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设计收费(众创空间设计收费多少)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众创空间设计收费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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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中专吗?口碑怎样?有哪些热门专业怎么样?学费多少?
衡水,河北省地级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衡水所辖冀州为九州之首。河北省称冀,也缘于此,涌现出了董仲舒、孔颖达、高适、孙犁等知名人物。截至2022年,衡水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33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55项,境内有衡水湖、武强年画博物馆、冀州城等旅游景点。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认识一所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的高校——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该学院是中专吗?口碑怎么样?有哪些热门专业怎么样?以及学费的多少?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位于衡水教育园区中心位置,紧邻迎宾大街(东湖大道),南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波荡漾、风光旖旎的衡水湖。学院占地200亩,校舍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00万元,有各类纸质图书25.5万册,电子图书7万册,图书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现有教职工293人,其中专任教师180名,兼职教师16名,教授、副教授68名,在校生4000余人。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有38名教师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可为大部分专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和鉴定。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战略,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2022年,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全面提升。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沙盘经营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河北省制图与构型能力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奖46项。在专业设置方面:学院现设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生物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外语系、社会科学部和体育工作部6系2部。拥有33个招生专业,其中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工艺美术品设计示范专业点1个。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是装潢艺术设计和专业,另外以下是该学院的毕业生所推荐的专业名单:1:2:机电一体化技术3:计算机网络技术4:电子商务5:装潢艺术设计6:市场营销7:计算机应用技术。在就业方面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表现得不俗,学院牢牢把握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资源共享,合作发展等校企合作模式,着力突破校企深度融合瓶颈,在合作理念、合作机制及操作层面实施了一系列破冰之举。已与习三内画艺术有限公司、河北天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实施深度合作,开拓了办学模式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路径。与此同时学院还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后创建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衡水衡职科技企业孵化器衡智众创空间衡水湖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园,创业平台总面积达到10000余平方米,发展创业实体80多个,产生了广泛的社会示范效应,已获得河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省级科技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众创空间等多项殊荣。大学收费标准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学校的属性(公办或民办),民办收费整体上远远高于公办;但公办大学中也有部分高收费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在同样是公办、或民办的情况下,收费标准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所学专业、学校所处地域等因素来决定的,最后我们就来看一下衡水职业技术学院的学费收取情况:1:理工类专业5000元/年2: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3: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4:住宿费:500元/年。
二、2018年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
2018年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
2015年是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关键之年。今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狠抓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点企业,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改革攻坚,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民生保障,全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目标任务,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2%,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3.5%,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在全面落实“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全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培育发展创新主体。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实施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珠三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万家以上。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出台省新型研发机构总体规划,在珠三角率先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竞争力评价,新型研发机构达110家,产学研创新联盟达103家。2015-2017年全省投入5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一批大学提高科研能力。加大力度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筹建广东省科学院。大力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港澳办等负责,列为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落实珠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规划,制定2015-2017年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广州打造华南科技创新中心,联合珠三角其他城市以“1+7”方式整体申报创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佛山、东莞、珠海三市加快形成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第二梯队,江门、中山、惠州、肇庆四市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资源集聚。推动各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责任书目标任务。(省科技厅,珠三角九市政府等负责)
(三)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研究制定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出台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前孵化器达50个,在孵企业数量突破1?5万家。加快珠三角9个国家级高新区建设,高新区产值达2?8万亿元。加快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组建专业镇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重点示范专业镇”行动,认定一批专业镇升级转型示范区。(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负责)
(四)实施创新重点突破。组织实施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动力系统、3D打印技术等9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推进50-100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建设。加强高端成套工艺装备、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智能车间、环保装备等先进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跟踪研究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基因组、核电子等源头性技术创新领域。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散裂中子源等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五)优化创新制度环境。全面落实省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十二条”政策措施。出台《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配套政策,推动出台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建立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优化科技专项资金配套结构和方式;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探索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和引导基金。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开展重大科技专项专利导航工程。发挥好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省科技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省国税局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六)全面推开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支持“六市一区”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办好首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对接活动,新引进10个投资额超10亿元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完成装备制造业投资1200亿元,实现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2700亿元左右、增长18%。支持珠海市申报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区和海洋工业园。做大做强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带,围绕平板显示、集成电路芯片等重大项目,进一步拓展芯片设计、装备、模组制造及下游终端和应用开发产业链,打造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引进1-2个新型显示项目,新增2家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集成电路企业,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600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加快推进7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建设一批新兴服务业培育示范工程。培育20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促进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支持广州、深圳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出台促进健康、养老、体育、文化创意与设计等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支持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体育局等负责)
(八)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珠三角地区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174项,总投资271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39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05个,总投资118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4亿元;现代产业重点项目37个,总投资111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68亿元。“九年大跨越”61个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920亿元。深圳长安标志雪铁龙合资项目、珠海中海油精细化工园、中山明阳风电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建成投产,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深圳华星光电8?5代面板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新一版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推出新一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重大项目。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珠三角亿元以上项目台账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规划纲要办,珠三角九市政府等负责)
(九)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出台实施省科学推进重大区域发展平台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广州南沙加紧实施金融创新15条政策,落实部际联席会议15条支持事项。深圳前海重点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研究扩大跨境人民币贷款放款主体。珠海横琴推动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编制粤澳合作产业园产业规划,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分平台”。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打造知识产权枢纽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集聚高地。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加快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建设。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全面推进三大起步区建设,加快跨界道路对接。东莞水乡特色经济区启动水乡新城建设,推进疏港大道延长线等路网工程。中山翠亨新区加快招商引资,推进中瑞产业合作项目落地。江门大广海湾新区加快银洲湖先行区产业整合提升。肇庆新区加快推动路网、水网及重点配套项目建设。珠海西部生态新区、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完成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港澳办、金融办,珠三角九市政府负责)
(十)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强对工业技改的分类指导,督促各市制定新一轮工业技改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实施省机器人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支持4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1800家。力争新增1-2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增5个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加强技术改造情况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实现5280亿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达1468亿元,同比增长28.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制定落实2015年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和大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办法。出台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遴选确定首批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指导各市制定培育超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后备企业目标和措施。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珠三角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211家,其中超千亿企业20家。出台促进小微型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创新扶持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帮扶500家高成长中小企业发展,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完成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研发推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负责)
三、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十二)加快推进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广州、深圳(光明新区)、惠州、东莞市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深圳市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珠海、江门市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佛山市(南海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建设。中山市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东莞市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佛山、肇庆市加快推进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建设。(珠三角九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十三)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协调推动解决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享有地方立法权问题。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省级、市县级分别在3月底前和6月底前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公布第二批40个省政府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开展“一照一号”试点。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法制办等负责)
(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国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出台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PPP模式的操作办法。推广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债券创新品种。引进保险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建设,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争取保险资金运用新增规模超过500亿元。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股权众筹、互联网信用担保融资等融资模式创新,支持设立和发展民营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等负责)
(十五)加快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自贸区总体方案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出台自贸区基本管理架构方案。推动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加快落地,对港澳投资者争取实施比上海自贸区更短的负面清单。发展国际仲裁、商事调解机制,完善国际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省商务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法制办、金融办等负责)
三、同时加快线上线下结合什么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
百度知道
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什么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展开
刘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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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总体思路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推动社会纵向流动。
――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
――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加快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四、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六)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七)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八)优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九)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六、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十一)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十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十三)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研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
(十四)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抓紧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制度,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七、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十五)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十六)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
(十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
(十八)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十九)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定期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加快建立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
(二十)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
(二十一)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区、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依托改革试验平台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型城市完善环境,推动区域集聚发展。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九、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二十三)支持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引导和鼓励地方对回国创业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
十、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十五)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城乡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完善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相关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业务。
(二十六)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完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二十七)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社区地理和软环境优势,支持社区创业者创业。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将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三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四、南昌工学院怎么样?
南昌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高校,学校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了解该校:
1、学院设置方面。学校设有新能源车辆学院、商务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传媒设计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
2、学科开设方面。学校开设有52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
3、师资方面。学校教职员工1513人,其中专任教师11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8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6人,二级教授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
扩展资料:
南昌工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1万册,电子图书113万种。共有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西省智能楼宇网络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南昌市DME光电工程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9个平台。
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升本以来,完成省部级纵向项目(课题)300余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3000余篇(部),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00余项。
参考资料来源:南昌工学院——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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