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设计(加固设计公司)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加设计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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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快速提升设计感的5个小妙招
一、文叠文
该技巧操作起来很简单,就是在标题或内文下面,增加相关的英文单词或阿拉伯数字就可以了。不过在处理下面的文字时要注意:
1.颜色要比上面的文字淡,以免影响其识别性;
2.字体要用粗体,且字号要比上面的文字大;
3.要与上面的文字错位排版。
之所以这么处理是为了增加版面的层次、对比、以及元素的丰富性。
二、给标题增加小色块
这是增强标题设计感的另一种处理方式,单纯的文字标题难免显得单调,我们可以通过增加辅助元素使它变得更丰富一点,比如在文字的基础上加小色块。
色块的高度最好大于笔画厚度,小于文字的高度,加上去的方式可以是叠加于文字之上,或是置于文字底部,创造出文字的一部分在色块内一部分在色块外的对比效果。还有,色块的颜色最好来源于版面中的其他元素。
三、用斜线或点填充空白
在做设计的时候常常会遇到这两情况,一是版面中会多出一些影响版面平衡的空白,但已经没有合适的内容可以填充,如果硬塞一些装饰文字或者图案,很可能会弄巧成拙;二是有的区域小元素小信息比较多、比较散;怎么办呢?这两种情况都可以通过该方法解决。
1.把斜线或点重复排列成一个矩形,然后把它填充在空白处就可以平衡版面,且不会造成突兀的感觉,
提示:线条不宜太粗,点也不宜太大,而且此方法只适合填补小空白,不适合填补大面积的空白。
2.在比较散的元素下方排一组斜线,可以把各个分散的元素联系起来,使其成为一个整体,如下图:
四、把背景分成两个斜切的色块
背景能很大程度影响版面的设计感,这一点你们应该都有体会,常规的处理方式是把背景作为一整个色块,而如果把背景分割成两个几何色块时,设计感立马就会增加不少。
分割的方式好比用一把刀在背景的黄金分割处,划一条倾斜的直线贯穿版面,使整个背景一分为二,而这两个色块的颜色对比要比较强烈。另外,在横版中用左右分割、竖版中用上下分割效果会比较好。
五、给图片加圆形色块
增加对比关系是加强设计感的最有效技巧,我们也可以用此方式来优化图片,如果版面中的配图是没有背景的产品或人物,那么在这些图片上加一个圆形的色块,创造出虚与实的对比,通常也能得到不错的效果。
这5个小妙招你们掌握了吗?不妨去试试看吧。
二、桩基静载试验所加 的荷载为什么是设计荷载的2倍
《桩规》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安全系数取2,也就是说静载实验压出来的值应除以2才是设计值。这其实是规范给自己留的安全余地,没什么理由,规范就是这样规定的
三、工装室内装修设计
你需要制作的是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2组成部分
⑴前附表;
⑵投标须知;
⑶合同主要条款;
⑷合同格式;
⑸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⑹技术规范;
⑺设计图纸;
⑻评标标准和方法;
⑼投标文件的格式。
3性质作用
阐明需要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既是投标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采购人与中标商签定合同的基础。因此,招标文件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招标人应十分重视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并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务使招标文件严密、周到、细致、内容正确。编制招标文件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又非常烦琐的工作,应有有关专家参加,必要时还要聘请咨询专家参加。
招标文件的目的是通知潜在的投标人有关所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交货的时间安排。起草的招标文件应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具有同等的公平竞争机会。根据单一项目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内容,文件中一般应包含:项目的概括信息;保证技术规格客观性的设计文件;投标的样本表格;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技术规格和数量清单,在一些特殊情况,还应附有性能规格,投标保证金保函,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标准样本。
4注意的问题
招标文件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所有采购的货物、设备或工程的内容,必须详细地一一说明,以构成竞争性招标的基础;
⑵制定技术规格和合同条款不应造成对有资格投标的任何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歧视;
⑶评标的标准应公开和合理,对偏离招标文件另行提出新的技术规格的标书的评审标准,更应切合实际,力求公平;
⑷符合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有不一致之处要妥善处理。
5标书样本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技术规范………………………………………………
第六章 投标书…………………………………………………
第七章 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 资质及相关资料………………………………………
第九章 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⒈1工程概况:(略)
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单位依据施工图内容进行施工投标。
⒈2工程综合说明:
⒈2.1工程名称:**工程
⒈2.2建设地点:**
⒈2.3结构类型及层数:(略)
⒈2.4建筑面积:(略)
⒈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⒈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⒈2.7质量要求:确保优良
⒈2.8要求工期:要求工期为****天。
⒈2.9招标范围:****。
2、资金来源:(略)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⒊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⒊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级以上施工企业,投标的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⒉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⒊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⒊3.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以建设部颁发的新资质为准)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⒌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由招标方发出的书面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合同协议条款(略)
第四章 合同格式(略)
第五章 技术规范
第六章 投标书
第七章 报价表及工程预算书,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章 资质及相关资料
第十章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
⒌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招标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以书面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⒎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⒎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8、投标价格
⒏1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说明
⒏1.1投标报价应按报价表中所列项目详细列出。
⒏1.2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对投标工程的期望承包价。
⒏1.2.1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工期及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提供设计图纸、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
⒏1.2.2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业主要求工程造价优惠**%
⒏1.2.3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⒏1.3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
⒏1.3.1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核准的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
⒏1.3.2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⒏1.3.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
⒏1.3.4施工方案。
⒏1.3.5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工程按**年定额;安装工程按2002年新定额,《**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以及相应的收费文件,制定报价,投标书中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⒏1.3.6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
⒏1.3.7主材价格参照相关信息及市场价。
⒏1.4投标报价费用计取规定:
⒏1.4.1**********按规定不列入投标报价。
⒏1.4.2劳保基金不列入投标报价。
⒏1.4.3投标报价不计取“单独计取的费用”中特殊保健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远地施工增加费、施工机构迁移费。
⒏1.4.4人工费、机械费调整按***造价管理部门文件规定。
⒏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⒏2.1采用价格固定方式。
⒏2.1.1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⒏2.1.2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⒏2.2结算价格采用方式
⒏2.2.1结算价格为合同金额加设计变更签证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证工程量变更价格。中标价中的漏项、错项结算时视为已包括在其他工程子项的报价中。
⒏2.2.2结算调整价格以投标时的同等条件为依据。即变更价=(经审核后变更工程量)X(中标时的单价)。
⒏2.2.3招标方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合同价格按招标方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
⒏3投标货币
⒏3.1投标文件报价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⒏3.2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⒏4不保证最低的投标价中标。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⒑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制作。10.1.1商务标部分(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书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
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资质及相关资料
⒑1.2技术标部分(一式叁份,不分正副本)
技术标要求:
技术标属暗标,投标单位只能在标书封底规定之处(密封线内)填写招标单位及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在密封线内用统一提供的封盖硬纸裁减至密封圈大小后将其密封,上面再用统一提供的技术标封底密封条(密封条裁成21厘米*21匣米)密封。
不得在标书内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能判断出投标单位的内容,不得在标书上划线打圈、涂改或出现任何人为标记。
标书内容统一采用仿宋体3号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仿宋5号字体,页码用仿宋5号阿拉伯数字,统一编在正中下方。
技术标不做目录。技术标的文字部分采用A4纸张,施工平面图、网络图、计划措施图等图表采用A3纸张;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都要编页码。用黑色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或复印),技术标统一不用彩色打印。
CAD图纸绘制要求遵照制图规范:字体采用仿宋体,字体为5号字,字体高度按制图规范规定的序列,线条粗细按制图规范。有图框,无会签栏。标题写在图纸中下方。
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的技术标计零分。
⒑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投标有效期
⒒1开标之日起**天(日历日)内有效。
⒒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⒓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必须要件。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招标人因投标单位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应交投标保证金*万元(发出中标和落标通知书后一周内退还)。
⒓2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银行汇票、现金。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交纳到招标公司保证金账户内。
保证金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支行
账 号:*******
⒓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书予以拒绝。
⒓4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
⒓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签署合同协议和履行承诺后,予以无息退还;
⒓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⒓6.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⒓6.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
13、招标答疑会
⒔1投标单位派代表于2003年*月*日上午9:30到*******参加投标答疑会。
⒔2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⒔3勘察现场
⒔3.1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⒔3.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月 日上午9:30点钟前)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单位: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13.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5.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⒕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一份“正本”和叁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一式叁份,分“正本”和“副本”。
⒕2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技术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⒕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文件封底规定之处(密封线内)填写招标人及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按密封线将其密封。不得在投标文件内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在投标文件上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
⒖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制作,分开密封。商务标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单位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采用统一的专用密封袋、封口密封条。技术标书装在统一的专用密封袋中,密封条帖在专用密封袋反面(封口面)的两头封口处。技术标专用密封袋上不要有任何标记。
⒖2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技术标无效,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⒖3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⒖4开标一览表
1) 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入还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2) 内外层信封均应:
①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②注明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3)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
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也应按规定密封、标记。
16、投标截止期
⒗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⒗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⒗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⒘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⒘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⒘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18、开标
⒙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
⒙2开标会议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⒙3投标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原件、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投标视为无效:
⒙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⒙3.2商务标无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商务标上的印鉴与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⒙3.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⒙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⒙3.5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原件、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
⒙3.6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名称不符和与本人不符的;
⒙3.7项目经理资质*级以下(不含*级的);
⒙3.8投标书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⒙3.9未按第12.1、12.3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⒙3.10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⒙4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单位名称、投标报价。
七、评 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要求
1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0、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0.1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0.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联合发布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规定执行。
⒛3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湘建建字(2002)394号文件办法中综合评估法的规定。并在胜任程度及信誉评分表中设置加分项目,综合评出投标单位的得分排序。
⒛4评标程序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⒛4.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系统地进行初步评审和比较,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⒛4.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
⒛4.3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⒛5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标)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商务部分(商务标)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其它部分。技术标实行暗标、商务标实行明标,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技术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格式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的技术标计零分。在详细评审阶段投标人得分汇总计算时打开技术标密封条。
⒛6本工程招标人设标底价,评标时的基准价按如下方法计算:
A:+A:+A、+……An
基准价二B*30%十 (A1+A2+A3+。+An)/N*70%
B为招标人的标底。An为进入算术平均的投标报价,N为进入算术平均的投标报价的个数。
最高投标报价≥1.04X次高投标报价时,则最高投标报价不进入算术平均的投标报价;最低投标报价≤0.95X次低投标报价时,则最低投标报价不进入算术平均的投标报价:其余情况的投标报价均进入算术平均。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十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指定的媒介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
⒛8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的规定评标,按得分高低推荐出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八、授予合同
2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2、中标通知书
2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往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文件》的"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略)
招标时明确的要求:
工期违约:
投标时承诺的工期为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每天按工期总造价罚万分之二。
工程质量:
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确保优良。
施工方必须服从建设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建设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第四章:合同格式(略)
第五章:技术规范
一、现场自然条件:(略)
二、现场施工条件
工程现场施工条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察,本工程位于***市**区。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均已满足施工条件。
三、技术要求
1、设计:
⒈1本工程设计单位为**设计院,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卷图纸。
⒈2设计变更:详见设计院设计变更资料。
⒈3抗震设计为六度。
2、技术要求:
⒉1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
⒉2施工时注意基础处理。须密切配合设计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材料:
⒊1所有建安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并达到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主要建安材料必须为省、部优产品。
⒊2工程所需主要材料需招标人认可档次和价格。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第六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可以自行搜索相关资源制作)
参考:百度百科相关词条
四、我艺术类大专毕业,想自学室内设计,该从什么方面学起?
2009年06月05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以上就是关于加设计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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