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杭州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文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杭州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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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2022年杭州市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912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364.8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哪些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2年1月(含)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2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2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二、2022杭州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标准
杭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为: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804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322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失业补助金次月到账,领取期限 最 长为6个月,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杭州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多少钱标准算啊?
杭州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计标准为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五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严重违纪也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但要支付两金。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由各地政府规定,因此,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是根据伤残职工等级发给的,并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年减少20%,直到取消为止。下面是杭州的标准,相关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浙江就业补贴
浙江省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浙江省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2016年2月1日后,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当年被注册地在市区的`300人以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下同)新招用,或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在市区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新招用,并由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申请时间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的,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
(四)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进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一、申请时间:
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
二、补贴标准:
每年2000元,期限不超过3年。
拓展资料: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在市区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新招用,并由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杭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3条明确起草背景是为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起草依据是省市相关文件;资金来源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以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管理原则是注重普惠,重点倾斜、奖补结合,激励相容、易于操作,精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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