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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观设计标准规范名称(景观设计标准规范名称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28 18:50:59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56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景观设计标准规范名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如需了解景观设计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景观设计标准规范名称(景观设计标准规范名称有哪些)

    一、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二、高速公路景观设计规范介绍?

    高速公路景观设计规范依据是什么呢?规范的目的又是什么?中达咨询针对高速公路景观设计规范做出了如下的介绍。

    一、规划的依据

    1.国家有关城市建设中绿地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

    2.《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土地法》等法律中的有关法规;

    3.高速公路建设设计方案;

    4.国内外城市绿地及高速公路绿化建设经验;

    5.由招标办公室或甲方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

    二、规划的目的

    1.明确道路建设的目的,如是属于城市之间的高速公路还是旅游点之间的高速公路,其要求各不相同;

    2.根据不同的道路,制订不同的相适应的公路景观基本结构、要素构成、用地布局、用地规模和边界、断面形式;

    3.近期和远期的预想效果;

    三、地域概况

    1.自然条件:了解公路所跨区域的地貌情况及地貌景观特点、走向、海拔高度、水文气象等资料;

    2.历史文脉:不论是城市间还是旅游点之间,两点及线之间的社会历史、文化特点,凡有助于挖掘人文景观的、有价值的线索都可作为设计的题材加以处理;

    3.景点颁:了解沿线其它景点的颁状态,有利于公路景观布置的宏观控制和统筹安排,不至于使各景点之间服务半径过小;

    四、设计原则的确定

    高等级公路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而规划建设的国家乃至地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在工程立项、报批的同时,也就确定了道路的性质、功能以及近期和远期的建设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道路所处的地域范围、地形地貌、立地条件等自然因素和地域特色、文物古迹、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进行综合,确定相应的设计原则。一般情况下要作到以下几个方面。

    1.因地制宜为前提

    强化结合利用现状地形、设计地形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在尽可能减少工程量的前提下,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环境效果。这是符合中国园林“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这一基本设计思想的。

    2.环境保护为基础

    高速公路的建设必须建立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在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否则,会给子孙后代留下遗患。

    3.美学理论为指导

    公路景观的形成不能脱离社会审美观的要求而独立存在。由于道路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公路景观个可能凌驾于交通功能之上而成为首先考虑的方向,必须在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以美学理论为指导,进行相应的规划与设计。

    4.风格鲜明为特点

    高等级公路一般位于城市之间(也有旅游点之间的),跨地区、跨地域特点十分明显,因此,充分地结合地域特征和人文特点,才能创造出具有鲜明风格的道路景观。

    5.兼顾效益为目的

    高速公路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经济,提高社会生产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言而喻。但在建成后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效益,则是贯穿了工程项目从可行性分析、报批立项、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后期养护管理等全过程,需要认真对待、全面调查、仔细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景观结构

    高速公路景观结构由以下部分组成。

    1、隔离带景观

    隔离带是高速公路景度一般在3-5米之间,高大乔木进行布置,高度控制在1.3―1.5米,后期需精心的养护管理理。

    2.立交景观

    从功能上看,立交是高速公路整体结构中的节点,也是与其它道路交叉行驶时的出入口。从景观构成的角度看,它是公路景观设计中场院地最大、立地条件最好、景观设置可塑性最强的部位。因此可以将其看作是公路景观结构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往往与入口的管理区连在一起统一考虑、整体布局。

    小冠植物进行栽植,不能采用

    后期需要精心的养护管

    3.两侧带状景现

    在高速公路与城区连接的部分,两侧的带状景观同时具有防扩的功能;而道路沿线的两侧绿化带的设置,与道路中央隔离带一起构成“二板三带”基本结构的形式。

    4.边坡地被景观

    边坡地被具有很强的护坡功能,它能够使道路的边坡免遭雨水的冲蚀而形成部分的水土流失,甚至造成路基的塌陷;而从造景意义上来看,就好象道路漂浮在绿色的植被之上,因此这一景观具有强烈的双重作用,同时又不象中央隔离带那样要求严格,具备一定的可塑性。

    5.休息站景现

    高速公路的长度在100公里以上时要设置休息站,一般为每50公里左右设置一处,供司机和乘客停车休息,休息站还包括减速车道、加速车道、停车场、加油站、汽车修理设施、餐厅、小卖、厕所等服务设施。景观设计既要符合功能的要求,同时也要具有较强。

    六、景观设计

    1.景观序列构成

    公路景观虽然是由公路特定的线条骨架来构成的,但与其它园林景观有着大致相同的结构形式,主要表现在景观序列的节奏和韵律方面。试比较以下序列形式。

    园林景观序列两段式:起景(入口)――高潮(主景);

    空间形式:合(小空间)――开(大空间);

    三段式:起景(入口)……引申(过度、前奏)――高潮

    多段式:起景―前奏―过度―高潮―结束;

    空间形式:封闭(小空间)一半封闭或半开敞(小空间或借景空中间)―开敞(主景大空间)―封闭或半封闭(小空间)

    道路景观序列:开始(立交)――引导(道路樗)――延伸(节奏、韵律、隔透、连续)――结束。下一个立交预示新的开始。

    道路景观序列:开始(立交)一引导(道路标志)―延伸(节奏、韵律、隔透、连续)―结束――个立交预示着新的开始。

    空间形式:开敞半开敞(入口)―开敞为加少量封闭(沉降路段)。一一结束(下一个入口)

    了解以上序列结构有助于我们在道路全线景观设计,处理点与一般的关系。以下将进行分述;

    2.功能性贯穿全线的隔离带设计

    隔离带的设置目的是为了防眩,以利于车辆的安全通行,最限度地将眩光引起的事故减少到最低,因此其高度和宽度必须满足设计的要求。虽然从造景的角度出发,不具备有太多变化的特点,但从简单重复的韵律节奏以及线形上同样具有定的观赏美的效果。植物的选择常常以常绿、耐寒、耐旱、耐修剪为原则,色彩以深绿浅绿色、淡黄绿色等各种不同绿主进行搭配在一定限度内充分表现植物的季相变化。

    3.两侧绿化带设计

    分为与城区接壤部分和主线部分

    (1)与城区接壤的绿带设计

    这一绿带景观具有与防护功能结合的双重性,以设计时其结构应参照一定的技术参数。根据有关部门和国外有资料显示如下:

    《1》林带宽度:市内以6―15米,市区以15―30米为宜;

    《2》林带高度:10米以上;

    《3》林带与声源的距离:应尽量靠近声源而不是受声区;

    《4》林带结构:以乔、灌、草结合的紧密林带为好,阔叶树比针叶树有更好的减噪效果,特别是高绿篱防噪音效果最好;

    《5》根据日本近年调查,40米宽结构良好的林带可减低噪声10――15分贝;

    《6》在美国这一宽度为45―100米,种植草花、宿根花卉、灌木、乔木,其林型由低到高,既起到防护作用,又不影响车视线?上述数据表明,这一区域的绿地景观从理论上讲,应该是越宽越好,但受城市用地的限制和减少建设费用的角度来看,合理地规林带宽度和高度,尤其是宽度的划定是影响该带状景双的主要因素。考虑到生态与景观的双重作用,可以确定绿化的林带结构为封闭式结合部分半通透式:至于半透式出现的部位,应以城市景观相结合,遵循:“佳期则收之,俗则屏之”的原则,充分体现城市景观与道路景观在这一生态区域的有两间融合:

    (2)主线部分设计

    沿道路主线两侧的绿化设计,是高速公路连续景观“线”的主要表现形式,构成了道路景观的基础。由于这一部分具有跨地区、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的特点,设计‘时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根据道路所跨区域的土壤、水文、气象、地形、护坡结构、涵洞、桥梁等到条件及颁特点,划分典型设计断面,并标出起讫点的位置。

    《2》确定道路全线植物品种的基调树种、搭配树种以及功能性隔离吕种。

    《3》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如收费站等道路两侧500―1000米的范围属于重点处理部位。

    4、立交部分设计

    高速公路立交区的景观设计,是道路景观构成的重要区域,也是道路的樗性景观,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道路景观总体。

    (1)立交的平面构成

    立交的平面构成是由其交通功能所决定的,规模的大小爱交通量的制约。道路本身的线形是由直线和流线两面三刀种组成,直线是交叉干道的主线形,一般位于立交的底部,流线是两条或多条分流路线的连接道路,具有与其它干道相适应的立体特点。

    (2)绿化景观设计

    我国的立交绿化景观设计院有一个明显的发民过程,从最初的模仿到现在真正意义上的设计,从完全图案式的布置到拟自然与图案的结合,再走向以自然为主、部分地结合功能方面军的要求少量地运用规则式的布局,无不反映出这一变化与民族的审美情趣一致性的特点。立体交叉道路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城市或城郊人工景观,采用哪种形式的布局,是由其规模大小和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决定的。如何运用绿化的手段使这一景观发挥最大的效应,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的。

    《1》规则式设计

    运用规则的布局形式进行设计,首先反映在其观赏平面和立面上是以“图案”设计为主的,利用不同的植物进行不同的色彩搭配组成具有一定设计意义的图案,按照环境的比例关系布置其间,形成构图的中心。虽然图案所表现的意义比较明确,内涵也许丰富,同时具有一定的具象外形等,但是,由于使用的材料都是选用低矮的植物,在立面和季相上缺乏丰宙的变化答因素,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又由于大部分的立文规模不是太大,往往形成对称的绿化区域,图案布置也出现对称,在总体构图土显得呆板而不久有活力,而且对后期的养扩管理要求非常严格,与中国园林的基本格调和民族的总体审美观念有一定的距离:因此,这一形式目前有原则性淘汰的趋势。

    《2》自然式设计

    自然式的设计形式,一般适应于大型立交地段。设计时首先要考虑交通功能的要求,不能因为设计的需要忽视道路功能的要求而本末倒置。其次才考虑设计本身的特点。具体设计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A.构图骨架的形成:由于立交绿化区与纯粹的园林绿化景观在功能上的要求不同,所以也不可能象后者一样,具有植物搭配构图骨架的同样密度,换句话说,就是不具备园林中连续的高低错落的林冠线及林缘线布局。因此,骨干树种的选择和在数量上确定要适应这一特点的要求,但也要形成高度之间的不同搭配。一般选用常绿乔木如雪松、白皮松等树冠紧凑、树形优美的树种来完成这一任务,位置选择一定要注意主干道路的走向和次干道的关系。

    B.搭配植物的运用:搭配树种可选用一些季相变化丰富的色叶树,并考虑与骨干树种所形成的前景与背景的构图关系,比例尺度,自然栽方式等到内容。

    C.基色调的选择:花灌木的色彩配置构成了立交的基色情调。首先要了解立交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如与城区连接的立交,色调可以布置的五彩缤纷一些,过离城市的立交可布置的稍微淡雅一些。其次,花灌木的配置,根据绿化窨的颁情况,遇面则面、遇角则角,自由布置,不拘一格。

    D.平面背景的处理:护坡植被利用固土性能强的植物如小冠花、狗牙跟、迎春等,有利于对路基的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建成以后的养护管理。

    《3》混合式设计

    对于地处城乡结合部或市区内的立交,可以采用这种形式,只是在运用时有所不同侧重罢了。前者以自然为主,后者以规则为主。设计时在分清道路主次的同时,也就确定了具体布局的关系。对于前者来说,一般比较大,考虑在主干道的入口处绿化窨中以规则式设计布局,而其它大部分绿地仍以自然为主:对于后者,由于地处闹市区,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大,所以还是以低矮的规则式图案布局为好,只是在不影响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局部耐成自然的形式,更能提示性表现回归自然界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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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景观施工图设计规范?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景观施工图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总则1、工作目标1.1规范化――有效提高设计的工作质量;1.2标准化――提高设计的工作效率;1.3网络化――便于网络上规范化管理和成果的共享。2、工作范围本标准是依据建筑CAD制图的统一规则,适用于我公司建筑工程和景观工程及相关领域中的CAD制图。3、工作风格本标准为形成公司CAD绘图表达的风格的统一,不提倡个人绘图表达风格。CAD制图的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

    二、制图1、制图规范工程制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要求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2、图纸目录各个专业图纸目录参照下列顺序编制:封面图纸目录景观专业:景观设计说明;总图;竖向图;放线图;索引图;分区图;节电详图;铺装详图。建筑专业:建筑设计说明;室内装饰一览表;建筑构造作法一览表;建筑定位图;平面图;立面图;[wiki]剖[/wiki]面图;楼梯;部分平面;建筑详图;门窗表;门窗图。结构专业:结构设计说明;桩位图;基础图;基础详图;地下室结构图;(人防图纸);地下室结构详图;楼面结构布置;楼面配筋图;梁、柱、板、楼梯详图;结构构件详图。电气专业:电气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详图;系统图;控制线路图。大型工程应按强电、弱电、火灾报警及其智能系统分别设置目录。给排水专业:给排水设计说明;总图;平面图(自下而上);详图;给水、消防、排水、雨水系统图。暖通空调专业:暖通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系统图。绿化专业:绿化设计说明;苗木材料表;总图;[wiki]乔木[/wiki]种植图;[wiki]灌木[/wiki]种植图;地被种植图;3、图纸深度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业主提供例图深度及特殊要求。4、图纸字体除投标及其特殊情况外,均应采取以下字体文件,尽量不使用TureType字体,以加快图形的显示,缩小图形文件。同一图形文件内字型数目不要超过四种。以下字体形文件为标准字体,将其放置在CAD软件的FONTS目录中即可。Romans.shx(西文花体)、romand.shx(西文花体)、bold.shx(西文黑体)、txt.shx(西文单线体)、simpelx(西文单线体)、st64f.shx(汉字宋体)、ht64f.shx(汉字黑体)、kt64f.shx(汉字楷体)、fs64f.shx(汉字仿宋)、hztxt.shx(汉字单线)。汉字字型优先考虑采用hztxt.shx和hzst.shx;西文优先考虑romans.shx和simplex或txt.shx。所有中英文之标注宜按下表执行常用字型表表1用途字型字高宽高比比图纸名称中文St64f.shx10mm0.8说明文字标题中文St64f.shx5.0mm0.8标注文字中文Hztxt.shx3.5mm0.8说明文字中文Hztxt.shx3.5mm0.8总说明中文St64f.shx5.0mm0.8标注尺寸西文Simpelx.shx3.0mm0.8注:中西文比例设置为1:0.7,说明文字一般应位于图面右侧。字高为打印出图后的高度。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记5.1图纸版本5.1.1施工图版本号第一次出图版本号为0第二次修改图版本号为1第三次修改图版本号为25.1.2方案图或报批图等非施工用图版本号第一次图版本号为A第二次图版本号为B第三次图版本号为C5.2图面修改标记图纸修改可以以版本号区分,每次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做出标记,并注明版本号。简单或单一修改尽量使用变更通知单。6、图纸幅面6.1图纸图幅采用A0、A1、A2、A3四种标准,以A1图纸为主。图纸尺寸规格表2图纸种类图纸宽度(mm)图纸高度(mm)备注A01189841A1841594A2594420A3420297A4297210主要用于目录、变更、修改等6.2特殊需要可采用按长边1/8模数加长尺寸(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6.3一个专业所用的图纸,不宜多于两种幅面(目录及表格所用A4幅面除外)。6.4图纸比例常用图纸如下,同一张图纸中,不宜出现三种以上的比例。常用比例表表3常用比例1:1,1:2;1:5,1:10,1:20,1:50,1:100,1:200,1:500,1:1000可用比例1:3,1:15,1:25;1:30,1:150,1:250,1:300,1:15007、[wiki]图层[/wiki]及文件交换格式7.1采用图层的目的是用于组织、管理和交换CAD图形的实体数据以及控制实体的屏幕显示和打印输出。图层具有颜色、线形、状态等属性。7.2图层组织根据不同的用途、阶段、实体属性和使用对象可采取不同为加强设计制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和标准,强化研究所的精品意识,根据现阶段装饰行业的实际情况,遵循建筑制图规范的原则,特制定本图纸规范。一、图纸内容要求(一)图纸排列顺序为了使设计师能够较好地向甲方表达其设计意图,又使施工者有较完整的施工依据,减少施工中的变更、拆改项目,提高有效工作时间,因此要求设计师必须图纸齐全,排列有序(按以下顺序排列)。⑴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⑵目录(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⑶工程概况⑷设计说明⑸装饰工程项目表(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⑹施工图纸(总平面图、总天花平面图、平面、天花、立面、大样详图等)(二)图纸的内容要求利用正投影原理所绘制的平面、立面、剖面图是设计师的设计意图与其现场施工交流的语言。设计师要将自己的设计意图充分的表达给客户及施工人员,设计师就必须掌握设计的图纸规范;正投影制图要求使用专业的绘图软件工具,在图纸上作的线条必须粗细均匀、光滑整洁、交接清楚。因为这类图纸是以明确的线条,描绘建筑内部或者外部装饰空间的形体轮廓线来表达设计意图的,所以严格的线条绘制和严格的制图规范是它的主要特征。1.封面(按设计院统一制作的模板打印)2.图纸目录图纸目录必须标有正投影图的图号、图名及备注。图名是按图纸编排顺序,从第一页施工图开始编号。3.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内容应反映出建筑工地的大体格局、工程地址、设计部门、工艺级别、设计风格等。4.设计说明5.装饰工程项目表必须标明装饰工程涉及的每个空间的顶面、墙面、地面、家具、踢脚、门窗、及套和装饰工程的外部装饰的材质、品牌、规格、颜色,以便甲方及观者对装饰工程的主材及建议的色彩、配饰思路更清晰。6.施工图纸:(1)平面布置图A.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水平剖切俯视。图内应包括剖切面及投影方向可见的构造。B.平面图须注清立面标识、房间名称、地面材料(包括材料尺寸、规格,边长≥450的材料应画准排砖位置)、主要家具及家电平面布置图(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2)天花平面图A.天花平面图为实际施工后的镜像。B.必须标有天花的细部尺寸、[wiki]标高[/wiki]及所使用的材料名称。C.要在图上标明灯具的位置,并标明灯的名称或灯具图例。D.木做及复杂造型顶或其他复杂造型,应有剖切图,并标明剖切位置。(3)立面图A.各种立面图应按正投影原理所绘制。B.立面图应包括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家具、家电等的外轮廓线和构造图、墙面做法、材料做法及细部尺寸。C.各种立面图尚不能表达清楚的要做剖切图。剖切图的剖切位,应根据图纸的用途或设计的深度选择能反映全貌特征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D.剖切图包括剖切面和投影方向可见的施工构造、材料及尺寸标注。(4)电位图A.电位走线只需标明开关与灯位的控制关系,线型宜用细圆弧线(也可适当用中圆弧线),各种强弱电的插座走线不需标明;B.要有详细的开关(一联、二联、多联)、电源插座、电话插座、电视插座、空调插座、宽带网插座、配电箱等图标及位置(插座高度未注明的一律距地面300mm,有特殊要求的要在插座旁注明标高)。(5)装饰详图及大样A.门窗、家具等制作部分的平、立、剖面图。B.家具图制作部分必须有平、立、剖面图,家具立面图要有拉手位置示意图。C.图样中某一部分或构造,需要重点索引节点详图;踢脚板、垭口、门窗套等可看情况适当有剖切图。(三)图纸具体要求1.图纸设计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必须具有可施工性。2.所有施工图必须标明比例。3.利用正投影原理绘制的图纸严禁铅笔和徒手绘图。4.手写的说明性文字需要使用仿宋体或标宋字。二、图纸规范要求(一)图幅大小:有A0、A1、A2、A3、A4、五种。(二)比例:平面1:100(1:150),大样1:20(1:30)楼梯1:50(1:60),单元平面1:50,节点大样1:20(1:30)等,其他可视情况而定。(三)线型、宽度及各种线型的运用:1.粗实线:A2(0.4―0.5mm);A3(0.3―0.4mm);A4(0.25―0.3mm);用于平、立、剖面图及详图中被剖切墙体的主要结构轮廓线;立面图的外轮廓线、剖切符号、详图符号、图面标志及标志等(地平线依次用0.6mm、0.4mm、0.3mm粗实线)。2.中实线:A2(0.35mm);A3(0.25mm);A4(0.25mm);用于平、立、剖面图及详图中物体的主要结构轮廓。3.细实线:A2(0.20mm);A3(0.15mm);A4(0.15mm);用于平、立、剖面图中可见的次要结构轮廓线,标注尺寸线、折断线(不需画全的断开界限)、引出线(用于对各种需要说明的部位详细说明)、图例线、索引图标、标高图标等。4.细虚线:A2(0.15mm);A3(0.1mm);A4(0.1mm);家具图中不可见的隔板,门窗的开启方式及图例线等。5.点划线A2(0.15mm);A3(0.1mm);A4(0.1mm);用于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6.辅助实线A2(0.05mm);A3(0.03mm);A4(0.03mm);用于地面填充、玻璃纹理填充等。(四)文字:1.图纸中总说明文字,字高600mm,宽0.8,用仿宋体;图名字体为仿宋,字体高500-700mm,宽0.9;2.文字标注用仿宋体,字高350mm,宽0.7,不放在引线的横线上方;3.数字标注用Tssdeng.shx英文或仿宋字体;4.图形下图名字高550mm,图内文字注释字高350mm;5.图框内图纸名称字高500mm,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等字高400mm,设计人、校对人等文字字高350mm。(五)尺寸标注:1.尺寸线及尺寸界限应以细实线绘制,尺寸起止符号的斜短线应以中粗线绘制,长度为200-300mm,并与尺寸线右方向成45度角;2.尺寸线应与被标注长度平行,两端不宜超出尺寸界限,尺寸界限应与尺寸线垂直;3.尺寸数字应注写在尺寸线读数上方的中部,数字间不要有逗号,相邻的尺寸线数字如注写位置不够,可错开或引出注写;4.标注数字以毫米为单位,标注精度为整数。5.尺寸标注与标高标注在不同的方向位置,不允许交叉表示。(六)标高表示方法:1.标高以室内地面作正负零位置,用于天花图中不同吊顶表面距地面高度的表示,用于平面图中室内地台、阳台、厨卫地面等不同高度的表示;2.标高以米为单位,其数字的小数点后保留3位数。(七)详图索引标志:1.索引图、索引剖切图图标、定位轴线的圆用粗实线,直径800-1000mm;2.索引详图:圆用粗实线,直径1200mm,圆内横线用细实线绘制,索引详图圆内文字字高350―400mm。(八)引出线:1.对图形表达不完善的部位需要引出说明的线形。引出线应采用细曲线,不应用直线;2.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对准圆心;当同时索引几个相同部分时,各引出线应保持平行;3.多层构造引出线,必须通过被引的各层,并须保持垂直方向。被引注说明的层次,需用小圆点(直径≤100mm)表示。(九)其他:1.图纸名称的表示:应有图名、比例(字体高度是图名的一半),图名下面有粗实线(0.5mm)、细实线(0.2mm)两道线,长度与字体对齐,两线相距150mm;2.平面图中方向性图标:用于平面图中各立面的标识,放置在平面图的左或右下方。注:1.此规范是在A2(1:100)的基础定制,所有字高、有些距离均为图内实际尺寸,线型宽度为图纸尺寸,望注意区分。2.其他图幅输出(例如A3的图纸),不必另设图层与线型,按图纸空间缩放打印即可(正规图纸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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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景观的设计规范等问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景观设计师

    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内对景观设计人员的管理,加强景观设计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保证景观工程设计质量,保障人民生伞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景观设计师是指从事城市建筑环境工程的设计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包括社区和城镇的建筑景观环境的设计,科研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对景观设计师的技术岗位能力分为高、中、初三个等级,其名称分别为:高级景观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助理景观设计师。

    第四条 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工作,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领导实施,是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对景观设计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考核认定,是对国家将实行的执业注册景观设计师制度的准备。

    第五条 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工作,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内进行。

    第六条 景观设计师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遵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地方协会的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致力于景观设计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认定具有高级景观设计师的技术能力,可在相应的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

    1.学历及从业时间: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1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8年以上;

    (3)大学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博士生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2年以上。

    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完成大型景观工程(投资在600万元以上)的设计1—3项;

    (2)参与完成大型建筑装饰工程(投资在600万元以上)的设计3—5项;

    (3)完成中小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设计5—10项);

    (4)所设计的作品或完成的项目获得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颁发的奖项。

    3.专业理论及著述(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系统掌握景观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系统了解国内外景观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

    (3)熟练掌握景现设计技能、标准和规范,了解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4)独立或合作撰写或编写出版过专业著作;

    (5)在专业杂志或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

    (6)参加过全国或地方性建筑装饰行业法规、标准、规范、标准图等的起苹,编制,审定等。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认定具有景观设计师的技术能力,可在相应的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

    1.学历及从业时间:

    (1)中专、中技、职校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2年以上;

    (4)大学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1年以上;

    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完成中小型景观工程(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设计1—3项;

    (2)参与完成中小型景观工程(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设计3一5项;

    (3)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成的工程获得过有关部门、组织和团体的奖励。

    3.专业理论及著述(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掌握景观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了解国外景观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一定艺术修养;

    (3)掌握景观设计技能。标准和规范,了解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4)独立或合作在专业杂志、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

    4.经指定的培训(考试)机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认为具有助理景观设计师的技术能力,可在相应的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

    1.学历及从业时间:

    (1)职业高中、中专、中技、职校相关专业毕业,相关工作满5年;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1年以上;

    (3)大学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装饰专业或景观设计专业设计工作。

    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独立完成单项工程景观设计;

    (2)独立完成3—5个小型景观工程(投资在150万元以下)景观设计;

    (3)所设计的作品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过有关部门、组织和团体的奖励。

    3.专业理论及著述(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掌握必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了解国内景观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基本的艺术修养;

    (3)熟悉景观设计的标准和规范,掌握基本技能;

    (4)独立完成所设计作品和工程项目的设计说明。

    4.经指定的培训(考试)机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凡是在学历、学位、从业业绩、专业理论、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者,不受一般条件的限制,可破格晋升景观设计师或高级景观设计师。

    第十条 申报初、中级景观设计师的设计人员均要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凡学历不足者,必须参加有关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技术岗位能力的考核和认证。

    第十一条 申报高级景观设计师和景观设计师,需参加相应的高、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通过全国外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者可不参加外语考试.外语水平为考核认证的参考条件。

    第十二条 景观设计师在达到上一等级条件时,可申请升级。

    第三章 认证机构

    第十三条 为保证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认证工作顺利进行,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共同组成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认证领导小组,领导组织行业范围内的考核认证工作。

    第十四条 设立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高级景观设计师考核认证工作。

    第十五条 设立各地方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初,中级景观设计师考核认证工作。各地方考核认证专家委员会的组成要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备案。

    第十六条 设立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工作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考核认证中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认证程序

    第十七条 申报人填写和准备以下资料:

    1.《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申报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学历证明;

    3.外语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证明(供参考);

    4.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适用于专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证

    书(适用于学历不足和非专业人员);

    5.工程项目设计资料(包括图纸、照片、图片、设计说明等)

    6.论文、著作的复印件等资料;

    7,获奖证明、证书的复印件等;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申报高级景观设计师认证的设计人员将申报材料报到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由各地方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经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签署初审意见后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由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专家委员会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认证意见,报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对合格者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申报初、中级景观设计师的设计人员将申报材料报到所在省市建筑装饰协会,由省市室内建筑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评审意见,报省市建筑装饰协会批准,对合格者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证书》。初、中级景观设计师的申报认证结果,要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本专业为景观设计、环境艺术;相关专业包括:植物学、规划学、园林学、建筑学、美术设计、环境学、视觉艺术、农艺学等专业.相关职业包括:建筑师、植物种植员、规划师、园林设计师、环境规划与设计、视觉设计、农艺师等。

    第二十一条 申报初、中级景观设计师的设计人员在申报前均要进行集中专业培训。本专业的设计人员经考核合格、相关专业和其他专业毕业的设计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才可申报参加考核认证。

    第二十二条 培训考试办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另行制定。

    第五章 认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认证管理工作,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各地方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协助进行。

    第二十四条 景观设计师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认证工作,每年进行二次。

    第二十六条 参加考核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严格执行认证标准、程序,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证书》的,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收缴其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关于景观设计标准规范名称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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