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行政处罚)
大家好!今天让创意岭的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开始之前先推荐一个非常厉害的Ai人工智能工具,一键生成原创文章、方案、文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论文、代码、作文、做题和对话答疑等等
只需要输入关键词,就能返回你想要的内容,有小程序、在线网页版、PC客户端和批量生成器
问友Ai官网:https://ai.de1919.com。
本文目录:
听证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1、两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诉讼中听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有关法律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两者的性质不同
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因此听证大多属于行政程序,而开庭是司法程序。
3、两者的职能分工不同
听证一般解决执行程序性问题,而审判程序开庭则涉及诉权或实体权利,是对整个案件的审理与进行决策。
4、两者的作用不同
听证必须为庭审工作做准备,或者是发挥其调节功能,调解结案,来减轻庭审的负担。在有些民事审判中,调解是不可或缺的先行程序。因此听证是为开庭做准备的,通过听证可以决定是否需要审理,庭审则是正规的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衍生问题:
什么是听证会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
什么是陈述权申辩权
陈述权就是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指申请人有权说明取得许可的理由、依据和事实,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为你整理了什么是陈述权申辩权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一、什么是陈述权申辩权陈述权就是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它是指申请人有权说明取得许可的理由、依据和事实;与申请的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权说明不应当批准申请人的许可申请的理由、依据和事实。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陈述权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适当,陈述自己对事实的认定以及主观的看法、意见,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
申辩权,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征税机关作出的决定所主张的事 实、理由和依据享有申诉和解释说明的权利。
二、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实现途径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听证。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根据启动听证的原因,听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机关主动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另一种是被动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在对被许可人的处罚过程中,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给予相对人一个正式陈述意见、说明情况、当面质证的机会,对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另一种形式是直接向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陈述、解释和辩驳,双方面对面地进行,不需要通过正式的形式。这种形式灵活、便捷,有利于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交换意见,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作出正确的判断。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对其提出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要仔细研究。对正确的要予以考虑、采纳,对错误的要予以指出、驳回。
三、行政诉讼针对对象有哪些
行政诉讼一般处理的是行政争议,因而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一般而言就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一定的原因而双方发生一定的争议。
在这样的争议中一般而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属于弱势的一方。因而行政诉讼的存在就是能够给在行政争议中处于弱势群体一方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而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必须是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被认定为被告。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陈述权和申辩权是相对人的一项法定权利,陈述权就是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申辩权是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的权利。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什么是陈述权申辩权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关于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和陈述申辩告知的关系中,为什么说两者性质相同,都是一种权利
你好,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和陈述申辩告知的性质相同,都是为了保证申请人充分行使其听证陈述申辩权的保证。但两者的适用前提却是不同的,行政许可听证告知是在告知申请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前提下进行的,但陈述申辩告知是指,虽然申请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申请人在实质内容上还有陈述及申辩的权利追问关于您说的适用前提这一点,我不是很明白,可以再说是清楚点麻,谢谢!
追答听证告知是在行政许可机关认为存在可以举行听证的事项时从程序上保证申请人听证权的实现,而陈述申辩是在启动听证程序后,申请人从行政许可事项实质内容上表述及申辩自己观点的一种实体上的权利
退市 听证和申辩的区别
一个是说,一个是听。申辩是退市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的辩解,和利害人关系的陈述,听证就是听取申请人厉害人关系的陈述和申辩与听证程序都是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的程序。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
法律分析: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表现在:第一,听取意见的时间不同。第二,听取意见的程序不同。第三,听取意见的结果对行政许可决定的拘束力不同。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与听证程序都是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的程序,都是程序公正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相关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如有更多相关问题,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咨询,客服也会为您讲解更多精彩的知识和内容。
推荐阅读: