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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方管理(相关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2 11:50:56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42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相关方管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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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相关方管理(相关方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对外来相关方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要求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相关方管理(相关方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2、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3、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对相关方管理的制度有哪些内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成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实现我国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3.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4.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7.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8.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9.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10.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国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合理确定生产一线用工。“十二五”期间要继续组织研发一批提升我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项目。

    四、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1.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

    1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4.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行业类型和区域分布,依托大型企业,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下,先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7.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8.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对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危险性作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三、公司EHS体系中相关方管理与安标中承包方管理是否一回事?

    基本大致是一样 只不过细节 和行业标准不同,你可以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标准的内容进行管理,向来访是会议/参观还是学习 如工程 是环境 是建筑 是消防 还是安全,至于承包方不是一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相关的加工承包,处理承包还有工程承包,各项的管理大体方向基本相似,重要的在于细节,如果要解释如何管理 就要看你物流的性质 来访人员是做什么的 工程施工的种类 承包的项目等 性质不一样管理细节也不同。

    四、软件开发项目中的相关方和目标管理

    软件开发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项目相关各方努力配合。软件项目的建设开发至少涉及甲乙两方:需求方和开发方,大型项目还会引入监理方,有的甚至还会引入第三方测试和第三方信息服务,监理方、测试方和其他信息服务方统称为“第三方”。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软件项目的复杂度和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对项目相关方的配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软件项目开发不仅仅是软件开发公司的工作,作为项目的客户也即甲方在其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甲方软件项目的目标管理,通常会遇到目标控制中质量、进度、成本这三者组成的一个矛盾集合体。项目的最优目标当然是是质量好、进度快、成本低。然而这三者之间既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又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个人认为:质量为根本,同时要尽可能节约成本,并且保证速度。质量是根本,没有了质量,软件项目就没有了生命力和未来;成本事关公司利益,追求利润是公司的目标,所以必须节约成本;速度则是建设方(甲方)公司信誉和执行力的证明,也是软件开发方(乙方)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项目进度和成本的关系:想要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

    项目进度和项目成本之间有密切的关系。项目有不可压缩的最短周期,但甲方(管理决策层)经常会要求项目在最短周期内完成。如果要追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那么必须付出最高的代价。用一个简单的生活常识作比喻就是:照一张当时拿走的快照和照一张一周后取相的普通照片,付出的代价显然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第一,赶工需要多付出更多的加班费,紧急采购也要付出较多的成本,这是自不待言的事情;第二,因为工期的特殊要求,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熟练程度、技术水平也提出较高的要求,对人才的高要求也就意味着人员成本的提高;第三,赶工往往急急匆匆,忙中容易出错,极容易造成返工,付出更高的代价;第四,更严重的是,项目中有很多活动是没有返工的机会的,只能一次性做扎实,如若不然可能会造成整个项目重头再来。所以,在软件项目实施中,稍有不慎,便会演绎出欲速则不达的惨痛故事,因此我们应该审慎地执行项目。

    项目质量和成本的关系:高质量是要以高成本为代价的,而且质量和成本之间的关系并不成等比。

    项目质量和项目成本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可以看出,质量到达一定程度后,要再提高一点点,所要付出的成本就会非常昂贵。反过来讲,当成本质量比达到某一水准后,付出再多的成本,得到的质量改善也是非常有限的。这一点可以用经济学中的边际递减效应来解释。世界上不存在100%完成既定目标的完美软件工程,项目交付或多或少都有遗憾,这一方面是因为要达到完美的程度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惊人的,另一方面因为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变化很大。

    项目进度和质量关系:唯美求全,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偏离目标更远。

    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之间同样有密切的关系。随着项目实施的深入、技术人员的不断改进、使用人员操作的熟练,项目的质量也会一一完善,但如果想要做到完美是很困难的,把质量问题减少到一定程度后,项目就应该结束。如果单方面的追求工期会产生质量问题,会造成返工,会降低建设方的经济效益,影响到项目的投入产出比。为了保证软件项目质量,偏面的精做细干又会使工期延后,成本增加。只有认真的做出一个好的软件设计方案,把项目进度控制和软件质量控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在一个合理的工期内完成一个合格的软件产品。

    质量、成本、进度“三大目标”是对立与统一的。因此,在确定目标值时,不可能达到三个目标都是最优,也不能使每个目标都绝对满意。在确定每个目标时都要考虑其它目标的影响,进行各方面的分析比较,做到目标最优化。应当注意的是,软件项目的安全可靠性和使用功能目标以及质量合格是必须优先予以保证的,并力争在此基础上使整个目标系最优,满足确定目标值的相对满意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相关方管理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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