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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30 06:36:46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595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国,相关业务请拨打175-8598-2043,或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试行)

    一、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一、标准条款1 投入指标计算

    1.1 单项措施投入指标计算

    先求得每项措施三个方面的投入定额,分别乘上各项措施规划期内新增的数量。以梯田为例,可按公式(1-1)、公式(1-2)和公式(1-3)进行计算: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列标准宣贯教材

    式中:nt———投入劳工定额,工日/hm2;

    Nt———投入劳工总量,工日;

    ut———投入物资定额,t/hm2;

    Vt———投入物资总量,t;

    jt———投入经费定额,元/hm2;

    Jt———投入经费总量,元;

    Mt———规划期新增措施量,hm2

    1.2 综合治理投入指标计算

    按上述方法分别算得各项治理措施的投入劳工、物资、经费指标,再将各项措施三方面的指标分别累加,求得综合治理三方面的投入指标。

    有关投入计算的具体要求见本标准附录C(资料性附录)。

    2 进度指标的计算

    2.1 规划期内各项措施的开展数量与保存数量可按公式(1-4)计算: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列标准宣贯教材

    式中:M———某项治理措施的开展数量,hm2;

    Mc———某项治理措施的保存数量,hm2;

    K———该项措施的保存率,%。

    不同措施在不同地区的保存率不同,应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应通过实际调查分别确定。

    2.2 年均治理进度km2/年可按公式(1-5)计算: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列标准宣贯教材

    式中:y———年均治理进度,km2/年;

    n———规划实施期,年;

    ∑Mc———规划实施期内各项治理措施保存面积之和,km2

    2.3 累计治理程度可按公式(1-6)计算: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列标准宣贯教材

    式中:p———累计治理程度,km2;

    Mb———规划期初原有各项治理措施保存面积,km2;

    ∑Mc———规划期内新增各项治理措施保存面积,km2;

    Ae———未治理前规划范围内原有水土流失面积,km2

    本项计算中各类面积的单位都应将hm2折算为km2。有关进度指标的具体要求见本标准附录C(资料性附录)。

    3 效益指标计算

    水土保持的效益指标包括基础效益(保水或调水、保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四方面,在分别算得四方面效益的基础上,算得其综合治理效益。

    有关效益指标计算的具体要求见GB/T15774。

    二、理解与实施

    本节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指标的计算,是水土保持规划中量化经济指标的一部分。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投入、进度与效益三个方面。其中投入指标又包括投入劳工、物资和经费三方面,总投入为三者之和。进度指标又包括规划期间新增各项措施的开展(实施)数量、保存数量、年均治理进度、累计治理进度等四项。

    (1)删除原标准中本段开头部分解释的文字,即:“水土保持规划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投入、进度与效益三方面,即直接指导规划实施,又是规划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项进行计算。”

    (2)删除原标准8.1投入指标计算中的“投入指标包括投入劳工、物资和经费三方面,在计算单项措施三方面投入指标的基础上,累加求得综合治理的总投入”。

    (3)删除原标准8.2中“进度指标包括规划期间新增各项措施的开展(实施)数量、保存数量、年均治理进度、累计治理进度等四项”。

    以上这些删除的文字都是概括性的语言,在各项指标的计算过程中都有体现,为使新标准更简洁,删除以上文字。

    三、示例

    《嘉善县“十一五”水土保持规划》中第6章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主要涉及本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的内容,详细内容如下。

    1.近期投资估算

    (1)工程量。2006~2010年规划共河道整治800km,改造渠系长944km,水土保持试验区建设、水土保持试验站建设和水保监测网络建设各1项,以及每年的水保宣传和水保监测网络运行,见表1-8。

    表1-8 工程量情况汇总

    (2)投资单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开发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费用构成及编制办法》及水土保持相关概(估)算定额,并结合全县近几年来的实施情况,分别确定工程单价。

    (3)投资估算。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中关于河道整治(包括河道疏浚、护岸及绿化)工程投资计入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渠系改造投资计入县农村灌区改造工程,本规划暂不包括以上工程量投资估算。

    经估算,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嘉善县水土流失治理共需投资约1100万元,见表1-9。

    表1-9 “十一五”期间治理费用表

    2.效益分析

    (1)基础效益。水土保持的基础效益:保土、保水。

    全县面积506.59km2。通过改变微地形、增加地面覆盖、改良土壤性质、河道护岸、渠系改造等,将减少了全县水源的流失。通过增加地面覆盖,减少了土壤侵蚀、改良了土壤性质,同时对河道两岸的护岸,尽量做到水土流而不失。从而达到良好的基础效益。

    (2)生态效益。通过水土保持植物等措施,绿化面积率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生态效益的良性发展,有效地减少径流系数、洪水流量,从而可以起到一定的滞洪作用。通过工程措施,如护岸、渠系等,可以有效地保土保水,也大大增加了土壤肥力,使水的利用率进一步的提高,起到了巨大的固土保肥作用,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植被还可吸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并能大量杀灭病菌,从而净化空气。同时绿化面积的增加也使动物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大,维持生态平衡。

    (3)社会效益。通过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的实施,对全县506.59km2的面积进行防治和治理,减少了各种侵蚀带来的土壤不稳。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同时对河道的清淤和护岸,可实现减少洪涝灾害,改善全县河网水质。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等多种功能,减少旱涝灾害,促进农业丰产丰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另外,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对发展全县的防护林、经济林等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经济效益。水土保持经济效益主要是指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

    一、标准条款

    1 调查目的

    1. 1 通过综合调查,了解规划范围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现状 ( 成就、经验和问题) 。

    1. 2 综合调查的主要成果,应经过文字、图表的加工整理,纳入水土保持规划报告,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全面系统地阐明规划的科学依据与工作基础。

    1. 3 水土保持规划应通过综合调查进行分区,划分类型区; 根据各区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生产发展方向和防治措施布局。

    2 调查前的准备

    2. 1 调查前应制定统一的调查提纲和相应的调查表格,紧紧围绕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需要,安排调查的项目和内容。

    2. 2 调查时间较长、参加单位人员较多时,应根据需要,在调查前举办培训。全体调查人员通过培训,应明确调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方法。

    3 调查内容

    3. 1 自然条件: 包括气候、水文、地貌、土壤、植被等,重点是地形、降雨、风、土壤( 地面组成物质) 、植被等五项因素,以及温度、霜等其他气象因素。

    3. 2 自然资源: 着重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矿藏资源等。

    3. 3 社会经济情况: 着重人口、劳力、土地利用、农村各业生产、粮食与经济收入 ( 总量和人均量) 、燃料、饲料、肥料情况、群众生活水平、人畜饮水情况等。

    3. 4 水土流失情况: 着重各类水土流失形态的分布、数量 ( 面积) 、程度 ( 侵蚀量) 、危害( 对当地和对下游) 、原因 ( 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 等。

    3. 5 水土保持现状: 着重各项治理措施的数量、质量、效益、开展水土保持的主要过程和经验、教训。

    3. 6 水土保持信息库建设: 着重信息采集、传输与储存。

    3. 7 各项调查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 A ( 资料性附录) 。

    4 调查要求

    4. 1 对规划中需要的内容,应集中主要力量和时间,全面完整收集,不应遗漏; 对于与规划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项目和内容,不应安排。

    4. 2 调查中应逐项填写调查表,并勾绘有关草图。调查中收集的各方面的资料,应情况真实,数据可靠。

    4. 3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应对流域内的主要分水岭、干沟和主要支沟逐坡、逐沟以及逐乡、逐村地进行详查,按调查项目和内容,取得第一手资料。

    4. 4 大中流域 ( 或省、地区、县) 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应根据有关资料,将调查范围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型区,在每一类型区内各选一条有代表性的小流域,按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调查,并结合各区面上的普查,得出综合调查成果 ( 大中流域分区原则与方法步骤,将在第五章中规定) 。

    4. 5 水土保持规划综合调查中,应充分运用有关科研和业务部门的专业调查成果或分区成果。对这些部门取得的大范围的地貌、土壤 ( 地面组成物质) 、植物、气象、农业、林业、畜牧等成果,应经过分析,吸取其与水土保持规划有关的内容。在综合调查初期,就应索取上述有关成果,或邀请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对原有成果应进行验证和补充。

    4. 6 当综合调查邀请有关部门 ( 地理、地质、土壤、植物、气象、农业、林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参加时,应根据统一的调查提纲进行; 如有些部门对其本专业的调查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调查提纲,在各有关专业单项调查报告基础上,吸取其与水土保持有关部分,同时补充其不足部分。

    5 调查成果

    5. 1 文字报告,包括综合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项调查报告。

    5. 2 附表和附图见附录 A ( 资料性附录) 。

    5. 3 照片、录像和录音。

    二、理解与实施

    在水土保持综合调查这一节中,通过介绍水土保持综合调查的目的、调查前的准备、调查内容、调查要求、调查成果,对水土保持综合调查有全面的认识,从而为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提供依据。新标准与原标准的差异如下:

    ( 1) 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改动的内容不多,主要是一些词句的调整,使内容更加简明扼要,表达更具体准确。如新标准 4. 2. 2、4. 4. 3、4. 4. 6 与原标准对应项相比 ( 此处不详列) ,内容基本不变,但新标准中的语言表达较原标准的更为准确,且更符合逻辑。

    ( 2) 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 4. 1. 1 中的 “作为进行水土保持规划的依据,使水土保持规划能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按照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效益”、4. 4. 1 中的 “以免分散力量,影响工作进程”、4. 4. 6 中的 “不是有关部门人员的调查重点”目的是使表达简洁明确。

    (3)新标准4.3.1与原标准4.3.1相比,补充了“包括气候、水文、地貌、土壤、植被等”重点调查因素由原标准的4项变为5项,并将原标准的“农业气象”改为“气象因素”。

    (4)新标准中新增说明条款:新标准4.3调查的内容中增加了一条“4.3.6水土保持信息库建设,着重信息采集、传输与储存”(将原标准4.3.6变为新标准4.3.7)。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随着时代的进步,以水土保持信息化,推动水土保持现代化,已成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保证规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工作要对规划所需的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数据进行大量的采集、传输和储存,水土保持信息库建设为这一工作提供了方便,可以适时进行调查、更新,为规划工作打下扎实基础。这一条款被写入标准满足现实的需求,恰当而合理。

    三、示例

    以《嘉善县“十一五”水土保持规划》中的第2章和第3章为例,简单总结说明如下:

    1.嘉善县的自然环境条件、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情况(原规划的第2章)

    (1)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会处,东经120°44'22″~121°1'45″、北纬30°45'36″~31°1'12″。东邻上海市青浦、金山两区,南连平湖市、嘉兴市南湖区,西接嘉兴市秀洲区,北靠江苏省吴江市和上海市青浦区。全县总面积506.59km2,其中陆地占85.71%,水域占14.29%。县城魏塘镇东距上海市90km,西至杭州110km,南濒乍浦港35km,北接苏州91km,处于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

    2)地形地貌:境域轮廓呈田字形,地势南高北低,自东南斜向西北,平均高程1.83m(85国家高程,下同)。东南的大通、大云一带较高,地面高程一般在2.46m左右;西北的天凝、洪溪、陶庄一带较低,地面高程仅1.36m左右。全县地面高差不到1.2m。总体而言,全县境内地面坡度小于3°,较为平坦。

    3)地质:嘉善县位于杭嘉湖平原东部,属新构造运动长期沉降区,区域内沉积了较厚的第四系。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分布广,厚度在50~300m,岩相岩性变化大,总体上由南西向北东逐渐递增。

    4)水文气象:嘉善县属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暖湿润、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5℃,极端最高气温38.2℃,极端最低气温-10.8℃;1月为全年最冷月,多年月平均气温3.5℃,七月是全年最热月,月平均气温27.7℃。全年平均无霜期233.6天,初霜期一般在11月中旬,终霜期约在3月下旬,常年日照时数2008.2小时。平均风速2.6~3.4m/s,各月相差不大,全年以E和NW风向频率为大。

    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150.5mm,年雨日135.2天。最大降水年份1999年降水达1751.4mm,最少出现于1978年,为685.5mm。“梅雨”期和台风季节是全年降水的两个高点,降水量约占全年的一半。

    从1956年以后的实测资料来看,嘉善站(魏塘镇)最高水位是2.32m(1962年,台风雨型),其次是1999年的2.27m(梅雨型),最枯水位1970年的0.04m,多年平均水位0.88m。

    5)河流水系: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河网区,属运河水系。境内河港纵横交错,自西南流向东北,汇入黄浦江后注入东海,完全属感潮河流。数百条支流曲港迂回曲折,首尾相接,将全县分割成千个圩区,自古就有“水乡泽国”之称。

    全县河道总长1693.7km,较大湖荡就有59个。河流流速平缓,水位季节变化较显著,夏秋季节的台风暴雨常引起河水骤涨,而冬季则水位较低。河网排水排放总趋向为自西南向东北,排向上海金山、青浦入黄浦江。

    本县河道具有以下特点:①河道分布稠密但不均匀,走向较紊乱;②河面宽度不一,淤积较严重,过流断面较小;③河道底坡平缓,流速较慢,流量较小;④河水流向受自然和人类活动因素干扰较大;⑤水体环境容量小,自净能力差,河道污染普遍严重。

    6)土壤:根据《嘉善县统计年鉴(2007)》,全县总面积506.59km2,含耕地面积269.19km2。本县地属冲积平原,根据土壤的成因类型、岩性特征等的差异,土壤分为2个土类、4个亚类、7个土属、19个土种。

    本县土壤的特点是土层较深厚,各种有机质含量高,土壤的承载力较高,具有良好的持力层,土壤种类多,适合各种植物、果树等的生长。

    7)植被:本县属于太湖平原植被区,大部分被人工栽培的植物所覆盖,以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为主,主要种植的果树有:桃树、梨树、葡萄、柑橘、枇杷等;农作物有:水稻、大麦、小麦、油菜、玉米、蚕豆、豌豆以及各类蔬菜等;绿化植被主要有:水杉、柳树、湿地松、欧美杨、桂花、樟树、白榆等;还有各类自然植被,如狗尾巴草、蒲公英等;以及人工种植的各种花草类。

    (2)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嘉善县总面积为506.59km2,为平原河网地区,人均占有土地面积约2.0亩;全县共有耕地面积269.19km2,人均耕地1.06亩,按农业人口来算,人均1.63亩。

    2)水资源:根据《嘉善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统计分析得出,1956~2000年全县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总量为2.36亿m3。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619m3,不足全省人均水资源拥有量(2100m3)的30%。全县过境水资源量较充沛,但由于过境水量受上游地区降雨及开发利用影响,年际变化幅度较大。

    降水及地表径流的年内分配集中,峰值在5月、6月和9月,汛期(5~10月)的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60%左右,最大连续4个月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约50%,并且年际变化大,易造成平原河网的洪水和枯水,形成洪涝和干旱灾害。

    3)生物资源:

    a.植物资源:全县属钱塘江下游、太湖平原植被片。大部分为人工栽培的植物所覆盖。粮食作物以水稻、大麦、小麦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油菜籽、桑树、蔬菜、瓜类及药用植物。果树品种桃、梨在各地都适宜栽培。花卉生产有茶花、杜鹃、非洲菊、百合、天堂鸟、石榴、五针松、月季、玫瑰、海棠、梅花、桃花、牡丹等200余种。

    b.动物资源:全县畜禽地方良种有嘉兴黑猪,引进的品种有金华猪、杜洛克、约克夏等猪种;牛有黑白花乳牛、温州水牛、海子水牛等;兔有英系、法系、丹麦系,以德国的安哥拉兔最为普及;家禽以饲养鸡、鸭、鹅为主,鸡的地方品种有萧山鸡、浦东鸡和王店鸡,引进的有白洛克、罗斯、浙黄鸡、红玉等;鸭以麻鸭、北京鸭为主;鹅主要是太湖白鹅及少量灰鹅和浙东白鹅。淡水养殖动物以淡水鱼、虾、蟹为主。

    4)光热资源:嘉善县光热资源丰富,全年日照达2008.2小时,为全省日照高值区之一。1~2月最少,在125小时以下;7~8月最多,在230小时以上;4月中旬至5月中旬,多年平均日照224.5小时,日均5.6小时;盛夏7月,多年平均日照233小时,日均7.5小时;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多年平均日照119.3小时,日均5.3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45%,8月最高达61%,3月最少仅35%。

    全县年平均气温15.5℃,地域差异不明显,高低仅相差1℃。无霜期多年平均为233.6天,全年≥10℃活动积温4950℃~5039℃,间隔232~236天,出现在4月初~11月中旬末。

    5)风景旅游资源:嘉善历史悠久,人文资源丰富,自然风景优美,是古代吴越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嘉善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水乡如梦,古镇入画,田园可诗。有千年古镇———西塘;有十里蓉溪水乡游———大云生态旅游区;有吴越名湖江南情———规划汾湖旅游度假区等。

    (3)社会经济。

    1)行政区划:嘉善县现有11个镇:魏塘、西塘、干窑、陶庄、天凝、大云、丁栅、洪溪、姚庄、杨庙和惠民,社区(居委会)26个,村民委员会118个。全县总人口38.07万人。

    2)土地利用结构:嘉善县总面积506.59km2,其中以耕地为主,占到了总面积的53.1%,其次是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具体见表1-1。

    表1-1 嘉善县土地利用状况表

    3)社会经济现状:嘉善县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随着工业化进程继续加快,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据统计,2006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51.3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748元。2006年,全县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87.14亿元,财政总收入18.7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0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8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例约为2∶1,远小于全国的3∶1,说明嘉善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较高,这为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嘉善县“三产”增加值情况表见表1-2。

    表1-2 嘉善县“三产”增加值情况表

    4)人口及城市化进程:全县2006年末总人口38.0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33万人;全县总户数12.36万户。嘉善县经过近几年来的规划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战略部署和嘉兴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嘉善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5)经济发展趋势:根据《嘉兴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相关预测,“十一五”末嘉善总人口将达到40万人。根据《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十一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加快推进富民强县,基本实施全面小康。预测“十一五”末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2%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万元以上,城市化水平60%以上。

    2.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现状(原规划的第3章)

    (1)水土流失现状。

    1)水土流失类型。根据《嘉兴市水资源和水利区划》分析得出,1985年全县河网库容(常水位下)为15995万m3,到2006年,根据《嘉兴市水域调查报告》成果资料得出为15303万m3,从而得出河网累计淤积量约690万m3(不包括期间约1000万m3的河网疏浚土方),进而估算20年来因水土流失而造成区域水土平均流失量达到1.5~2.0mm/a。

    嘉善县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

    2)水土流失分布。水土流失以“点、线、面”三种状态分布于全县,主要分布在河道两岸和农村面源水土流失区域,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各类园区开发建设、城市市政建设、公路及管道建设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区域。

    3)水土流失成因。第一,自然因素。全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气候温暖,降雨量丰富,并且降雨量大而集中,地表径流大,台风、暴雨频繁,均为土壤侵蚀提供了原动力;由于河岸土体含水量较高,土体抗剪强度低,并且大部分河道两岸没有护岸保护,易在波浪的频繁冲击下其堤脚逐渐剥离而向内凹陷,上部土体因未受到或较少受波浪冲刷仍保持原状,成为不稳定的陡坡,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上部土体由于失稳坍塌,泥土崩入河中。

    在波浪冲刷堤岸的同时,水流和雨水对土堤也进行着冲刷。一次暴雨后,产生的地面径流划过土地表层松散土壤,夹带走大量的泥土颗粒汇入河流,淤积于河道中,而在地面上形成纵横交错的沟痕。

    第二,人为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a.航道、水上运输受船行波的频繁冲击,造成岸边冲刷,对已做护岸保护的河段,部分因建造年代较早,造成基础淘空、坍塌;对未建护岸河段水土流失更加严重,大量泥土崩入河中。

    b.全县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缺乏水保意识,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再加上施工结束后不及时恢复植被,失去地面植被保护的疏松泥土在雨水冲刷下非常容易流失。

    c.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没有专门的堆放点,有些甚至直接倾倒入河,从而加剧水土流失。

    d.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不仅仅在于地表上,在地下也同样存在。大量的地下水资源开采,造成地面不断下沉,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发生,加重了水土流失程度。

    e.开发建设过程中随意占用水域、填埋河道、河浜,使得区块水域面积的减少,造成水土的流失。

    4)水土流失危害。水土流失给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损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还加剧了水旱灾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主要表现在:

    a.耕地、园地、林地表土流失,土壤肥力逐年下降,土层减薄,土壤质地变粗,导致土地生产力降低,涵养水源和生态保护功能减弱,对农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b.船行波冲刷引起河岸坍塌严重,土地开发利用价值不断下降,导致植被遭受破坏,资源生态环境恶化。

    c.水土流失夹带的大量泥沙和有机物质淤积河道、湖泊,降低河道行洪调蓄能力,加剧洪涝灾害,降低河道航运能力、河道自净能力,并直接影响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d.水土流失作为面源污染物传输的载体,是造成河道、湖泊水质恶化的原因之一。全县河道水体普遍遭到严重污染,根据《嘉善县2006年度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报告》按全年期平均值评价得出,水体100%超标,其中Ⅴ类及劣于Ⅴ类水体占到总水体的46%,特别是劣于Ⅴ类水体占40%以上。

    e.水土流失在造成土地退化、植被破坏的同时,导致河道湖泊的萎缩,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减少,生物群落结构和自然环境遭受破坏,繁殖率和存活率降低,甚至威胁到种群的生存,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并对城市、乡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2)水土保持现状。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历来都十分重视,特别是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对水土流失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嘉善县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较重视,对水保基本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从而维护和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几年来,全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从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水土流失治理。

    a.从2003~2007年全县疏浚河道总计800km,疏浚土方约600万m3;新建护岸共300km。

    b.灌区改造工程,累计治理面积达150km2

    c.分期分批治理整顿和淘汰小土窑和粘土砖瓦轮窑。其中2007年已淘汰关闭小土窑22座,粘土窑企业8家。

    2)水土保持宣传和监督执法。

    a.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标语,召开各镇村水法、水土保持法宣传大会,上街开展水法、水土保持法活动、宣传咨询,印发宣传手册资料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从而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b.加大监督力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员采取检查、监督等措施。根据嘉善县人民政府〔2005〕82号《关于印发嘉善县粘土砖瓦行业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经过3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县砖瓦行业的结构调整。全县水土保持监督人员采取检查、监督等措施,从而保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以增强其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

    c.加大执法力度。为推动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对那些造成水土流失且不治理的生产单位和个人。通过查处案件,起到了“查处一个,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3)存在问题。

    1)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亟待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各级领导和广大公民、法人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虽有所提高,但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水土流失这个中国头号环境问题缺乏认识,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水土保持的基本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

    2)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全县处于杭嘉湖平原地区,河网密布,流失的土壤随地表径流入河道、湖泊,因此,水土流失治理涉及面广、量大,治理措施相对单一。

    3)开发建设项目新增水土流失严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方边治理边破坏,甚至破坏大于治理;一处治理,多处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的情况依然存在,个别地方人为水土流失仍呈扩大趋势。交通、土地开发利用、开发区、工业园区、市政设施建设和房地产等开发建设活动,大量的土石方开挖、填筑对地表植被造成严重破坏,开挖面、填筑面、料场、渣场不注意防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中随意性大,产生强度以上的水土流失,成为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竣工验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4)水土保持投入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但目前全县财政没有固定的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投资渠道,未设立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年资金投入较小,与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不匹配。现状建设开发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

    (信息来源:嘉善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open.jiashan.gov.cn/art/2008/7/2/art_200_21.html.)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涉及土壤、大气、地貌、植被及人类活动等多种因子,其信息具有明显的时间性和空间性,而传统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手段影响了水土保持效益的充分发挥。随着自动化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无线通讯技术、3S技术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水土保持工作也随之实现自动化、数字化和高效化。如RS可实时、快速地记录流域的空间信息及各种变化参数,已成为获取流域信息的主要手段;而GIS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是小流域治理规划的必需工具。对数字化信息进行实时处理和综合分析,可以使小流域治理规划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当前许多水土保持综合调查内容涉及水土保持信息库建设。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水土保持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中取得了丰硕成果。2001年,为了使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更加科学,西藏自治区启动了投资6000多万元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对全区的水土流失进行全面监测。2001年底,西藏自治区制定了《西藏水土保持规划》等多部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颁布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法》,使得西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2001年,深圳市城市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该系统是一个以信息库为基础,以网络为媒体,以分析、管理为手段,以城市水土保持应用为目的的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服务于水土保持管理;集成与快速处理多种水土流失数据;实现水土保持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实现全市水土保持部门网上办公,逐步过渡到无纸化办公。

    2004年,北京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完成了北京市山区小流域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库,并在1∶1万DEM基础上建立了北京市山区水土保持单元———小流域地理信息数据库,完成了规范化的小流域编码,该编码已被北京市计委采纳,成为北京市基础空间信息标准。

    为适应并推广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在新标准中增加了4.3.6水土保持信息库建设:着重信息采集、传输与储存。

    三、判断题 1、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饮用水水...

    水法规及水知识竞赛题

    一、判断题: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对)

    2、修改防洪规划,应当报上级机关批准。(错)

    修改防洪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3、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的河段,应当禁止通航。(错)

    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

    4、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对)

    5、对居住在行洪河道内的居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对)

    6、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对)

    7、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是临时机构。(错)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是常设机构。

    8、水文工作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对)

    9、科研、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等使用的水文资料,必须经市级以上水文机构技术审定。 (对)

    10、非水文测验船只在通过正在进行水文测验的河段时,应当减速并避开水文测验仪器。 (对)

    11、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对)

    12、水文站网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对)

    13、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建设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错)

    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建设由所在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14、在水文测验保护区范围内,不得种植高杆作物、堆放物料,建造房屋、码头等建筑物。 (对)

    15、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以及其它重要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水文测站。(错)

    工程管理单位应当设立水文测站。

    16、我国单位面积产水量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台湾、广东省、福建省和浙江省。 (对)

    17、“3.22世界水日”是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确定的。 (对)

    18、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错)

    2002年10月1日。

    19、浙江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937亿立方米。 (对)

    21、《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

    22、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必须达到Ⅳ类以上。(错)

    Ⅲ类。

    23、我省目前地下水位下降最为严重的是温黄平原。(错)

    杭嘉湖平原。

    24、在市(地)界河上取水由省水利厅审批。 (对)

    25、在大型水库中的取水由水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错)

    由省水利厅审批。

    26、《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规定,水政监察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错)

    3年

    27、水政监察人员开展水政执法活动必须“两证”齐全,“两证”是指水政监察证和水土保持监督证。 (错)

    水政监察证和行政执法证

    28、《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基本监测项目有24项。 (对)

    29、我省的降水主要集中在“梅雨期”和“台汛期”。 (对)

    31、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的常用指标有总氮、总磷和叶绿素等。 (对)

    32、直接从江河、湖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对)

    33、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需要。(错)

    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用水

    34、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对)

    35、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错)

    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36、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 (对)

    37、用水超过定额的单位,应当进行节水改造,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定额标准。 (对)

    38、单位和个人可以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对)

    3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错)

    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40、《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填埋或者围垦河道、水塘、湿地。 (对)

    41、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对)

    42、水电资源的开发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 (对)

    43、水资源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取,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错)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

    44、畜禽养殖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单位产生的废污水,经过处理,可以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水域。(错)

    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湖泊等水域。

    45、取水许可持证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换。 (对)

    46、水量水质监测结果应当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开。 (对)

    4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对)

    48、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对)

    49、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错)

    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

    50、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地下水的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 (对)

    51、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执法证件。 (对)

    52、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发利用。(错)

    禁止开采地下水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所称的水资源,是指地表水。(错)

    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54、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对)

    55、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同意,可以设置排污口。(错)

    不可以设置排污口

    56、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对)

    57、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对)

    58、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资料应当实行共享。 (对)

    59、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对)

    60、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对)

    61、我省对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分类水价。 (对)

    62、国家对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对)

    63、在地表水丰富的地区,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对)

    6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利用实行分区管理。(错)

    应当按照流域综合规划

    65、水库应当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留足死库容。(错)

    防洪库容

    66、大型水库是指库容大于 5000万立方米的水库。(错)

    1亿立方

    67、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 (对)

    6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洪规划对防洪区内的土地实行分区管理。(对)

    69、省级河段的堤防迎水面距堤脚20米范围内禁止开采砂石、土料。(错)

    15米

    70、城市建设确需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错)

    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71、无堤防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错)

    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

    72、在行洪河道内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对)

    73、我省防治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功能。 (对)

    74、对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除险加固措施。 (对)

    75、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综合规划应当服从专业规划。(错)

    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76、跨流域调水,应当重点考虑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错)

    应当统筹兼顾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以及调出和调入地区的用水需要

    77、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应当经排污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错)

    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78、水资源属于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错)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79、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取水许可证。(错)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0、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错)

    情节严重的,才吊销取水许可证。

    81、逾期不缴纳水资源费的,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错)

    千分之二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82、依法启用蓄滞洪区,遇到阻拦、拖延时,由县级以上防汛指挥部强制实施。(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83、在紧急防汛期,为了防汛抢险需要、防汛指挥部有权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对)

    84、《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错)

    2003年10月1日

    85、我国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五位。(错)

    第六位

    86、我市主要有三类缺水,即水质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资源型缺水。 (对)

    87、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

    8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对)

    89、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对)

    90、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划定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错)

    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禁止开采地下水

    91、《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于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错)

    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92、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执行。 (对)

    93、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取水工具、取水设备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日。(错 )

    十五日

    94、开采地下水应当遵循总量控制、优化利用、分层取水的原则。 (对)

    95、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对)

    96、禁止在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内采挖和筛选砂石、矿藏等活动。 (对)

    97、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对)

    98、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对)

    99、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防治并重的方针。(错)

    预防为主

    100、开垦荒坡地,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批准。 (对)

    101、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

    102、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对)

    103、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错)

    省级人民政府

    104、建设工程废弃的砂、石、土,可以倒入江河、水库或者附近山坡。(错)

    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

    105、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地方财政应当安排水土保持资金予以治理。(错)

    由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筹集资金予以治理

    106、在水力侵蚀地区,应当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对)

    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只适用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错)

    全国所有区域

    108、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对象赔偿损失。 (对)

    109、水土流失危害赔偿责任及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对)

    110、禁止开垦陡坡地的具体范围由当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告。(错)

    县级人民政府。

    111、在山区修建公路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

    11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费用,从生产费用中列支。 (对)

    113、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可以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每平方米一至二元处以罚款。 (对)

    114、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禁止取土、挖砂、采石。 (对)

    115、从事生产建设等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按规定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对)

    116、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和年度用水计划要根据人口密度来确定。(错)

    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和水量分配方案确定

    117、浙江省的汛期起止日期 是4月1日至9月30日。(错)

    4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选择题:

    1、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 C )的义务。

    A开发水资源B管理水资源 C节约用水

    2、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 c 。

    a、水资源规划 b、流域综合规划 c、防洪规划

    3、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取 c 结构。

    a、高脚式 b、坡顶式 c、平顶式

    4、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 a 。

    a、紧急防汛期 b、防汛期 c、特殊防汛期

    5、国家 a 开展洪水保险。

    a、鼓励 b、强制 c、不允许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汛期组织堤防保护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c 出工,对河道堤防进行维修加固。

    a、有偿 b、志愿 c、义务

    7、在我省库容最大的水库是 b 。

    a、珊溪水库 b、新安江水库 c、紧水滩水库

    8、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 a 和海水入侵

    a、地面沉降 b、危害堤防安全 c、妨碍行洪

    9、在防汛抢险期间,因降雨雪等造成堤顶泥泞期间,禁止车辆通行,但除 b 外。

    a、客车 b、防汛车 c、公路稽查车

    10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必须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 a 费。

    A、管理费 b、河道护岸修建维护费 c、水资源费

    11、从2006年到2010年,我市每年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a 平方公里,基本完成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a、150 b、100 c、200

    12、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 a 计划。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b、城市建设 c、水利建设

    13、在我省各种洪涝灾害成因中, b 引发的灾害所占的比例为最高。

    a、梅雨 b、台风暴雨 c、山洪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 a)和堤防的安全,限期消除险情。

    a、水坝 b、 闸坝 c、泵站

    15、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 c 要求。

    a、防洪 b、行洪 c、行洪和输水

    16、库容为 b 立方米的水库称中型水库。

    a、100万~1000万 b、1000万~1亿 c、1亿~10亿

    17、在汛期,水库不得擅自在 c 水位以上蓄水。

    a、设计水位 b、正常水位 c、汛限水位

    18、雨量、蒸发等观测场保护区范围是观测场所以外周围 B 米。

    A、10米 B、20米 C、30米

    19、潮水位测验设施保护区范围是测验设施以外水域 A 米。

    A、150米 B、250米 C、350米

    20、颁布《浙江省水文管理办法》的机关是B 。

    A、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B、浙江省人民政府 C、浙江省水利厅

    21、持有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项目总投资不超过B 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A、1亿元 B、3亿元 C、5亿元

    22、按照现行的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对自来水制水企业应按照A 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水资源费。

    A、0.08 B、0.1 C、0.02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对河道实行分级管理,我省将河道划分为 B 级。

    A、3 B、4 C、5

    24、保护五万亩以上农田或者非农业人口在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城市的,应当建设不低于 B 级的海塘。

    A、2 B、3 C、4

    25、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主体工程向上下游延伸A 米。

    A、200 B、300 C、400

    26、运行中的水库,正常情况下大坝安全鉴定 B 进行一次?

    A、5年 B、6-10年 C、8-12年

    27、中型水库的库容 c 。

    A、10-100万立方米 B、100-1000万立方米 C、1000万立方米-1亿立方米

    三、问答题:

    1、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什么原则?

    答: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

    2、防汛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3、防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筹集防洪费用的原则是什么?

    答: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

    5、编制防洪规划,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以及防汛和抗旱相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6、什么是防洪区?

    答: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

    7、什么是蓄滞洪区?

    答: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8、对可能出现垮坝的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事先制定什么方案?

    答: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9、在什么情况下,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答: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

    10、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什么的原则进行清除?

    答: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

    11、水文测验河段保护区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答:纵向测验断面上、下游各50~300米;采用比降面积法测流的,测验断面上、下游各500米;横向测验断面根据设站标准洪水位确定。

    12、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由谁承担?

    答:城市人民政府。

    13、国家设立什么基金,用于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答:水利建设基金。

    14、在水文测验保护区范围内,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或从事取土、采石等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根据情节轻重,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15、什么是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答: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指对水资源的数量、质量、时空分布特征、开发利用条件的分析评定。

    16、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是什么?

    答: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17、在水文测验保护区内设置的妨碍水文测验的障碍物,应当如何处理?

    答: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经费,由设障者承担。

    18、跨河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答:防洪和航运要求。

    19、联合国确定2006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水与文化。

    20、哪些对象应列入防洪重点?

    答:大中城市,重要铁路、公路干线,大型骨干企业。

    21、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哪些危害防洪工程安全的活动?

    答: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

    22、浙江省与防汛防旱相关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哪些?

    答:洪涝(水)、干旱、台风暴潮和地质灾害等。

    23、什么是洪泛区?

    答: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的地区。

    24、我国确定2006年“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25、在汛期,哪些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提供天气、水文等实时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答:气象、水文、海洋等部门。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1998年1月1日。

    27、大型水闸的管理范围是什么?

    答:水闸主体向上下游各延伸四百米,左右侧边墩翼墙起各向外延伸一百米。

    28、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给予什么处罚?

    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29、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给予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30、国家工作人员拒不执行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抢险指令或者蓄洪方案、措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防汛调度方案的,给予什么处罚?

    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31、我省地处东南沿海,主要有哪八大水系?

    答: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灵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

    32、浙江省水功能区划分为哪几种类型?

    答: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33、我省水资源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一是水资源总量丰沛,但人均水资源量偏少。二是年内降水集中,洪水径流量大,且年际变化较大。三是水资源的空间分布极不均衡,与人口、耕地、经济布局不相适应。四是特殊的自然地理经济环境,决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34、我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标准总要求是什么?

    答: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36、水事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答:①受理 ②立案 ③调查 ④告知(听证) ⑤处理(处罚) ⑥执行⑦结案

    37、高标准水库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什么?

    答:工程安全、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环境优美。

    38、我省已制定了《浙江省水利现代化建设纲要》,力争2020年在全省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请问水利现代化的目标是什么?

    答:高标准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高水平的水资源配置网络、高效率的水利管理运行机制、高质量的水生态环境、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实现浙江水利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环境水利的转变。

    40、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几日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答:3日

    41、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当对哪些产业加以限制?

    答:耗水量高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

    42、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什么用水的需要?

    答:生态用水。

    43、在水工程保护的范围内,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答: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44、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行使哪些职权?

    答:可以依法行使调查取证权、现场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制止权。

    45、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水事纠纷,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该怎么办?

    答:如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47、《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对利用水域从事旅游开发有什么规定?

    答:利用水域从事旅游开发的,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的要求,并不得污染水体和影响行洪安全。

    48、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用水单位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条件进行取水设施建设的,该如何处理?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又该如何处理?

    答: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用水单位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条件进行取水设施建设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取水工具、取水设备。

    49、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该如何处理?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允许做哪些行为?

    答: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行政区域交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50、哪些取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

    答:下列取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用少量地表水的;

    (三)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取用地下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浙江省哪个地区水土流失最严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 浙政发[1999]1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灾害,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我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现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公布如下: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 指目前水土流失较轻,林草覆盖率较大,但存在潜在水土流失危险的区域。 (一)天目山千里岗山重点预防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德清、余杭、桐庐、建德县(市)的西部,湖州市区的西南部,安吉、淳安县的南部和东部,临安市的中部和东北部,开化县的东部,常山、衢县的北部。土地总面积5860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1150平方公里。 (二)仙霞岭洞宫山重点预防保护区。主要公布在:江山、龙游、衢县、金华、青田县(市)的南部,武义、遂昌县的北部、西部和南部,景宁、云和县的西部,松阳县的东北部和西南部,泰顺、文成县的北部,龙泉市,庆元县。土地总面积10800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620平方公里。 上述地区要实施天然林保护,保护现有的植被和其他水土保持设施,防止乱砍滥伐,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同时要搞好局部地方严重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 二、重点监督区 指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活动比较集中和频繁,损坏原地貌易造成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危害后果较为严重的区域。 (一)浙北重点监督区。主要分布在:长兴县的东部和北部,湖州、杭州市区的西部,德清县、余杭市的中西部,富阳市的中部。土地总面积2870平方公里。 (二)浙东南沿海重点监督区。主要分布在:台州市区和苍南、平阳、瑞安、乐清县(市)的东部,三门县的北部和西部,临海市的中部,温岭市的西部,永嘉县的南部,温州市区。土地总面积5480平方公里。 上述地区要搞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防止因生产活动和城市建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对所造成的水土流失与开发建设同步治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原有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 三、重点治理区 指现有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对当地和下游造成比较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 (一)钱塘江中上游重点治理区。主要分布在:开化、衢县、桐庐县的中部,淳安、缙云县的西北部,临安、永康、磐安县(市)的西部,富阳市的中西部,诸暨市的东南部,常山、龙游、兰溪、金华、义乌、东阳县(市)的大部,金华、衢州市区的北部。土地总面积15500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4920平方公里。 (二)浙东丘陵山地重点治理区。主要分布在:绍兴县、上虞市的南部,仙居县的北部,嵊州、新昌、天台县(市)的大部。土地总面积5560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95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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