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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外短视频研究现状(国内外短视频研究现状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26 21:47:09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120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国内外短视频研究现状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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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国内外短视频研究现状(国内外短视频研究现状分析)

    一、短视频有怎么样的发展前景??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腾讯控股(00700.HK)、哔哩哔哩(BILI),搜狐(NASDAQ: SOHU)、爱奇艺(NASDAQ:

    IQ)、优酷土豆(YOKU)、芒果超媒(300413)等。

    本文核心数据:用户月活量、用户规模、市场规模等

    1、网络视频行业概况

    网络视频行业,是指在互联网上提供免费或有偿视频流播放、下载服务的行业。按视频平台主攻的重点不同,网络视频行业可细分为综合视频平台、垂直视频平台、短视频平台等等。

    网络视频集交互性,实时性,集成性与码率可变、突发性强等四大特点于一身。

    2、网络视频用户规模:整体规模近9.5亿,短视频用户占比超85%

    网络视频的需求随着短视频APP的发展吸引了众多人们的注意,2018年有统计数据开始,我国网络视频人数就达到7.11亿人,网络视频使用率达到88.7%,自此之后我国网络视频人数呈现稳定的增长态势,2020年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9.44亿人,使用率为93.4%,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73亿人,使用率为87.8%。

    3、网络视频市场规模:2020年超2000亿

    根据国家版权局每年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来看,2015-2017年我国网络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结合我国网络视频发展现状和网络短视频发展情况,前瞻对2018-2020年网络视频市场规模进行了简单测算,前瞻初步估测,2020年我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39.2%。

    注:官方公布网络视频市场规模截止时间仅到2017年,2017年之后公布数据为网络长视频市场规模。因此前瞻对2018-2020年市场规模进行了简单估测。

    4、网络视频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在线视频平台可以分为三大梯队:

    第一派系是以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为首的综合视频平台,分别背靠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三大互联网巨头,平台内容成本投入较大,综合片源丰富,活跃用户居于前列。

    第二梯队包括以芒果TV、哔哩哔哩为代表的特色视频平台,其中前者背靠湖南卫视,拥有独家优质综艺内容,后者则通过“二次元”文化吸引了固定的用户群。

    第三梯队以PP视频、咪咕视频等为代表专精型视频平台,主要走差异化路线,如PP视频主打体育内容,但由于整体资金投入相对较少,难以前两个派系的平台抗衡。

    除此,抖音、快手等平台在短视频竞争领域也十分出彩。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网络视频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二、短视频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 以下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短视频行业市场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行业进入平稳期

    近年来,我国短视频行业发展迅速。截止目前,我国短视频行业已经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是蓄势期、转型期、爆发期和平稳期。目前处在平稳期,竞争格局逐渐稳定,短视频平台探索更多元化和更深层次的商业变现模式。

    产业链参与主体众多

    我国短视频行业产业链逐渐形成,产业链参与主体众多,包括内容生产方、内容分发方、用户终端、基础支持方(如技术服务提供商、数据监测商等)、广告商和监管部门等。内容生产方主要分为PGC(专业生产内容)、PUGC(网红/明星生产内容)和UGC(用户生产内容)三大类;内容分发方包括短视频平台、新闻资讯平台、社交平台、传统视频平台等。

    疫情催生更多用户规模

    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挖掘了短视频资讯传播的潜力,短视频用户规模进一步增长。据CNNIC数据显示,2020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已经达到81786万人,使用率高达87%。

    注:使用率=短视频用户规模/网民用户规模。

    商业模式的探索助推市场规模

    在用户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各短视频平台也积极探索更多元化和更深层次的商业变现模式,因此也带动了整个行业市场规模增长,2019年我国短视频行业规模已经达到了1302.4亿元。

    短视频企业逐渐出海

    近三年来,随着国内短视频市场日趋激烈,出海发展成为短视频企业谋求高效益的热门选择,快手和字节跳动是典型的代表之一。国内短视频玩家出海均考虑到了地缘优势、文化以及市场规模和竞争程度,在海外市场的拓展路径中,几乎所有玩家均选择了从东亚、东南亚、南亚等新兴市场入手的发展路径。

    2016年底,快手开始尝试国际化,推出快手海外版Kwai;2017年5月,字节跳动也开始出海,在海外上线抖音国际版的Tik Tok,并把重心放在东南亚和日韩市场。负责Kwai的海外团队开始独立运营并陆续在多个国外市场上线。2017年11月,2017年11月,字节跳动收购美国短视频分享平台Musical.ly并与Tik Tok整合。2018年,字节跳动与阿里巴巴同时推出印度本土语言社交产品Helo和VMate。2020年4月,快手在海外上线SnackVideo,同时于2020年5月在美国上线Zynn。但是,在2020年8月,字节跳动旗下产品TikTok在美国迅速扩张的背景下受到美国政客的威胁,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Tik Tok须在9月15日前关闭或出售美国业务。

    TikTok出海取得巨大成就

    TikTok出海第二年,其单季度下载量就已经突破了1亿次。2020年第一季度,TikTok下载量更是达到3.15亿次,超过北美两大移动应用软件Facebook和Instagram,位居榜首。TikTok的下载量甚至是Instagram下载量的两倍。

    注:数据不包括中国及其他地区第三方安卓市场,上述TikTok下载量包括抖音版本的下载量。

    短视频内容垂直化

    发展至今,我国短视频已经从平台开始向各个领域蔓延,美妆、搞笑、美食、游戏等领域已经逐渐成熟。另一方面,短视频也逐渐成为了各大广告主营销的重要渠道。广告主喜爱在剧情/搞笑、小姐姐、美妆等短视频KOL上投放广告。据卡思数据和火星文化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剧情/搞笑KOL是广告主的心头好,剧情/搞笑KOL占据广告主在短视频投放比重的17.87%。

    注:上表统计数据时间为2018.11.01-2019.10.31。

    在增粉上,游戏、搞笑、美食等领域依旧处于领先地位。据克劳锐发布的最新《2020上半年短视频内容发展盘点报告》显示,抖音和快手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上的游戏、搞笑、美食领域KOL增粉排名均在前五。此外,新闻社会领域在疫情期间迅速发展,其中抖音平台的新闻社会类KOL增粉排名第一,增速高达24%。

    注:研究范围为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抖音增粉量TOP100账号。

    注:研究范围为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快手增粉量TOP100账号。

    国家加强监管

    由于短视频准入门槛低,自我审查机制少,因此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低俗内容、虚假内容泛滥、内容抄袭等问题逐渐暴露。为此,我国加紧对短视频行业进行监管。

    2017年7月,国家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规定,短视频禁止纹身、色情、低俗、暴力、约架等不良行为。2019年1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针对短视频平台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规范。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

    市场规模有望接近六千亿元

    未来,短视频平台将会进一步寻求新的突破,如加入直播、电商等业务,而目前头部短视频平台已经在开发线上直播业务,并且寻求与其他内容创作者加深关系,同时开发新的功能加深创作者与用户的互动性,进一步提高用户对短视频内容的依赖。

    此外,随着短视频吸引更大的用户群体和更长的用户花费时间,广告主也将进一步将传统线上广告营销转向短视频平台,未来短视频行业广告营销收入将会进一步扩大。

    另一方面,4G时代移动流量价格下降、5G通讯进一步普及、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发展将会为短视频平台提供新的支持。加上国家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平台对用户发布的短视频内容也加强审核力度。综合来看,短视频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前瞻预测,由于疫情的爆发使得短视频的发展潜力进一步挖掘,2020-2022年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将以较快的增长速度增长,年复合增长率在44%左右;2023-2025年市场规模增速会有所放缓,但仍较保持1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2025年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将有望接近6000亿元。

    三、影视作品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发展现状

    目前大多数以影视剧为素材的切条搬运类“二创”短视频,其创作、传播行为若不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则面临侵权风险

    《云南虫谷》创纪录的3200余万元侵权赔偿金额,被认为贯彻了司法定价围绕市场定价的总体思路,以及数额裁量不离价值基准的根本遵循

    作为众多利益参与方中最重要的两端,维护内容创作空间的清朗,依赖版权方和平台方同向而行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于雪 贾雯静

    我国影视剧版权侵权司法判赔金额创下新高——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电视剧《云南虫谷》被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某短视频平台构成帮助侵权行为,判决赔偿3200万元,其中涉嫌被侵权的16集内容平均每集获得赔偿200万元,并向版权方支付42万元合理维权费用。

    这一赔偿金额及标准一度冲上热搜,引起社会热议。

    一段时间以来,伴随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对优质视频内容进行剪辑、切条、解说、搬运、速看等“二创”短视频内容充斥网络空间,“二创”短视频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琅琊榜》《延禧攻略》《春风十里不如你》等热门作品的版权方,都曾与短视频平台对簿公堂。

    相关判决对短视频播出平台“帮助侵权”的认定,及其可能带来的示范效用同样引人关注。人们想要知道:以原创作品为素材的“二创”短视频是否构成侵权?合理使用原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边界在哪?是否还有创作空间可为?如何通过构建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推内容创作理性繁荣?

    重点打击 王鹏图/本刊

    合规“二创”的边界在哪里

    此次判决的高额侵权赔偿,引起社会对二次加工、创作视频边界的讨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按照著作权法,影视剧等视听作品的版权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由制片方享有,二次加工、创作一般需征得版权方同意。

    专家提醒,如果制片方将版权转让给某网络视频播放平台,那么使用原创视频应取得这一网络视频播放平台同意。

    若未经过版权方许可,合规二创则需满足合理使用原则。

    据了解,界定是否合理使用,一看使用性质。若使用者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时,属合理使用,无需征得版权方同意。

    二看使用比例。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理使用的具体比例,但“二创”短视频中引用部分占原作品比例越大,越难以构成合理使用。

    三看使用内容。常莎解释说,如果引用内容属于他人作品的核心部分,能够反映原作者的独创性思想,并能对影视剧的市场价值造成影响,即使只占他人作品的小部分,仍可能违反合理使用原则。也就是说,合理使用既要注意引用他人作品的“量”,也要注意引用他人作品的“质”。

    专家表示,目前在未获得版权方许可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原则之外的抄、拆、剪、编、搬、配等形式,都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这也意味着,目前大多数以影视剧为素材的切条搬运类“二创”短视频,其创作、传播行为若不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则面临侵权风险。

    目前的难点在于法律条文对“合理使用”的认定存在一定模糊空间。受访专家表示,比如规定中“适当”引用的尺度划在哪里合适,以及如何认定所引用部分是否为他人独创思想等缺乏明晰界定,使得“二创”短视频侵权认定存在争议。

    知识产权如何合理定价

    《云南虫谷》被侵权案中的赔偿金额及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通常而言,法院对损害赔偿数额的合理认定也被称为司法定价。对著作权进行司法定价,既是客体市场价值的最终体现,也反映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

    受访专家表示,此次判决结果贯彻了司法定价围绕市场定价的总体思路,以及数额裁量不离价值基准的根本遵循。

    据了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大体有三种。

    一是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这在法律上称为“填平原则”,即将影视剧版权方的损失全面填补,版权方损失多少,侵权人就赔偿多少。但如何准确核定实际损失、由谁举证等,容易在实践中引发争议。

    二是按侵权获利确定赔偿。在短视频侵权案中,由于侵权获利与视频质量、视频播放量和视频互动量都有关,想精确计算侵权获利往往并不容易。

    三是按合理使用许可费赔偿。当实际损失与侵权获利均难以判断时,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照商业合理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数额。此时需要参考的因素包括:涉案视频的使用传播情况、影视剧版权方获得授权的具体范围及类型、涉案视频的商业模式、收费标准等。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海润影视法律顾问王文彬介绍,根据著作权法、民法典等法律,当存在故意侵犯著作权或情节较为严重时,还可以在上述认定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云南虫谷》被侵权案中,法院综合考量涉案作品类型、知名程度、可能承受损失、预期收益,被告侵权行为实施规模、持续时间、主观恶意、可能获益等因素,在判决书中对各种参酌因素条分缕析,进行阐述和逻辑验证。

    受访专家表示,相较于以往同类裁判范例中笼而统之的抽象化、模块化、定式化表述,这一判决更加清晰地界定了司法定价在数额确定上的运用策略和实施路线,对加强原创作品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实例化、可视化的样本。

    专家同时表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趋势是加大保护力度、提高判赔金额、增加违法成本。“如此,能产生震慑侵权行为的寒蝉效应,体现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王文彬说。

    倒逼短视频平台主动合规

    专家认为,《云南虫谷》被侵权案的又一瞩目之处,在于对短视频播出平台“帮助侵权”的认定。“该判例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平台主动合规,尝试探索法律框架范围内的版权保护模式。”

    据了解,与以往版权方维权对象为侵权人不同,《云南虫谷》版权方的维权对象是播放侵权短视频的平台。法院审理认定,平台构成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专家表示,作为侵权行为的实施主体,“二创”短视频创作者需承担主要责任,但短视频平台的主体责任也不容推卸。特别是一些短视频平台信奉“流量是第一生产力”,在“发生侵权时,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被告知侵权后,若及时删除,就不视为侵权”这一“避风港原则”的庇护下,为追逐利益默许甚至纵容侵权行为,甚至滥用算法推荐技术,助推、诱导违规视频大肆传播。

    短视频平台的困难在于,由于短视频数量大、传播快等因素,平台较难在第一时间清楚判断其是否构成侵权。在常莎看来,实践中,这增加了平台的过滤审查成本,平台履责积极性不高。

    “当前,关于短视频侵权的法律体系还存在空白点,通过一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救济的典型案例,能够倒逼创作者和平台主体提高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媒介素养。”王文彬说。

    专家认为,版权方在确保权益不受侵犯的同时应看到,以原创作品为基础,百花齐放的“二创”短视频有助于引爆网络舆论热潮,进而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矩阵。平台方也应看到,通过与“二创”短视频作者的利益分成,平台能从流量中获得收益,确保创作合规是平台规避法律风险,获取最大收益的前提。

    因此,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许春明建议,由短视频平台牵头,与影视剧版权方合作探索借助正版作品数据库,在保护版权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平衡、谋求共赢。“与其将合规成本转嫁给单个创作者而平台承担高昂的审查成本,不如平台主动与版权方达成某种合作,既能降低法律风险,又能吸引更多短视频博主,带来新的创作繁荣。”

    许春明表示,社会上一直呼吁建立正版作品数据库,但因版权方和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迟迟难以推进。“影视剧版权方和短视频平台若能从利益平衡和产业发展的角度寻求合作,不仅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还有助于厚植创新土壤,培育产业繁荣沃土。”

    在许春明看来,未来可探索集体管理模式、开放许可模式、平台一揽子许可模式等,为“二创”短视频涉嫌侵权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形成合作共治的良好生态。

    专项行动 程硕图/本刊

    避免“原创危机”

    引导“二创”短视频创作走向合规,加快短视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又一关键。

    “二创”短视频的创作方既可能是侵权方,也可能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比如大量“二创”短视频在涉嫌侵权的同时,也面临被洗稿的风险。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以短视频为代表的互联网内容创作领域出现的诸多乱象,与市场主体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有关,侵权短视频野蛮成长在带来“原创危机”的同时,也阻碍了短视频平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长久来看,为避免网络世界的内容创作陷入“互害”模式,需积极探索建立短视频市场信用体系。

    许春明解释说,短视频市场信用体系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基础,类似于个人征信系统,它会记录短视频领域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失信、违法等行为,并规定相应惩戒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常莎建议,短视频市场信用体系可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平台规范和行业自律为基础,以信用大数据、信用指标体系、评价模型和信用监管为核心,由信用服务平台、运营平台与政府监管部门等主体合力打造。

    许春明表示,二次创作是短视频创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任何创作都站在前人作品的基础之上。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引导二次创作走向规范,推动形成支持内容创新的、可供实践的重要制度。

    必须注意到,互联网空间中的版权治理并非零和博弈,如何最大化各方的价值,创造共治共享的创作生态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原创作品与“二创”作品不仅是竞争关系,还有互补关系,需要兼顾各方利益,既要促进视频产业生态健康发展,也要帮助公众获取自身所希望的信息、资源。

    而作为众多利益参与方中最重要的两端,维护内容创作空间的清朗,依赖版权方和平台方的同向而行。■

    四、短视频有怎么样的发展前景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奥飞娱乐(002292)、光线传媒(300251)、快手(01024.HK)、腾讯(00700.HK)等

    本文核心数据: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网络版权产业结构、各细分领域用户规模、各类移动应用日均使用时长占比等

    网络版权产业规模逐年扩大

    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日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衡量标准,与文化强国的建设息息相关。2013年以来,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升级,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且年增速基本保持在20%以上,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11847.3亿元,首次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加23.6%。

    网络新闻媒体和网络游戏为核心业态

    从版权产业结构来看,网络新闻媒体和网络游戏依然是网络版权产业的核心业态,2020年二者网络版权占比分别为39.23%和23.52%,合计超过六成。排名第三到第五的领域分别是网络短视频、网络长视频(不含动画)和网络直播。

    短视频异军突起

    观察2016-2020年各细分领域网络版权占比变化情况,占比增幅最高的是网络短视频,达12.6%,其次是网络新闻媒体,达4.3%,网络直播也实现了2.9%的占比提升。此外网络游戏占比下降幅度最大,达9.6%,其余细分领域变化幅度则相对较小。网络短视频可谓异军突起,短短五年时间即实现了从0.1%到12.7%的占比变化。

    从用户规模来看,网络长视频和网络短视频用户规模显著高于其他细分领域,分别达到8.71和8.73亿人,排名第三的网络新闻媒体用户规模为7.42亿人。截至2020年年底中国互联网网民数量为9.89亿人,可见网络长视频、网络短视频及网络新闻媒体的网民使用率均已超过75%。

    注:部分细分领域用户分为网络用户和手机用户,二者高度重叠且规模均较为接近,此处取平均值。

    从各类移动应用日均使用时长占比来看,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移动网民短视频应用日均使用时长占比达到27.3%,首次超过社交通讯应用;长视频应用日均使用时长占比也达到8.0%,排名第三。从变化幅度来看,短视频再次依靠两年15.6%的增速位居第一。

    综上所述,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目前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市场规模逐年提高,网络新闻媒体和网络游戏产权占比合计超过六成,为网络版权产业的核心业态。此外短视频行业近年来势如破竹,产权占比快速提升;用户规模在各细分领域中排名第一;短视频应用日均使用时长成功超过社交通讯应用,成为我国网民使用频率最高的应用类型。未来短视频行业也将持续引领我国网络版权产业视频化发展。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媒体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以上就是关于国内外短视频研究现状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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