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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电影局内设机构(浙江省电影局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3-29 23:16:02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767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浙江省电影局内设机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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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浙江省电影局内设机构(浙江省电影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浙江省文物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文物局设4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研究拟订全省文博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基建等工作,负责全省文物、博物馆专项经费管理;编制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统计资料;负责文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文物安全处

    负责指导全省文物、博物馆安全工作;研究拟订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规定、应急预案;负责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核认定;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活动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文物法制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文物的司法鉴定工作。

    (三)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负责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负责文物资源和世界遗产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相关审核、审批事项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资质认定工作;负责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和考古发掘工地进行拍摄等事项的审批;承担考古发掘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指导博物馆工作;负责国有文物库房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建设管理;负责博物馆设立审核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博物馆之间的协作、交流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协调文物保护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国有文物定级鉴定,负责文物商店设立审批及文物商店销售文物的审核;承担文物拍卖、文物进出境的管理;指导协调社会珍贵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征集工作。

    二、浙江省旅游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旅游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旅游的法规政策;负责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起草全省有关旅游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承办行政执法听证事宜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假日旅游发展;会同做好全省农家乐经营户(点)的星级评定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编制省级旅游发展规划;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承担编制全省旅游发展投资计划;承担旅游规划设计机构资质的推荐、认定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推进红色旅游发展;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做好省级旅游度假区设立的审核工作;做好旅游业各类专项资金分配、审核和监管工作。

    (四)市场开发处。负责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负责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对外旅游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省主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工作;组织参与国内外各种旅游博览会、交易大会和大型促销活动;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工作。

    (五)行业管理处。制定旅游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行社设立的审批、日常监管和品质等级评定工作;承担国内旅游和出入境旅游的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对各类饭店管理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及承担饭店星级的评定工作;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安全管理处。组织拟订全省旅游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旅游行业防控重大疫情、防范自然灾害、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涉外反邪教斗争工作;指导市、县(市、区)旅游安全工作;牵头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有关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七)人事教育处。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导游员的资格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省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等级标准工作;指导旅游院校做好旅游人才的培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机构设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和机关财务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制司。

    研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等工作。

    (三)规划发展司(改革办公室)。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研究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四)公共服务司。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保障标准,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对老少边穷地区进行扶助,指导监督相关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五)综合业务司。

    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拟订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六)宣传司。

    承担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具体指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新闻报刊司。

    承担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国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国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八)电影局。

    承担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电影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和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

    (九)出版管理司(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承担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承担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书号、版号管理工作。

    (十)电视剧司。

    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进行审查。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十一)印刷发行司。

    承担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

    (十二)传媒机构管理司。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数字出版司。

    承担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承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

    (十五)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拟订“扫黄打非”方针政策和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版权管理司。

    拟订国家版权战略纲要和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著作权涉外条约有关事宜,处理涉外及港澳台的著作权关系。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重大及涉外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七)进口管理司。

    承担出版物、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依法管理境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和中外广播电视节目合作的制作、播出,以及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科技司。

    拟订新闻出版及印刷业、广播影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承担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影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

    (十九)财务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的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承担国际文化协定中有关项目的执行工作。

    (二十一)人事司。

    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十二)保卫司。

    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机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和核心机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新闻出版系统直属单位

    · 人民出版社

    ·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 新闻出版报社

    ·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监测中心)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 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服务中心

    · 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

    ·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 中国印刷博物馆

    广播影视系统直属单位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中央电视台

    ·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 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总局监管中心

    · 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

    · 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

    · 广电总局信息中心

    · 广播科学研究院

    · 广播电视规划院

    · 中广电设计研究院

    · 中国电影科研所(电影质检所)

    · 电视艺术委员会

    · 广播艺术团(电影乐团)

    · 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电影资料馆)

    · 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

    · 电影数字节目中心

    · 电影资金办

    · 总局机关服务局

    · 广播影视研修学院(总局党校)

    · 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

    · 广播电视出版社

    ·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 中央新影集团

    · 电视剧制作中心

    · 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

    ·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

    · 中国广播交响乐团(爱乐乐团)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 中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新闻出版系统行业协会

    · 中国出版协会

    ·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 中国报业协会

    · 中国期刊协会

    · 中国记者协会

    ·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

    · 中国音像协会

    ·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

    · 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 (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即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呼号为CCTV-6):中央电视台,因历史遗留问题,仍然以CCTV-6作为频道呼号)。

    (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高清频道(即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高清频道,呼号为CCTV-6HD):与CCTV-6同步播出,以CCTV-6HD作为频道呼号)。

    四、历时10个月,电影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新龙标时代正式开启!

    最近,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

    而且新版“龙标”对图案效果进行了升级,不仅视觉效果更佳醒目,而且红底金色的龙形图案从“平面效果”变为“浮雕效果”,还增加了鎏金沙飞扬的视觉效果

    新旧龙标对比:时长变短、效果升级,片头改为“国家电影局”……

    ▲新版“龙标”

    ▲旧版“龙标”

    经过对比发现,除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改为了“国家电影局”,新旧龙标还有以下区别:

    1、 新版“龙标”图案伴随有鎏金沙动画效果,而旧版没有;

    2、新版“龙标”底色为暗红,为旧版龙标为大红(刚开始以为是电脑偏色,但多台电脑对比多个龙标后发现并不是);

    3、新版“龙标”图案为浮雕立体效果,而旧版龙标则偏平面,只是带了些

    光影效果。

    根据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取得的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置于电影的片头处。

    在2018年3月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2018年4月16日,国家电影局正式揭牌,国家电影局局长一职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晓晖兼任。

    历时10个月,电影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新龙标时代正式开启!

    去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4月16日国家电影局正式挂牌,但省级广电机构改革的步伐和方式却各有不同,直到12月份,各省地方电影局才完成交接,陆续挂牌,历时长达10个月。

    目前,电影局机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之前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被裁撤,分拆成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归属不同的部门领导,并驾齐驱,而“国家电影局”由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

    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新版“龙标”电影就已经陆续上映,《照相师》为第一部获得新版“龙标”的电影,公映许可证为“电审故字[2018]第891号”。

    而最近上映的引进电影《大黄蜂》公映许可证为“电审特(进)字[2019]第001号”。

    接下来送审的影片,将全部为新版“龙标”,这预示着新版龙标时代已经来临。

    解读龙标:龙标上的“电审故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可能很多人都已经注意到,大多数的龙标上都显示“电审故字”,但“电审故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公映许可证(龙标)根据不同电影类型给予不同的批文。“电审”就是指国家电影局审查,“故字”就是指审查通过的故事片,包括国产故事片和中外合拍片。

    除了“电审故字”之外,还有“电审数字”、“电审特(进)字”等,比如最近热映的《大黄蜂》就是“电审特(进)字”。

    “电审故字”,指审查通过的故事片,包括国产故事片和中外合拍片。

    “电审纪字”,是指审查通过的纪录片电影;

    “电审进字”,是指审查通过的外国引进片,包含所引进的2D分账片及批片;

    “电审(特)进字”,指特殊引进片,比如3D立体大片;

    “电审动字”,指审查通过的国产动画电影;

    “电审故(复)字”,指审查通过的一些修复过再重新上映的老片。

    国务院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之后,国家电影局也正式不如正规,或将下放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电影公映审批、电影放映审批和举办涉外电影节(展)审批。

    但是,选送到国外电影节、电影展的影片必须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举办涉外电影节(展),或者擅自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活动。”

    此前娄烨、田壮壮等均曾因违规送展而被禁止拍片五年,此后这项规定将更加严格,各大国际电影节也将更加重视中国参展影片是否通过了国内审查。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省电影局内设机构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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