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机关景观设计规范(市政机关景观设计规范标准)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市政机关景观设计规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开始之前先推荐一个非常厉害的Ai人工智能工具,一键生成原创文章、方案、文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论文、代码、作文、做题和对话答疑等等
只需要输入关键词,就能返回你想要的内容,越精准,写出的就越详细,有微信小程序端、在线网页版、PC客户端
创意岭作为行业内优秀的企业,服务客户遍布全球各地,如需了解景观设计相关业务请拨打电话175-8598-2043,或添加微信:1454722008
本文目录:
一、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有哪些
市政工程常用的施工规范有: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CJJ 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2-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等等
16.12更改
二、市政道路设计标准介绍?
在平常生活中,坐公交车到一个站点时报站的常常是某某路某某路口。那你知不知道设计一条城市道路需要从那些方面考虑呢?标准又是什么?
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的关于市政道路设计标准的详细信息。
1、路线设计是道路设计方案的核心,是对道路布置进行具体设计,包括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和道路交叉等设计内容;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还应包括与交通组织、市政管线、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生态环境的总体协调。
2、城市道路设计特点:
(1)城市道路设计具有系统性的特点
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应包括规划、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同时众部门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协作的关系,道路工程的任何一个阶段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协作。例如从道路的规划到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需要规划、业主和设计单位的共同参与;从设计招标到竣工验收,主要需要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和质检等部门的相互协作。由此可以看出,道路的设计过程体现了系统科学的思想,可将道路的最终修筑看作是一个整体,而在道路的修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视为整体中的要素,只有各要素之间合理、高效的相互协作,才能顺利的完成最终的认为,整个过程体现了系统科学中的由总到分,由分到总的原则。
(2)城市道路设计具有复杂性的特点
城市道路设计涉及到的专业包括测量钻探、道路、桥隧、交通、照明、排水、绿化等,在不同设计阶段各专业工作的侧重点将有所区别。测量钻探是各项工作的前提,此项工作应该由勘探部门所负责,而道桥部门则负责路线走向、平纵横、路基处理等工作,最后,照明、排水和绿化等工作则由市政部门所完成。道路设计工作涉及专业虽多,可是各专业并不是独立的,是相互关联的,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完成从方案规划到施工图的最终设计。
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三、市政道路设计要看哪些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道路部分;
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3.《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6.《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9.《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设计依据就不一定了: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道路规划红线图;道路控规等等
四、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最新介绍?
谈到最新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现阶段,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对道路绿带设计有什么规定?基本情况怎么样?以下是中达咨询整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基本介绍:
为了帮助建筑企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具体内容,中达咨询梳理相关资料情况,基本概况如下: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内容为: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对道路绿带设计规定内容如下:
4.1 分车绿带设计
4.1.1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4.1.2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4.1.3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2.4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4.3路侧绿带设计
4.3.1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3.4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市政机关景观设计规范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