条 城市建设实行新区开发与旧城区改造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带状组团式的布局统一规划,成片、成线地进行综合开发与改造,搞好相应的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第六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称市规划局)是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各区、县、镇的城建管理部门,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县、镇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协同做好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与管理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由市规划局与有关单位协同编制。

    城市重要地区(段)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建设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要点,委托有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城市街区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建设各专业规划,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城镇、村镇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镇、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制。第八条 编制城市街区规划、重要地区(段)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必须明确用地规模和功能,控制合理的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合理确定道路系统、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分布位置,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全市的近期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专业部门的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城市各方面建设协调发展。

    城镇规划,应确定城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和建设,使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村镇规划,应按有关村镇建房用地管理的规定编制。第九条 各项规划的审批权限:

    全市的近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

    城市街区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重要地区(段)规划,居住小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专业规划,由市规划局综合平稳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城镇及建制镇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村镇和中心村规划,除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报市规划局审批外,其余由所在的镇、乡人民政府审查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送市规划局备案。第十条 凡属水源保护区、码头仓库区、风景区、珠江两岸、文物古迹、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建筑、民居、骑楼、街道等控制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均须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各项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修改时,须由规划编制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凡经批准的城市建设规划文件副本,应由编制单位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第十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市人民政府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执行情况,每三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次报告。

    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街区规划、县城镇规划的执行情况,每二年分别向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作一次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对城镇、村镇规划的执行情况,每二年向区、县人民政府作一次报告。

    各专业主管部门对本专业规划的执行情况,每二年向市人民政府作一次报告。第三章 用地的规划管理第十四条 凡进行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含临时用地),须持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有效文件办理申请手续,土地在市区范围内的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土地在各县范围内的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城镇规划用地的应征求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其用地性质、位置、面积和范围,符合规划要求的,按审批权限批准,发给征用土地许可证。

    三、广州市规划局是什么级别,有多少名公务员在其中工作呢?

    一楼二楼三楼不懂不要误导楼主!

    正确答案

    广州市规划局是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国标副厅级单位),内设14个正处级职能处室,市规划局机关在编行政公务人员编制133人,(不含单列行政编制1人);

    市规划局8个正处级派出机构,共配169名行政编制。

    四、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搞好我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并应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第四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和用地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申请划拨或征用建设用地和进行建设须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第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制度。

    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越权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权监督和变更。越权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第六条 核发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

    (一)市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市属县内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审批核发;

    (二)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委托开发区规划土地管理机构审批核发;

    (三)市属县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

    本条第(二)、(三)项的建设用地如位于国道、省道两侧边缘以外五十米范围内,规划三十五千伏以上高压线走廊范围、六级以上通航河道、铁路两侧、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地带以及其他指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内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报市规划局审核。第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用地的单位持建设项目的计划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定点;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核定建设用地具体位置、界限和面积,明确土地使用性质,提供规划设计要求;

    (三)申请用地的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总平面设计,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件应包括:建设用地坐标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总平面设计图和设计要求等。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参照本规定第七条执行。第九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划拨土地,逾期未办理申请手续,该证无效。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制度。

    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越权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权监督和变更,越权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效。第十一条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

    (一)市规划局审批核发下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市区建设工程;

    2.市属县范围内的国家、省和市重点建设工程;

    3.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委托开发区规划土地管理机构审批核发。

    (二)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下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2.由市规划局审批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明确需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的建设工程。第十二条 凡位于国道、省道两侧边缘以外五十米范围内,规划三十五千伏以上高压线走廊范围、六级以上通航河道、铁道两侧、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和水源保护地带及其他指定的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须报市规划局审核。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一)建设单位、个人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建设项目计划批准等有关文件,有关地形图以及书面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要求或建筑设计要求;

    (三)建设单位、个人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送审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

    (四)建设单位、个人按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建设工程的有关批准文件以及施工设计图纸办理报建手续;

    (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建后,经实地放线、验线、收缴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和其他有关费用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包括:建筑工程报建审核书或基础设施报建审核书;经批准有关的施工设计图纸;放线验线验收测量记录册及有关文件等。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城市规划局官网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

    建筑设计公司排行榜(建筑设计公司排行榜广州)

    广州设计师工资一般多少(广州设计师工资一般多少钱)

    广州拓客商务公司有哪些(广州拓客商务公司有哪些品牌)

    世界家电品牌排行榜(世界家电品牌排行榜前十名苏泊尔)

    公众号昵称(公众号昵称可以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