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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曲靖财税十大排名企业(云南曲靖财税十大排名企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28 22:31:25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622        当前文章关键词排名出租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云南曲靖财税十大排名企业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云南曲靖财税十大排名企业(云南曲靖财税十大排名企业有哪些)

    一、曲靖代理记账:注意新注册公司时须知的10个财税重点

    公司注册之后,马上就要准备经营,那么作为一个新注册公司的老板或会计,应懂得哪些必要的财务知识呢?下面曼德企服共整理了10个新注册公司的重要财务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新成立公司的会计人员第一件事做什么?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会计人员首先要考虑财务的“顶层设计”,即建立和完善各项有关于财务的规章制度,确定公司即将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确定会计核算方法和涉及到的税种类型,准备建立账簿。

    2、新公司应该建立哪些账簿类型?

    新企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设立的账簿类型主要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

    总账用于分类登记企业全部经济业务;明细账用于详细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日记账包括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备查账是辅助性质的账簿,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性设立,不做强制规定。

    3、建账的大致流程是什么?

    新企业应当根据行业要求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选取符合需要的账簿,再根据日常业务进行会计登记和处理。主要流程如下:

    (1)根据企业性质,选择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

    (2)依据企业的业务量及账务处理程序,准备账簿;

    (3)合理选择会计科目,主要看行业和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

    (4)财务软件系统信息初始化,建立账套。

    4、新公司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新公司刚成立,一般情况下第一件事是投资人或者股东出钱(或者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进银行账户。因此第一笔会计分录大致如下(记账凭证以此分录为基础编制):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如果是固定资产和存货还需要添加增值税进项税)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特别说明:如果不是以股东名义投资,则上述分录的贷方改为“其他应付款”。

    5、哪些税种到地税申报?哪些到国税?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是到国税处缴纳的。其中增值税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地税办理的,应向当地主管的税务机关申报。

    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能在国税和地税都有涉及,应根据相应部分区分缴纳。

    6、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一样吗?

    不一样。

    注册资金是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注册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它反映的主要是企业的资产规模。

    注册资本是指由企业投资人认缴的,并向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注册的出资总额。

    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不得随意抽回,注册资金却随着实有资金的数量变化发生增减变化。

    7、每个月会计核算的流程是什么?

    会计核算,也叫会计循环,从初始的凭证到最后的报表全过程,并且周期性循环。每月大致流程如下: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汇总后记总账,根据总账与明细账编制报表。每个月的业务结束后,还要去税务机关自行报税、纳税。

    8、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还可以设立其他账册吗?

    不可以,私设账外账是违法违规行为。会计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以诚实守信为本,不得私自设立账外账。

    9、固定资产可以使用哪些计提折旧方法?

    主要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其中后两种方法属于“加速折旧法”(前提计提折旧多,后期计提折旧少)。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方法一旦确定下来,不得随意改变。如果确实需要变更,需要企业提出申请,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10、为什么初创企业要特别注意财务监控?

    有很多新成立的企业,不到一年就倒闭了,直接原因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不良坏账太多,流动资金短缺的现象频繁出现。初创企业负责人对财务监控应提起重视,不可将财务管理简单地视作记账,应该交由具备专业技能和素养的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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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曲靖注册公司:财税干货最新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细则落地,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财税君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增值税64种税目税率表和8种5%征收率表,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64种税目税率表

    1陆路运输服务11%

    2水路运输服务11%

    3航空运输服务11%

    4管道运输服务11%

    5邮政普遍服务11%

    6邮政特殊服务11%

    7其他邮政服务11%

    8基础电信服务11%

    9增值电信服务6%

    10工程服务11%

    11安装服务11%

    12修缮服务11%

    13装饰服务11%

    14其他建筑服务11%

    15贷款服务6%

    16直接收费金融服务6%

    17保险服务6%

    18金融商品转让6%

    19研发和技术服务6%

    20信息技术服务6%

    21文化创意服务6%

    22物流辅助服务6%

    2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24不动产租赁服务11%

    25鉴证咨询服务6%

    26广播影视服务6%

    27商务辅助服务6%

    28其他现代服务6%

    29文化体育服务6%

    30教育医疗服务6%

    31旅游娱乐服务6%

    32餐饮住宿服务6%

    33居民日常服务6%

    34其他生活服务6%

    35销售无形资产6%

    36转让土地使用权11%

    37销售不动产11%

    38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0%

    39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0%

    40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0%

    41航天运输服务0%

    4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0%

    4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0%

    44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0%

    45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0%

    46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0%

    47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0%

    48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0%

    49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0%

    5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0%

    51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0%

    5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0%

    53销售或者进口货物17%

    54粮食、食用植物油11%

    55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11%

    56图书、报纸、杂志11%

    57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11%

    58农产品11%

    59音像制品11%

    60电子出版物11%

    61二甲醚11%

    62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1%

    6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64出口货物0%

    征收率为5%的情形

    1不动产租赁服务5%

    2销售不动产5%

    3土地使用权出租5%

    4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土地使用权5%

    5选择差额纳税劳务派遣5%

    6选择差额纳税安保服务5%

    7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5%

    8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含中外双方签定石油合同合作开采陆上)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5%

    附注

    1.总结记忆方法:不动产买卖和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劳务派遣(安保服务)+一般纳税人人力资源外包+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

    2.小规模纳税人(含其他个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情况下征收率为3%,特殊情况详见注释。

    3.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情况下征收率为3%,特殊情况详见注释,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5%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4.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税总纳便函〔2016〕71号)

    补充: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就是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财税〔2016〕36号)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

    8.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财税〔2016〕47号)

    补充:(1)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财税〔2016〕36号)

    9.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0.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2.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13.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4.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合同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在计征增值税时,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国税发〔1998〕219号)

    小规模适用征收率为5%的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补充:含个体工商户。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

    8.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补充: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9.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0.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11.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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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曲靖代理记账:企业常见报销问题大盘点,还不来看看!

    1.小企业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处理思路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然后进行分配作下面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报销的车贴、话费是否需合并薪酬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报销的旅游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跨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员工报销没有发票该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5.公司员工的电话费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

    关于通信费的税前扣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相关规定发放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补贴,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处理。票据为个人名头的个人通讯费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6.私车公用_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国外票据是否可作为报销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外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8.员工报销个人的医药费能否税前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9.员工报销过路费是否计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0.电子客票是否能作为报销凭证?

    根据京地税票[2006]248号文件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11.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一般按照权限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但是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印制专业发票,比如机票就是特殊的发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门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有使用收据的现象。严格地说,这里说的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12.报销的餐费和医疗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员工的中餐费用和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然后摊入成本费用: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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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曲靖代理记账】双手奉上史上最强公司注册经营范围

    想注册个公司,但不知如何填写企业经营范围?好多人在刚开始创业,有这样的疑问,今天曼德企服给大家提供下公司经营范围范本参考。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公司经营范围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劳务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服务、职业发展咨询、市场调查及咨询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医疗健康保健咨询、家政服务、包装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办公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代理、会展咨询、展览展示代理、室内装潢设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咨询、度假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气球广告除外)、雕塑设计与制作等;

    (三)安装维修类公司经营范围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屋顶防水、建筑装潢、混凝土切割、植、,加固、水电安装、管道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楼宇清洗、外墙粉刷、石林养护、地毯清洗、中央空调清洗、工业管道清洗;

    (四)工程、设计类公司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房地产开发等;

    (五)科技类公司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领域、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汽车技术、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化工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航天海洋与现代运输装备、能源与环保、民用核能技术、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印务科技。从事机电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注:机电领域不可以做技术服务。

    二、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包装材料

    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

    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酒店设备

    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生产加工型类公司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轴承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帐篷、针纺织品、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塑料制品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热水器、水暖器材、铝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构件、汽摩配件、焊接设备、电动机、清洗机及配件,五金机械、五金电器、小五金、各类线带、电子元器件、稳压电源、通讯器材、仪表仪器等生产加工。

    四、前置审批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食品(区卫生局)

    医疗结构设立(区卫生局)

    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餐饮(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消防处)

    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市酒类专卖局)

    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水泥生产(市建委)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五、经营范围详细分类参考

    1、文化传播公司:

    文化学术交流、市场推广宣传、大型礼仪庆典活动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模特演出经纪。

    2、房地产中介公司:

    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

    3、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方案设计、代_货物配送手续、打包、搬运装卸服务;仓储;代办报关手续;货运信息中介;国内外货运代理。

    4、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人力资源交流、咨询、服务;公共关系礼仪服务;外交资料翻译;外语培训;海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

    5、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商务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咨询,会议展览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6、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管理;餐饮咨询;餐饮服务;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经营管理;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人才咨询培训;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

    7、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8、计算机、网络、数码、信息、电脑科技类有限公司:

    计算机系统设计;平面及立体设计制作;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9、广告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

    10、进出口类有限公司: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1、贸易有限公司:

    批发和零售贸易;日用百货、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

    12、财务咨询类公司:

    代理记帐,担任财税顾问,财税咨询、审计咨询、投资咨询。税控机技术咨询。

    13、电子商务公司、网络科技、通信(通讯)科技、信息科技类有限公司:

    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网站发布网络广告)。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设计、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

    14、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

    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代理房产买卖,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投资策划,物业管理。装修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监理(要资质证)。

    15、装饰工程、设计类公司:

    室内装饰设计、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

    16、清洁服务类公司:外墙清洗,室内清洁服务;

    17、医药、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卫生产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的科技研究与开发;

    18、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绩效评价考核审计、经理离任审计、内部审计、清算审计、公司转让审计、公司收购审计、特定项目审计、协助鉴别经济案件证据。涉税事项鉴证、审核、代理、咨询(顾问)和培训,税收筹划;资产评估:企业价值、房地产、机器设备评估,企业投资等评估;管理咨询:财务会计咨询顾问(总监),会计制度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会计人员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会计服务:账目清理、代理记账及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商务服务:代_公司注册、筹建、年审、清算,公司秘书等服务(持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经营)。

    19、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报关、报验、保险、揽货等及相关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外经贸信息咨询业务。

    20、电影电视制作公司:

    影视节目制作;装饰装潢设计;服装、影视器材的出租、销售;许可证规定内的广告业务。

    21、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农药的生产及自产农药的销售;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化工、仪器仪表的销售。

    22、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经营中国籍国际船舶以及经交通部核准的自有方便旗船舶和自营(期租和光租)船舶的国际船舶代理及相关业务;联系引水、*泊、装卸;组织承揽海运货物、集装箱;办理货物、集装箱订仓、报关、转运、仓储和多式联运;代签提单;代_船舶供应、租船、船员旅客服务等委托业务;许可范围内的船舶维修业务(有效期至**年**月**日)。

    23、电能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及器材的生产、供应;电力技术咨询;电力开发、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转包;农业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居民服务(不含专项规定项目)。

    24、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代理业务(在证书批准有效期内经营)、代订客房,代订火车票,相关的信息咨询。维修许可限定的航空器及地面设备维修,客货运输代理;国内旅游(限旅行社)及信息咨询。

    25、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计算机网络服务、通信综合集成系统网络的设计、开发、安装、通信交换、终端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服务。

    26、轻工科技公司:

    轻工新产品、原料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摩托车、轻工业专用机械、马口铁、钢材、木材、家用电器、建筑材料销售;空调、制冷设备的销售与售后服务;许可范围内的葡萄酒及葡萄制品的生产、销售。

    27、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技术人员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生产及销售;清洗设备的销售、空调信息服务;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施工;装饰装修;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销售。

    28、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管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水电暖安装、制冷设备安装与销售、外墙清洗;花卉种植与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百货、办公机械的销售;汽车租赁,房屋租赁,花卉租赁。

    29、光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通信网络建设施工、技术开发维护、抢修、监测;智能大厦综合布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开发、施工;通信器材及设备销售。

    30、国际公共关系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会议及文体活动策划、公共关系策划及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31、绿色食品(种植)有限公司:

    蔬菜的种植、销售;水产品、牲畜、家禽养殖、销售;饮用水的生产、销售,饮水机销售;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

    32、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33、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经营管理;场地租赁;停车场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

    34、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企业形象设计。

    35、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通讯科技产品、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通讯设备、安防产品。

    36、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教育项目与教育科研文献研究与开发,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教育文化交流,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批发和零售:教育文化用品,文具。

    37、通讯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有技术开发、维护、租赁;平面设计;投资咨询;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

    38、电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电梯及配件的销售;电器机械的安装(不含电梯)。

    39、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有关土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限道路、桥梁)、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等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工程监理服务的咨询。

    40、环保科技类公司经营范围:

    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净水设备、超纯水设备及水处理相关配件的设计、研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水处理滤芯、滤材的设计、研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及销售。开关电源设备及相关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成果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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