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信息院官网首页(杭州科技信息院官网首页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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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中国浙江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
该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浙西山区园丁摇篮。
学校依据"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要求,立足杭州、面向浙江、辐射长三角,主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求,以土建类、制造类和文化教育类专业为重点。
电子信息类、艺术设计传媒类、财经类、旅游类等专业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对接终身学习,为"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建设提供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领域高素质技术和技能型人才支持,争取在2020年把学院建成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的省内高职教育强校。
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哪些专业,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市政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专业,以下是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名单汇总,供大家参考。
1、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学校名称 层次 专业名称 1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工程技术 3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程造价 5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6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市政工程技术 7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8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9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 11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业机器人技术 1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气自动化技术 13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工业互联网应用 1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新能源汽车技术 15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6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物联网应用技术 17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18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汽车智能技术 19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21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大数据与会计 2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连锁经营与管理 23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电子商务 2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跨境电子商务 25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26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7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会展策划与管理 28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环境艺术设计 29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广告艺术设计 30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室内艺术设计 31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早期教育 3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学前教育
2、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简介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HangZhou Polytechnic),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杭州成人科技大学和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两所学校,两校均始建于1978年;2009年,杭州成人科技大学、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合并升格为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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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571-28287180,该校联系地址为浙江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邮编为311402 。
二、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9年12月开始筹建,2009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学校与创办于1978年的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在办学过程中,杭州市城市建设学校、杭州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陶行知先生于1928年亲自指导创办的浙江省湘湖师范学校等先后成建制并入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16年被誉为“浙西山区园丁摇篮”的浙江省严州师范学校成建制并入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均为学校可追溯的重要办学渊源。
发展目标 服务杭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特色发展道路,到2020年,学校育人模式更加创新,专业布局更加优化,技术技能积累更加深厚,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更加深入,行知文化更加浓郁,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校园环境更加优美,综合办学实力争取达到全国同类院校一流水平。
特色优势 学校传承陶行知文化,积极践行陶行知先生“爱满天下”的教育精神和“教学做合一”的教育理念,以行知文化引领育人模式改革、管理服务创新等方方面面工作。学校充分发挥“两块牌子”办学的体制优势,推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杭州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高职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在编教职工53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4人,专任教师290余人。学校下设7个高职二级学院、1个开放教育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开设城建类、电子信息类、机电类、艺术设计传媒类、经济管理类、旅游管理类、文化教育类等七大类31个专业。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杭州城区、富阳高桥、建德严州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850亩,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其中位于杭州富阳高教综合体内的高桥主校区,占地面积710余亩,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校园依山而建,水墨淡彩,功能齐全,宜学宜居,是目前浙江省内最漂亮的山水校园、生态校园之一。学校教学、科研、实训和文体设施条件优越,现有各类仪器设施设备总值超1亿元。学校建有国内水平一流的多功能、现代化大学图书馆和信息网络中心,馆藏各类图书70余万册。学校拥有面积近3.5万平方米的17层创业园大楼,开展创业创新、科技企业孵化等工作。
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79,浙江省代码:0095,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有关招生文件。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院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邮编:311305。
第九条 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2019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第十条 学科与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2020年招生专业有22个,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2020年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 学院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省外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考虑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来决定优先顺序;当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2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C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学院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签订本科生校际培养“1+2+1”项目合作办学协议,选拔我院优秀本科生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市)学习两年,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获得相应的学习证明,选拔规则另行发布。
(二)对于2020年浙江省进档的考生(除产品设计、会计学ACCA班、金融学CFA班及成电联合培养班)入校一个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理想专业,具体如下:
1.超过二段线65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超过二段线6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前三志愿专业。
第二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六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7750元/生·学年;
2.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24750元/生·学年;
3.通信工程、产品设计专业,20000元/生·学年;
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18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八条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住宿费5人间以25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4人间以30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招生咨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603783354(群)
电子邮件: infozsb@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1305。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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