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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vie架构的公司有哪些(中国vie架构上市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30 19:37:15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57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中国vie架构的公司有哪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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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目录列表:

    中国vie架构的公司有哪些(中国vie架构上市公司)

    一、选择VIE结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企业境内上市标准较高(例如盈利业绩要求等),境外上市直接控股又会面临产业政策限制、关联并购审批、WFOE资本金结汇再进行股权投资受限等限制条件;

    2、VIE结构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国内法律与监管政策对外资某些行业准入的一些限制,之前需要ICP及SP牌照的互联网公司采用VIE结构就主要是出于该方面的考虑;

    3、VIE结构方便企业赴美国、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4、VIE结构的公司便于接受境外基金的投资;

    5、VIE结构中直接接受投资的境外控股公司一般受英美法系下的公司法律调整,较境内相关法律更为灵活,在公司治理方面及股东权利方面可以做出更多满足公司及股东需求的设计。

    二、vie结构是什么?

    vie结构是境内主体为实现在境外上市采取的一种方式。

    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InterestEntities;VIEs),即“VIE结构”,也称为“协议控制”,其本质是境内主体为实现在境外上市采取的一种方式。

    是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实体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和财务,使该运营实体成为上市实体的可变利益实体。

    这种安排可以通过控制协议将境内运营实体的利益转移至境外上市实体,使境外上市实体的股东(即境外投资人)实际享有境内运营实体经营所产生的利益,此利益实体系指合法经营的公司、企业或投资。

    中国vie架构的公司有哪些(中国vie架构上市公司)

    VIE结构现有不足:

    VIE结构在中国法律规范下仍处于“灰色”地带,尽管有尝试性案例发生,但中国法院尚未对控制协议的合法性做出过肯定;

    现行绝大部分版本的控制协议根据中国法律存在执行上的瑕疵;

    外国投资者申请中国法院执行域外法院生效判决的可能性不大;

    外国投资者向中国法院提起针对控制协议违约之诉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不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可变利益实体

    三、【安宁工商注册】注册分公司分别有哪些流程公司类型有哪些不同呢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部分年轻人都不想要只为别人打工,都想要自己创业获得更多的收入。那么下面就跟曼德企服一起了解一下注册分公司分别有哪些流程,公司类型有哪些不同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2)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如:红杉资本。

    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XX中心、XX社、XX部等。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统计证。

    七、社保账户等。

    注册公司都需要通过有效的流程才行,每个人想要注册的公司类型都有所不同。以上曼德企服为大家分析介绍的就是关于注册分公司的相关情况。

    四、很多公司上市设计AB股来达到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那如果章程里明确下控制权是否就不需要设计AB股了?

    如果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公司股权的控制权归属,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不需要设计AB股了。因为AB股的本质目的就是通过控制股权投票权的分配,来保障公司创始人或控制人的权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股权控制权的归属,也不能保证这一规定不会被修改或违反。如果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非常重要,那么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措施来进一步保障其权益。例如,通过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或其他法律手段,来确保控制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权力不受侵犯。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决:

    • 公司法规定

    • 首先,需要查看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实行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股权结构方面,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但不得设立其他种类的股份。也就是说,除了普通股和优先股外,不能再设置其他股份种类,包括AB股。

    • 公司章程规定

    • 其次,需要查看公司章程是否有关于创始人控制权的明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表决权和董事会的组成方式,明确了创始人的控制权,那么就不需要设计AB股来达到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实际情况分析

    • 最后,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创始人的控制权,但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确保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比如通过签订股东协议等方式。

      同时,还需要考虑公司治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不能仅仅为了创始人的控制权而牺牲其他股东的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创始人的控制权,并符合公司法的规定,那么就不需要设计AB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创始人的控制权,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确保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考虑公司治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vie架构的公司有哪些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上的电话,或添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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