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小学招生简章(武汉小学招生简章2022)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武汉小学招生简章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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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武汉瑞景小学很难进吗
不难进。武汉瑞景小学创办于2008年,原名为武汉第一寄宿小学,其前身为武汉小学住宿部,是武汉小学引进民营资本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武汉瑞景小学招生简章:2022年的学生的父母只需要有当地的户口,且孩子身体健康,就可以进入本校,非常的好进。
二、武汉市教育局今年小学入学有什么规定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教基〔2015〕18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0日 来源: 阅读次数:7754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中小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坚持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合理制定2015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
(一)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执行率100%。4-5月,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规定,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空户、搭户、假户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通知其回本来的户籍所在地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对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居住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务工证(或经营许可证),到所属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地方,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其入学。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二)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6月12日前,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继续坚持单校划片;确有需要采取多校划片的,必须事先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并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方可实施。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入学办法详见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该校招生简章。
(三)统一印制,依规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各区要在7月3日前举行简朴、庄重的仪式,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15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二、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和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2.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全市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8-10日,民办初中实行“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
3.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
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
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20日前、民办小学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录取工作。
(三)加强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
1.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制订本校新生入学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其方案和办法须报所在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2.各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全区生源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备案。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新生入学。
3.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组织新生入学。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小学毕业考试工作管理
各区教育局要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4〕5号)精神,做好小学毕业生评价工作。
今年全市小学毕业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3日(星期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增加考试科目。
严格小学毕业考试的三级职责,即:由市教科院统一标准,区教研室具体指导,学校命题并组织考试。规模较小或暂时缺乏命题能力的学校,可以学区(或“片区”)为单位组织命题与考试,但不得组织全区统一考试。农村小学在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各中心小学命题、组织考试。办理了跨区入学手续的学生仍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各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小学毕业考试的领导和管理,各校要成立考务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各区教研室应综合写出质量分析报告,于7月3日前报市教科院。
各民办初中学校招收新生,不得与小学毕业考试成绩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新生学籍管理
1.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25-29日。各区教育局应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集中,于6月2日(星期二)上午到指定地点办理交换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各区教育局应根据相对就近原则,为其安排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一般直接安排到其初中部就读。
3.凡被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体育学校、武汉市艺术学校、武汉体育舞蹈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已到政府指定学校报到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的《通知书》,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应于7月20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新生录取名单,7月25日前各有关区教育局持学校录取名单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办理同意调档手续。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录取名单并办理同意调档手续。上述学校凭新生调档通知单到相关区教育局基(中、小)教科办理跨区新生调档手续。各有关中小学应根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区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4月底前,各区教育局要将本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2.广泛宣传,强化引导。
各区、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规定,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向社会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切实规范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入学。本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方案及招生计划要自觉向社会公开。
3.严肃纪律,强化管理。
根据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不得违反《义务教育法》免试规定。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任何学校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初中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
要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坚决查处个别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行为,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特别要治理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的择校费的行为。
各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学区化办学和小班化教学。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
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要切实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考试方式招收新生;四是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五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六是不准向民办学校推荐新生;七是不准以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招生;八是不准超计划招生;九是不准超范围招生;十是不准超标准乱收费。
4.完善制度,强化追责
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责任制度,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教育局将对各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管理不力的区,将通报批评;对违规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调减次年招生计划,甚至撤销学校招生资格。
三、武汉小学入学条件户口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武汉市就近对口入学要求户籍和住房一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户合一)。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1、孩子户口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并且户主是爸爸或妈妈 。2、户口地址上的房产是孩子爸爸或者妈妈的,也就是户主和房产的名字是一样的 。3、从出生一直居住在户口对应的房产那里,可以忽略有的要求房产几年的要求,或者不实际居住 。4、符合你要上小学对应的片区,也就是对口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具体情况要看各区教育局政策)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等),具体看学校的要求。但是对于比较热门的学校都要求必须要办理房产证才能对口入学。就近入学≠最近距离入学,因此离学校近的不一定就是学区房,也不一定对口。入学名额是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的办法分配的,每年的政策和划分各区教育局都会有相应的变化,家长在买房的时候应该仔细考察是否在招生范围内。关于落户年限与产权规定,一般要根据具体学校招生简章,并不是每个学校都一样,有的对户籍迁入时间也有要求,家长们若有购买学区房的意向需提早做准备。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时间指的不是房产证上的曰期,是户口本上迁入的日期。另外,武汉各区要求有所不同,最可靠的是各区教育局出台的官方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户、搭户、假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提前迁户口至实际居住地,执行到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四、江夏区齐心小学是公立学校入学条件
武汉市江夏纸坊城区中小学新生是关于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情况,其中包括了招生对象年龄及对口小区、对口初中情况,下面了解下吧。

2022年秋季纸坊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2年秋季纸坊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入学方式
(一)对口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2年6月16日—19日
2.审核登记地点:户籍和房产对口的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3.提交审核资料:
提供:
(1)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说明:
a.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b.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c.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d.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纸坊城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因纸坊城区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特殊原因造成家长搬出原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房产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学校登记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纸坊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26日
2.审核登记地点:纸坊教育总支(文化路纸坊街道办事处对面,联系电话:81813521)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持有在纸坊城区居住证。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纸坊城区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纸坊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纸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纸坊城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持有纸坊城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 父(母)在纸坊城区的居住证。
符合上述3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纸坊街教育总支登记,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纸坊地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纸坊城区或周边的东方小学、胜利小学、东林小学、庙山小学等校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5月--6月
2.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时间(即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16日—6月19日
(1)招生学校审核造册时间:6月21日—6月22日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6月23日
(3)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时间:6月24日--6月30日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3.纸坊教育总支登记时间(即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23日—6月26日
(1)纸坊教育总支上交登记的学生名册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时间:6月28日
(2)区教育局召开分配会议时间:6月30日
(3)纸坊教育总支张贴分配结果时间:7月1日--2日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30日到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划片范围
1.一小(咨询电话:87952432)
(1)龙井路以东—文化大道以西--兴新街以南—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东—滨湖春天小区以西(含滨湖春天小区);
(3)青龙山林场。
2.二小(咨询电话:52347138)
(1)兴新街以南—龙井路以西—老武装部以东—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西—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3)兴新街以北—古驿道以西--熊廷弼街(路)以南—新北路以东。
3.三小(咨询电话:87028778)
(1)熊廷弼路以南—新北路以西—兴新街以北;
(铁路以西,以畔山御景小区为划分线,畔山御景以南为三小招生区域,以北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2)兴新街以南—老武装部以西—纸坊大街以北;
(3)纸坊大街以南—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4.齐心小学(咨询电话:87968909)
江夏大道以东—纸坊大街以北—江花大道以西—大花山以南
5.明熙小学教育集团(咨询电话:86638836)
(1)江夏大道以西---纸坊大街以北---北华街以南--文化大道以东。
(2)兴新街以北---沙羡街以南---古驿道以东---文化大道以西。
6.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咨询电话:87911410)
(1)谭鑫培路以南—武昌大道以东—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
(2)谭鑫培路至八分山福泽街以南—武昌大道以西—畔山御景小区以北(含畔山御景小区)
(3)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熊廷弼路以北—古驿道以西
(4)北华街以南—古驿道以东—沙羡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
(5)北华街以北--兴苑街以南--江夏大道以西--马山路以东
(6)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马山路以西--北华街以北
备注:上列(1)(2)(3)(4)范围属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上列(5)(6)范围,家长可自愿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古驿道校区或东湖路学校就读。
7.东湖路学校(咨询电话:50779950)
(1)江夏大道以西----谭鑫培路以南---马山路以东---兴苑街以北
(2)北华街以北---兴苑街以南---江夏大道以西---马山路以东
(3)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马山路以西---北华街以北
备注:
①上列范围(1)是东湖路学校一年级招生范围。上列(2)(3)范围,家长可以自愿选择在东湖路学校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古驿路校区就读。
②本届一年级新生全部在东湖路学校分校入学就读,地址:江夏区纸坊街花山社区东湖路2号(江夏区住建局综合楼)。
8.文化路小学(咨询电话:52304358)
(1)武昌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北—污水处理厂以西—星光大道以南;
(2)武昌大道以西—谭鑫培路至八分山福泽街以北—星光大道以南;
9.东林小学(特校)(咨询电话:65381062)
(1)纸坊大街以南—滨湖春天小区以东(不含滨湖春天小区);
(2)东林村。
10. 新华联青年城、花山郡片区属于庙山招生范围。
2022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江夏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公告显示,七年级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
详细内容如下
2022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今年秋季纸坊城区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学校最大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确保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纸坊城区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条件招收辖区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各街道(园区)初中负责招收服务范围内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按市局文件规定,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依章执行。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到公办学校报到,持《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全市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7月7-9日,各校招生结果在8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2.坚持“阳光招生、遏制择校”的原则。切实规范全区初中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招生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确保阳光招生。根据市局文件规定,择校生不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今年我区初中择校学校为江夏区第一初级中学、区一中初中部。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提交《江夏区2020年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小升初入学申报表》、户口本、抗疫相关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招生程序
1.招生条件
(1)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新生户籍在纸坊或在纸坊城区有房产的,由学生家长凭学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需要提供新生父母2年内3个月以上的房屋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建房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内的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
(2)在纸坊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江夏区非纸坊户籍,在纸坊城区也无自有房产的租住户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租住合同(社区盖章)、劳动合同等;非武汉户籍持父或母居住证、劳动合同、租住合同(社区盖章)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区一初中、区一中初中部除外)。
2.小升初转入条件
(1)在本区其他街道(开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其父母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江夏区小升初转学申请表》的原件、复印件于8月23-24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
(2)在其他省、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纸坊城区户籍或其父母在纸坊城区有房产,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小学生毕业证、国网学籍资料(学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于8月23-24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
(3)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纸坊城区初中就读的,持新生父母户口簿、父或母在纸坊城区居住证、劳动合同、小学生毕业证、国网学籍资料(学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于8月23-24日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
符合以上3类条件小升初转入学生,区教育局依据纸坊城区各初中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初中学校就读。
3.时间安排
(1)新生报名登记(6月22日—6月24日):家长(监护人)持新生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租住地社区证明等)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区域招生学校登记。(一初中、一中初中部必须具有服务范围内户籍或房产)
(2)学校查验核实(6月25日—6月26日):招生学校查验、核实、确认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证件,对证件把握不准或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或到相关部门核实,初步拟定招生名单。
(3)区局审核确认(6月27日—6月28日):招生学校将初步拟定招生名单交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查核对确认无误后,由招生学校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印章。
(4)公示招生名单(6月29日—7月1日):各初中学校在本校公示招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7月3日):招生学校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通知预录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6)新生入学报到(7月5-6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对口初中学校报到。
(7)处理遗留问题(8月20日-24日):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纸坊城区小学毕业生,家长凭相关证件在江夏五中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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