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室内垂直绿化景观设计(大连室内垂直绿化景观设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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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垂直绿化能起到什么作用?
垂直绿化占地少,充分利用了空间,大大提高了城市绿量、覆盖率,增强了绿化的立体效果。垂直绿化通过美化光秃的墙面、土坡等,提高了环境质量。由于蔓性攀援植物随着物体外型变化而变化,从而软化了建筑生硬轮廓并与城市绿化融为一体,会创造出多种生动的装饰效果。垂直绿化通过植物叶面的蒸腾作用和庇荫效果,可缓和阳光对建筑的直射,使夏季墙面温度大大降低。垂直绿化使受阳光西晒时,绿化覆盖的墙面比无覆盖墙面的温度低,13~15度。冬季落叶后,既不影响墙面得到太阳的辐射热,其附着在墙面上的枝茎又成了一层保温层,起到了调节室内气温的作用。
二、什么是垂直绿化?垂直绿化的作用有哪些
垂直绿化又称为立体绿化,是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上的绿化方式,包括立交桥、建筑墙面、坡面、河道堤岸、屋顶、门庭、花架、棚架、阳台、廊、柱、栅栏、枯树及各种假山与建筑设施上的绿化。
作用:
1、净化空气、治理PM2.5:随着空气质量的恶化,PM2.5污染越发严重,特别是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高强度集中排放,导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下降。垂直绿化能够做到滞尘,驱散、拦阻,还能吸收和转化有毒物质。同时叶片的蒸腾增大了空气的湿度,尘土更不易飘浮。
2、改善城市热岛效应: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各种建筑物拔地而起,密集增多导致通风不利;水泥、沥青、砖石等材料吸收储存太阳辐射的热量等原因,导致城市温度逐渐升高。夏天保持室内温度舒适必须增加空调的能耗,而空调排出废热的增加又促使城市的气温升高,如此恶性循环,进一步加剧城市热岛效应所带来的危害。
垂直绿化不仅能遮阳,降低太阳的辐射强度,还能通过绿色植被的光合作用、蒸腾作用、呼吸作用等对太阳辐射的大量吸收和蒸腾作用,使空气的湿度增加,而不提高空气温度。
3、节能环保:在夏季,热墙将会导致建筑物的室内温度上升,这就需要降温系统(空调、风扇等)降温,从而消耗更多的能源;相反,冬季则需要加温系统(空调、暖气等)来取暖,也消耗大量的能源。但垂直绿化建筑物内冬暖夏凉的功能,不仅会减少对这些能源的消耗,也保护了环境。
4、减少噪音:噪音污染问题在大城市日趋严重,交通与施工是绝大多数噪音污染的源头。噪音不但影响人们的工作生活质量也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绿色植物具有吸收音量、改变声音的传播方向、干扰音波等功能。研究表明,噪声遇到重叠的叶片,可改变直射的方向,不同程度地受到乱反射和散射,部分通过枝叶的空隙进入人居环境中,可以减弱20—30%。同时,植物叶子表面的气孔和绒毛及植物幕墙基质布的小孔和纤维能吸收声音。
5、美化城市:垂直绿化具有极高的观赏性,丰富城市的景观效果。垂直绿化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着丰富的表现力。由于植物有柔化建筑外形的效果,在公共空间中,往往可以削弱生硬的建筑群所产生的严重压迫感,使得生硬的城市空间环境变的富有生命感和亲和力。
三、垂直绿化在园林中的用途
垂直绿化的好处
墙面绿化是一种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举措;是应对城市化加快、城市人口膨胀、土地供应紧张、城市热岛效应日益严重等一系列社会、环境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项高新技术。与传统的平面绿化相比,墙面绿化有更大的空间,让“混凝土森林”变成真正的绿色天然森林,是人们在绿化概念上从二维空间向三维空间的一次飞跃,将会成为未来绿化的一种新趋势。
滞尘与杀菌:绿色植物在太阳的光合作用过程中,能释放大量的氧气并吸收二氧化碳,同时对空气中各种尘埃、细菌及有害有毒气体有阻挡、过滤和吸附作用。
提高绿化率,丰富景观:竖向绿化不占用地面积,对基地内绿化率有利,可形成丰富的场地环境,同时也会形成比较别致生动的建筑立面类型。
减少噪音:通过吸附与反射,可以将26%的室外噪音声波吸收。
垂直绿化植物选择
由于建筑墙面的日照、温度、空气成分、风力等生态因子与地面明显不同。不同楼层高度及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生态因子也不同,因此要根据屋顶的生态因子的要求选择植物,以便达到预期的效果。墙面绿化植物的选择必须从建筑墙体的环境出发,首先考虑到满足植物生长的基本要求,然后才能考虑到植物配置艺术。
1.
选择耐旱,抗旱性强的植物
由于建筑墙面夏季气温高、风大、土层保湿性能差,冬季则保温性差,应选择耐干旱、抗寒性强的植物。还要考虑到墙面特殊地理环境和承重的要求。
2.
选择抗风,不易倒伏的植物
在建筑墙面风力比地面大,特别是雨季或有台风来临时,风雨交加对植物的生存危害最大,加上墙面种植层薄,应选择一些抗风、不易倒伏的植物。
3.
选择以常绿为主,冬季能越冬的植物
在建筑墙体进行绿化的目的是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美化“第五立面”,植物应选择以常绿为主,宜用叶形和株形秀丽的品种,为还可适当栽植一些色叶植物及布置一些盆栽时令花卉,营造四季有景的氛围。
4.
选择耐瘠薄的钱根性植物
建筑墙体大部分为全日照直射,光照强度大,植物应尽量选用阳性植物。建筑墙体的种植层较薄,为了防止根系对建筑结构的侵蚀,应尽量选择浅根系及耐瘠薄的植物种类。
5.
选用乡土植物
尽量选用乡土植物,适当引种绿化新品种。乡土植物对当地的气候有高度的适应性,在环境相对恶劣的时候,选用乡土植物有事半功倍之效。
常用地被植物:
波斯顿蕨 形态特征:多年生常绿蕨类草本植物。根茎直立,有匍匐茎。叶丛生 ,长可达60 cm以上,具细长复叶,叶片展开后下垂。
生态习性:性喜温暖、湿润及半阴环境 ,又喜通风,忌酷热。
园林用途:下垂状的蕨类观叶植物,适宜盆栽于室内吊挂观赏、盆栽及垂直绿化,其匍匐枝剪下可用作装饰配置材料。
垂盆草 形态特征:多年生肉质草本,不育枝匍匐生根,结实枝直立,花淡黄色,花期5~6月,果期7~8月。
生态习性:耐干旱、耐高温,抗寒性强,耐湿、耐盐碱、耐贫瘠。抗病虫害能力强,生长速度快,繁殖容易,不用修剪。
佛甲草 形态特征:多年生草本,无毛。茎高10~20厘米。3叶轮生,叶线形。花序聚伞状,顶生,花期4~5月,果期6~7月。
生态习性:适应性极强,不择土壤,耐寒力极强。属多浆植物,含水量极高,其叶、茎表皮角质层具防止水分蒸发的特性。
非洲凤仙 形态特征:多年生草本。茎多分枝,光滑,节间膨大。叶卵形,边缘钝锯齿状。花腋生,1~3朵,花形扁平,花色丰富。
生态习性:不耐高温和烈日暴晒。喜温暖湿润和阳光充足环境,土壤宜用疏松、肥沃和排水良好的腐叶土或泥炭土为好。
常用藤本植物:
紫藤是落叶攀援缠绕性观花藤本,喜光、较耐阴、较耐寒、抗性强。花紫色或深紫色,花期4~5月。紫藤常用于花架、湖畔等,盛花期非常美。
常春藤是多年生常绿攀援藤本,喜温暖、荫蔽的环境,也喜光线充足,不耐寒,抗性强。花小,黄白色或绿白色,花期9-11月。常春藤也是优良室内盆栽。
凌霄:生态落叶木质藤本。羽状羽对生。花橙红色,由三出聚伞花序集成稀疏顶生圆锥花丛。蒴果。花期6~8月。
炮仗花别名鞭炮花、黄鳝藤、密蒙花、火把花、黄金珊瑚。炮仗花因花似炮仗而得名,多植于庭园建筑物的四周,攀援于凉棚上。
绿墙新类型
模块式
利用模块化构件种植植物实现墙面绿化的形式。绿化模块是由种植构件(盒)、种植基质和植物三部分组成。植物生长须具备养分、水和空气三要素,作为容器的种植构件,需满足植物生长的必备条件,固定植物的根系、蓄水、排水、空气循环以及和建筑之间的悬挂固定等要求。
铺贴式
即在墙面直接铺贴生长基质与植物组成的栽培平面系统,或者是采用喷播技术在墙面形成一个种植系统。
攀援或垂吊式
这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种垂直绿化形式,多用于边坡绿化、墙面绿化等。即在墙面种植攀爬或垂吊的藤本植物,如种植爬山虎、络石、常春藤、扶芳藤、绿萝等。
摆花式
即在不锈钢、钢筋混凝土或其它材料等做成的垂直面架中安装盆花或直接在建筑墙面上安装人工基盘实现墙面绿化的形式,在人工支架的基础上,装上各种各样的栽培基质穴盘,穴盘有卡盆式、包囊式、箱式、嵌入式等不同种类。
布袋式
即在铺贴式墙面绿化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工艺系统。
V型板槽式
即在墙面上按一定的距离安装V型板槽,在板槽内填装轻质的种植基质,再在基质上种植各种植物。适用的植物种类较多,可组合栽植灌木、花草或蔓生性强的攀爬或垂吊的植物;既可浇灌也可微灌
四、居住区景观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北京地方性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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