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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主城区规划调整(杭州主城区规划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1 02:33:48     稿源: 创意岭    阅读: 82        问大家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杭州主城区规划调整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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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目录:

    杭州主城区规划调整(杭州主城区规划调整方案)

    一、杭州下沙规划

    《杭州市下沙副城地名分区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区域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项目解读

    四、规划总则

    第二章 构建科学地名网络

    一、构建目标

    二、构建策略

    第三章 路网名称规划基础分析

    一、路网名称发展简况

    二、现有路网名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开发区地名发展状况对路网名称规划的启迪

    第四章 路网名称规划总则

    一、路网名称规划的层次

    二、路网名称系列化区片的划分

    三、路网名称规划的指导思想

    四、路网名称规划的原则

    第五章 路网名称层次化

    一、开发区路网通名的层次化

    二、对工业区现有道路通名的调整建议

    三、工业区内道路通名具体调整方案

    四、路网名称专名采词的层次化

    第六章 路网名称专名的拟名或调整

    一、专名采词要点

    二、对工业园区南片路网专名的处理

    三、对高教园区路网名称的处理

    四、工业园区北片

    五、出口加工区片

    六、行政中心片

    七、白杨街道内支路名称

    八、开发区路网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九、路名调整方略

    第七章 下沙副城其他区域道路拟名引导

    一、下沙副城其他区域的范围

    二、原有地名及规划路网情况

    三、道路名称拟名思路

    四、道路名称设计引导方案

    五、拟名建议

    第八章 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一、地名的指位导向体系

    二、地名标志的内容

    三、数序地名系统

    四、地名标志的密度要求

    附录:

    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

    二、开发区路网名称规划基础

    三、开发区路网名称采词备用词库

    杭州市下沙副城地名分区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区域

    杭州市下沙副城位于杭州市区东部,东、南两面临钱塘江,北接海宁市和余杭区,西连杭州主城。

    按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下沙副城范围,包括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含下沙、白杨二街道)的104.7平方千米,及余杭区南苑街道、乔司镇,江干区彭埠镇6个行政村、九堡镇等74平方千米,共计面积约178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2006年—2020年,远期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项目解读

    (一)规划涵盖的范围

    杭州市下沙副城地名分区规划的范围,包括副城中的居民地、区片、道路、桥梁、河渠等类地理实体名称。

    对副城内各种类别地名的命名与更名,除需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要求以外,还应遵守《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规划的主要任务

    1、对开发区范围内的规划路网策划拟名方案,对原有路网名称提出调整原则、调整方法、具体调整目标和调整方略。这是本规划的重点。

    2、对开发区范围以外区域的地名,提出原则性的引导建议;对城市分区规划中已经确定的路网进行拟名;对尚未确定路网的区域,提出原则性的采词拟名思路。

    (三)规划表述方法

    根据规划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本规划先就开发区的道路名称问题,提出规划思路和解决方案。然后对开发区以外区域的地名问题,提出原则性的引导意见和建议。

    四、规划总则

    (一)与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各类地名通名的确定与使用标准,专名的采词要求与要点,与《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并遵守其相关规定。

    (二)突出重点、兼顾其他

    开发区路网名称规划中,重点在对尚无正式名称的规划路网确定名称采词方案,并建议调整部分难以适应建设发展的原有地名。

    开发区以外区域地名规划中,重点在对未来将产生的地理实体提出地名采词的引导思路。

    (三)总体稳定,局部调整

    本规划的基本立足点是,在尽量维持总体基本稳定前提下,针对原路网名称存在的某些不足,提出理顺与局部调整的意见,并从副城全局出发,提出节制开发区启动区块内数序路网名称的具体措施。

    第二章 构建科学地名网络

    一、构建目标

    认真分析现有地名网络的现状,从实际出发,以科学的地名构建观念为引导,通过系统规划,形成适合本区域文化特色的科学地名网络体系,使地名文化能更好地体现下沙副城城市性质,与下沙副城经济文化同步发展。

    二、构建策略

    1、以城市规划为基础、体现下沙城市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基础,集教育、科研、商务、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花园式、生态型的现代化新城。

    2、认真调查分析现状地名形成的历史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制定详尽的调整规划方案。

    3、根据《下沙副城城市分区规划》的路网规划,详尽制定道路名称规划方案。

    4、严格以《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为引导,规范名类地名通名的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大街”、“广场”等名称择机纠正。

    5、对尚在建设中的居住区、大型建筑物、桥梁、公园等地理实体的名称,根据《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的规定,拟名符合下沙副城性质,与周围的地理环境和文化氛围相协调。防止出现过度追求地名的新奇和广告效应,取名贪大求洋,名不符实等违反地名命名原则的问题。

    6、河流、渠道名称要尊重历史,对群众已习惯使用的名称一般不作更改,如月雅河、幸福河、新华河、星河等。对群众已习惯使用的数字序列河渠名称,可予保留。

    第三章 路网名称规划基础分析

    一、路网名称发展简况

    开发区所在地域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逐步围垦的钱塘江滩涂,历史地名与老地名稀少,现有的地名,大都是开发区建设以来产生的,分布状况如下:

    (一)工业区(南)

    工业区(南)是开发区建设的启动区块,建设之初,借鉴国外采用数字(序列)作为街路名称的做法,在未及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对工业区内的道路全以数序命名。为体现大气开放的氛围,道路全部缀以“大街”通名,从而形成了一系列数序大街名称。纵向以单号数序,横向以双号数序。

    (二)高教园区

    南北走向的道路以“路”为通名;东西走向的道路以“街”为通名。

    为突出高教园区的功能特点,高教园区内道路的专名,纵向、横向道路名称分别冠以“文”字与“学”字。现南北向道路有文澜、文淙、文汇、文津、文溯、文泽、文渊、文滨、文海、文清、文瀚路,共11条;东西向道路有学园、学源、学正、学府、学林街,共5条。

    (三)行政中心区块

    该区块围垦成陆较早,故有头格、智格、上沙、下沙、中沙等村名和幸福、月牙、新华等河名。

    二、现有路网名称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一)工业区(南)

    工业区内的数序路名,由于道路长短、起止位置不一,使在图纸上看似很有规律的路名序列,实际使用却并不方便。

    同时,随着工业区内道路的加密,以及开发区范围的北扩西展,使数序地名命名方法难以为继。出现了0号大街、13号A、22号A等问题。

    (二)高教园区

    纵、横道路虽然分别以首字“文”、“学”相区别,但因名称在总体上识别性不强;部分路名重名、音近,不易区分。

    (三)南北矛盾

    工业区与高教园区虽然在地理位置上南北紧密相邻,但由于这两个区域内的道路名称,设置了两个完全独立的、不能和谐相容的系统。以至造成了南北贯穿的道路,北段用文字,南段用数字,使用不便,十分尴尬。

    三、开发区地名发展状况对路网名称规划的启迪

    (一)加强指位性

    指位性是地名固有的功能,也是地名的主要特点。开发区地域广阔,企事业单位对外联系频繁,要求道路名称体现较强的指位性。

    (二)传承历史文化

    开发区西部历史较长,而东部广袤的土地是1971年后逐步围垦形成的,至今不过30余年。以往的地名虽然不多,但也反映了该地块自然地理演变的过程和人力垦殖的历史。道路名称规划,应当尽力保留老地名。

    (三)反映时代特色

    开发区地域翻天覆地的变化,既是改革开放的硕果,也是开发区近30万人智慧与汗水的结晶。在对规划道路进行拟名采词时,需要体现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人文化新城的理念。

    (四)体现地理特征

    下沙新城紧傍钱塘江,又可直观闻名天下的钱江潮。其“远若素练横江,声如金鼓:近则亘如山岳,奋如雷霆”的壮观和“涛来势转雄,猎猎驾长风。雷震云霓里,由飞霜雪中”的气势,既是时代精神的写照,更是开发区优越的区位所特有。在道路名称上应有此气势。

    第四章 路网名称规划总则

    一、路网名称规划的层次

    对开发区路网名称规划,分为整体与区块两个层面。

    (一)整体层面

    1、确定开发区路网名称规划的总体构架;

    2、道路名称(主题)系列化的各区片范围;

    3、确定道路名称的通名系统及其用词,体现通名的层次化;

    4、确定主干路与连通各区块间道路,以表现开发区整体性进行拟名;

    5、确定各个区块内部道路名称采词主题等。

    (二)区块层面

    1、明确贯彻分区块主题采词的具体方法要点或采词方向;

    2、对原已经使用的正式名称,根据社会反映提出调整建议;

    3、具体拟定开发区规划路网的道路名称等。

    二、路网名称系列化区片的划分

    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规定的各区片功能,并考虑其范围大小、发展规模和推进方向、地理位置等因素,结合路名现状,将开发区内的规划路网,划分为五个基本区域,即五个区片:工业园区南片、高教园区片、工业园区北片、出口加工区片、行政中心区片。

    此外,对白杨街道及工业园区东南片居住区块内的支路,提出原则意见;对尚未进行路网规划的西部的其他区域,做前瞻的框架性引导。

    三、路网名称规划的指导思想

    立足开发区实际,放眼杭州市域全局,以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为基础,对开发区路网名称进行全面、科学规划,实现规划拟名与适度调整优化相结合、地名文化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地名文化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从而加强路网名称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同时,通过规划路网名称,从一个角度反映开发区功能、区位和历史文化特点,体现优越人文与自然地理环境。使开发区的地名与建设国际化、现代化、人文化的新城,保持协调发展。

    四、路网名称规划的原则

    (一)立足“基础”原则

    即地名分区规划应以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为基础,根据“基础”的有关精神、原则、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通过路网名称拟名调整,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化和具体化。

    (二)加强路网名称的科学性、系统性原则

    整体性、层次性、系列化是构建科学性、系统性路网名称的基本内涵,提升开发区路名整体的科学性,是当今路名命名采词的重要思路。开发区在构建路网名称中已进行有益的尝试。这一命名与采词方式既体现了路网名称的时代特征,也是提高路名实用价值的重要手段。惟此,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路名命名与采词上零乱、缺乏规律性的缺陷。

    路网名称规划应立足于大杭州市域全局,立足于开发区整体;以不同的通名反映道路类别、等级和方向,达到路网名称的层次化。

    (三)提高路网名称适应性原则

    开发区的路名,应反映开发区历史文化和国际化、现代化、人文化的时代特征,妥善处理和把握历史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同地要加强预见性和适应性。

    (四)妥善策划道路名称调整的原则

    对开发区原有地名的调整,以维持整体基本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

    凡在此次规划中列入调整的道路名称,其调整时间、时机的选择,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副城规划、建设的情况,择机进行。

    调整道路在正式更名后,考虑到社会使用有逐步适应的过程,留出一定的过渡期。同时要做好因更名带来的各种善后工作。

    通过有计划地在稳定的前提下,渐进地分步调整原有路名与开发区发展及社会需要的吻合度,改善路网名称的结构和合理性,达到弘扬开发区跨越式发展的时代感和历史继承相结合的目标。

    第五章 路网名称层次化

    一、开发区路网通名的层次化

    开发区作为杭州的副城,应当与《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对道路通名的等级划分、通名使用规定等保持一致。

    基于此,开发区道路等级的通名用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大街(大道、大路):宽度在60米、长度在6000米以上的道路可使用大街、大道或大路之通名。

    2、街(路):其宽度与长度在大街(大道、大路)与巷(弄)之间的道路可使用街或路之通名。

    3、巷(弄):宽度在6米以下或长度不足600米的道路可使用巷(弄)之通名。

    市政支路及大型生活区内需要命名的次要通道,采取不分走向,一般以“巷”或“弄”为通名。

    4、区分道路走向使用通名:即对开发区内的道路,东西走向的道路一般称“街”(或“大街”);南北走向的道路一般称“路”。

    5、由主城向东延伸进开发区内的道路,沿用原道路的通名不变。

    二、对工业区现有道路通名的调整建议

    原工业区内已经命名的25条主要道路,不论长短、宽窄,一律以“大街”作通名的现象,掩盖了道路存在的等级、规格的差别,与道路的景观不协调,其科学性、合理性较差。提出这个按道路等级调整道路通名方案,就是要对现工业区内道路通名,与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等级相协调,提高道路名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易识别性。

    按上述道路通名层次化的要求,现对工业区内道路名称的通名,提出两个方面的调整建议:

    按道路不同走向分别使用通名。改变工业区内原不分道路走向,其名称通名一律用“大街”的现状,改为东西走向道路称 “街”,南北走向道路称“路”。

    三、工业区内道路通名具体调整方案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的调整方案,将各条道路名称的通名调整情况,具体开列如下:

    (1)原南北走向的1号、0号、3号、5号、7号、9号、11号、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23号、25号大街,都更改通名为“路”。

    (2)东西走向的4、8、10、12、14、16、18、20、22、24号大街,其通名都调整为“街”。

    (3)2号、6号大街,将要纳入主城东延的海达大街(原为九沙大道)、艮山东路,故通名延用。

    高教园区道路名称的通名,与本规划的建议方案一致,故可保持现状不变,即东西走向道路称“街”、南北走向称“路”。

    四、路网名称专名采词的层次化

    1、对开发区内连贯不同功能区块间的道路,从开发区整体角度,加强其指位性进行采词;

    2、对开发区与主城区相连接的道路,从密切主城与下沙副城的位置关系的角度进行采词。

    3、对同一个功能区块内的道路名称专名,从各功能区块内部的地理环境和体现功能等进行采词,以反映各功能区域的特点。

    第六章 路网名称专名的拟名或调整

    一、专名采词要点

    1、总的采词导向

    开发区内的路网名称专名采词,要符合《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对专名采词的有关规定;反映开发区现代化、人文化、国际化的时代特色;传承当地地名文脉。在此基础上针对各区片不同的功能和地域特点,以不同的系列化专名采词,反映各区片的功能,营造不同区片内的个性和地域特征。

    2、专名采词多样化,或采用首字相同的词语,或选择意义相同、相近而首字不同的词组。

    3、词语简约,读音响亮,不追求过于文学化和至善臻美,重在雅俗共赏,好找易记,能被社会各方基本认同。

    4、采取当地有丰富历史、文化内涵,或知名度较高的地名,进行派生发展。故此,对一些使用时日较久、影响较大的地名应留用,或适当发展、派生其他相关地名,形成局部范围的地名系列。

    5、避免雷同。不同的道路名称,如果音近与雷同,导致使用者不易区别,按照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同一个城市中地名不能重名,并应避免音同、音近。因此,即使反映相同或相近功能的区片之间,比如工业园区的南区块和北区块之间,应在采词的角度、方向或渠道上有所区别,避免雷同,以体现清晰的指向、指位功能。

    二、对工业园区南片路网专名的处理

    该区片是开发区最初启动的工业园区,也是开发区建设国际性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南片。

    1、范围

    工业园区南片位于开发区东南,其范围为东、南两面临钱塘江,西至现1号大街,北界现2号大街的范围,除去中部出口加工区的区域。

    2、道路名称现状

    (1)现已命名的道路均为数序系列化名称,其分布与覆盖情况如下:

    东西走向的,自北而南有:2号~24号(双数)大街,共12条。

    南北走向的,由西至东有:0号、1号~27号(单数)大街,共15条。

    这些编号名称的道路,存在起止位置各异、长短不一的现象,排列并不整齐,部分道路寻找困难。

    (2)尚有若干较短的道路无名称。

    3、道路名称专名的拟名、调整处理及采词的主要思路

    鉴于工业园区南片形成的数序路名岁月较久,沿路单位已经习惯,且各企业对外联系频繁,要求尽量降低因更名引起的震动。

    (1)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对该范围内的数序专名基本维持现状不变,大部分仅对其通名进行调整。但与高教园区和工业园区北片贯通的道路,如现1号、5号、11号、23号大街,其专名调整为与北南一致。

    (2)数序道路名称的范围,维持在现1号大街以东、2号大街以南的范围内,不再扩大。

    (3)对现0号大街和13A号大街、22A号大街予以更名。

    三、对高教园区路网名称的处理

    高教园区,即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新世纪大学城,分高教园区及与其配套的高教科研园区。

    1、范围

    东濒钱塘江,南至现2号大街与工业园区南片相连,西至与现1号大街相接的文渊路,北隔现学园街、杭州绕城北线与工业区北片为邻。面积10.91平方千米。

    2、道路名称现状

    已形成“文”、“学”为首字的路名系列,具体状况如下:

    (1)已贯通并已命名的东西走向道路,由北而南依次有学园街(市政府审批文件实为“学圃街”)、学源街、学林街3条;南北走向的自东向西依次有文澜路、文淙路、文汇路、文津路、文溯路、文泽路、文渊路、文瀚路等8条。

    3、道路名称调整、更名思路

    (1)保留东西走向的学林街、学源街名称不变;按《杭州城市地名总体规划》要求,需要将与主城东延的德胜东路相衔接的学园街,纳入“德胜东路”统一指称之。

    (2)南北走向的道路与工业园区北片相衔接的道路统一拟名。南北走向的8个“文”字路名中,由于存在同音难辨,而且有的名称与主城地名相近的现象,同时又因8条道路都不长,故重新调整这8条路的拟名思路:即拟将园区内的8条路与工业园区北片规划中相贯通的道路统一进行拟名,不再以高教园区为一个独立的区域进行采词。使高教园区内的道路与工业园区北片内的道路形成一个整体。其所拟名称将兼顾两个区片的功能与环境等特点。

    考虑到部分道路名称南北向贯通统一指称后,其长度今后会对使用者造成不便,故确定现学园街(德胜东路)为南北向道路分界,以北称北路,以南称南路。

    四、工业园区北片

    该区片是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国际性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北片,尚处于规划阶段。

    1、范围

    其位置在开发区北部,高教园区和规划的行政中心区域北,运河2通道东、01省道南,东北连海宁农业对外开放区。昔为下沙乡松合、湾南、新元、东方、元成等行政村地块,面积约12平方千米。

    2、道路名称现状

    (1)经此范围的东西向绕城北线,已有标准名称。

    (2)所有规划的新主、次干路尚无正式名称,需在本规划中予以拟名。

    (3)该区片中的部分骨干道路,通海宁农业对外开放区、主城区或临平地区。

    3、工业园区北片道路拟名思路

    (1)以反映工业园区功能及开拓、创业之类的语词为道路名称。

    (2)将该地区适宜继续发展、延续使用的原有地名,用于道路名称,以保留这一地域原有的地名文化、展示历史发展的轨迹。

    (3)兼顾其中通往海宁市域、主城及余杭区地域的道路名称,反映其方位特点,并兼及自然地理环境特点。

    (4)对该区域与高教园区南片贯连的道路,以兼顾两个区片统一进行采词。

    五、出口加工区片

    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位于工业园区南片中部,为一个独立的、全封闭的区域,面积约2.9平方千米。

    1、范围

    出口加工区片位于现11号大街东之河道以东,20号大街以北,21号大街以西,12号大街以南。

    2、道路名称现状

    出口加工区片虽然为一个独立的、全封闭式区域,但原来该区域内的道路与其区片外部实际并不相通的道路,是按图纸上的规划线路统一、连续命名的,如:南北走向的17、19号两条大街,东西走向的14、16、18号大街即是被加工区范围从中拦断的。

    因此,虽然加工区内与其外部的道路名称相同,但实际上区内的道路与外界是隔断、不能通行的,社会使用很不方便。

    3、道路名称处理对策

    对出口加工区内道路与其外部同名的道路不能相通,以及其名称如何处理的问题,既有希望调整的呼声,也有维持现状的诉求。出口加工区的意见属于后者,即希望保持现状不变。

    综合开发区各个方面对出口加工区内道路名称的意见,本规划采取维持现状不变的态度。

    六、行政中心片

    1、范围

    规划中的行政中心片,东与高教园区、工业园区南片相连,南至钱塘江,西近临乔路,北到德胜东路。

    2、地名现状

    该区域已正式命名的幸福路,就以幸福桥得名,东西向的下沙路则因通往下沙开发区内而得名。

    该区片内原有上沙、中沙、下沙、高沙、智格、头格、七格等地理与历史特征明显的地名。毗连的九堡镇地块,已形成由“九堡”派生的地名系列——九福路、九昌路、九华路、九盛路、九州路、九源路、九横路等。

    3、道路拟名思路

    行政中心片内规划拟建的南北走向主、次干道、支路有11条,东西走向的道路8条,需要确定路名方案。

    (1)该范围内的道路,原则上以反映其悠久的历史文化和花园式、生态环境优越、宜于人居的特点为主。

    (2)该区片是开发区中历史最“老”的区域之一,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过许多老地名。对其中含义健康、吉祥如意或承载历史的原有地名可选择作道路名称。

    因此,本规划在进行道路拟名时,注意适当采取原有的某些地名(包括居民地名称、河渠名称等),将其移植成路名,以反映当地的地名特点、历史文化与自然景观特征。

    (3)该区块现1号大街以西地块河流纵横,桥梁密布,是典型的波光桥影之地,自然景观优越。其河、桥名称可适当移植为道路名称,形成河桥路名系列。

    七、白杨街道内支路名称

    白杨街道内的支路名称,原则上利用街道名称“白杨”二字的提示,引入乔木类植物名称作为支路名称,以反映白杨街道花繁叶茂、四季常青、生机勃勃的优美景观与开发区管委会周围的环境特点。

    八、开发区路网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现将本规划所拟开发区内路网名称,按道路等级集中分别列表如下,计有:

    (一)对外交通道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二)快速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三)主干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四)次干路名称规划方案一览表

    (五)支路名称规划一览表

    以下按上述五类分别列出各级道路名称的拟名方案

    表一 对外交通道路名称方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暂名) 走向 长宽度(米) 起讫地点 规划拟

    定名称 备 注

    1 绕城公路 西南 20330/50 分区西边界—下沙大桥北 绕城北线、东线 地名总体规划确定

    2 沪杭高速 南北 14840/50 分区南边界—分区北边界 沪杭高速 仍用现名称

    3 东西大道 东西 1700/50 杭海路—分区北边界 星桥东路 星桥路延伸

    4 杭浦高速 东西 8455/50 绕城北线—分区北边界 杭浦高速 仍用现名称

    表二 快速路名称方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暂名) 走向 长宽度(米) 起讫地点 规划拟

    定名称 备 注

    1 东湖路 南北 11300/50 分区北边界—九堡大桥北 临乔路 临平至乔司

    2 石大路 东西 2861/50 分区西边界—绕城北线大井立交 石祥东路 地名总体规划确定

    3 德胜东路 东西 10261/50 分区西边界—神舟南路 德胜东路 地名总体规划确定

    4 学园街 东西 6257/65-50 神舟南路—江东大桥西 德胜东路 待连通后再更名

    5 艮山东路 东西 2889/50 分区西边界—杭海路 艮山东路 地名总体规划确定

    6 下沙路

    6号大街 东西 6160/50 杭海路—之江东路 艮山东路

    6号大街、下沙路更名

    二、杭州发布房地产“十四五”规划

    2月14日,杭州政府发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在对杭州市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基础上,吸收国家、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房地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重点对“十四五”时期杭州房地产发展环境、目标规划、市场需求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规划指标和重点工作。《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推动杭州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有重要支持意义。

    租赁市场培育和建设取得新突破。通过新增出让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盘活存量用地和物业改建租赁住房、鼓励市场化专业机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等,着力补齐住房租赁市场短板。至2020年末,全市累计开工蓝领公寓项目98个,筹集房源4.18万套(间),其中1.63万套(间)房源启动租赁受理;市区范围内确定6宗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建设租赁住房,56宗人才租赁专项用地(2433亩),132宗涉宅地块竞自持租赁用房(221万平方米),已有107个项目、1.69万套(间)完成房屋备案。搭建完成全国首家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截止2020年底,841家租赁从业企业、48.43万套(间)房源纳入租赁平台管理。在全国首推租赁资金监管,及时成功入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获得3年24个亿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市场供给与交易再上新台阶。2016-2020年,全市累计竣工商品住房面积5024万平方米,成交商品住房面积达7644.9万平方米,年平均规模分别是“十二五”期间1.15倍、1.59倍。

    区域供给日趋均衡。富阳、临安融入市区速度加快,环杭卫星城的格局基本形成。主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占比从2016年的34.21%下降到2020年的23.4%,临安从6.18%提高到16.1%,富阳从5.02%提高到9.5%。钱江世纪城、未来科技城、大江东、良渚新城、之江新区等一批新板块崛起,成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主战场,有力地拓展和优化了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推进产业和人口向新区集聚。

    在商品住房发展目标与指标上,发展目标为形成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区域分布基本适配的发展格局,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具体指标上,全市“十四五”期间规划商品住房年开发量不低于1600万平方米,五年开发总规模不少于800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年开发量不低于1440万平方米,五年建设总规模不少于7200万平方米。

    在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与指标,发展目标为构建由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等组成的多渠道保障体系;形成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主体供给格局;保障性住房管理效率与精细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具体指标上,新建公租房约3万套、约180万方;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新开工安置住房计划总计19万套、28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老旧小区数约900个,户数约35万套。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新开工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270万方。新增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受益人口10.5万户。

    关于租赁住房发展目标与指标,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规划期末,形成供给充分,价格合理、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市场体系,形成市场规则明确、政府监管到位、经营服务规范、权益保障充分的制度体系,实现供给结构明显优化、市场规范程度显著提高、租住品质大幅改善、满意度大幅提升的总体目标。

    具体指标上,新增筹集市场租赁房源9万套(间)。

    商办物业发展目标与指标中,发展目标为商办物业的规模及结构与城市经济发展相协调,空置率处于合理区间,开发水准居于全国前列,为杭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结合目前杭州非住宅商品房供大于求的实际和国际商办比经验数值,“十四五”期间非住宅商品房开发量占房地产开发总量的合理比例控制在25%左右。

    具体指标上,规划非住宅年开发量不超过400万平方米,五年开发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年开发量不超过370万平方米,五年建设总规模不超过1850万平方米。

    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与指标上,发展目标为到“十四五”期末,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和住宅品质明显提高,城镇新建商品房装配式建造、全装修、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升,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加快。

    具体指标上,2021-2025年中心城区新建项目,除根据国家及相关规定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项目外,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其它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中心城区新建住宅继续全面实行全装修。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3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180万平方米。2025年末,培育建成未来社区省级试点项目15个以上。

    物业、中介等关联服务业发展目标与指标中,发展目标为物业管理体制健全,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低碳化明显提高,市场规范有序,物业纠纷明显下降,行业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居民满意度高。中介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具体指标上,到2025年末,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物业服务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400亿元以上;确保物业管理行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1.8%以上,力争达到2-3%。规划期内,积极引导并推进实力强大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主板、港股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培育新增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 3-5 家。

    三、杭州城市最新规划详细介绍有吗?

    杭州要用20座新城打造世界名城

    今起,杭州着力打造的“生活品质之城”,也加上这样的定语: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杭州特征,覆盖城乡、全民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

    把杭州打造成为世界名城

    “在未来的城市竞争中,杭州不能以人口规模拼大小,只能以品质争高低,以特色论输赢。”王国平说,必须使品质成为杭州的核心竞争力。

    他提出的“与世界名城相媲美”,就是要把打造世界名城作为目标追求,努力在城市品位、产业层次、发展环境、市民素质,特别是人民群众“五大生活品质”等方面向世界名城看齐,使杭州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环境优美的“生活品质之城”。

    力争2012年居民总收入翻一番

    2002年,迪拜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2万美元,而那时的杭州人均GDP还没有达到8000美元。

    杭州市委、市政府准备进一步提升杭州的奋斗目标:“至2015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万美元大关,推动杭州率先迈入发达城市行列;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推动杭州率先迈入后工业时代。”

    “按照现有的汇率计算,杭州完全有能力实现这两个目标。”王国平说,今后几年,杭州也要和迪拜一样,实现产业的高档化。

    建20座新城和100个城市综合体

    对杭州而言,做“城”,更意味着做好“新城”和“城市综合体”,让城市化与国际化叠加融合。

    杭州打算在市区沿钱塘江和在余杭区、五县(市)沿江沿路规划建设20座新城,赋予20座新城国家级或准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权限。

    杭州还要规划建设一批多功能的旅游城、商贸城、商务城、金融城、奥体城、博览城、枢纽城、大学城,统称为“城市综合体”,有100个之多。

    学环境立市

    打造中国民营企业总部中心

    杭州成功的诀窍是“做环境吸引中国民资”,打造“中国民营企业总部中心”。

    “现在,投资者更看重城市的整体功能。”王国平说,“环境立市”将是杭州发展的核心战略,把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清洁生产”,打造低碳经济、低碳城市、低碳生活的生态型宜居城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交优先,坚持地铁、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水上巴士”、“水上的士”、“免费单车”五位一体,增设慢性交通系统,并增辟“水上巴士”、“水上的士”线路。

     -附件

     20座新城

    在市区沿钱塘江规划建设湘湖新城、之江新城、滨江新城、钱江新城、城东新城、钱江世纪城、空港新城、下沙新城、江东新城、临江新城,在余杭区和五县(市)沿江沿路规划建设余杭临平新城、余杭南湖新城、余杭塘栖新城、桐庐凤川—江南新城、淳安坪山新城、建德洋安新城、富阳东洲新城、富阳创新创意产业新城、临安青山湖科技创新城、临安锦南新城

    100个城市综合体

     城市综合体,指有机组合3个以上城市功能空间,以一种功能为主、多种功能配套的多功能、高效率建筑群落。主要有4个特征:超大尺度空间、“通道树型”交通体系(也就是通过地下层、地下夹层、天桥层等,同时与城市街道、停车场、市内交通设施有机联系)、现代城市景观设计、高科技集成设施。

     包括湖滨南山路特色街区二期、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地、地铁九堡东站综合体、西溪国际旅游综合体、杭州运河商务区综合体、地铁滨康站综合体、奥体博览城等。

    四、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杭州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在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杭州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第三条 编制《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保护风景名胜的法律、法规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开发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计划分步实施。第五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杭州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规划管理处在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的领导下(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城市规划的实施工作,并受市规划局的委托办理临时建设工程、杂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临时建设工程、杂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市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七条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同)。第八条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所含的各项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各类详细规划,由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每5年编制1次,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村镇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第九条 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负责编制规划的单位应遵循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原则,认真组织规划方案的讨论及成果的审查,保证规划设计质量。

    城市规划涉及军事设施的,负责编制规划的单位应征求军事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规划审批权限:

    (一)《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经市人大或其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

    (三)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经市规划局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国家有关部门对各项专业规划的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权限报批。

    (四)城市分区规划、重要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它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批。

    (五)西湖风景名胜区各类详细规划的审批权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六)村镇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一条 各项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布(属于国家秘密的除外),并严格执行。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市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大或其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需作重大修改的,须经市人大或其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其它规划的修改,应由规划编制单位报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保护人文景观,保持合理的城市空间。

    以上就是关于杭州主城区规划调整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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