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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住房租赁备案(杭州住房租赁备案查询)

    发布时间:2023-03-30 10:54:07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68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杭州住房租赁备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国,相关业务请拨打175-8598-2043,或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杭州住房租赁备案(杭州住房租赁备案查询)

    一、居住证杭州积分住所居住合法房屋怎么填

    看你是自购房还是租的房子,或者集体宿舍。

    自购产权住房指申请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自购产权住房,不含非住宅类产权房。

    租住合法居住房屋指申请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租住的居住出租房屋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印证材料。

    房屋系配偶、父母、子女自购或租住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

    (一)自购产权住房。

    1、持产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预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交接书。

    3、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房屋安置表,或者资金结算证明(表)以及安置协议(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等)。

    4、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1、公租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2、商品房的,①2017年以后租住合法住房的,必须提供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②2017年以前租住合法住房且无法提供《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的,须提供历史租赁合同。

    3、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杭州市居住房屋安全排查表》。

    4、单位自管房的,提供单位自管房屋产权证明以及租赁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支付租金证明)。

    二、旅泊网

    杭州居住证的最新办理制度出来了,相关的费用、材料还有申领条件和流程大家都可以了解一下,如果你在杭州居住,那就赶紧办理你们的居住证相关信息,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基础信息

    1.实施时间

    2019年2月1日

    2.适用范围

    在本市市区居住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

    3.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

    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申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

    1.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2.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领

    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3.以连续就读条件申领

    ①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特殊情形

    持有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可直接换领《居住证》。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者补领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居住登记、变更登记和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申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放

    居住证多久签注一次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并说明理由。

    哪些情况可以代办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申领人及其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2.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除提交申领人本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居住证如何换领补领

    《居住证》损坏或遗失的,持证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发生这些情况,《居住证》功能终止

    (一)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二)已转为本市市区户籍人口;

    (三)死亡;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最新!杭州发布住房租赁新规!

    昨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市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正式对外发布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保障租户及房东权益。具体有哪些措施?

    《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下文称《监管办法》)包括监管要求、公示监督、风险防控金设立、风险警示等十方面内容,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保障租户及房东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设立租赁资金专户,实现动态监管

    《监管办法》明确要求本市范围内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在本市范围的银行设立唯一的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通过租赁平台对外公布住房租赁企业的专户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在企业经营活动场所、租赁房源发布平台、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实现资金动态监管。

    设立风险防控金,保障合法权益

    《监管办法》要求从事利用收储房源开展住房出租业务的企业 (以下简称“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

    风险防控金的总额按住房租赁企业纳入租赁平台管理房源量对应的应付委托出租人月租金总额的2倍确定。扣除风险防控金后,所余部分资金不足以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本期应付租金的,将被风险预警一次,累计3个月被预警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该住房租赁企业列入风险警示名单。

    “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托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以及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预缴租金或停止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通过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向银行申请解冻并使用风险防控金。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企业,各相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列入风险警示名单、暂停办理网签备案、取消资金扶持资格、记录企业诚信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监管办法》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

    四、杭州出台政策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管理 确保房东、租客基本权益

    2月13日,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杭州住保房管局联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通知》明确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在保障租客及住房租赁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确保房东、租客基本权益,推进住房租赁企业有序复工。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及时向住房租赁企业传达各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关于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关于物业服务和住房租赁企业有序复工备案核准的要求》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认真制订复工方案并向属地政府申报备案,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及物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计划的逐步安排相应岗位员工返岗。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应全面掌握在岗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对返岗人员做好假期外出情况和出行轨迹摸排工作,按照来源地情况结合防疫要求分类管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避免带病上岗。

    此外,《通知》提及,督促企业规范管理,确保租赁市场健康平稳。疫情期间,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住房租金水平的稳定,杜绝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呼吁,租赁各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合法基础上就租金减免进行协商,住房租赁企业与房东就租金减免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不得单方面停止支付房东租金;协商一致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将房东减免的租金全部惠及租客,并在租客应付租金中直接予以体现。

    《通知》表示,要强化租赁市场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将加大疫情期间住房租赁市场检查力度,通过主动检查、投诉信息调查等,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对违反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将采取约谈、通报、暂停合同网签备案、移出住房租赁试点企业名单、申报财政扶持资金时酌情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住房租赁备案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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