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租房杭州
杭州市住建局(杭州市住建局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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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杭州房屋查档证明在哪里开
1.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一楼服务大厅【窗口】【24小时自助】
地址:开元路40号
咨询电话:87068826
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窗口】【自助】
地址: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楼A区(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口)
咨询电话:89898924
3.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4小时自助】
地址: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泰安路与丹枫路交叉口,区文化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86535241
4.西湖区查询点
咨询电话:81109635
1)之江分中心地址: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窗口】
2)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竞舟路228号【自助】
5.萧山区查询点
1)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档案馆: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
地铁2号线人民路站【限购窗口(仅受理限购业务)】【自助】
咨询电话:82768879
2)萧山市民服务中心:萧山区市心北路880号市民服务中心地铁2号线振宁路站【窗口】【自助】
咨询电话:83587653
3)瓜沥镇人民政府办事服务中心: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自助】
4)临浦办事服务中心:萧山区林铺镇元宝山路1号【自助】
6.余杭区查询点
1)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余杭区市民之家住建局房管窗口: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C区【窗口】【自助】
咨询电话:89282585,86139827
2)余杭区余杭组团市民之家房管窗口:文一西路1500号房管窗口【窗口】【自助】
咨询电话:88602953
3)瓶窑镇前程路20号市民之家房管窗口【窗口】【自助】
咨询电话:88554230
4)塘栖人民路183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自助】
咨询电话:89026913
5)良渚吴家门路8号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自助】7.大江东查询点【窗口】【自助】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萧山区江东大道3899号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1楼
咨询电话:82987980
8、富阳区查询点
1)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窗口】【自助】
咨询电话:63155915
2)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新登分中心:富阳区新登镇共和南路56号【窗口】【自助】
9、平海大厦交易大厅【自助】
地址:平海路45号
10、钱江新城市民之家【自助】
地址:江干区新业路311号
11、省直公积金中心【自助】
地址: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
12、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
地址: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
13、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
地址:下城区白石巷256号
14、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
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
1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自助】
地址: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二、杭州市萧山区房管局地址
办公电话:0571-82629033,公众(监理)电话:0571-82823456
机构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杭州省萧山区市城厢街文华路87号
邮政编码:311201
组织人事部:0571-82620972
财务审计科:0571-82622536
城乡建设部:0571-82602279
房地产部:0571-82656601
住房保障管理科:0571-82375625
扩展资料:
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或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区级市政公用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统一定额,协助区发展改革局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价,统一管理和使用区城市建设资金。
3、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燃气、市政、城市地下设施、园林绿化、城市排水等。全区城市河道整治等公用事业;全区节水综合治理。
4、指导、监督全区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负责全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全面管理施工监理,规范施工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产权和产权登记管理,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房地产测绘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档案管理;负责房地产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评估监督管理。
5、制定全区建筑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方案;负责全区建筑业节能与新型培训材料的推广应用管理;统筹管理城市科技发展项目;指导管理住宅建设的技术引进和信息化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干部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
6、协调管理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市政公用事业;负责房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督;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7、管理住宅建筑业对外经济合作,引导企业开发区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劳务合作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
萧山区政府-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杭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一、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②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③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②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③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④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276元;
⑤ 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房;
⑥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及余杭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申请流程: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
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
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确认
四、公租房杭州
一、 杭州 公租房 申请条件: 1、符合申请公租房资格的,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 居住证 》(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 劳动合同 ,且连续缴纳 住房公积金 或 社会保险 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 营业执照 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公租房配租方法: 1、按配租原则,杭州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2、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 法规 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3、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 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 身份证 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四、配租原则: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 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 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可申请合租(须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 如选房家庭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五、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 租赁合同 ;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以上是对于公租房杭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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