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有哪些福利(工会有哪些福利政策)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工会有哪些福利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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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2021年工会福利标准是什么?
一、是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二、是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三、是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四、是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
五、是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六、是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如果单位工会经费不充足,各级工会应于年初做好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在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收入的同时,可向单位行政积极争取经费补助,以落实和保障职工会员应享有的权益。
2021年工会福利标准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扩展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工会可以给职工发放哪些福利
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此外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等。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1)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
(2)职工教育优秀学员(自学)奖励;
(3)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
(4)工会会员生日慰问;
(5)工会活动伙食补助费、夜餐费;
(6)工会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
(7)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法律依据: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享有哪些福利
基层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作了规定,只能用于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工会会员享有的福利如下:
(1)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
(2 )职工教育优秀学员(自学)奖励;
(3 )文艺 汇演、体育比赛奖励;
(4)工会会员生日慰问;
(5)工会活动伙食补助费、夜餐 费;
(6)工会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
(7 )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1、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这些节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少数民族节日。基层工会在以上节日可以给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能超过1500元,单次不能超过500元,不得从行政补助经费中支出。
2、生日蛋糕: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可以给购买生日蛋糕和生日蛋糕券,但慰问标准不超过200元。这个单位基本上每年都有做到的,在年初或者生日前夕可以拿到工会发放的生日蛋糕券。
3、组织文体活动:工会可以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可以设定一定的奖项,需要专用服装的,也可以购买,但都有明确的限制规定。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范围不能超过参与人数的2/3,人均奖品不能超过500元。未设奖项的可以发放少量纪念品,价值不得超过人均100元。专用服装每年每人限购一次,金额不能超过600元。
4、可以组织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公园年票等等。
法律依据: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工会有哪些福利
工会有哪些福利,参考浙江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2018年2月1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通知,基层工会可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可以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不包括寺庙年票)。
此外,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这些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应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除了春游和节日慰问,根据通知规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开展各类职工教育、文体活动、职工慰问、职工集体福利等。
(一)职工教育支出
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支付标准,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有关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参加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教育培训,其优秀学员的比例控制在参加教育培训人员10%以内,实行物质激励的每人不超过300元。
(二)文体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活动文件中如果有明确的统一着装要求,可按参加者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购买服装。有统一着工作装要求的单位,不再重复购买服装。
基层工会自行组织篮球、足球、排球、团体操、排舞、歌咏等团体类比赛活动,确实需要统一着装的,可按参加者每人两年不超过600元的标准购买服装。购置活动用器具,按实际需要确定。
基层工会组织的团体文体活动,因活动需要聘请教练和裁判,其劳务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仅限外请工作人员,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发放。
基层工会组织设置奖项的职工运动会、文艺会演、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其奖励范围不得超过整个活动参与人数的2/3,个人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项不超过600元,集体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为每项人均不超过400元,其他名次的奖励依次递减。
基层工会组织的不设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者每人发放价值不超过100元的活动纪念品,不得发放现金。
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因活动连续,不安排活动用餐,可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早餐不超过20元、中餐和晚餐分别不超过40元,每天不超过100元。
基层工会向会员收取的个人会费可以用于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不包括寺庙年票)的最高支出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4倍。
基层工会组织春秋游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在省内范围活动,当日往返,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春秋游活动开支范围为租车费、门票、餐费、活动用品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里,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原则上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同时全年用于慰问支出的总额不得突破当年拨缴经费收入的60%。节日慰问品应符合中国传统节日的习惯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不得发放现金。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
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 基层工会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不得现金慰问。
工会会员当年生病住院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可以实行现金慰问。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慰问一次为限。工会会员去世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各基层工会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在制度中统一明确慰问标准和方式,不得搞特殊化慰问。
工会会员退休离开岗位时, 基层工会可以为会员发放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鉴定好会员的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凡该会员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或未缴纳会费的,一律不准向该会员发放集体福利。借用、挂职、劳务派遣等人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离退休人员的集体福利在单位行政列支,不准纳入基层工会集体福利发放范围。
(四)其他活动支出
单位行政组织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时,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的活动安排,可以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活动补贴支出。
(五)困难职工帮扶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因大病、意外事故或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救助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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